质疑“重奖新当选院士” 中国人民大学 顾海兵 教授 2004年2月22日 据《科技日报》2004年1月31日报道,陕西省委、省政府对陕西新当选的6位院士(中科院院士1名,工程院院士5名)给予重奖,每位院士一次性获得奖金5万元。该省副省长说,这样做是为了弘扬院士爱国奉献、拼搏攀登、求实创新的精神,在全省进一步形成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氛围。笔者以为,陕西的这一举措于法不合、于理不通。质疑如下: 第1,陕西省的这笔30万元奖金应该是来自于省财政,也就是陕西省纳税人交纳的税款,既然是动用税款,不管是多少,哪怕是一元钱,都应该征得纳税人的同意,也就是说必须至少征得陕西省人代会或人大常委会的批准。从陕西省的奖励发放时间看,肯定没有履行这一程序。因为据笔者了解,2003年的院士选举迟至2004年1月6日才全部公布(《科技日报》2004年1月6日),而陕西省仅仅一个星期后于14日就发放了奖金,将纳税人的钱以这样的速度拨付是不是太快了?纳税人的钱,如果是列入预算的,必须按预算程序走;如果没有列入预算,且又不是用于突发事件,则必须反复讨论(三读通过),非经省人大决定任何人无权动用财政资金。这就是纳税人权利与用税人义务的统一,这就是法制社会的需要。 第2,即使陕西省政府可以设奖,可以动用财政资金,它也不应把奖项、奖金设在不该设奖的新选院士这类活动上。且不说院士制度该不该废除(笔者对彻底改革中国院士制度有专题研究,参见《学术界》2003年5期),也不说院士选举中的内耗与不公,即使当选为院士,也只能类似于:从参加全国体育比赛的各省代表队中选拔队员组建国家队,而世界上哪有刚进入国家队就给予重奖这样的事?因为他还没有参加比赛,更没有拿奖牌,此时你给他奖金有什么理由呢?如果考虑到陕西省是一个穷省,人均GDP2002年仅5523元(才相当于全国的67%),则其每人5万元的相对奖励力度(10倍的陕西人均GDP)已赶上诺贝尔奖金(目前诺贝尔奖金大多由2-3人分享,人均奖金在30至50万美元,这一奖金与发达国家人均GDP比较,大致是7-12倍),如此这样的一个重奖仅仅因为一个教授得到了一个称号、一个“帽子”而不是因为其贡献(如果有贡献则早已得奖)而获得,则显然奖出无名!如果新当选院士可以获得一次性奖金,那么陕西原来的36个院士是否也曾经拿过这一奖金呢?如果老的院士没拿,则新老院士之间岂不就不公平了吗?已经去世的院士呢?如果考虑到没有评上院士的不一定就水平低、贡献小,那这样的重奖就更值得怀疑了!如果考虑到社会各界早已经对院士的商业化炒作,则陕西省政府这样的做法能够起到所谓尊重知识的作用吗?再说,知识就是力量,将其列入尊重范围是否有贬低之嫌呢?省政府的尊重是否应看作是恩赐呢? 第3,当选为院士,在我国已经意味着不菲(且不说并不正常)的经济利益(如院士津贴、院士大宅等),此时再锦上添花似地发放一笔高额奖金,有必要吗?将这30万元改作他用,是不是价值更大呢?如果考虑到当选院士者的年龄:6个人中1人73岁,1人72岁,1人68岁,1人64岁,1人50岁,平均当选年龄65.4岁(现在应是66岁多了),则依据人的成长规律,这些当选院士者还能代表中国的最高科技水平吗?也许只能代表昨天甚至前天的最高科技水平!他们还有可能做出更大的贡献吗?如果让这批老专家成为国家或省级科技顾问是不是更合适呢?如果考虑到工程院中的工程管理学部的设置并不令人信服(管理这个词本身就含义复杂,世界上也只有我国设此种院士),则即使同样是院士,是否有相同的含金量呢?笔者20年前曾读过汪应洛先生主编(当时是副教授)的一本高校教材“系统工程导论”,其第3章第5节“仿真技术”中有这样一个例子:研究某一服务系统应设多少个服务“窗口”?书中说,根据以往统计,该服务系统平均每4分钟来一个顾客,平均每个顾客在一个窗口所需服务时间为8分钟。然后该书作者就用洋洋7个页码、几百分钟的仿真试验,最后得出的结论是:该服务系统设置两个窗口较合适。笔者不才:像这样的连小学生都能直接回答的问题还需要所谓仿真吗?把社会问题利用数学工具机械地套一下是科学吗?(机械工业出版社1982年1月版,P94 P100)。 第4,陕西省政府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选举结果出来后给予新当选院士以重奖,这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讲,陕西省政府侵犯了中科院、中国工程院的知识产权。因为,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投入了很大成本才甄别、遴选(暂且借用这两个词)出院士,而陕西省没有投入任何成本就寻找到奖励对象,这是不是侵权?陕西省应该在选举结果出来之前,就有预见性地给予他们重奖。笔者不曾听说诺贝尔奖得主在得奖之后其所在国各级政府再层层重复发奖,也没听说其他国家新当选院士(除俄国外,其他国家实际上没有院士,只有会员)获得什么重奖的。而且陕西的这种重奖,是不是对其他省的院士(他们与陕西院士的区别仅仅是居住地不同)的歧视?其他省是不是需要学习一下陕西的做法呢?如果他们不学习陕西的做法,他们是不是就没有弘扬院士的爱国奉献精神呢?再说,昨天是教授,今天才是院士,何来院士精神?依据这样的逻辑,讲师升副教授、副教授升教授、教授升所谓博导,科长升处长、处长升司长、司长升部长是不是都应该给予奖金呢?至少给点小奖吧! ——————————————————————————————————————————— 北京大军经济观察研究中心 电话:86-10-63071372,传真:66079391,信箱:zdjun@263.net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温家街2号,邮编:1000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