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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2004年11月,我中心网站发表了张治金同志关于建立公民基本生活有偿保障体系五点新思考的文章(见《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制度建设思考》),西南财经大学博士生导师纪尽善教授看到后,于今年3月开人大会时,联合36名四川省十届全国人大代表联名向全国人大提交了议案,该议案于3月12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将由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进行审议。为此张治金先生特地来信向我中心主任仲大军先生及所有支持过该议案的人士表示感谢。现将此信发表如下。] 就《公民基本生活保障法》的立法建议成为全国人大议案 致仲大军等同志的感谢信 广州东山宾馆副总经理、中国劳动法学研究会理事 张治金 2005年3月18日 北京大军经济观察研究中心主任仲大军同志: 2005年3月13日19时50分,本人接到十届全国人大代表、西南财经大学博士生导师纪尽善教授的电话。纪尽善教授告诉我,我提出的关于建立《公民基本生活保障法》的建议,由纪尽善教授等36名四川省十届全国人大代表联名向全国人大提交了议案,该议案于3月12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将由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进行审议。为此他特致电向我表达感谢和祝贺。 本人出生在贫困的山区农家,深知贫困农民的生活处境和实际需求。尽管自己已在现代大都市安居立业,仍长期关注广大农民及社会弱势人群的生存和发展问题。通过学习党的十六大报告,在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干部刘军博士的鼓励之下,联系长期的工作实际,提出了建立《公民基本生活保障法》和建立“公民基本生活有偿保障体系”的观点。有关的研究成果陆续在报刊上发表。 2003年1月22日,《南方工报》发表了我的《公民基本生活保障体系建设思路》一文;2003年2月20日,《经济日报》发表了我的《探索基本生活保障体系建设新思路》一文;2003年5月16日,《求是》杂志发表了我的《关于建立公民基本生活有偿保障体系的新思考》一文;2003年7月9日,《经济参考报》发表了我的《建立“公民基本生活有偿保障体系”》一文;2004年6月,《人权》杂志发表了我的《关于建立“公民基本生活有偿保障体系”的研究》一文;2004年11月,北京大军经济观察研究中心网站发表了我的《建立“公民基本生活有偿保障体系”问题思考》一文,以及《完善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建设五点新思考》一文。期间有多家媒体转载过。 2005年1月24日,纪尽善教授征得我的同意,从我在大军网站上发表的《完善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建设五点新思考》一文中,摘录了关于建立《公民基本生活保障法》的内容,拟作代表议案提交全国人大,并委托人民网在网上发布征求意见。2005年3月12日,建立《公民基本生活保障法》正式成为全国人大议案。 尊敬的仲大军同志:关于建立《公民基本生活保障法》的观点,从提出到成为全国人大议案,只有两年时间。期间受到了不少专家学者及媒体工作者的积极鼓励和大力支持。对此,我深表感谢!首先向您表示感谢!同时,请您允许我通过大军网站向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干部刘军博士,《求是》杂志社总编室原主任李风圣及群工处张丽波处长,《经济日报》原副总编辑王昭栋,《经济参考报》编辑田如柱,《人民之声》杂志原主编李庆云,《南方工报》总编辑李传海,《社会科学报》编辑綦晓芹,四川省纪尽善、王华、吴爱玲等36名十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劳动法学研究会领导及学术委员会专家,北京大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研究所所长、博士生导师贾俊玲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王昌硕教授,湖南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王全兴教授,广西大学法学院硕士生导师张文山教授,北京市劳动管理干部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康士勇教授,中山大学法学院鲁英副教授,以及所有关心和支持建立《公民基本生活保障法》的同志们深表感谢! 建立《公民基本生活保障法》,旨在从根本上解决社会弱势人群的生存和发展问题,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楷社会提供更加完备的法律保障。意义十分重大。 尊敬的仲大军同志:建立《公民基本生活保障法》和建立“公民基本生活有偿保障体系”,是一项庞大而系统的民生工程。本人认为,建设这一工程,既迫切需要,且切实可行。本人盼望有更多的人士积极参与研究,共同推进这一巨大工程的建设进程。请您将此信在大军网站上发表。再次向您表示感谢! 我的心愿是:愿天下幸福的人多些再多些!不幸的人少些更少些! 此致 敬礼!
广州军区东山招待所党委常委
张治金
2005年3月16日, -------------------------------------------------------------------------------------- 北京大军经济观察研究中心 电话:86-10-63071372,传真:66079391,信箱:zdjun@263.net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温家街2号,邮编:100031, 网站网址:www.dajun.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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