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大军经济观察中心编者按:这一组文章中有几篇是选自廉邦治编辑的《选择》周刊,比较重要的是周其仁反通胀、胡星斗废除特权制度的文章,翟玉忠的文章也很有新意,但他最大的问题是不会写短文章,不会归纳整理,连篇累牍地引用原文,因此,我们也将他的第二篇文章删掉了一些。还有作者传来文章却不署姓名,这是当前网络界非常不好的一个习惯做法。请《东莞罢工事件引发的思考》一文作者看了此编者按后,传来您的尊姓大名。没名没姓这不符合写作文基本的规矩。你能洋洋洒洒写上万字的文章,居然连这点常识都不懂吗?那你还评论国家大事干什么!因此,我们奉劝那些关心大事的人,先要从细节做起。特此通告!]
毫无含糊地反对通货膨胀 北京大军经济观察研究中心 编辑 2007年12月12日 目录 周其仁:《毫不含糊地反对通货膨胀》 章半仙:《税赋孰轻孰重:扒一扒平均指标后的骗局》 施晓渝:《劳动者权力的经济意义》 张光辉:《蚁力神的风险在哪里?》 胡星斗:《改革国家创新体制,推动中国成为世界研究院》 胡星斗:《就废除劳动教养制度致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的建议书》 胡星斗:《废除特权制度,建设崭新中国》 贺卫方:《防火、防盗、防政府 》 GROVER NORQUIST:《美国政治的世袭病》 翟玉忠:《一党制·多党制·超党派政治——中国古典超党派政治初探》 秦世勇:《经济学家试图解决政治问题是很危险的》 秦世勇:《政治体制改革是一个“扬弃”历史的过程》 陈明星:《一个简单而又系统的股票投资方法》 《我国信访制度中的官僚不作为》 翟玉忠:《外事武而义——中国古典国际关系理论的基本原则》 何必:《省市区全部换届乱象哪儿是防止贿选能够解除的?》 《东莞罢工事件引发的思考》 Geetanjali S. Chopra:《中国经济不象原来想象中的那么大》 杨芳德:《我看妓女现象》 当代小说:《祥林嫂炒中石油记》 ------------------------------------------------------------------------------------------ 发件人:"lianbangzhi lianbangzhi" <lianbangzhi953@gmail.com> 收件人: <lianbangzhi@gmail.com> 抄送:发送时间:2007-12-11 17:12:30 +0800 优先级:普通标题:选择周刊第162期 毫不含糊地反对通货膨胀 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教授 周其仁 经济大势正在变化。当前要面对的问题,首推通货膨胀。超过5%的通胀率绝不是小事,当然也不好说已经是很了不得的大事。问题是,小事也可能转成大事。能否化解的影响因素很多,其中最重要的,是判断、措施和发出的信号不能含糊。含含糊糊要误事,这是本文题目的由来。 话说国家统计局公布今年10月消费者物价指数为6.5%,高于9月的6.2%,与8月创下的十年最高点持平。众多解读中,很流行的一个说法是“结构性通货膨胀”。我的感受,在通胀指数不高的情况下,此说听听也无大碍;通胀指数超过了5%,还说什么结构性云云,就不能不提出一点公开的批评意见。 “结构性通胀”提法的主要毛病,是太过含糊了。粗粗看去,这个提法似乎不过只是对市场现象的一种描述——林林总总商品和服务的价格,有的升得快,有的升得慢,有的不升甚至还下跌。比如今年以来我国物价指数的变动中,食品价格升得急,一般工业品价格升得缓,其中一些商品服务的价格还下跌(比如北京市公交车和地铁车票大幅度降价)。 为什么说这样一种描述是含糊之词呢?首先,世界上还有没有“非结构性的”通货膨胀?这是问,有没有那么一种通胀,是所有商品和服务的市价都以同一幅度全面上涨的?教科书上说的“货币中性(monetary neutrality)”,意思是一个经济一旦多发了一倍货币,所有商品服务的名义价格上涨一倍,但真实变量如总产品并不会上涨一倍。那样的通胀指数再高也没关系,无非是所有人把自己购买和出售的价格,一律加上相同的零就是了。 但是,“货币中性”至少有一个理论前提,就是交易费用或信息成本为零。真实世界里没有这回事,所以真实的通胀,各种商品服务的价格上杨不是齐头并进,而总是参差不齐的。特别是通胀压力开始显现的时候,差不多都是从一些热门货开始,然后扩散、蔓延。比如我这个年龄的都经历过的1988年那次严重通胀,开始是名烟名酒提价,后来中央的一个公报宣布价格闯关,接下来就是市场抢购、银行挤兑。当时可观察到,消费量对价格变化弹性小的商品(比如粮食、手纸、盐)抢购就凶,而越抢购,价格越涨得越快。反之,雨伞、手电筒这些弹性小的商品,卖量就没有那样多,涨价幅度也较低——都是“结构性的”,只不过当时人没有今天聪明,尚没有发明“结构性通胀”之说。 当然,恶性通胀到了顶点,情况或许不同。例如1921年1月一份德国报纸卖价0.3马克,两年后的卖价达到7000万马克!曼昆在他那本出色的宏观经济教科书里接着补了一句,“其他商品的上升幅度大致相同”。我们无从考察当年细节,不过那时候德国流通中的纸币从1918年11月的292亿马克到1923年的49700兆亿(497后面加18个零),也是逐年加速度翻上去的。票子开始发毛的时候,我相信各种物价的上涨也不会整齐划一。曼昆说的“大致相同”,应该是结果——货架上来什么抢光什么,均衡点就是什么商品服务都开出了天价,既然都是天价,谁比谁多几个零也就没甚意思了。所以曼昆说,“货币中性”从长期来看对得多一点,但也不完全对*。 既然天下没有“非结构性通胀”这回事,为什么要说“结构性通胀”呢?听起来好像通货膨胀还有很多类别,而“结构性通胀”似乎只是其中一个不是那么严重的类别,似乎是比较可控的一个类别,甚至“结构性通胀”根本就算不得通胀。要说明一下,我不肯定这个提法的使用者真的有以上这个想法,但是从听的角度来体会,“结构性通胀”在含含糊糊中就有了太多丰富的意味。 本来,“通货膨胀指数”已经是处理了结构信息以后的一个总量指标。“2007年10月消费者物价指数(CPI)为6.5%”的含义,就是所有被列入考核的商品服务的物价水平,比去年同期高出了6.5%。被列入考核的商品服务种类很多,所以在得出CPI的过程中,结构信息是先被统计部门处理过了的,比如肉价、菜价、米价、衣价、交通费用、房价(目前是房租)各自的变动,然后才是加权平均,得出一个反应物价总水平的指数来。很明显,没有哪个CPI是没有结构的。可是,结构加权平均的结果可能是截然不同的,既可能是总体平均为零,可能为正,也可能为负。现在国家统计局报告我国CPI为6.5%,就是报告经过结构性加权平均以后,消费者物价的总水平上涨了6.5%。 “结构性通胀”的提法,恰恰混淆了总量信息与结构信息。当下我国的通胀,当然是各种物价有升有降情况下的通胀,不过既然CPI数值超过了正的5%,就是清清楚楚披露了各种物价的变动正负相抵之后,物价总水平还是上涨了。本来明明白白的通胀,非要加一个“结构性”的定语,实际效果就含糊不清了。通胀有结构性,通缩也有结构性,不涨不缩还有结构性,究竟物价总水平是怎么样的一个变动趋势呢? 物价总水平这个总量指标有一个无可替代的功能,就是警示政府注意,一旦物价总水平出现上升势头,就一定要到“货币”里去寻找原因以及解决问题的办法。这里,警示政府非常重要,因为自从金本位结束以来,只有政府控制着货币;一旦货币供应量出现问题,个人、家庭、企业、地方对此都无能为力,所有“微观行为者”都校正不了货币出错,而且在物价总水平不对头的约束下,无数人在预期混乱条件下行为的总结果,可能增加经济的振荡和混乱。 在知识上,经验和理论比较高度一致的地方,就是把“通货膨胀(物价总水平上升)”看作是一个货币现象。这里的因果关系很可靠:政府多发货币,一定引发物价总水平的上涨。经济学从古典的修谟(David Hume)到一年前去世的弗里德曼(Milton Friedman),大家之间少有分歧的共识就是这一点。20世纪各国的经验也充分证明,要把经济搞上去不容易,因为要满足很多条件;但要把经济搞下来,只要一条就足够,那就是滥发货币、大搞通胀。产权经济学对此的解释很简单,通胀在无形之中剥夺全体人民的财产,引起预期的普遍混乱,加剧交易费用。恶性通胀,万事皆休,什么也不要谈了。 如果说作为物价总水平的“通货膨胀”指标,直指问题的根本(货币)是一个优点,那么含糊的“结构性通货膨胀”,却很容易把决策者的注意力拉向“结构性解决方案”。什么是结构性对策?就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从最终产品追到中间产品再追到资源产品,深入到所有涨价品的市场供求。结构性措施不是皆不可取,但是,要清楚再周全的结构性措施,也替代不了货币总量的控制。中国传统智慧说“扬汤止沸,不如釜底抽薪”,货币就是物价总水平的釜底之薪,此薪不除,“结构性通胀”就转来转去,摁下葫芦浮起瓢,永无宁日就是了。 这就是含含糊糊的提法要误事的理由。牙痛就是牙痛,不要说什么结构性牙痛。就算满口都是好牙,只有一粒出了问题——是结构性问题——也不要说。因为只要有一粒牙出了问题,其他所有好牙都不能正常发挥功能,甚至全身不得安生。说结构性牙痛不能减轻痛苦,却可能动摇治疗的决心和注意力集中的方向。把满口好牙敲来敲去,就是怕那粒有问题的病牙,耽误功夫还不去病根。 要看到,由于某些价格管制的存在,当前通胀的实际状况并没有在CPI里完全反映出来。举一个例子,个把月前和几位同学在校区餐厅吃饭,他们全部点了猪排。过去也一起吃饭,为什么没有发现有此偏好呢?同学说,最近食堂里没有猪肉供应。懂了,这是保障食堂饭菜价格不上涨的一个代价,猪肉涨得贵,干脆不供应猪肉,无价无市。还好,同学们说饭没涨价,菜、鸡、鱼、蛋还有供应。但是,这里肯定有一点信息没有进入CPI。举一反三,排长龙加不到汽油,通宵排队摇不到买房的号码,肉包子的馅变小了之类,CPI里都没有完全反映。房价目前没有算入CPI,过去也没有,但当物价总水平上涨的时候,房价涨得可比过去凶。这也是CPI没有完全反映出来的信息,但是市场中人的通胀预期,可不是完全看官方CPI才形成的。 不少专家说,当前我国消费者物价指数里面就是食品价格涨得厉害,其他部分还不那么厉害,言下之意似乎就是不要紧。我不同意这个分析。食品价格上涨不是不要紧,而是很要紧。倒不是要在这里重弹“民以食为天”的老调,而是食品价格上涨已经、并将继续严重恶化收入分配。先不看复杂的统计,随便在身边找两户人家,一家2003年买了房的,对照另一家一直买不起房的,看这两家的收入差距,这两年怎么样了?从统计上看,问题更大:恩格尔系数超过40%的,在全部城镇居民家庭中占40%,在农村居民家庭中占80%以上(2005年)。食品价格涨了17%,直接影响全国62%家庭高达40%的消费开支,这还是小事情?恩格尔系数40%的家庭,近年当然也有买房的,但肯定比恩格尔系数在20%以内的家庭,少买很多。里外里,收入差距要增加几何! 我一直不赞成拿收入差距(吉尼系数)来说事,也从不笼统地反对收入差距扩大。因为收入差距既可能由分配不公引起,也可能由才能、勤奋、机缘造成。不作区分地乱反一气,可能伤及生产力。这个立场从来不变。问题是,通胀带来的收入差距扩大,恰恰是分配不公带来的收入分配恶化。试想这几年房价涨得远比食品快,对于买得起房的家庭,至少还可以“享受”帐面家庭财产迅速增加的好处;买不起房子的呢?总还要吃饭吧,可食品价格上涨怎么也带不来帐面财产的增加。买不起房子的,这几年工资收入固然都增加了,不过要是以“食品本位”考核之,也没有涨那么多。 相关联的还有一种分析也错,就是说食品价格上涨对农民有利,比如猪肉价格上杨,养猪的农民就多得钱了。此说错在似是而非。因为物价上涨对所有的卖家都有好处,岂止养猪的农民而已哉?但是,当物价上涨不是个别相对价格的调整,而是整体物价总水平的提升即通胀发生时,上述“好处”就要大打折扣了,因为所有卖给农民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也上涨了。农民卖猪的收入是增加了,但养猪的成本也增加——举凡场地、饲料、人工、运费等等,全部要加价。更重要的是,今天养猪的农民也买肉吃,种粮的农民也买米吃——没有看到报道吗,重庆家乐福不幸事件踩踏致死的3人之中,两个是农村居民!更一般地讲,天下哪一个卖家不同时又是买家呢?当物价指数环比上涨(一月高过一月)时,卖时贵,买时更贵,再卖非再贵不可——轮番涨价就是这样练成的。 所以,通货膨胀开始很像一味甜丝丝的毒药。因为物价总水平的提升,开始总是“结构性的”,总有一些卖家先得到甜头。政府最不容易对通胀敏感,因为通胀是一道隐形的税收,可以给库房带来大把白花花的银子。市场中人包括商人和企业家,思维定式是把多赚到的看作自己的“本事”。以我自己为例,教一些商学院课程,这两年商学院的学费升得惊人,莫非是我教书的本事进步那么多吗?自己当然心知肚明,就是不会告诉你(一笑)。股市的赢家们就更不得了了,你说那是水分?他数钱给你看时那可是真的。“台风大的时候,牛都飞到天上去了”,这句话不是拿来说笑的。 但是,只要货币量过多,在市场相对价格调整的表象背后,或早或迟总会露出物价总水平上涨的狰狞面目。其间,偶发事件扮演着异乎寻常的重要角色,一些看似无关的消息、故事、传闻和突发事件,无端端影响到人群的心理,然后就转化为行动。这就是为什么对通胀指数过了5%不能掉以轻心,对食品价格急升不能马虎大意,因为涉及的人口面太广,通胀的心理预期比较容易传染和蔓延。 毫不含糊地反对通货膨胀,在思维上就要到货币里去寻找物价总水平上涨的根源。这里的关键词是“货币”,不是“物价”。计划经济时代的思维,总是用“物价管理”来对付通胀。“物价管理”就是上文说到的结构性对策,无非分兵把口,见肉价涨抓肉,见房价涨抓房。麻烦的是,“抓”得不好,效果适得其反,比如抑制供给的价格管制,抓来抓去是火上浇油。打通供给障碍的“抓”法(如发改委最近处理成品油的供给),大为可取,但是若不管理需求,短期供给总有极限。需求管理要从总量下手,分兵把口,每一个行当的需求都是其他行当的供给,管了等于还是抑供给。货币总量控制不到位,下死命令“抓”,涨价压力会转移的。这几年我认为看得清楚,钢铁、水泥、电解铝、土地、汽车、房地产一路抓过来,政府很辛苦,但CPI还是上来了。樊纲说得对,要是不抓,问题可能更严重。不过也让我补一句,这不代表宏观调控已经到位,再没有改善的余地。 关键还是货币。1990年到芝加哥大学经济系访问,知道那里的学科设置与众不同:没有宏观经济学,但有money即货币;也没有微观经济学,有price 即价格。这是货币主义大本营的风范,不知道现在是不是还守得住。宏观经济学问很多,但最重要是货币,也只是货币。宏观调控的事务多得不得了,唯有货币才是牛鼻子。一次大战后的法国总理讲过一句话,“战争是不能拿来开玩笑的,所以要委托给军队”。弗里德曼拿过来改了两个词,化出一个货币主义的警句——“货币是不能拿来开玩笑的,所以要交给中央银行”。毫不含糊地反通胀,就是要全力支持央行乾纲独断,履行货币管理职责。 最近一次见到吴敬琏教授的时候,得到他签字赠送的新书《呼唤法治的市场经济》(三联书店2007年版)。吴老师在书中提到一件往事,当初设计论证宏观调控部门的时候,几位中外专家对设置四个宏调部门(央行、财政部、计委、经委)提出过异议,认为宏观调控既然是间接调控、总量调控,就应该只设央行和财政部,不能有其他。不过这个意见没有被采纳(第111页)。 这几年的实际情况是宏调部门越来越多,多部委联署的金牌一道接一道。2004年第一次看到国土部长讲国土部门也要参加宏观调控,我实在百思不得其解:一幅土地从批出到建成总要二、三年时间,这么一个“慢变量”,怎么可以拿来当宏观调控的工具?当时和北大几位同事受委托到几个地方调研,报告里特地写到,“银根”、“土根”并举不是好办法,因为“土根”实在太笨拙。更严重的问题,是多龙治水,十八般兵器一起上,到底是哪样政策工具发生了哪样效果,谁也搞不清楚。分工不明确,职责就不清楚,譬如当下CPI高了,人们总不好问责国土部吧? 我以为这不是小事情。用行政手段调控经济,讲到底就是通过增加制度运行的摩擦力来使经济减速。这套不得已而为之的办法,对法治、政商关系、反腐倡廉,都有百弊而无一利。近期代价也不小,因为一旦经济“失速”,那些摩擦力很大的制度性刹车装置,挥之不去。1997年中国经济突然转向通缩,“保八”任务之艰难,历历在目。我们当然相信中国经济还有很长时期的高速增长机会,但是上帝也不敢打包票,说从此经济就有起无落,只热不冷。比较起来,利率、汇率等经济手段,摩擦力就很低,差不多可以收放自如。调控经济,用交易费用低的办法是上选。否则景气一旦有变,“反应滞后症”就难免——对付“过热”时捆到经济身上的绳索,到底有多少、在哪里,一时搞不清楚。 不要误解,以为明明白白说通胀,就是给中国经济抹黑。讲过了,物价总水平上涨是一个货币现象,但是货币过多的具体成因却各个不同。中国过去发生过的严重通胀,上个世纪四十年代末是老蒋为打内战滥印钞票;八十年代是原先货币超经济发行的惯性还在,又被用来作为价格开放的利益补偿办法;九十年代早期高达27%的通胀,主要是权力贷款,几乎等于每一间商业银行都敞着口子发钞票。成因不同,只有结果同:只要货币量过多,一定有通胀的后果。 这一波中国的通胀,直接原因当然还是货币。但是此次货币过多的原因,又和以往不同。最大的变化,是中国经济大规模融入全球市场。3万亿美元GDP的经济,进出口占了60%以上,这样的事情经济史上少见。当然是中国改革开放的成果,具体讲就是要素成本低廉、制度成本急速下降,中国人的学习曲线上升,“三合一”成就了中国经济的崛起。不过,也正是这个伟大的成就,使“人民币盯住美元”这件原来穿着很舒服的衣裳,再也穿不进去了。 2003年9月宋国青教授在北大提出讨论的汇率研究报告,系统分析了人民币汇率为什么意味日益严重的风险和社会福利损失,以及主动升值的选择和机会**。我在实体经济里东看西看比较多一点,觉得国青的逻辑没有丝毫难懂的地方。讲到底,是中国人生产率的提升惹来的“祸”。这当然不是说中国工人生产率的绝对水平已经超过了美国工人,但是比生产率的进步速度,1990年代后的中国人明显占了上风。如果汇率真的由市场决定,早就反映相对生产率的变动了。这就是说人民币升值有实体经济的基础。不是谁喜欢不喜欢的事情。非不喜欢,那就要有两个本事:要么让美国人生产率的进步速度提上来,要么让中国人的进步速度降下去。实际上,谁也没有这两个本事,人民币盯住美元的体制怎么守得住?非死守,国内通胀压力就无可避免。 很奇怪,这样逻辑井然的分析,听得进去的人不多。主流的声音是当时的人民币不能升值。后来又说可以缓缓地、渐进地升——难道不知道,人民币缓升的宣示等于是“快快向中国搬钱”的邀请函和动员令?果不其然,贸易顺差、外资直投、以及应邀来华分享人民币渐进增值好处的热钱,三股潮流合并,使中国的货币流动性有如“黄河之水天上来”。 这里要插一句,汇率的影响是全面的。别的不提,近年那么多农民转向城市,可是今年中国的谷物居然还是净出口。细节问题很多,但汇率影响是根本的:因为所有出口看起来很合算,进口却很不合算,那还不是谷物净出口?几亿农民进了城,谷物还搞净出口,同时无数专家天天担心“粮食安全”,这个日子还怎么过?反正从短期看,今年我国谷物的净出口,对猪肉和食品价格的急升,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今年2月北大中国经济研究中心每季一次的“中国经济观察”,请易纲作宏观经济报告。我仔细听完讲解,才明白近几年央行哪里是在“发”货币,根本就是“收流动性”都收不赢!当然人民币还是中国人发的,可是发多少并不完全由中国人决定。因为每一块进入中国结汇的美元,都换出一定数量的人民币去。究竟可换多少,那是由“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决定的。这个票子非发不可,天天发、月月发、年年发。央行当然不能容许这笔惊人庞大的高能货币全部留在市场上,于是不断发央票“对冲”,也就是“回收流动性”。收不干净的呢?就是“结构性通货膨胀”的货币基础。 结论是,当下中国的通胀不是政府滥发钞票的结果,而是现有汇率形成机制容纳不下中国国际竞争力的表现。这说明,上好的经济形势也会带来严重的挑战。因为,即便是“好”带来的货币总量偏多,也一样引发物价总水平上涨的压力。在开放条件下,经济图像更为复杂,但物价总水平上涨依然还是一个货币现象。这条铁律不变,分析家和决策者就还是不能含糊,物价问题一定要到货币里才能找到答案。 (作者系北京大学和长江商学院教授) 注释: * 曼昆,《经济学原理,宏观经济学分册》,梁小民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30章。 ** 宋国青,“走出通货紧缩与人民币汇率,总论”,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讨论稿。
税赋孰轻孰重:扒一扒平均指标后的骗局 章半仙 五千年奉行的平均主义,害死了中国人。平均指标,现在又成为官方学者和政府部门官员忽悠民众的一种最常用手段。比如,平均工资水平达到多高了啦,平均收入增速高于GDP增速啦,人均GDP已达初等发达国家水平了呀,消费物价指数(CPI)仍然不高,通货膨胀率仍然只是结构性的呀。今天,又看到新闻,政府有关部门回答民间关于我国税赋过重的说法,说我国税率水平并不高。 在最基本社会经济问题上,一贯大力强调和坚持中国特色的官员和官用学者们,这时偏偏忘了中国目前两极分化严重的、特权盛行的现实特色。在两极分化严重,特权盛行的世界,以经济的平均指标来强调进步和发展,就是一种粉饰现实的骗局。在这里集中谈一下两极分化和特权盛行下的税赋孰轻孰重问题。 我认为,我们的税赋是过重了,尤其对普通民众是如此。因为:一我国的税收结构以增值税为主(目前增值税大约占总税入的2/3)。而增值税是一种累退税,即收入越低的人,其消费物品所缴纳的税收占其收入的比重越高。想象一下,没有收入的人,尤其是老人因要消费,也会按消费交纳一定税收。显然,中低收入者,以及没有收入的人,其税赋比重绝对是很高的。 二尽管我们在反特权上面取得了不少进步,但目前仍然特权盛行,关系盛行,有钱人,有权有钱者,可以偷逃税收,这样使他们所纳税比率更要降低。比如,收入所得税,工资收入者是银行代扣,一点都不能逃税;而那些高收入者,或者与税务部门官员勾结偷逃税,或是凭特权免税,或是以隐蔽收入逃税(如一些垄断部门职员,单位交纳的每人每月几千元的不用交税的收入住房公积金)。还有,一些能享受低价或免费特供的优质物品的,自然其本人要支付的税率就低。 三是税外的收费重,特别是对没有背景的从业者和经营者,真是步步要收费,不交费寸步难行。这种费,其实也是一种税,而且比例在政府总收入中所占比例不轻。这种费,没有计入税收中,使公布的税率低于实际税费率。同时,费主要是无权无背景者普遍民众或一般经营者所交纳的,因此加重了税赋的不公平。目前,那些有权有钱、能够钱权结合者所承担的税率确实太低了,相比较普通民众而言,伟大祖国就是它们的天堂。 四是低利率(存款利率低或负利率)和通货膨胀政策。显然,存款低利率或负利率就是对大多数普通民众的变相征税(存款低利率或负利率问题,见笔者《负利率政策下存款户的光荣与痛苦》);虽然,这部分税收没有进入国库,但却虚增了国有银行和国有企业利润。通货膨胀,也是一种对没有不动产者,对没有贷款者的普通民众的,一种最要命的税收。这两顶政策,进一步加重了普通民众税赋,导致了收入两极分化和不平等。 以上说明,对普通民众而言,所承受的税负水平要远远高于平均税赋水平。同时,税外收费的严重,通货膨胀和低(负)利率政策,也说明实际平均税率要远高于名义平均税率。考虑到如下两个方面原因,我国平均税率还更高:一是国家垄断土地和矿产等资源,获得全部土地增值和矿产资源收益,从私有制角度看,这本身也是一种税收(注意,这是半点儿正经观点,版权所有,引用请注明)。垄断国企利润,从它们的经营水平来看,可以说全部是资源租金税,若把这部分计入税收,我国的税率可能又要超越美国了。同时,由于国家垄断土地和自然资源所有权,民众的发展空间逼窄,即使低税赋也是很重负担。二是我们的税收到位了,税收不断增长,但公共物品却没有因之提供到位,税收的大部分用于政府尤其是官员的开支…… 平均主义要不得,不顾实际情况以平均数指标来衡量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尤其是衡量社会发展与进步情况,更是要不得。因为它会掩饰和粉饰问题,深渊或危机在前,却仍然以为前途一马平川。半点儿正经想起了那个伟大的,以解救历史最进步阶级为使命的德国人马先生,其理论之所以不能指导现实,被越来越多的人遗忘,就是因为马先生以社会平均劳动时间来计算商品的真实价值。。。 真想提醒一句:那些以忽悠别人的人,最终也会被自己忽悠至晕的。
发件人:"star" <starkling@163.com> 收件人: "zdjun" <zdjun@263.net> 抄送:发送时间:2007-12-11 11:12:19 +0800 优先级:普通标题:这篇又加了句,2007年央企利润将上万亿 劳动者权力的经济意义 施晓渝 在中国经营的企业更是依赖国家机器对工人敲骨吸髓的降低成本,“富士康事件”发生后,美国苹果公司和英国金融时报先后来中国的调查显示,富士康公司15万打工妹每天工作15小时以上,月工资还不到美国同类工人2小时的工资。最近发生罢工事件的东莞爱高厂给员工底薪为690元!其余的什么也没有了,员工还要自己掏钱购买生活费用为232元,再就是住宿…每人每月50元住宿费,16人住在一起一个房间…每月工资为690-232-50=???而根据新劳动法规定东莞市社会平均工资最低是690元! 根据工商局调查数据,2003年私企雇工全年平均工资加奖金加部分分红,总数是8033元。而国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是14577元。国企是私企的 1.8倍。1994年到2005年,珠江三角洲GDP年增长率平均20%以上,农民工工资在近12年来仅增长68元。据今年2月5日的〈经济观察报〉报道:中石油行职工中有三分之二以上年收入超过12万元。北京市劳动局工资处副处长毛艾说2006年北京市金融业平均年薪11万元。而公务员则比这些行业有更大的吸引力,这意味着什么不说而明。更有甚者,国企高管的收入令人咋舌,中航油的老总陈久霖,年薪是2350万元,深圳发展银行董事长兼行长法兰克.纽曼年收入为1000来万元。 我国2005年的国内生产总值19万亿元,当年我国职工工资总额仅有19980.8亿元,仅占当年GDP的11%,经济学家仲大军指出,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发展最残酷的原始时期,劳动工资水平也没有这么低!人类几十年来由生产技术水平和劳动效率提高而带来的利润全由管理阶层拿去,劳动者一点也没享受到,依然是承受血汗工资制度。而西方发达国家的工资收入一般都占GDP的50-65%。同样约30年的经济起飞,日本工资赶上了美国,中国工资却只有美国3%。到2006年我国职工工资总额达到23439亿元,2005年我国城镇从业总人员数为27331万,到2007年我国民企,私企就业人口已超过1亿人。而这一亿人的工资收入不到一万亿,仅相当一年官员们的公车,餐饮,考察的费用。我国农村仍然有8亿人口依赖仅占国内生产总值15%的农业为生,人年平均收入在2000元以下。全国的社会保障支出也就是3000多亿人民币, 2004年全国的低保资金,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加起来,也不过才200多亿人民币。我国2007年的税收收入将达到5万亿,这还未考虑我国各级政府非税收入,如:2007年央企的利润将上万亿,国家和各级政府卖地皮,教育,医疗,行政事业性收费、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彩票公益金、罚没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以及政府财政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等每年收入两万多亿。也就是说我国有十亿农村和农民工人口的收入总和约2.5万亿,占我国税收和税外收入的1/3。而我国各级政府非税收入完全可理解为公权公产红利,这两万多亿的公权公产红利完全该用于改善低收入和弱势群体的生活的。 我国企业的资本收入远远大于劳动收入。在西方国家,企业资本的所得约占企业利润的20%多,劳动工资所得约占企业利润的30-40%,我们国家现在是恰恰相反。仲大军调查了江苏一家电器工厂,一年上交税收2个多亿,企业净利润约2个亿,工资支出却仅有7000多万。在税收、税后利润和工资这三者之间,工资是最小的小头。国内特殊权贵利益集团、掌握了70%财富的占人口仅0.02%。云南一个私企老板,两天的赌博便输掉了自己的一个价值几千万元的三星级宾馆。这些私企老板如此挥霍,而企业员工却拿着微薄的工资。山西煤老板上北京来买房,北京北郊有许多高档别墅住宅区,这里的房子都是上千万元一栋,但一些煤老板一甩手就买下了。对比那些每月几百元整日在矿下挖煤的工人,他们为什么这么富裕?主要资本收入太多。 在消费、投资、出口的经济拉动之中,消费占GDP的比重最大,世界平均水平约为70%。美国等发达国家的消费在GDP中的比重达到85%以上。我国在上世纪80年代,消费的比重在三者中超过60%。而这些年这项指标都低于55%,甚至低于50%。从目前我国财政消费占我们国家GDP的30%,劳动收入和消费仅占不到20%这一数据来看,我国劳动人民的消费非常可怜。我国的投资增长每年都超过30%,而内需增长仅为约10%。据估算,目前我国直接投资每增加1%,可拉动GDP上涨0.22个百分点,居民消费率每增加1%,可以拉动GDP上涨0.87个百分点,消费拉动是投资拉动的四倍。消费投资的效率是出售商品者的纯利润,没有损耗,应在20%左右,而直接投资往往伴有大量的损耗,其效率一般在5%左右,约高于银行利息。可见消费是一种比直接投资更为重要的间接投资。每个人都在通过购买而投资,每个人都是投资商,每个人都在通过消费而决定经济。亨利•福特就精通此道,他非常善于经营管理,他于1914年提出了5美元工作日薪,这要比当时的平均工资高出7倍。当然,福特这样做并非出于慷慨和同情,他的精明之处在于施了一个“连环计”:要使汽车降低成本只有大量生产,要使大量生产出的汽车能卖出去,只有让普通工人来买才行,而要让工人买得起汽车就必须提高他们的收人。消费是生产的终点但同时也是再生产的起点。不消费生产就无意义,但更重要的是:不消费,再生产就不可能。传统的经济学只看到消费的使用消耗属性,没进一步深思它的再生链结功能的投资的一面。每个人都在通过消费而决定经济,每个人都在通过购买而投资,每个人都是投资商。消费就是社会最大宗,最普遍,最直接,最人性化,最理性化效率最高的的投资方式,一个厂家它可以不欢迎你投资(钱)给它,但它绝对欢迎你买它的产品。 印度每年的投资占GDP的百分比仅约为我国的一半,但GDP增长率却和我国差不多。印度的消费率约占GDP的75%,这说明消费在印度起的拉动作用很大。目前我國部分投資的增長並不是按照常規投資那樣,是以需求的強勁增長為前提的。相反,部分行業的投資明顯脫離了市場需求,這種投資模式帶來的一個嚴重後果將是投資與需求、消費的比例關係的失衡,出現生產能力過剩問題,經濟陷入惡性迴圈的圈子,國民經濟出現大起大落。总之要保障公众消费的主导地位。你不保障公众消费的主导地位,分配上的主导地位,分配益富化(朝着有利于富人发展),消费就会乱变化,两极分化的畸形发展。中国的GDP仅有美国的1/5,而奢侈品消费却与美国相当,各占全球的15%左右。如社会生产都在追求适应高收入消费,就可能是猴子扳包谷,拿一个丢一个,大众产品的生产能力在社会消费总量中能获得比例减小,而大众产品的生产能力是存在的,但被弱化,竟争加剧,部份被荒废,浪费,苟延残喘的加剧血汗工厂的制度,这是一种宏观上的浪费,不是微观上的提高效率能弥补的。 阿玛蒂亚. 森认为贫穷的本质原因是公共行为的失误,具体而言,即是专制体制以及该体制下的民众权力的丧失。在阿玛蒂亚.森看来,所谓的公共行为,不仅是指国家的活动,而且包括人民大众所采取的社会行为。消费力取决于人权发展,人权最大部的还是劳动者的权力,劳动者权力的萎缩直接导至劳动者的收入锐减和社会消费萎缩,内需不足,导至经济朝贫富两极发展,社会经济发展总体不平衡,造成经济不可持续发展,最终造成经济的失调和社会的不和谐,甚至动乱。所以理性的学者应把更大的注意力放在劳动者的权力上来。
发件人:"独翅难飞" <zgh540309@163.com> 收件人: <zdjun@263.net> 抄送:发送时间:2007-12-09 13:56:54 +0800 优先级:普通标题:请教 仲大军老师:您好。 对蚁力神事件我不想说什么。历史会做出结论。下面的两篇文章已经说明了我的见解。我想向您请教的是另外的事情,那就是发生在广西、贵州、云南、四川等地的传销。被称为连锁销售或者纯资本运作的传销案件,已经存在发展了9年,如何对待这个现实问题?传销组织的人都相信这个项目是国家领导人引进的,不管事实真相如何,刀本无罪,怎样运用工具是和工具无关的。就是在台湾,也有标会存在。那么,股市可以利用,彩票可以利用,这种拉人头的经济工具是否可以正确利用?把一篇未完的文章草稿发给您,希望得到您的指教。 有传销组织的领导人邀请我去深入考察,然后再做结论。我不知道是否应该前去探索真相,探明了真相又如何?但我觉得,与其让地方保护这种行为泛滥成灾,不如把老鼠圈到笼子里控制养,变鼠害为利。因为这里面虽然利用了人的贪心,但有序分配的思想未必比彩票、股市落后。关键看如何分配。只要解决最后加入的人垫底还本问题,就不会出现蚁力神现象。 很多媒体记者不愿意深入采访,我很奇怪,不深入了解,总做表面文章怎么可能揭示真相?这个传销组织的领导人很大方,欢迎媒体记者采访交流。让事实证明是不是中央支持?这个挑战真的让我震惊!看了您的文章,算是找到了老师,向您汇报请教。如果感兴趣可以去采访。谢谢 张光辉 蚁力神的风险在哪里? 北京大军经济观察研究中心特约评论员 张光辉 搜寻了一下,蚁力神非法集资呼声很高,看了返利计划,10000元保证金73天后开始返钱,分6次返本,本利加劳务费,14个半月可以收益3250,也就是年回报率27%。使用银行贷款也没有那么高利率。虽然很高,但比起其它集资的宣传,还是不算高的。融资不是问题,融资不能兑现,不能很好利用造成失信,才会出问题。 如果蚁力神的经营效益资金年盈利率超过30%,是可以运作下去的。但是,随着资金量的增加,30%盈利率的维持会越来越难,即使考虑资金周转周期加快,10亿元资金盈利3亿也许可以作到,100亿资金盈利30亿就有困难了,更多的资金未必有更好的回报率,未必有掌控的能力和人员。 融来的资金不是闲置,是在占用。那是别人的钱,看守财神。一旦需要还本,如何变现?变现后能否值那么多钱?变现后变成一贫如洗,难道白看守元宝了?资金集中在于使用收益和返还相应,否则,说不骗人,恐怕不能自圆其说。一旦停止运作,返本无钱返还才是风险,其实这才是真正的风险所在。但继续运作,继续增大风险,更难掌控。风险不能再积累了! 在蚁力神系列胶囊中,最便宜的10粒装一盒售价158元,最贵的60粒装一盒888元,产品说明书上标明,每粒胶囊的重量是0.4克,10粒一盒装理论上说最多也就是4克蚂蚁粉。而在南京金陵蚂蚁研究治疗中心,每500克纯蚂蚁粉的销售价格仅为80元。即使算上添加的黄芪、西洋参、肉桂等中药,这个158元一盒的胶囊,原料成本也不到5元钱。利润率还是很高的,返还27%高利息,销售额要是够量,可以软着陆的。眼下要找到好的营销方案,那才是着陆跑道的入口。 蚁力神事件的思考 历时8年的辽宁蚁力神闹剧终于走到了尾声,尽管现在还没有最后落幕,但结局已经显现。那就是,巨大的亏空,无法弥补众多养殖户的血汗钱。诚然,养殖户当初的投入是为了赚钱,但赚钱的想法有错吗?灾难落到别人身上是故事,落到自己头上是事故。所以,不要幸灾乐祸,不要落井下石。防止这类事件的重演,是每个人都应该思考的问题。蚁力神事件政府既然介入,会给出结论,不管结论是否合理合法合情。但是,从现在正在发生的一系列情况,公正令人担忧。 就在2007年5月26日开幕的“第二届全国人大代表与优秀企业家高峰论坛”上,王奉友和他的蚁力神还被评选为第二届最具社会责任感企业家及企业。这样的企业申请破产是正常现象吗?法院接受这样的申请并宣告进行破产处理,是否公正?这个公正在世界法律界面前,在道德和良知面前,能否经得起检验质疑?不是王奉友的蚁力神经营不善破产,是诈骗成功全身而退!是相关部门的个别人员,被王奉友当作木偶道具玩弄于掌股之中,被铜臭蒙昧了良知人性。还用列举更多的事实吗? 蚁力神在变相集资是确凿的事实。但没有个别传媒的为虎作伥,没有大肆渲染的“明星企业”“慈善企业”“著名品牌”的一系列假象并成功的启用了著名笑星赵本山为其造势,没有相关部门的渎职惰政,几百亿资金是不会轻易被非法聚敛到的。不是吗?耀眼的光环,众多的头衔,复杂的关系网,哪一个不是骗子玩弄法律玩弄诚信的筹码?如果认为可怜的蚁农为了贪图高回报而上当受骗不予保护,那么,这些被利用的筹码道具哪一个不是在铜臭面前丧失人格国格? 国家的威望诚信,不是建立在永远正确上面,在于勇于面对现实,敢于改正错误,及时纠正错误!在蚁力神事件中,有关政府部门和个别领导是否有错误,事实胜于雄辩!是知错必改还是维护错误,证明自己“正确”继续犯更大的错误,在这个问题上,是考验一个人良知的试金石。 民众需要了解的是,在蚁力神事件中,究竟是个别官员的腐败还是无能!这个真相,虽然不能顶替真金白银,偿还蚁民的经济损失。但为了共产党的健康,为了中国人民真正的站立起来,必须正视解决。靠封锁言论,靠玩弄法律文字游戏,保护贪官和骗子,只能是自毁长城。
发件人: "postmaster" <postmaster@huxingdou.com.cn>日期: Sat, 1 Dec 2007 18:18:16 +0800收件人: <Undisclosed-Recipient:;>主题: Fw: 改革国家创新体制,推动中国成为世界研究院\废除劳动\教养制度 改革国家创新体制,推动中国成为世界研究院 ——在“创新型国家与知识产权研讨会”上的主题演讲 胡星斗 一、中国的国家创新体制的问题。 中国的科研体制总体上来说,是一种国家主义科研体制,它有一些优势,优越性,那就是能够集中力量做一些大的科研工程,攻克一些大的科研项目,这也就是为什么我们新中国成立以来,在原子弹、导弹、卫星一系列领域取得了重大成就的原因。 一方面成就巨大,另一方面国家主义科研体制也存在着一些先天不足,存在的问题非常多。如果不能够克服这些问题,可以说中国的科技现代化是不可能的。 国家主义科研体制的主要问题是:科研力量主要集中在国有的大学、科研院所;学术资源分配的权力化,学术腐败严重,浪费巨大;学校的教育不重视创新能力的培养;知识产权的档次低;官本位严重,靠权力分配学术资源、确定学者的地位,真理成为权力的奴仆;教育市场化,大学产业化,科研成果的评定政绩化、数量化。 中国的科研力量70-80%都在国有的大学和科研院所,而发达国家70%以上的科研力量都在企业。比如说像贝尔实验室出了一大批诺贝尔奖获得者,但他隶属朗讯这样的企业。美国75%左右的科研人员都在企业,日本也有70%左右科研人员都在企业。 国家主义体制虽然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但是它的科研成果很难向民间扩散,很难应用到社会生产各个领域。 国家主义体制还导致学术资源的分配的权力化,完全是官员来决定学术资源的分配,因此学术资源的浪费也是非常严重。比如说前一些天报纸报道,中国60%的科研经费没有用在科研上。大量的资金浪费,反正都是国家的课题,经费一旦要来了以后,课题能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它的经济效益如何、后期监督等,缺乏措施。科研人员基本上是年复一年在申请国家项目、国家课题、部委课题,申请完了以后,有的可能就匆匆忙忙或者是想方设法把科研经费花掉,带一帮学生把课题做完。做完了以后,课题到底发挥没发挥应有的作用,似乎就没有人管,最多发表几篇论文也就万事大吉了,发表了论文,可能有的人就提教授,提博导了。然后接着又申请课题,申请完了,又是让几个研究生去做,想方设法把钱花完,花完了又接着申请,基本上是这样的体制。不大注重效果,而注重的是教授有多少科研经费,以科研经费的多少来衡量他的成果。 再比如,很多科研机构每一年花巨资购买设备,但这些设备的使用率极低,有的时候花了几百万甚至更多的钱买进来的设备,一年也不用一两次,大部分时间都是闲置。中国封闭的单位制度使得缺少科研资源共享的平台。 而且,国家主义体制不太重视创新能力的培养,整个中国人们关注的更多的是某种选拔式的人才培养,强调的是背书本,重复别人的观点,强调权威性,学术权威的观点那是绝对不能够批评的。我们甚至强调避免旁门左道的思想。而在发达国家的大学里,研究鬼神的教授也不少,国外有一个学科叫超心理学,有点像我们的特异功能研究,但是跟特异功能不一样就是它还研究鬼、神、灵魂这样的问题,即使这种研究,在他们的大学里都是名正言顺,看起来是异端,是唯心的东西,但是他们都允许去探索,所以他们才会有各种新的思想的出现。而我们很多学生的数学计算本领非常高,往往能够获得奥林匹克数学赛的冠军,但是菲尔茨奖、诺贝尔奖,本土的中国人却没有一个人获得。这充分说明了中国人往往是发展起来了技能、技巧,但是牺牲了兴趣,创造性的能力没有开发出来。 中国国内一流的大学在世界一流刊物上发表论文的数量,不及人家的一个零头。比如说在《科学》杂志、《自然》杂志发表的论文数,哈佛大学是三年两百来篇,而中国像北大三年也只有两三篇。 中国目前的专利申请量仅占世界的2%。即使这点专利,真正属于科技发明的专利只占19.9%,大多是外型设计,包装之类的专利,而发达国家的专利86.6%都是发明专利。目前中国的高新技术专利80%左右都是外资企业、跨国公司在中国申请的,跨国公司基本上垄断了中国的高新技术的专利。中国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仅占万分之三。中国的制造设备、成套设备70-100%都要依靠进口。很多国有企业注重的是引进外国的技术,但是不注重对技术的消化、吸收、升级,中国人花一块钱引进技术的话,只花7分钱到8分钱用于对这个技术的消化吸收,是1:0.078,而日本、韩国都是1:8左右,人家花一块钱引进技术,就要花8块钱来应用它,来改造它,把它变成自己的技术。 还有,中国的专利成果中,职务发明仅占36.5%,非职务发明占了63.5%,而发达国家正好相反,发达国家申请的发明专利中,95.5%是职务发明。而且,中国的各种发明往往都是个人行为,单个人的发明,美日欧的发明大多数是以一种团队的合作,比如说微软“视窗”是一二十万人共同奋斗才开发出来的,中国现在反而难以做成这样的团队合作的大的发明。这与刚才说的中国以非职务性的发明为主有关,因为单位没有起到很好的组织作用,没有形成一个很好的激励的机制,所以一些科研人员只能够从事个人性的发明。 目前,中国无论是大学还是科研院所都存在着严重的学术腐败,包括学术权力的腐败、学术准则的腐败——利用学术权力来瓜分学术资源;一切唯官,唯上。现在各个学会、学术团体基本说都忙于编撰各种杂志、出版各种书籍,杂志、书籍的论文基本上都是花钱出,大部分没有学术含金量,没有价值,是垃圾文章。也就是说中国现在存在着严重的学术低水平重复生产的问题,与我们的工业生产是一样的低水平重复,平庸之作非常多,泡沫文章非常多,垃圾文章是非常多。 然后通过国家的评奖来确定学者的学术地位。评奖人往往都是熟人,都是认识的,互相串通的,往往评奖人不去认真地阅读原著,而是根据他的印象,给某某打分。 我们的院士体制也是一样。评院士要求的是获得过部级以上的奖,而许多我认识的有巨大创新的学者反而不能成为院士。其实获得过部级以上奖的人只能表明他的组织能力强,而诺贝尔奖等都不授予科研组织者。比如中国文革期间曾经在研究牛胰岛素方面取得了重大的成就,当时诺贝尔奖评委会就让中国报出一个应当获奖的人的名单,因为当时中国文革期间都不透明,到底是谁为主的科研外国人不了解,要求中国方面拿出一个名单来,结果中国是拿出了一长串的名单,其中多数都是官员,都是研究院院长、处长之类,结果被诺贝尔奖委员会否决了,因为他们只授予纯粹搞科研的人,不授予领导科研的人。 科学是不应当有权威的,院士更不应当是权威。院士就应当是在理论上或者实践上有突破贡献的,而不应当是官员,我建议官员要一律退出院士的评选。目前中国在科研体制方面官本位的情况也是相当严重的,比如北大物理系培养的22位院士,不带官职的只有4位。51级入学的4位院士中3位是部长。 现在很多大学也都在办自己的商学院,MBA班,EMBA班,大学往往都是高收费的,还有一些官员、富人、名人、企业家花钱买博士文凭。发达国家的大学也办商学院,但是不以赢利为目的,绝大多数商学院是亏本的,收的学费不足以弥补它的开支。 二、建立现代科研体制,推动中国成为世界研究院 现代科研体制一要科研力量民间化,民营化;二要学术非权力化,非官本位;三要政校分开,学术自由,培养创新能力;四要建立科研成果的综合评价、匿名评定制度;五要鼓励职务性发明、团队型科研;六要建立更多的企业大学、企业研究院,进行职工的岗位培训,扶助民营企业做大做强,减免企业税费,提高企业的利润率,吸引人才进入企业,推动中国从世界工厂变成世界研究院。 现在中国也出现了一些可喜的状况。比如像海尔等企业建立了自己的研究院,现在民营企业也越来越多地进行研发投入,譬如深圳实现了“四个90%”——90%以上的研发机构在企业;90%的研发资金来源于企业;90%以上的研发人员集中在企业;90%以上的专利成果产自企业。 中国人申请专利的数目也在逐年递增,越来越多的企业非常重视专利申请,2006年海尔平均每天申请2.6个专利,其生产出来的产品全部拥有专利;海尔还拥有两项国际标准,参与了86项中国标准的制订。华为公司是目前申请专利最多的中国企业,仅2005年申请了国际专利249项,超过思科公司的212项。当然与某些跨国公司几万项专利相差很远,像IBM拥有三万多项专利,朗讯公司也有两三万项专利。 所以,中国不能永远只是世界分工体系中的最低端打工者,不能只是廉价的世界加工厂。中国应当瞄准世界研究院的目标。 要从“中国制造”变成“中国创造”、“中国研究”。尽快让中国从世界工厂变成世界研究院。 2007-11-27 (“胡星斗中国问题学、民生经济学”网站:http://www.huxingdou.com.cn。)
就废除劳动教养制度 致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的建议书 (本建议书已于2003年11月9日向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发出) 北京理工大学教授 胡星斗 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 以胡锦涛总书记为代表的新一代党和国家领导人推行的亲民、爱民、为民之善政获得了海内外的广泛赞誉,对于提高中华民族在文明世界中的地位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在此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经济蓬勃发展之时,我感到,一方面中华民族大有希望,国家进入了百年来的最佳发展时期;另一方面中国社会还存在着一些弊政,其中,最大的弊政当属劳动教养制度。现实、理性和良知告诉我:弊政不除,百姓不安;你不说话、他不说话、我不说话,总有一天,大难降临时,已经没有人站出来说话了;毕竟就像有许多人在收容遣送制度之下莫名其妙地失去了自由甚至生命一样,在劳动教养制度之下,谁又能保证不经司法程序和审判而被某个“领导”下令“劳教”的事不会发生在自己的身上呢? 一 尊敬的中央领导人:您一定知道,因为冤屈上访、与“领导”不和、举报腐败、无辜牵连、不明不白地错误被抓、判刑无证据又不愿放人等“莫须有”的罪名或因素,许多人被劳教,致使妻离子散,甚至家破人亡。在太平盛世的当代中国,此种人间悲剧不应当继续上演了。在此,我郑重建议:尽快废除劳动教养制度。 就算对于处罚轻微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劳动教养制度在历史上功不可没,可是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今天,劳动教养制度赋予了各级领导和公安部门法外关押老百姓的权力,属于明显的违宪违法,再不纠正,怎么让人民相信——政府实行的是法治,而不是人治;中国是文明国家,而不是野蛮国家!而政府以违宪违法的方式处罚公民中的轻微犯法,是否得不偿失,是否损害了政府的合法性?而且,政府违宪违法,等于是污染了水源,上行下效,谁还会尊重宪法和法律呢?如此一来,后果不堪设想,社会失范和动乱的危机就潜伏其中,这岂不是与劳动教养制度之维护社会稳定的本来目的南辕北辙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而劳动教养不经正当的司法程序,不需审判,甚至被劳教人员没有上诉的权利,仅由劳动教养委员会审查决定,事实上是由公安机关或党政领导决定,就可限制公民人身自由长达3年,还可延长为4年。这不是明显的违宪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八条规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只能制定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规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第十条规定:“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 劳动教养的有关规定(1957年8月3日国务院公布实施的《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1979年11月29日国务院公布施行的《关于劳动教养的补充规定》;1982年1月21日国务院国发[1982]17号文件转发的《劳动教养试行办法》)都是由国务院颁布的行政规章,却赋予了有关部门非法限制和剥夺公民的人身自由的权力;《行政处罚法》的处罚种类中也不包括劳动教养;最严厉的行政处罚是行政拘留,拘留期限不得超过15天,可属于行政处罚的劳动教养却长达1-3年。 1998年10月中国政府签署了《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该公约第九条第一款规定:“人人有权享有人身自由和安全。任何人不得加以任意逮捕或拘禁。除非依照法律所确定的根据和程序,任何人不得被剥夺自由。”长时间剥夺人身自由的决定只有通过正当程序由法院作出判决,才符合国际人权保护的公约。中国政府一再承诺,信守已签署的国际公约的责任和义务;党的“十六大”也庄严宣誓:“尊重和保障人权”。但如果我们不及时废除劳动教养制度,岂不是给某些别有用心的人攻击中国政府违背国际公约和侵犯人权制造了借口? 二 尊敬的中央领导人:“劳动教养”堪称当代中国的第一大弊政,斯言并不为过矣。该制度1957年诞生之初,是为了配合“反右”运动的。但谁也没有想到,改革开放后,“反右”运动被否定了,劳教却大行其道。据不完全统计,至今,被劳教者(其中也有很多被迫害者)已有350万人以上,其血泪苦难还不足以使我们改弦易辄吗? 最近中央不容许超期羁押,许多地方就将证据缺乏或证据不足的案件以劳教处理,而且一律三年; 一些地方公安当局花大量的精力、财力,抓大案要案,未等事实弄清楚就急于宣传出去;后来发现抓错了人,也不放人,为了表明当局没有办错案,便对无辜者处以劳教; 有的公安机关对一些在法定羁押期限内无法侦查结案提起刑事诉讼的案件,取证困难、证据不足,怕移送起诉后被退查的案件,办案经费紧张、办案人手有限,畏于追查的案件,或案情复杂根本无法查清的案件,都处以劳教了事; 有的地方对违法人员只由办案人员一人进行讯问,或由联防队员盘问,由办案人员事后签名,匆忙将人处以劳教; 有的地方形势一紧就把一批人送去劳教,一律劳教三年,把一些本不应当被劳教的人予以劳教; 有的办案单位为完成上级下达的创收指标,或受自身利益的驱动,以劳教相威胁,对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处以高额罚款。劳教成为创收的工具; 有的把属于道德调整范畴的人、因民事纠纷引起的一般打架斗殴,情节显著轻微的送去劳教; 有的把法规禁止收容的精神病人、残疾人、严重病患者和怀孕或哺乳未满一年的妇女,以及丧失劳动能力者送去劳教; 有的突破劳教对象年龄的限制将未满16周岁的人送去劳教; 更有甚者,有的地方领导人徇私枉法,蓄意报复,随意将自己不喜欢的人、给自己提过意见的人、正当申诉的人、上访维权的人进行劳动教养。而这只需经过公安局有关科室的批准,不需经过任何形式的取证、控辩、一审、二审等程序。 有的公民因为投诉腐败而被劳教;有的因为会见记者暴露地方上的问题而被劳教;有的因为发表文章抨击形象工程而被劳教;有的因为在涉案的公司打工而被劳教;有的因为为别人说了一两句公道话而被劳教;有的因为有前科遭遇“严打”而被劳教;有的因为错抓而被劳教;有的仅仅因为一句玩笑话如“拣了你的手机,还不请我吃一顿?”而被劳教。 大量的事实证明,劳动教养制度已成为一部分官员作恶的工具。我所接触的许多有良知的地方官员都表达了对劳动教养制度的不满。一位地方公安局领导表示:“我就顶着压力,一个劳教的案子也不办。因为劳教制度太坏了,真的太坏了!” 再让我们看一些媒体上报道过的具体案例: 从1959年到1961年,在甘肃酒泉市夹边沟劳教农场,3000名右派中有近两千人死亡。(见《夹边沟记事》) 河北省公民郭光允因为“诽谤省里主要领导”、“反程维高集团”的罪名而被授意“判几年徒刑”,但因缺乏证据,被劳教两年。 沈阳公民周伟因举报马向东等人的腐败问题,被劳教两年。慕绥新也将举报他的人送进了劳教所。 山东记者贺某因举报腐败而被劳教3年。 湖北一位民选的村主任余兰芳因上访要求清查前村干部的腐败、乡村非法加重农民的负担等问题而被说成“黑社会的组织者,网罗一些上访户,造成社会动乱”,被判劳教1年半。 在陕西劳教所,劳教人员惠晓东被打死。在辽宁葫芦岛市劳教所,劳教人员张斌被人折磨、殴打致死。 鲁北在《劳动教养还要试行多久》一文中记述了他所目睹的情况:有一名劳教人员病得很厉害,几天没有吃饭了,两只脚肿肿的,大、小便都是在床上,不时从嘴里发出救命的微弱呼声。但干警仍说他是装病,有一天,当其他劳教人员向干警报告他不行了,医生来到他床前,号脉后却说:没事,心跳正常。转身就出来了,也许房间的气味使他受不了。我问他怎么样?他说,没事,装病。没过十分钟,这位劳教人员就停止了心跳。 某地公安局仅仅根据一封恐吓信,就抓捕了近60人。有关当局为了彰显打黑政绩,极力拼凑“黑社会”,把相互不认识的、刚来打工的都说成是黑社会成员,头一天刚经过公安局批准购买的矿山用爆炸品都成了“打黑成果”。当局发动舆论工具广泛报道,于是乎,案件上升为上级督办的大案、要案。尽管经过核对笔迹后发现恐吓信与这些人无关,但他们仍将许多民工送去劳教,以显示没有抓错人。这么多血腥、恐怖的事实难道还不能够促使中央政府早日下定决心,一举废除劳动教养制度吗?我认为,根据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废除劳动教养制度势在必行。 三 尊敬的中央领导人:我认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应当就劳动教养制度进行违宪审查。我在2003年6月21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就提交了“对劳动教养制度进行违宪违法审查的建议书”。可惜的是,尽管网络舆论对此反响强烈,但全国人大常委会至今沉默徘徊,未能迈开实行宪政法治的第一步——启动违宪审查机制。 需要正视的是,启动违宪审查、废除劳教制度的确关系重大,它涉及到立国之本:是人治还是法治?是官贵民轻还是民贵官轻? 如果仍然实行人治,各级政府的红头文件和领导人的讲话就是“法”,宪法只是摆设、花瓶,那么启动违宪审查,等于宣布从此违宪的文件和讲话不灵了;废除劳动教养,等于从此剥夺了各级领导的法外关押老百姓的权力,那还行得通?!但中国共产党早有庄严承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党也必须在宪法的范围内活动;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允许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1982年宪法通过20周年的讲话中也提出:“抓紧研究和健全宪法监督机制,进一步明确宪法监督程序”,“在立法过程中充分保障宪法规定的公民的自由权利,坚决纠正违宪行为”。如此说来,党和政府应当有决心摆正自己的位置:各级党委、政府都应服从宪法;宪法是中国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的轴心;只要中央不违宪,就不应当害怕违宪审查机制的建立会削弱党的领导;实际上,只有依照宪法治国,才可以保证党的长期地位。 四 尊敬的中央领导人:劳动教养制度已经严重变形、走样,已经声名狼藉,我认为,为了除旧布新,表明新一代领导人的“新政”新气象,不宜像有的学者所建议的——保留劳教制度,但将它上升为法律。 我认为,可以先将“治安处罚条例”上升为“治安处罚法”,加入社区矫正等内容;在废除劳动教养制度后,以“治安处罚法”或刑法中的管制、拘役替代其对轻微违法人员的处理。“治安处罚法”中限制人身自由的条款必须符合四项要求:一、有简易的司法程序和审判。二、赋予司法救济手段和上诉等权利。三、完善监督机制,杜绝各级领导和公安部门的随意抓人。四、受处罚期限低于刑法中的最低有期徒刑。 废除劳动教养制度后,现有的劳教所改为治安处罚所或行为矫正所。 有了“治安处罚法”的替代办法,千夫所指的劳教制度还有什么理由不寿终正寝呢? 尊敬的中央领导人:时直今日,进行违宪审查、废除劳动教养制度的条件都已经完全成熟。可以说,违宪审查制度的确立,将是“人治中国”与“法治中国”的分水岭;劳动教养制度的废除与否,将成为“文明中国”与“野蛮中国”的试金石。 在此,我强烈要求对劳动教养制度进行违宪审查,或立即废除劳动教养制度,以表明新的中国共产党领导集体进一步改革开放、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坚强决心。 敬请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研究、答复为盼。 北京理工大学教授胡星斗 2003年11月9日 发信人: "poster" <postmaster@huxingdou.com.cn> 收信人: <Undisclosed-Recipient:;> 主题: Fw: 废除特权制度 日期: 2007-11-21 20:11 附件: 废除特权制度.doc (60.5KB) 废除特权制度,建设崭新中国 胡星斗 中国最大的问题是特权横行,中国现代化的最大障碍是特权制度。譬如,今天媒体上即“擅自披露”了两个典型事例,其一:2007年11月17日,广东陆丰市公路局局长葬母,办丧宴超过300席,3000人对特权官员献媚;其二:据新华社报道,中国最大的“地主”碧桂园以零地价拿到上千亩土地,地产商、腐败官员合谋发大财,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谁来维护?不铲除此特权腐败制度,中国的现代化其实是无望的。 正如胡锦涛曾经指出的:腐败、滥权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主要敌人,是社会矛盾激化、危机丛生的主要源头,是政府面临着亟待解决的主要课题,是广大人民群众对政府是拥护、信任还是反对、不信任的主要呼声。 中国的特权制度表现为: 一、官本位的等级制度。 中国大部分资源都掌握在“官”的手中,虽然现在很多资源也市场化、民营化了,但是非“权力依附型”的企业是难以生存和壮大的。 由于中国没有同时进行宪政改革,所以市场经济的发展不但没有削弱官本位的封建等级制度以及计划经济时期的25级制、15级制,反而不断地强化着君臣尊卑的传统观念,并且将之法制化。与封建制度相比,现在只是称呼上有所改变,称为“县处级”、“地厅级”、“省部级”等等。等级制度在改革开放前还只在“干部”中实行,现在推广到了社会的各个领域,于是有了局级公司、师级歌星、厅级方丈、副部级院士等等。除了一些民营企业外,举凡工厂、医院、银行、城市、街道、学校、科研院所、社会团体、民主党派、甚至道观佛寺等一切社会组织都被划定了相应的等级,一切官员也都分成县管干部、市管干部、省管干部,等等,同级干部都有严格的座次顺序,不同级干部更有不可逾越的排名及待遇——干部可以听什么报告,看什么文件,是否享受秘书、厨师、保姆、警卫员、司机、公务员等等服务,全看他的级别高低。 级别高的干部就自认为掌握了“真理”,从而可以傲视普通人,过着特权的生活。 二、黑箱化的财政制度。 发达国家的钱袋子是掌握在议会的手中,官员每花一分钱都要经过议会的批准。而中国的财政是官员化、随意化、秘密化的财政,一切支出由官员说了算。所以,25年来,中国政府的行政开支增加了87倍。 据有关调研报告:全国党政机关系统违规违纪、挪用侵占、公款吃喝、休假旅游、出境出国、送礼滥发奖金福利,2006年度高达2万亿元,相当于当年全国税收收入的50.5%。江苏、浙江、上海、山东、广东五省市厅局级干部实际年收入为55万至105万元,副省级以上干部实际年收入为125万至250万元,每人花费公款600万至2000万元。2004年,上海市党政国家机关系统公款吃喝、旅游、境外观光、进修、读书、送礼、超规格发放福利奖金、补贴等共计1045亿元,2005年为1276亿元;广东省2005年为2485亿元。 三、权贵垄断的企业制度。 据《远东经济评论》2007年第4期报道,中国亿万富翁3220人,其中2932人即超过90%是高干子弟;在5个最重要的工业领域——金融、外贸、地产、大型工程、安全业,85%-90%的核心职位掌握在高干子女的手中。 截至2005年底,仅海外高干子女亲属经营的中国进出口贸易每年就达1千多亿美元,拥有财产6千亿美元以上,海外定居的高干亲属超过100万,其中高干配偶子女20多万人。 特权垄断常常造成国家和全民利益的损失,如国有商业银行以远低于市场价格——兴业银行甚至以不到市场价格的1/10把股份贱卖给外资,仅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交通银行4家银行因为贱卖损失就超过7500亿元,仅2006年一年银行股贱卖的损失就达6000亿元,整个银行业损失上万亿元。(见《中国财富》2007年第10期) 仅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中国移动、中国联通4家国有公司4年海外分红就超过1000亿美元,这些公司的盈利完全是来自对国内消费者的掠夺,凭着其垄断地位抬高资源价格或者对手机双向高额收费等,然后把利润送给外国人。 为了增加赢利,两大石油巨头不惜制造“油荒”以抬高国内价格,并且出口退税。据海关统计,在2005年“油荒”前6个月石油巨头共出口成品油759万吨,同比增长48.6%,而进口却下降了21.1%,6月份的同比降幅更达到22.6%。其中占主导地位的燃料油的进口上半年同比下降了17.6%。 中石化2005年实现净利润395.58亿元,另外还获得中央财政补贴100亿元。这些国有企业凭借垄断获得的巨额利润不但不需要向国家分红,反而得到财政补贴,而8亿农民2005年获得的粮食直补也才132亿元。 据《南方周末》报道,中国的粮食连年丰收,产量达9800亿斤以上,为什么还出现粮食短缺、粮油价格上涨的现象呢?原来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储粮”)每年要收购全国小麦商品总量的60%以控制麦源,按兵不动,采取“市场饥饿法”,把小麦市场“托”起来,继而在收购价的基础上加价“顺价销售”。中储粮每收购1斤粮食,政府给予2.5分钱的补贴;每存储1斤粮食,政府给予4分钱的补贴。按亩产800斤小麦计算,一亩地政府给出的补贴为52元,其中农民实际得到了每斤2分钱、每亩16元的补贴,其余36元补贴给了中储粮。消费者每多支出1元的粮油成本,农民得到的好处不足0.15元,而中储粮等特权企业赚去了0.85元以上。 四、封建等级的社会保障制度。 目前,中国的医疗分成几类,公务员享受财政拨款的公费医疗,部分职工是个人帐户加社会统筹,另外一些职工和居民购买商业保险,农民参加合作医疗。据第三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结果,城市居民中没有任何医疗保险的占44.8%,农村有79.1%的人没有任何医疗保险。劳动与社会保障部的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险试点,也只覆盖了10%的农民工。 卫生部的一个副部长在在国务院新闻办的一次新闻发布会上说,目前中国农村有40%~60%的人看不起病。在中西部地区,由于看不起病,住不起院,死在家中的人占60%到80%。 据《当代中国研究》2003年第4期,从1991年到2000年,中央拨给农村合作医疗的经费仅为象征性的每年500万,地方政府再配套500万。全国农民分摊下来,平均每年每人每年大概是1分钱。 一方面是老百姓看不起病,另一方面离退休高干却长年占据40多万套宾馆式高干病房,一年开支500多亿元,再加上在职干部疗养,国家每年花费约2200亿。官员们的公费医疗占去了全国财政卫生开支的80%。 而且,目前中国80%的医疗资源集中在北京等特权城市。 中国卫生的公平性在世界191个国家和地区中排名倒数第四。 中国的养老制度也是封建等级化的。官员们按照级别享受相应的待遇直到死亡,不论是否在职。高干离职后,秘书、警卫、司机、勤务、厨师、保姆、专车、住房及医疗待遇一律不变。 五、令人生畏的警察特权和司法特权。 警察绝大多数是好人,警察和司法的特权源于缺乏民主监督的体制。 据新华社哈尔滨2007年11月13日电:哈尔滨市区电子监控设备发现,警车闯红灯月均近1200次。 某县动用警察收提留款,动不动就把村民拘留,站在一旁的村民刘振中说了一句“这赶上土匪了!”于是被警察四处搜捕,其妻、父、叔、兄弟媳妇皆受牵连都被送进监狱。 少女纪海云被污卖淫,被警察毒打3个小时,下体、大腿内侧被棒打、鞋踢、脚踩,医生说:我从来没有见过一个姑娘被打成这样的,真是惨不忍睹。 某警察甚至说:“我们吃的就是这碗饭,开的就是这种店,打人是家常便饭”。“我打你是执行公务,你还手是妨碍执行公务”。 上海巨富周正毅的看守所和监狱生活,也处处显示出特权:每餐“四菜一汤”;允许使用手机;数次看病,每次医院都接到命令停止门诊,专为周正毅一人服务;亲情电话成为周正毅想打就打的特权电话。 六、歧视性的户籍制度。 户籍制度造成了城市人的特权、农村人的社会底层化。 1999年北京市劳动局出台了2000年本市允许和限制外来工的职业范围,限制外来工的行业8个,职业、工种103个。 据新华社南京2006年2月18日电:南京上百万农民工5年来只有4~5人成功落户在南京,不到百万分之一。 据《法制晚报》2007年4月26日报道: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调查显示,34.28%的在京流动儿童为北京土生土长,20.82%的儿童不能及时接受教育。 目前,中国高等教育的城乡学生比从改革开放初的3:7发展为7:3。 据《南风窗》2006年3月1日报道,中国农民高价购买生产资料交纳的增值税每年在4000-5000亿元,是全国增值税的一半,相当于每个农业人口每年交税400-500元。另据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表示,全国增值税的60%都是农民交的。 国家财政每年拨出支农资金高达4000多亿,但大部分资金补贴了粮食企业、化肥企业等权贵部门,农民获得的补贴很少,国家的扶贫资金也主要是肥了地方政府部门。 七、宣扬特权的教育制度。 小学生个个比谁家父母的官大;大官的孩子被老师悉心照料,当上班干部;课堂上宣讲的往往是尊敬领导、服从权力。 2007年5月28日上午,为庆祝“六一”儿童节,武汉市举行少先队的特色比赛。当日,武汉最高气温达35.3℃。原计划8点30分开始的比赛,却因领导的姗姗来迟而延后。等一个个领导在太阳伞的遮阴下讲完“祖国的花朵们”之类的话(官员们的心中其实在说:我才是祖国的花朵呢!),一直炙烤在烈日底下,穿着长袖制服,并且手套、帽子……裹得严严实实的军乐队员,终于起步,开始比赛。手持指挥杖的小男孩,才走出几步,一头晕倒在地。当老师和家长的抢救时,领导们悄然离去。 某市文化旅游节逢雨,领导们都有人给打伞观礼,而学生们个个立在雨中,浑身湿透。 银川市举办首届中小学运动会,各级领导轮流发表宏篇大论,台下四十名八九岁的女生穿着单薄的表演服,在低温的寒风中苦苦等待了1个小时。 在河北省科技活动周开幕式上,一名小学生耐不住持续两小时的烈日炙烤,当场中暑昏倒。然后,台上领导们也都悄然离去。 1994年12月8日的克拉玛依,当大火突袭的时候,有人高喊着:“同学们不要挤,让领导先走!”结果,克市领导、教委领导几十人都成功逃生,没有一人死亡,而288名学生葬身火海。 中国的学术机构也处处渗透了权力。55年来,北大物理系培养的22位院士,不带官职的只有4位。51级入学的4位院士中3位是部长。 高考分数线歧视则造成了地区特权、城市特权以及考生人格上的不平等。恢复高考20多年来,北京的高招录取分数线大大低于其他省份,相差最高达160多分,在其他省份只能上普通本科的分数,在北京竟能上北大、清华。 美国也有帮助弱势族群的录取政策,但绝不可能照顾发达城市。 八、歌颂权贵的文化制度。 由于电台电视台、新闻出版业的垄断、特权,以及不允许出现政治、经济、社会、文化领域除娱乐之外的明星,电视台等为了保险,“不出问题”,不敢报道真实消息,不敢追踪社会问题,不敢深入挖掘新闻内幕,因此,天天播出娱乐节目,吹捧几个歌星,号称是弘扬“主旋律”。 8亿农民、2亿农民工、3亿多低生活水平者、4000万失地农民、3000万上访者、2000万农村留守儿童、2000万打工子弟、6000万残疾人、2亿工人、1.2亿乙肝病毒携带者、上百万爱滋病患者在媒体上统统不见了踪影,成为沉默的大多数。 因此,只有废除官本位的等级制度、黑箱化的财政制度、权贵垄断的企业制度、封建等级的社会保障制度、歧视性的户籍制度、宣扬特权的教育制度、歌颂权贵的文化制度等,中国才能进步,才能实现现代化,才能成为现代文明的国家,为此,我强烈建议: 取消工厂、医院、银行、城市、街道、学校、科研院所、社会团体、民主党派、道观佛寺的行政等级; 除退休的国家主席、人大委员长、总理等少数人之外,取消退休离休后的秘书、厨师、保姆、警卫员、司机、勤务、公务员、专车、住房及医疗方面的特别待遇; 取消干部病房、高干病房、干部疗养所、领导度假别墅、部级待遇等公款福利特权; 建立科学化、规范化、公开化、民主化的公共财政体制,一切支出改由各级人大决定; 打破石油、电力、电信、金融、保险、证券、外贸、烟草、粮食、地产、大型工程、农用生产资料、有色金属、民航、铁路、安全等领域的垄断,国家参与其分红,提高其税赋标准,引入竞争主体,形成市场化的多元竞争格局; 废除歧视性的户籍制度,建立身份证电子管理系统,将沉淀在当地的户籍资料、人事档案、个人及家庭收入纳税、缴纳保险情况,信用、守法记录等等纳入全国统一的身份证号码查询系统中; 废除高考分数线的歧视; 立法严禁在招工、教育、医疗、住房、自由迁徙、失业保障、养老保险等方面歧视任何一部分国民。 取消财政对机关幼儿园、机关小学、重点中小学等的倾斜投资政策,促进学校的均衡发展,实现教育公平; 规定一切城市不得限制外来工的职业范围,不得拒收或者高价接受打工子弟入学; 规定行政人员、官员不得参与教授、院士等的评定; 取消电台电视台、新闻出版业的垄断,允许民营媒体参与竞争,政府只需对其业务、内容进行规范; 逐步建立宪政民主、以及公民监督、司法监督、媒体监督的制度;把各级人大变成真正的权力机关,实现人民代表的专职化、专业化和自由选举,人民代表拥有罢免弹劾官员、决定财政预算决算、进行重大决策的权利;让司法、反贪、审计、监察、信访等部门独立于行政;对弱势群体进行有效的权利救济、司法救济,媒体从各级官员的喉舌变为人民群众的喉舌。 胡锦涛明确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铲除特权制度,确立民主法治、公平正义,恐怕是中国目前建设和谐社会的关键所在和重中之重。 只有废除特权制度,才能建设崭新中国! 2007年11月17日 (“胡星斗中国问题学、民生经济学”网站:http://www.huxingdou.com.cn。)
防火、防盗、防政府 ----2007年11月27日在复旦大学的演讲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贺卫方 能够到南方人物周刊和浦发银行联合举办这样一个论坛做一个报告,跟大家进行交流,对我们来说既荣幸又惶恐。我这个人什么都稍微明白一点,但是就是理财差了一些,我现在不怎么读经济学的书,最不懂的就是理财,而且自己家里面也一塌糊涂,我不理财,我老婆也不理财。现在钱贬值很厉害,前一段时间说股票市场很兴旺,谁都去炒股,大家天天都在谈论股市,我们也听不懂,但是我老婆有一个变化,就是不到银行去存钱了,因为现在到银行去存款的人都被认为是傻瓜。 一个国家能不能自由,很大程度跟一个国家的法律制度,政治制度有关系,如果一个国家的政治制度不是以尊重自由为前提的,那么这样的制度是不可能塑造有独立人格的群体的。如果有人追求自治,追求独立,就会受到某些官方的打压,我们可以看到那些追求自由的人,它的命运是何等的悲惨。我们是没有思想自由的,我们都被视为一个幼稚的人,所以一经圣人说或者某某讲话,都要求你必须作出一个服从的姿态,一个奴隶的角色。 我们今天的制度不一样了,改革开放只有30年,我们这个社会感到松绑了,就象某部电影里的一句台词:“我们有一种解放的感觉”!在那之前是计划经济,计划经济实际上是建立在某种政治哲学基础上的:由于其崇高的政治地位,他能够理解我们每一个人的需求,他能够制订详细的生产计划,于是把所有的企业都变成计划的一部分,结果怎么样?在那计划经济的时代,每个人的需求恰恰得不到满足,而书本上总是说资本主义才不能满足我们的需要,只有计划经济才能够满足我们的需要。 计划经济之上,必然建立一种计划思想,思想要保持一致性,不能保持自己的独立思想,不可以随便发表自己的看法,要紧密团结在什么什么周围,张志新只是对刘少奇被打倒这个事件发表了一点看法。最后被判处无期徒刑,又判处死刑,而且行刑前要割断喉管,害怕她再做说出什么。 我想当我们说起一个国家的法律制度时,可以从三个方面去观察它。第一个方面是国家的法律制度。我们经常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这个国家最高的权力机关,这是一个结构性的要素;我们又建立起了一个法院系统,从最高法院到下边的法院形成金字塔,这也是一个结构性的要素;我们有检查系统,检察院是一个法律监督机关,承担一些特殊的使命。这些都是结构性的要素。 第二个方面,我们还可以看到一些实体性的东西,包括各种各样的制度、各种各样的规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年制定很多很多法律,比如说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我们北大法学院有一位巩献田教授认为它完背离了社会主义,而我认为社会主义还太多了一点,所以我们在北大法学院形成两派意见,开会的时候,他坐在最左边,我坐在最右边。这样一部法律最后也出来了。 全国现在的法律文献差不多可以用多如牛毛来形容。以前我们嘲笑美国的法律多,据说一个男孩等女朋友约会,结果两个小时女朋友没有来,他就不等了,到法院去起诉,但是现在我们国家的法律也越来越多了,以前这张脸没有法律,但是现在你可以起诉了,我可以起诉你侵犯我的肖像权。法律的规范导致了诉讼的增多,导致我们权利的增长,这是一件好的事情,但是我们也看到法律中间种种的缺陷,影响了我们的行使权利,比如丈夫不签字,太太和孩子就死在手术台上,有关医疗救助方面的法律规定,医生有义务进行救助,但就同样的事情医疗管理方面的规定却说说,必须要在场的家属签字才可以进行救助,法律之间产生了矛盾,似乎人们怎么做都是违法,或者怎么样都是合法,这样就构成了我们法制第二方面最重要的内容。 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个国家的法制与法律文化有很大的关系。法律文化是一个国家跟法律有关的文化,实际上是一国国民对法律的观察、观念、价值判断。比如他们是不是喜欢诉讼?遇到案件的时候,有人劝大家不要去诉讼,大家尽可能少诉讼。这当然跟社会结构性有关,人们是长期稳定地生活在一起的,诉讼可能导致几代人间的仇恨,以经济学的角度来观察是不合算的,是非理性的,所以大家有时候忍一忍,让一让,就会变成的非常自然。 当然我们说法律文化的时候,不同的文化群体对他们的法律文化会有不同的看法,法律文化会影响到法律制度的运行。比如孕妇事件,其实折射出的是生命的问题,我看了一下有关的报道,在美国发生这样的情况之后他们会有三个医师在一块研究,如果认为是必须进行手术的,他们不需要家属同意,即便家属不同意他们也要作这个事情,当然法律要给他们免责的。所以我们如何去看待生命,为什么计划生育会在西方世界引起这么大的反响,我想这是跟人与基督教的观念有关系。 我想一个国家文化整体的状态,最终塑造了一个国家法制的状态。近代以来,我们引进西方许多的法律和制度,甚至也引进议会制。你会发现西方的议会整天都在吵架,这些人好象就是为开会而出生的,天天就在那里吵,这是议会的本质特征。英文议会翻译过来就是大声说话的意思,但是到了中国,议会悄悄发生了变化,我们全国人大不吵架,这里的黎明静悄悄,这还叫议会吗?我一直建议以后全国人大不要翻译成“议会”了,这翻译法是有问题的,我建议用音译,直接译成“Renda”,让外国人知道咱们这个跟他们那个不一样,我们这个是一年一度最大的Party,你甚至可以看到少数民族代表穿上节日的盛装!这哪里是开议会?为什么我们引进的制度,本来是想学习西方,却变成这个样子?会变的面目全非? 从法律文化这个角度,现代法制社会需要怎样的一种文化观念,所需要的文化追求应该具有怎样的基本内涵。第一个方面我觉得现在的工具必须要具备文化的观念,限制国家权力的观念,我们必须要想方设法限制国家的权力,我们不能将国家想象成父亲,什么事情都听国家的、依赖国家,热爱国家和监督国家应该放在同等的地位上。政府到底是什么,政府是我们用来保障我们的生活能够拥有更多的自由的机制。所以有这样一个观念说,其实我们手头还保有一个最基本的权利,这个基本的权利就是改变政府的权利,当政府站在我们利益的对立面,变成了一种残害我们、反过来控制我们的庞然大兽的时候,我们必须要改变政府。 这方面我们甚至还看能到这样的例证。比如前几年香港终审法院关于居港权的裁决,当吵得不亦乐乎的时候,金庸先生出来做调停。金庸先生曾经学过法律,但他说的话一下子让我很震惊,他把家庭伦理用在这方面。他说香港法院的做法是典型的孙子打爷爷,他说香港政府就是孙子,国务院是儿子,全国人大就是爷爷。他说孙子胆敢挑战爷爷的权威,这是应该打屁股的事,确实是坏事。他当然也说了,爷爷要像爷爷的样子,孙子必须要道歉,但是爷爷不能咬着不放。后来香港法院就作了一个前无古人的判决说,香港法院无意在对香港基本法解释方面剥夺全国人大的决定。爷爷需要有一个表态,你做了你从来不愿意做的事,你说了你无意侵犯我的权威,全国人大说行行,我放你一马吧,它不是视为一种独立人格的,这是一个国家根深蒂固的传统。 有一个观念是防火、防盗、防政府。民主制度的建设中,司法独立是我们建立法治社会首要的追求。现在的法官在老百姓的评价中间到底有多高,零点公司做过调查,每一次调查都让人很寒心,很低,最后一次是你最信任哪种职业?最末尾的是哪一种职业?竞然是法官!相比较,日本京都大学,每年也要对各种职业的信赖度做一个调查。你信赖商人吗?回答是3%;你信赖政治家吗?回答的是0.3%,因为政治家大家普遍都不信赖――美国有一个说谎俱乐部规定政治家不允许参与,因为政治家是比较专业的说谎家,人家本来是业余玩玩的,政治家是职业选手,一来就没别人什么事儿了。京都大学的每一次调查,法官都是日本国民最信赖的一个职业。过去30年间日本只有两个法官被追究了,我们国家每年有4千多个。我到加州,加州有一个官员告诉我们说,去年我们加州追究了两个法官,一个法官是由于包庇亲人涉案,没有遵循回避制度;还有一个法官在加州一个酒馆里喝酒,行为及其不端,所以被罢免了。跟我们一起访问的湖北省高院的领导说:谁相信呀?!我们湖北省一年800多个,他加州才2个,谁相信呀?! 表现这么好,仅仅是素质问题吗?我相信司法独立是非常重要的,司法独立意味着法官与案件不是没关系的。大家知道中国的法院现在有一点四面漏风,而且最近的五六年间有一个强烈的趋势,就是警察权高于司法权。警察在街上一走,警车就是不遵守交通规则,有一次我坐一个警察的车大街上逆行。我说你怎么能够逆行,他说这段路我不逆行的话,他会怀疑我是假警车。我们的公安部长到各级法院是视察工作,后者是请示汇报。你见过哪个国家的法官向警察头子汇报工作的?司法没有真正的独立性,最后导致司法邪恶,司法腐败,我们要想方设法让每个法官为他判决的案件负完全的责任,这样所有的荣誉也是这个法院所享有的,如果出了问题,我们也知道谁是决策者,而不是像现在,一切的责任都是月朦胧鸟朦胧。 第三个方面要建立法治政治离不开我们政治参与的意识,政治不是跟我们每个人无关的事情。我经常被别人问到现在的北大学生跟过去的北大学生有什么不一样?如果问到以前的北大三角地,北大学生说三角地过去怎么了?他可能不知道这个学校的历史跟这个三角地有多少密切的关系。现在有一种意见是要拆掉三角地,说这里现在都是商业广告。三角地是这所大学政治参与的标志符号,况且这个地方见证了这个学校非常重要的一些历史时刻,为什么要拆掉?学生们似乎不是特别的关注,学生就是网上挂着,天天泡着。可能我们现在高考扩招,对学生产生了非常大的焦虑,他们一脑门就想怎么找一个好工作。以前我们并不担心这些,这种心态的稳定使以前的大学生能够忧国忧民,能够谈一些别人看来是疯子才会谈的话。我自己观察,其实每个人内心里面都有一个政治情结,只不过你在权衡他的利弊。学生也有最基本的趋利避害,但是一旦条件成熟,他们也会冒出来的。 我想社会公众也需要关注国家的政治,这些年来许多事件,比如说厦门的PX事件,数以万计的居民能够走在街上;近年越来越多人推荐自己去做人大候选人。我相信这种政治参与的热情是特别宝贵的,而且它也是能够稳定的保障。有许多人认为稳定的政治,就是上面说什么,下面听什么,其实这是最不稳定的,和谐社会天天都在骂政府。你去看英国的报纸,上面天天都在曝光丑恶的事情,你一看就会认为这个国家明天就要爆发革命,但是这个国家稳定几百年了。为什么会这样?我想它的报纸起到了宣泄的作用,一个和谐社会是经常有游行的社会,一个和谐社会里面议会是经常打架的社会。所以有些国家为什么总发生内战,有些国家为什么总不发生内战,这都是政治问题没解决好,我们需要一种合理的机制解决这个国家的政治问题,这离不开我们议会的冲突,一个和谐的社会就是这样充满了不和谐的因素。所以一个稳定的政治制度和法律体系,一个保障人权的制度离不开我们每个人去参与,去保证它、去推动它。 最后一点,我们还需要一点人道主义的观念。我举一个例子,比如聂树斌的冤案,聂树斌先生的母亲知道她的儿子是被屈杀的时候,一次一次呼吁法院重新审理,但是法院说你必须提交判决书,你法院从来就没有给人家判决书,你凭什么要人家给你判决书?人可以无耻,但人不能这么无耻。这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我相信一个国家的国民没有尊严,政府很难有尊严;我们看民主国家,尊重人权的国家,他们的领导人会受到怎么样的对待,而不尊重人权的国家他们的领导人又会受到什么样的对待?所以张思之先生说,人权是一个国家最大的面子。 总而言之,宪政已经成为不可逆转的潮流,尽管中间可能会有一些曲折。我发现其实建设法治国家已经成为所有人的共识。美国一位伟大的法官汉德法官,曾经在纽约的一次聚会上说到法治的根基,我用他的话来做一个我今天演讲的结尾。他说:“自由的根基到底在哪里?朋友们请相信我,不要相信哪些人的说法,他们说法治要寄希望于法律、宪法和法院。不是这样的,法律存在我们每一个人的心中,如果自由在我们的心中死去的话,那么没有法律能够拯救它,也没有宪法能够拯救它”。 谢谢大家! (本文系贺卫方11.27在复旦大学的演讲) 美国政治的世袭病 Grover Norquist 美国建国伊始就是一个宪政共和国。就像在新耶路撒冷,本来就没有国王、公爵和其他的恶棍。 Thomas Paine在《常识》中告诉我们,他说在新世界没有世袭君主的位置:“因为所有人最初都是平等的,没有人生来就有权力让自己家庭永远凌驾于其他人之上,虽然他自己可能值得同时代人相当程度的尊敬,但其子孙可能远远不值得继承这种尊敬。” 十三个有警惕之心的州代表执笔的美国国家宪法,甚至给予联邦政府保证国家“共和政府形式”的任务,并补充道:“美国不应该授予任何高贵的头衔。”夏威夷女王也不得不离开。 然而,虽然美国人抱怨Hosni Mubarak计划让小Mubarak接替自己成为埃及总统,惊诧叙利亚总统Bashar al-Assad竟是已故总统Hafez al-Assad的儿子,嘲笑北朝鲜金日成将共产主义王朝传给金正日,我们即将举行的总统竞选,一样可能延长总统的序列:在George H.W. Bush当了四年总统后,他的儿子George W. Bush又执政了八年;在William Clinton当了八年总统后,他的妻子Hillary Clinton又将开始八年的总统生涯。 对了,1824年,战胜共和党的John Quincy Adams追随其父就任总统,期间相隔24年。即使这样的世代时滞,这种接班问题在当时也被认为是反对John Quincy的一个强有力论点。1840年,William Henry Harrison当选(只执政了一个月),49年后,其孙Benjamin Harrison入主白宫。 这种逐渐将选举性公职看成传家宝的趋势不仅在行政机构存在,在国会,到处都是想保持家中地位的前国会议员配偶和子女。密歇根州议员John Dingell的父亲在国会干了22年,然后在1955年将位置传给儿子。最近在讨论的是,任职者是将位置传给他的妻子还是哪一个儿子。 目前有四位任职者在配偶死后顶职加入国会。选举性公职属于家族而非个人的假设一直持续到2000年,当时参议员Mel Carnahan在临近大选时死亡,但还是获得了大量的选票,我们没有依法选举那个活着获得最多选票的候选人,而是选了没有选票的死者妻子。 美国很多城市都可以找到这种世袭病:芝加哥市长Richard M. Daley是前市长Richard J. Daley的儿子,类似的还有无数继承家族头衔的州议员以及县和地方官员。限制政党捐资多少给候选人的竞选财务改革推动了这一趋势。父辈以前的竞选广告和媒体关注,为其子女带来了百万美元的名誉品牌价值。 民主党和共和党都厌恶这种贵族的复辟。民主党认为太多布什们了,共和党说克林顿们太多了。这使为之担心的国民(好,算上我一个)发起计划,制定一项宪法修正案来禁止这种做法。目前流通的草案由法律学者Bruce Fein执笔,内容如下: 第一节:选举或任命的联邦、州或地方官员,其配偶、兄弟、姐妹或子女,原来不是供职于行政部门的,不可以立即在同一个选举或任命性机构接班继任。 第二节:国会通过适当立法应该有权力执行该条款,包括对某些选举或任命的行政部门实施豁免,并定义“立即继任”以防止陷害。该修正案和美国其他竞选公职的限制相一致。总统至少必须35岁,参议员要30岁以上,众议员25岁以上。总统必须出生在美国。十五个州已经颁布条款限制州议员六年、八年或十二年的任期。 颁布一项宪法修正案是一个非常艰难的过程。我们的典范是限制总统任期不得超过两届的第22条宪法修正案。George Washington连任两届总统后即告退休,此后便成为一种惯例。然而,在1940年和1944年,Franklin Roosevelt打破了这一“默契”。虽然我们的修正案不会禁止George W. Bush在其父亲担任总统后又做八年总统,或者禁止Hillary Clinton在其丈夫担任总统后就任八年总统,共和党和民主党都认为该修正案是在提醒对方党派滥用家庭权力。这使我们所有美国人记住共和国的重要和贵族伪装的危险,并建议Chelsea Clinton 和 Laura Bush将来应该寻找其他感兴趣的领域。 (Grover Norquist是美国人民税制改革组织主席,其著作《别打扰我们》即将由Harper Collins出版。选择周刊编译)
发件人:"新法家传真" <alexzhai1@gmail.com> 收件人: 抄送:发送时间:2007-11-23 19:42:57 +0800 优先级:普通标题:涓€鍏氬埗路澶氬厷鍒堵疯秴鍏氭淳鏀挎不鈥斺€斾腑鍥藉彜鍏歌秴鍏氭淳鏀挎不鍒濇帰 编者按:树再高,也要长在大地上。西方制度再先进,引入中国时也要适应中国历史文化的土壤。翟玉忠先生的《一党制·多党制·超党派政治——中国古典超党派政治初探》一文纵横东西、旁征博引,论证了中国实践数千年的超党派政治的基本特点——靠不同阶层的共同参与实现全民政治,通过社会人为分层达到社会正义,按一个人对社会贡献的大小分配有限的资源…… 一党制·多党制·超党派政治 ——中国古典超党派政治初探 翟玉忠 无论是出于某些利益集团不可告人的战略目的,还是出于普通公民正直的良心,西方许多人一直希望中国民主化,甚至是直接将美式政治模式平移到中国。这不,前不久,一位在IT界经商的华裔美国朋友为了证明美式民主能够"平移"到中国,自己先从华盛顿"平移"到北京,为我讲授中国民主化的几大步骤,其情可嘉,其说老调重弹而已。归纳起来不过是: 一,军队国家化。这是一个老主题,孙中山曾希望中国军队能像欧美国家的军队那样不干预政治,最后军阀们干脆给他取了个有名的外号"孙大炮",笑话孙中山手里没兵,拿嘴皮子当大炮来轰人。但孙中山比当代的自由派知识分子务实得多,他明白要改造中国没有武装力量支持不行,筹建了自己的军官学校——"中国国民党陆军军官学校",就是有名的黄埔军校。 抗日战争结束后,来华调停的马歇尔将军和中国大多数知识分子都相信军队国家化。但马歇尔也很快就明白了,中国的政治逻辑是靠综合实力决定的——这些实力背后的政治力量相信他们代表着国家整体的利益,有掌控国家公器的权利。 今天有人又在大嚷军队国家化了,美国这样,中国就该这样,这就是他们的逻辑。至于历史和现实似乎永远不关他们的事。 二,政治多党化。既然一党制没有监督,会腐败,当然就要实行多党制。用1945 年国共重庆谈判所签署的《双十协定》中的话说叫"党派平等合法"。按我的美国朋友的观点,一党内部不同派别的分裂是多党制形成的基础,陈独秀不也说过:"党外无党,帝王思想;党内无派,千奇百怪。"(《国民党四字经》,1927 );最近,看到执政党内权力博弈过程变得更加"规则化",马上就有人作 "民主宪政"的玫瑰梦了! 事实是中国历史上从来就没有出现过英美式的政党。1911 年就参加辛亥革命的历史学家李剑农(1880 ~ 1963)在《中国近百年政治史》 一书中谈到民初政党时这样写道,民国初期的政党有几种特色,为欧美各国政党所罕见,一是党员跨党,往往一个党员既挂名于甲党,同时又挂名于乙党,甚至并挂名于丙党;二是党义不过是空洞的招牌,党纲常常严重趋同;三是没有民众基础,他认为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是:"中国的民众,几千年来,站在积极的政治活动范围以外,除了到最果苦的时候,对于某一方面表示消极的反对意味外,绝没有积极主动的意思表示,又因经济落后的原故,不曾产生出明显的阶级差别利益来,因此亦不能形成明显的阶级差别利益的团体。所以自有政团以来,都是没有民众作基础的政团,政团不过是读书绅士阶级的专用品。" 李剑农先生描述的是自1840 年鸦片战争到1926年中国国民革命军出师北伐止的中国政坛,但它同样适用于整个二十世纪中国政党政治的特点。简而言之,由于没有巨大的阶级分野,所以中国一直没有英美那样代表不同利益集团的政党产生,尽管强大的外部势力曾经将中国领土和政治版图几乎撕成碎片! 三,民主主义教育运动。西方的政党政治,自由民主老也"平移"不过来怎么办?中国知识分子的儒家本性立刻显示的出来,他们要作中国人民的灵魂工程师,作天下师,轰轰烈烈地开展民主主义教育运动。西化不成,是因为用心不苦,正心诚意灵魂才能过渡到太平洋彼岸。2007 年8月 16日 《南方周末》刊出了《宋教仁之死:民初政党政治的失败》一文,这篇文章的结尾写道:"辛亥革命那一代人,现代意识还很幼稚,士大夫意识还很浓重。20 世纪初,西方学术已经很是精微,而我们国家连学术性的研究都还没有,只有匆匆忙忙的政治设计。孙中山当年在日本演说'三民主义'、五权宪法,留学生听得如醉如痴,就因为孙中山对西方学说的了解,无人能及,虽然现在看来还是非常粗糙。宋教仁在日本也只是比别人多读了几本日本翻译的西方政治制度的书,他怎么可能理解这些制度背后的社会生活和文化?他们在前进的路上摸不到石头过不了河是很正常的历史现象。缺乏现代文化意识是个根本的问题。但他们为国家、民族作出了努力,作出了牺牲,作出了探索,无论是革命还是改良,他们的经验都是很宝贵的。一个世纪来中国社会渡过了一条条的河流,但肤浅的呐喊还没有引导我们达到最终的彼岸,社会前进需要一步步的深耕!"孙中山西化不够,宋教仁西化也不够,二十一世纪西化的使命就落到了《宋教仁之死:民初政党政治的失败》作者的身上,他连中国政治土壤都不了解,就要深耕,荒唐! 目前全盘西化,对西方(特别是英美)政治经济模式生搬硬套已经成为中国知识界的痼疾,克服这一痼疾的关键是深刻理解中国本土政治经济的特点。美国加州伯克利大学政治学系博士,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潘维先生将中国传统政治形态称为"超党派全民政府",现代蓝本是香港和新加坡,他在那篇广为流传的《民主迷信与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方向》一文中写道:"在那里,我们看到了复兴中华传统政治文明的希望。那里有小政府,政府与'乡绅'(社会咨询委员会)的'共治',有法律下的个人自由,有文官为主体的共和,有世俗的政府,'王者无外',包容了各类民族和种族,有独立的法院,真正实现了超党派全民政府。这种政治体制在世界上是独一无二的。与专制不同,咨询型法治不是人治,也不是党治。与西方民主为主,法治为辅的体制也不同,咨询型法治是以法治为主,民主为辅的体制。 "( http://www.gmw.cn/03pindao/guancha/2004-1/6/723001.htm ) 归纳起来,中国古典超党派政治具有反对朋党、社会分层和功勋制三个典型特征,详述如下: 超党派政治 在一百多年西化的过程中,中国本土学术中原有的许多概念术语也西方化(不是"现代化")了,当我们回来考察中国本土学术时,概念上的混乱常常令人痛苦不堪,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封建"。 在中国本土学术体系中,认为秦统一全国以前是封建社会。在西化后,"封建"一词具有了两种意义,一是指西欧中世纪的"feudalism ",这种政治秩序与中国先秦有相似之处,二是秦统一六国后中国的社会形态。许多学者已经指出第二个指称是不合适的,钱穆先生在《如何研究社会史》一文中一针见血地指出:"我们决不认为世界人类历史,乃遵循同一轨道演进,而相互间可以更无异致者。不幸的是,我们现代的中国人,在辛亥革命前后,大家说中国自秦以下两千年只是一个专制政治。自五四运动前后,大家又说,中国自秦以下两千年只是一个封建社会。此种说法,只是把中国历史硬装进西方观念中,牵强附会,实际毫无历史根据可言。"(钱穆,《中国历史研究法》,第 39~40页,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2001年 6月) 本文关注的是中国先秦封建制与西欧封建制(feudalism )的区别,因为从西欧封建制的废墟上产生了西方现代民主制度,在中国先秦封建制的基础上完善了另一种政治形态——中国古典超党派政治。这一政治形态的特征是将政治生活看成一个整体,精英集团代表整体利益平衡不同阶层之间的关系,中国的政治经济制度完全按照这种逻辑设计,从社会功勋制到后来的科举制都是这样。中国古典超党派政治反对代表社会部分人的利益集团单独主政或一个阶级统治另一个阶级。 钱穆先生早就指出东西方封建体制是完全不同的,中国的封建体制建立在统一的政治架构之内,而西欧的封建体制则是诸侯力政,互相争伐。在《如何研究政治史》中他写道:"中国在西周初年,周公创出了一套封建制度。其实这一套制度,本是连接着周公以前夏、商两代的历史传统而来。只是经周公一番创作,而更臻完美。此一套制度,其实即是把全国政制纳归于统一的制度。自天子分封诸侯,再由诸侯各自分封其国内之卿大夫,而共戴一天子,这已是自上而下一个大一统的局面。我们该称此时期为封建之统一。在西洋历史上的封建社会,则是在下面,不属上层的。罗马帝国崩溃了,各地乱哄哄,没有一个统一的政权。社会无所依存,于是一班人相率投靠小贵族,小贵族们又各自投靠依附于大贵族。他们在政治要求上,亦同样希望有一统一政权,但却无法实现。譬如筑宝塔,由平地筑起,却没有结顶。在他们那时期有所谓神圣罗马帝国一名称,则只是一理想,一空中楼阁,在人心想像中的一个影子组织而已。因此中西历史上之所谓封建,原是截然不同之二物。"(钱穆,《中国历史研究法》,第 21~22页,生活 .读书 .新知三联书店,2001 年6 月) 钱穆先生的论断是正确的。 许多学者将西方封建制度追溯到古罗马帝国晚期的社会结构和日耳曼蛮族原有的军事组织,特别是法兰克人的扈从制度(或称亲兵制度),这种政治结构实际上十分简单,整个封建结构只靠军人的忠诚维系着,是一种个人政治上的联盟。查理大帝(768 一814年在位)还坚持"强干弱枝"的分封政策,领主也没有世袭化。比如他从不授给任何伯爵一个以上的郡,封臣对领地的拥有至多也只是终身,远非世袭。 查理大帝死后,伴随着内战私战的绵延及外族的不断入侵,自由民得不到王权的有效保护,他们被迫依附于当地的强大领主,将自己的土地奉献给领主,换取后者对自己的保护。这里,封建领主与附庸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双向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相互承担责任和义务。领主除给予附庸封地作为其武器、衣食等费用的来源外,还有保护附庸不受任何伤害的责任,而附庸的义务包括应领主之召随领主征战、协助领主处理行政和司法等事务、遇领主有特殊事情时捐献款项等。 中世纪封建时代的西欧王权衰弱,各地诸侯有独立的司法权利,纷争不止。十一世纪时教会还规定了"上帝的休战"惯例,封建武士被要求每周从星期三日落至星期一日出期间停止一切争战;在众诸侯眼里,国王也不过是上帝的附庸,与他们处于平等的地位,如果需要,他们会毫不犹豫的起来反抗王权。13 世纪初反抗国王约翰的英国贵族首领便自称是"上帝和神圣教会之军的统帅",这场争斗以1215 年的《自由大宪章》告终,英国贵族成功地限制了国王的权力,也保护了自己的许多权利。 脱胎于封建权利关系的《自由大宪章》是西方宪政史上的第一个宪法性文件,他直接影响了后来的英国的《权利请愿书》、《人身保护令》,美国《美利坚合众国宪法》。在1941 年那个西方文明风雨飘摇的时代,美国前总统富兰克林·罗斯福在总统就职演说中对大宪章中的民主精神给予了高度的评价:"人们对民主的向往,并不仅仅是人类历史上最近才有的现象,它与人类历史同在,它曾广泛见之于古代早期人类的生活中。又在中世纪重新焕发出光辉,并且在大宪章中得到了反映。"(《美利坚合众国总统就职演说全集》,天津人民出版社 1996 年1 月,第367页。) 从某种意义上说,现代西方民主宪政是西欧封建关系的历史延伸。只是这种权利和义务关系不再存在于领主和附庸之间,而是发生在市民阶层崛起的现代社会内部——贵族议会出现了,政党出现了。随著选举权的扩大和普及,从十九世纪末起,闭门开会的精英政党走上街头向大众化政党转变,政治动员和政治宣传成为现代政治最突出的部分,足以令中国知识分子眼花缭乱! 在这一过程中,西方现代市场经济制度建立了起来,这是一种个人和私人企业决定生产和消费的经济制度,西欧中世纪无助的自由民由附庸一跃演化为自由公民,自由竞争取代了领主间野蛮的私斗,成为资源分配的最光明正大的原则;今天我们已经知道,在社会经济这样和复杂巨系统中,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会导致穷者愈穷富者愈富的马太效应,自由公民的权利由此受到侵蚀。几个世纪以来,为了解决自由公民崇高理想和自由竞争残酷现实之间的矛盾,西方文明似乎已经耗尽了自己的智力资源。 中国先秦的封建制度与西欧封建制完全不同,它在是统一的法律、政治、经济体制下对东亚大陆(当时的"天下")广大地区卓有成效的管理制度。中国的王权是强大的,王权代表社会整体管理公共事务,诸侯国内部的臣民首先是"王臣",王直接任命诸侯的高级官员。如果臣民的权利受到损害,国王直接有维护他们权利的义务,"我的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这一西欧封建原则在中国不存在,中国封建原则是"我的附庸的附庸仍是我的附庸"! 中国封建制度特点最晚在三千多年前的西周初年已经定形,反映在周王朝通过血缘纽带对社会系统的整合能力大大增强了,商的诸侯皆异姓,而周则同姓异姓各半,商王不过是诸侯之长,而周王则是诸侯是君。王国维先生在他的经典论著《殷周制度论》中写道:"自殷以前,天子诸侯君臣之分未定也。故当夏后之世,而殷之王亥、王恒,累叶称王;汤未放桀之时,亦已称王;当商之末,而周之文、武亦称王。盖诸侯之于天子,犹后世诸侯之于盟主,未有君臣之分也。周初亦然,于《牧誓》、《大诰》,皆称诸侯曰 "友邦君 ",是君臣之分亦未全定也。逮克殷践奄,灭国数十,而新建之国皆其功臣、昆弟、甥舅,本周之臣子;而鲁、卫、晋、齐四国,又以王室至亲为东方大藩。夏、殷以来古国,方之蔑矣!由是天子之尊,非复诸侯之长而为诸侯之君。其在丧服,则诸侯为天子斩衰三年,与子为父、臣为君同。盖天子诸侯君臣之分始定于此。"(《北京大学百年国学文粹·史学卷》,第 10页,北京大学出版社, 1998年 4月) 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研究员卜宪群先生认为西周诸侯实际上类似于地方行政单位,尽管周王不是直接治民,但对诸侯有册命权、置官设监权,同时诸侯有向中央政府纳贡朝觐及推荐人才的义务(贡士)。他说:"为推行对诸侯国的管理,周代制定了具有法制特征的礼制来贯彻这一套制度。尽管周天子不直接干预诸侯国的治民权,但这套管理模式已使诸侯国具有了某种地方行政的职能。所以许多学者在论述西周政制时将诸侯国纳入地方行政系统论述是有一定道理的。"(卜宪群,《秦汉官僚制度》,第 25页,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2年 12月。) 通过大量金文材料的研究我们知道,《周礼》一书虽非西周作品,但仍保存了大量西周的史料,在这部书描述西周法度的书中,我们能清楚看到,天子之国(王国,或称"邦")的主要官职同时掌管诸侯国事务,诸侯国君的权力受到中央政府的高度制约。 《周礼·天官冢宰第一·大宰》中大宰的首要职责就是:"掌管建立和颁行王国的六种法典,以辅助王统治天下各国。"(原文:大宰之职,掌建邦之六典,以佐王治邦国。) 天下法律统一,对于诸侯国间的纠纷,有专门适用的法律。《周礼·秋官司寇第五·大司寇》中有:"正月初一,开始向各诸侯国和王畿内的采邑宣布刑法,把形成文字的刑法悬挂在象魏上,让万民观看刑法,过十天而后收藏起来。凡王与诸侯因会同而订立盟约,就亲临监视盟约的书写,然后上交天府[ 而藏于祖庙],大史、内史、司会及六卿,都接受盟约的副本加以收藏。凡诸侯之间的诉讼,用王国的六典来审定。"(原文:正月之吉,始和布刑于邦国、都鄙乃县刑象之法于象魏,使万民观刑象。挟日,而敛之。凡邦之大盟约,莅其盟书,而登之于天府,大史、内史、司会、及六官,皆受其贰而藏之。凡诸侯之狱讼,以邦典定之。) 除了大宰、大司马、大司寇这些主要官员有管理诸侯国的直接责任之外,周王朝还建立专门机构管理诸侯国事务,如职方氏、合方氏之类。 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秦以后中国的郡(省)县体制不是秦始皇的"发明",事实上只是将周王直接管理的千里王畿制度扩展到了整个社会,比如公邑就是天子派非世袭的大夫直接管理的土地,后来演变为秦以后国家派官员直接管理的郡县制度。《后汉书·孔融传》上说,孔融曾经上书皇上建议依照古代王畿的制度,王城周围千里之内,不把土地分封给诸侯。(原文:又尝奏宜准古王畿之制,千里寰内,不以封建诸侯。)这番话搞的权臣曹操很紧张,但孔融对千里王畿不存在封建制的理解是对的。 和西方社会从西欧封建专制到现代民主宪政制度过渡一样,中国两千多年前也经历了从中国封建制到郡县制的过渡,政治统一的中国的精英集团始终反对朋党政治损害国家整体利益,主张超党派政治——一种不同阶层共同参与、共同议政的全民政治,西周外朝制度(外朝在周王城王宫前面,为致民咨询之地——笔者注)应是潘维先生在新加坡和香港看到的那种超党派"咨询型法治"的历史源头。 三千多年前,武王克商后访问了商末重臣箕子,向他讨教治国大纲,箕子强调依法治国,反对朋党政治,不依赖任何特殊的利益集团。《尚书·洪范》载箕子的话说:"君王建立政事要有法则,掌握五福,用来普遍地赏赐给臣民,这样,臣民就会尊重您的法则。贡献您保持法则的方法:凡是臣下不要有朋党,百官不要有私相比附的行为,只是以君王建立的准则为准则……不要不平,不要不正,要遵守圣王的法令;不要作私好,要遵守王道;不要作威恶,要遵行正路。不要行偏,不要结党,王道坦荡;不要结党,不要行偏,王道平平;不要违反,不要倾侧,王道正直。"(原文:皇建其有极。敛时五福,用敷锡厥庶民,惟时厥庶民于汝极。锡汝保极:凡厥庶民,无有淫朋,人无有比德,惟皇作极……无偏无陂,遵王之义;无有作好,遵王之道;无有作恶,遵王之路;无偏无党,王道荡荡;无党无偏,王道平平;无反无侧,王道正直。) 在周穆王二十四年左史戎夫受命作的《史记》中,也指出历史上朋党政治的灾难性结果。《逸周书·史记解第六十一》载:从前有南氏有两个大臣,显贵而受宠,势力均等,竞相争权,在下面争取党羽,国君不能禁止,南氏国因此分裂;从前有果氏喜欢以新易旧,旧大臣嫉妒怨恨,新旧大臣不和,国内结党相争,暗中与外国勾结,有果氏因此灭亡。(原文:昔有南氏,有二臣,贵宠,力钧势底,竞进争权,下争朋党,君弗能禁,南氏以分;昔有果氏,好以新易故,故者疾怨,新故不和,内争朋党,阴事外权,有果氏以亡。) 随着西周封建制度的解体,中国超党派政治思想不断得到强化,诸子百家各家各派几乎都反对贫富分化,阶级分裂和朋党政治。晋法家经典《商君书》中认为朋党政治会直接导致国家正常制度的解体,社会混于混乱状态。上面论证说:"什么叫作用乱国的方法去治国呢?例如任用贤人,就是今天国君们采用的治国方法。然而,这样治国,正是乱国。因为人们所谓贤是良善、正直,但良善正直的名声出于他们的党羽。国君听他的言论,认为他是贤能;问他的党羽,都称赞他是贤能,因而不等待他立功,就给予官爵;不等待人有罪,就加以刑罚。这种情况,正是使贪官污吏有所凭借而成就他们的奸险;使小人有所凭借而施展他们的巧诈。既然树立了官吏和人民进行欺诈的根本,而希望他们端正和诚实,即使是大禹也不能支配十人;而况平庸的国君怎能统治一国的臣民?那些结成党羽的人,不需要自己的功劳就能成功。"(《商君书·慎法第二十五》原文:奚谓以其所以乱者治?夫举贤能,世之所治也,而治之所以乱。世之所谓贤者,言正也;所以为善正也,党也。听其言也,则以为能;问其党,以为然。故贵之不待其有功,诛之不待其有罪也。此其势正使污吏有资而成其奸险,小人有资而施其巧诈。初假吏民奸诈之本,而求端悫 [què,朴实 ]其末,禹不能以使十人之众,庸主安能以御一国之民?彼而党与人者,不待我而有成事者也。) 反映到经济领域,中国市场经济不是由个人和私人企业决定生产和消费,而是社会精英阶层站在国家整体角度调节不同阶层间的平衡,实现社会和谐发展——中国古典经济思想称为轻重之术。《管子·国蓄第七十三》论述说: "凡将治国,不懂得轻重之术,就不能组织经济之'笼'来管理社会;不能够调剂民利,就不能讲求管制经济来实现国家大治。所以,一个万乘之国如果出现了万金的大商贾,一个千乘之国如果出现了千金的大商贾,这说明什么呢?这说明国家大量流失财利的结果,臣子就不肯尽忠,战士也不肯效死了。年景有丰有歉,故粮价有贵有贱;号令有缓有急,故物价有高有低。如果人君不能及时治理,富商就进出于市场,利用人民的困难,牟取百倍的厚利。相同的土地,强者善于掌握;相同的财产,智者善于收罗。往往是智者可以攫取十倍的高利,而愚者连本钱都捞不回来。如果人君不能及时调剂,民间财产就会出现百倍的差距。人太富了,利禄就驱使不动;太穷了,刑罚就威慑不住。法令的不能贯彻,万民的不能治理,是由于社会上贫富不均的缘故。"(原文:凡将为国,不通于轻重,不可为笼以守民;不能调通民利,不可以语制为大治。是故万乘之国有万金之贾,千乘之国有千金之贾,然者何也?国多失利,则臣不尽其忠,士不尽其死矣。岁有凶穰,故谷有贵贱;令有缓急,故物有轻重。然而人君不能治,故使蓄贾游市,乘民之不给,百倍其本。分地若一,强者能守;分财若一,智者能收。智者有什倍人之功,愚者有不赓本之事。然而人君不能调,故民有相百倍之生也。夫民富则不可以禄使也,贫则不可以罚威也。法令之不行,万民之不治,贫富之不齐也。) 与西方民主思想类似(但未发展出政党政治),早在《尚书·洪范》中,就将庶民议政作为决策的一环。上面说:"你若有重大的疑难,你自己要考虑,再与卿士商量,再与庶民商量,再与卜筮官员商量。"(原文:汝则有大疑,谋及乃心,谋及卿士,谋及庶人,谋及卜筮。)但箕子显然更相信卜筮的力量。 《诗经·大雅·板》的作者劝周王连樵夫的意见也要听,上面说:"先民有言,询于刍荛。"多年以后,在公元前81 年西汉政府的盐铁会议上,丞相史还引用这句话为自己参与国策讨论辩护:"山陵不排斥山巅的小丘,才成为其高大。君子不拒绝普通人的意见,以便名声远扬。所以,看得多的人知识渊博,听得多的人聪明智慧,不接受别人规劝的人耳目闭塞,独断专行的人必然孤立。所以,遇事能和下面商量的人不会失策,和众人一起办事的人不会不成功。《诗经》上说:'向砍柴的人征求意见。'百姓都可以议论政事,何况是公卿的下属呢?"(《盐铁论·刺议第二十六》原文:丞相史曰:山陵不让椒跬,以成其崇。君子不辞负薪之言,以广其名。故多见者博,多闻者知,距谏者塞,专己者孤。故谋及下者无失策,举及众者无顿功。《诗》云:"询于刍荛。"故布衣皆得风议,何况公卿之史乎?) 在制度层面,这种人本主义的全民直接参政制度最早表现西周的外朝制度,后来儒家将之理想化为明堂制度。追述西周政制的《周礼》中记述很清楚,主要是国家有大事时让王畿六乡之民,工商兵民直接参与决策过程。这些大事包括战争,迁都、立君等方面。《周礼·秋官司寇第五·小司寇》条:"小司寇的职责,掌管有关外朝的事务,召集民众而征询他们的意见:一是当国家有危难的时候征询他们的意见,二是当国家要迁都的时候征询他们的意见,三是当国家需选立嗣君的时候征询他们的意见。外朝的朝位:王面朝南而立,三公和州长、百姓面朝北而立,群臣面朝西而立,群吏面朝东而立。小司寇揖请他们依次进前而 [接受王的 ]征询,用众人的智慧辅助王思虑、进行谋断。"(原文:小司寇之职,掌外朝之政,以致万民而询焉。一曰询国危,二曰询国迁,三曰询立君。其位,王南乡,三公及州长、百姓北面,群臣西面,群吏东面,小司寇摈以叙进而问焉,以众辅声明而弊谋。) 春秋时期,礼乐崩坏。尽管西周在外朝议政制度已经不复存在,但在《左传》中,我们还能发现诸多国人议政的史实,这里不再详述。蒙文通先生对此评论说:"《周官》(即《周礼》——笔者注)之制,春秋之事,若合符节,其可诬乎。"(蒙文通,《儒学五论》第52 页,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 5月 1日 )后来儒家理想中的明堂制度设计为乡学之秀,知识分子参政,所议内容所涉及方方面面,国之百务。秦以后,随着郡县制的普遍建立和贵族世袭制的解体,中国超党派政治强调王权内部的每一个人都是平等的,通过社会分层,按个人对社会贡献的大小分配有限的资源。 社会分层 中国人的整体观早就为西方学者所认识,特别是在系统科学思想从二十世纪后半叶开始大行其道之际。 协同学的创始人、德国著名科学家H·哈肯 (Hermann Haken)教授在《协同学》一书中文版序中指出:"对自然的整体理解是中国哲学的一个核心部分。在我看来,这一点西方文化中从未获得足够的考虑。直到如今,当科学在研究不断变得更为复杂的过程和系统时,我们才认识到纯粹分析方法的局限性。我们尝试超出系统的部分特性来理解、掌握系统。"(哈肯:《协同学》,上海科普出版社 1988年版。) 但接受西式教育,思维高度西化的中国人却很容易误解先人的思想——大体是学了中文就不会写诗了,学了中国政治经济思想史就不会应用中国政治经济理论了。比如有些中国知识分子老是引用《诗经·小雅·北山》中的四句话:"溥天之下, 莫非王土。 率土之滨, 莫非王臣"来说明中国人在政治经济领域如何专制,可是你读读这首诗的原文,明明这首诗在用比兴的写法讲天下的财富是公共的,天下人都是平等的,后面甚至还加上了作者作为下级公务员的抱怨之词:"大夫不均, 我从事独贤"是说大夫派差不公平, 作者希望真正作到百姓劳役均平。 中国人的整体观投射到政治层面直接体现为"王者无外"理念,对百姓均平的追求。与西方文明不同,中国社会平等理念是通过社会分层实现的,而西方文明直到今天还在不断强调个体的原子化平等状态。我们注意到,这种牛顿机械论宇宙观似乎已经窒息了西方文明的发展潜力。 西方文明也发现了社会存在等级秩序,这种层次结构性是社会系统及一般系统的普遍特点。站在第二次大战的废墟上,系统论的创立者,美籍奥地利人生物学家L ·V·贝塔朗菲( L· Von·Bertalanffy )对这个发现充满的警觉,在他的名著《一般系统理论——基础、发展和应用》(《 General System Theory, Foundations, Development , Applications 》一书中,一方面他注意到:"无论是生命有机体还是社会,组织概念的特征类似于整体、生长、分化、层次、支配、控制、竞争等概念。这些概念在传统物理学中是没有的。而系统理论则完全可以处理这些课题。"(《一般系统理论——基础、发展和应用》,第 43页,清华大学出版社, 1987年 6月),另一方面,他又大声强调:"人不仅仅是政治动物,他首先是个体,这是高于一切的。人性的真正价值不等于生物实体的价值、有机体功能的价值或者动物群落的价值,而是由个人思想发生的价值。 人类社会不是蚂蚁或白蚁群落,被遗传本能所支配,受超级整体规律的控制。人类社会是以个体的成就为基础的;如果个体成为社会机器上的一个齿轮,社会就要毁灭。我认为组织理论所给出的最高格言只能是:不要给任何派别的独裁者以指使他们能科学地利用'铁的规律'去更有效地征服人类,而要警告他们,极权主义的组织怪兽要是吞没有了个体就心定自判死刑。"(同上书,第 48~49页) 这里,为了"政治正确",贝塔朗菲令人遗憾地回到了他一生都积极反对的原子论。美国哲学家约翰·罗尔斯(John Rawls )也承认天赋和社会出身不同会使社会经济生活中存在不平等,但他和贝塔朗菲殊途同归,将西方哲学传统的自由平等原则作为自己正义论的第一原则,然后搞出了个差别原则,即在社会经济利益领域最大限度地促进处境最差者的利益。 中国古典政治思想从社会整体的角度正视社会分层,并将社会分层作为实现社会公平的根本途径。中国在商周就已经出现的体现社会分层的爵位制度。 作为一种社会身份体制,中国爵位制度制度流源远矣。董作宾先生在《五等爵在殷商》一文中就用大量甲骨文献证明,商代爵有侯、伯、子、男四种,但"卜辞中所有之公字,尚无作'五等爵'中公侯之'公'解者"。(《北京大学百年国学文粹·史学卷》,第99 页,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 4月)。 通过对金文文献的研究,学者们已经基本上肯定了周存在五等爵制(参阅王世民先生《西周春秋金文中的诸侯爵称》,《历史研究》,1983 年第3期)。东周,在西周五等爵的基础上发展出了成熟的二十等爵制,不是血缘,对社会贡献的大小成为获得爵位的主要标准,《商君书·赏刑》所谓:"圣人以功授官予爵"。 此时,中国古典政治思想中的社会分层思想也逐步成熟了起来。《管子》的作者明确反对社会结构的平均化,认为如果没有社会分层,社会秩序就会瘫痪。《管子·乘马第五》:"朝廷爵位安排正确,人民才不会怨恨;人民没有怨恨,就不会作乱;然后,仪法才可以体现。如果安排不公正,就不可能体现。看来,一国之人不可能都尊贵,都尊贵了,事情不好办,还对国家不利。正因为事情不好办对国家不利,若没有少数人尊贵,人们是不能自己管理自己的。所以,分清爵位排列的高低,人们才知道先后的次序和贵贱的仪法,管理起来也是有规可循的。 "(原文:爵位正而民不怨;民不怨则不乱,然后义可理。理不正,则不可以治,而不可不理也。故一国之人,不可以皆贵;皆贵,则事不成而国不利也。为事之不成,国之不利也,使无贵者,则民不能自理也。是故,辨于爵列之尊卑,则知先后之序,贵贱之义矣,为之有道。) 《商君书》的作者从大历史的角度论证说,社会分层是人类历史进步的体现。《商君书·君臣第二十三》开篇写道:"古时没有君臣上下的时候,人民纷乱无序。所以圣人划分贵贱,制定爵位,建立名号来区别君臣上下的等级关系。由于国土广阔,人民众多,物产丰富,所以分设五官来管理。人民中多就会产生奸邪之事,就创立法制作为行为标准来限止奸邪产生。所以有君臣上下的等级关系,五官的分职、法律的限制,行事不能不慎重。"(原文:古者未有君臣、上下之时,民乱而不治。是以圣人列贵贱,制爵位,立名号,以别君臣上下之义。地广,民众,万物多,故分五官而守之。民众而奸邪生;故立法制、为度量以禁之。是故有君臣之义、五官之分、法制之禁,不可不慎也。) 社会分层的目的是分配有限的社会资源,这与西方社会主要按自由市场原则分配社会资源完全不同。《管子》中甚至说,通过资本获得爵禄是危险的,上面说:"贩运金玉财货的商贾之流,不论道德品行而享有爵禄,君令就不受重视,而法制破毁……内政就不会清明。"(原文:金玉货财商贾之人,不论志行而有爵禄也,则上令轻,法制毁……则内治不别矣) 代表个人身份的爵位是如何同社会资源的分配联系在一起的呢?从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出土的秦汉律中我们看到,在秦汉大黄金时代,土地资源、公共职位、社会福利等与一个人的爵位紧密相联,古代户籍有时干脆被称为"名县爵里"——当时户口登记中重要的一项就是爵位,如同今人登记学历或国籍。 我们仅以西汉初年对农业时代最重要的资源土地的分配为例,来说明爵位制度与资源分配的关系。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户律》中有关田宅的分配按二十等爵由高及低规定如下: "关内侯九十五顷(每顷100亩——笔者注),大庶长九十顷,驷车庶长八十八顷,大上造八十六顷,少上造八十四顷,右更八十二顷,中更八十顷,左更七十八顷,右庶长七十六顷,左庶长七十四顷,五大夫廿五顷,公乘廿顷,公大夫九顷,官大夫七顷,大夫五顷,不更四顷,簪袅三顷,上造二顷,公士一顷半顷,公卒、士伍、庶人各一顷,司寇、隐官各五十亩。 "宅之大方卅步(1宅的面积约等于 1713.96平方米 ——笔者注)。彻侯受百五宅,关内侯九十五宅,大庶长九十宅,驷车庶长八十八宅,大上造八十六宅,少上造八十四宅,右更八十二宅,中更八十宅,左更七十八宅,右庶长七十六宅,左庶长七十四宅,五大夫廿五宅,公乘廿宅,公大夫九宅,官大夫七宅,大夫五宅,不更四宅,簪袅三宅,上造二宅,公士一宅半宅,公卒、士伍、庶人一宅,司寇、隐官半宅。" 以爵位名田宅的制度是秦汉相当长的时期内一项根本政治经济制度,它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对社会贡献越大的人享有更多的资源——因为爵位的高低是与一个人为社会作贡献的大小成正比的——这就是社会功勋制。 社会功勋制 东西方有一种共同的价值取向,在选择政治精英时他们都强烈地追求被选择者政治忠诚与业务能力的统一。两千多年前儒家经典《礼记·礼运篇》以激昂的笔调写道:"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 欧洲封建制度解体后,西方文明一方面通过议会党争,按照海盗分脏制的原则选择政治忠诚者,另一方面巧妙的将中国选举政务官的科举制改造成选举事务官的公务员制度。不难看出,大西洋两岸这一东西合璧的现代西方政治体制是一个怪胎,因为它只是在制度上保证了政务官系统的相对忠诚和事务官系统的基本业务能力,没法保证被选举出来的人德(政治忠诚)才(业务能力)兼备。 西周封建制度解体后,贵族与平民间的分野逐步消失,布衣驰鹜,政治参与拓展到全民,一种按照社会功勋大小取得爵位,分配全社会政治经济资源的体制建立了起来。在、社会功勋制下,政治忠诚与业务能力达到了近乎完美的统一,因为只有忠诚于公共事务的人才会努力去为社会作贡献,那些能为社会作贡献的人一定具备某种基本的能力。但是韩非子还强调政治精英必须丰富自己的实践经验,他说:"明君手下的官吏,宰相定是从地方官中选拔上来的,猛将一定是从士兵队伍个挑选出来的。有功劳的人必定给予奖赏,那么俸禄越优厚人就越受鼓励;不断地升官晋级,那么,官职越高他们就越能办事。"(《韩非子·显学》原文:故明主之吏,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将必发于卒伍。夫有功者必赏,则爵禄厚而愈劝;迁官袭级,则官职大而愈治。) 汉以后,随着儒家思想渗入政治精英的选举,社会功勋制及与其相联系的爵制全面解体,一种以没有衡量标准的道德为基础的察举制建立起来,这种基层推荐(儒家版"民主推荐")是如此腐败,后来儒家干脆用以知识记诵作为客观得多的选举标准,科举制的产生及制度强化窒息了中华民族的创造力长达数千年,直到西方议会民主制度开始冲击科举制。这一从十九世纪末开始的制度变迁直到今天还没有结束——毋庸讳言,不是东方社会功勋制的复兴,而是以各种面目出现的西方民主化才是今天中国政治改革的基本方向。 在中国超党派政治中,尚功取向在商代已经相当明显,商代晚期出土的金文,其内容大多是讲器主因有功于王室而受赏赐,识其荣宠并祭告先祖。西周政治精英的选举除了世卿世禄,大夫、士阶层皆不世袭,重视功德。按《礼记·王制》:"诸侯世子世国,大夫不世爵,使以德,爵以功。"西周政制《周礼》中有司勋一职,专门掌管功劳赏赐。《周礼·夏官司马第四·司勋》条:"司勋掌管六乡赏赐土地的法则,以 [赏赐的多少 ] 体现功劳的大小……凡有功劳的人,就书写他的名字和功劳在王的大常旗上。 [ 死后] 就在冬季祭祀宗庙时让他配食,司勋向神报告他的功劳。大功劳,由司勋收藏功劳簿的副本。"(原文:司勋掌六乡赏地之法,以等其功……凡有功者,铭书于王之大常,祭于大烝,司勋诏之。大功,司勋藏其贰。) 《商君书》的作者认为社会功勋制,按功劳授爵禄公正公开是国家强大的根本。上面说:"君主颁发赐予爵位俸禄,必须遵循公开公正的原则。遵循公开公正的原则国家就会一天天强大;遵循原则不公正,国家就会一天天削弱。所以发出爵位俸禄的原则公正还是不公正是国家生死存亡的关键。那些被削弱的国家,亡国的君主,并不是没有颁发爵位俸禄,这是因为他们颁发爵禄所用的方法是错误的。三王五霸,他们所运用的方法不过是授予爵位、奖赏俸禄,可是他们所达到的功效与其他君主相比高一万倍,原因是他们奖赏爵禄的原则正确。因此,英明的君主使用他的臣子和民众时,重用他们,一定是因为他们对国家有功劳,奖赏他们一定要加在他们在功绩上。论功行赏原则明确,那么民众就会争着立功。治理国家能让民众争着立功,那军队就强大了。"(《商君书·错法第九》原文:是故人君之出爵禄也,道明。道明,则国日强;道幽,则国日削。故爵禄之所道,存亡之机也。夫削国亡主非无爵禄也,其所道过也。三王五霸其所道不过爵禄,而功相万者,其所道明也。是以明君之使其臣也,用必出于其劳,赏必加于其功。功赏明,则民竞于功。为国而能使其民尽力以竞于功,则兵必强矣。) 《商君书》中爵禄合一是因为自商鞅变法后秦政有官爵合一的特征,有爵是为官的基本条件。《商君书·境内第十九》:"能够斩获敌人甲士首级一颗就赐给爵位一级,赏给田地一顷,宅地九亩,还一律赐庶子一名,就可以担任军队或行政部门的官员。"(原文:能得爵首一者,赏爵一级,益田一顷,益宅九亩,一除庶子一人,乃得人兵官之吏。);出土文献《睡虎地秦墓竹简·秦律十八种·內史杂》规定:"任命佐必须用壮年以上的人,不要任用刚傅籍的没有爵的人。"(原文:除佐必當壯以上,毋除士五 [伍 ]新傅。) 进入汉代,诚如我们张家山出土的汉律中看的,社会功勋制仍然很好的执行。但从西汉末年开始,随着中华原文明渐渐儒化,至东汉,社会功勋制已经处于分崩离析的状态,中国秦汉大黄金时代也成为昨日黄花。在公元前81 年那场改变中国历史命运的国策大讨论——盐铁会议上,儒生强烈的批评了社会功勋制,主张乡择里选,基层推荐。《盐铁论•除狭第三十二》记载:"贤良说:古时候,推荐当官的人,从乡里挑拣选择,考察他们的才能,然后给他官做,胜任职务以后再按照一定等级封爵授禄。所以读书人在偏僻乡村里闭门读书,也能到朝廷来做官,隐居修身,做官扬名。不因为关系疏远而丢掉贤能的人,不论大小事功,都没有被遗失的。因此,贤能的人得到任用,没有才能的人被检查罢免。现在升官的道路杂乱,不按人的才能选拔官吏,富有的人用钱财来买官,勇敢的人卖命求取功名。耍车技的和举鼎技的人,都出来充当官吏,多次立功,积年累月,有的人甚至当上了卿相。"(原文:贤良曰:古之进士也,乡择而里选,论其才能,然后官之,胜职任然后爵而禄之。故士修之乡曲,升诸朝廷,行之幽隐,明足显著。疏远无失士,小大无遗功。是以贤者进用,不肖者简黜。今吏道杂而不选,富者以财贾官,勇者以死射功。戏车鼎跃,咸出补吏,累功积日,或至卿相。) 汉末文豪,"建安七子"之一的王粲(177--217 ) 在《爵论》悲叹爵制的解体,他写道:"民赐爵则喜,夺爵则惧,故可以夺赐而法也。今爵事废矣,民不知爵者何也。夺之,民亦不惧;赐之,民亦不喜,是空设文书而无用也。今诚循爵,则上下不失实,而功劳者劝。得古之道,合汉之法,以货财为赏者不可供,以复除为赏者租税损减,以爵为赏者民劝而费省,故古人重爵也。" 遗憾的是,王粲恢复社会功勋制的主张一直没有实现,甚至国人连社会功勋制是秦汉的基本政治制度都忘记了(只知道民主制是美国的政治制度!),直到1993 年初江苏东海县温泉镇尹湾村挖出了《东海郡下辖长吏名籍》,其中载有西汉东海郡109 个长吏升迁的具体原因,人们才注意到功勋制,而不是察举制才是汉代基本选举制度;在《东海郡下辖长吏名籍》记载的109 个迁除个案中,有70是因"功"迁除的,占迁除总数的 64%,如果加上捕群盗优异等的军功性质迁除者 12人(包括军吏十岁补),这一比例高达 75%。 卜宪群先生解释说:"'功'在汉代可以分为军功和事功。汉初相当长时间内'公卿皆军吏',军功及其赐爵使大批军吏在官僚队伍中占有重要地位,随着大规模战争的结束和统治政治的调整,军功爵制逐步退出历史舞台,非军功的事功地位升高……所谓事功,是指各级行政官吏,包括军吏在日常工作中所从事的各种事务的劳动积累,它们也被称为功。这种功是由'劳'累计而来的,积劳才能得功,功才是官僚升迁和奖励的凭据。如《汉书·丙吉传》:'积功劳,稍迁至廷尉右监';《杜业传》:'祖父及父积功劳皆至郡守';《卫绾传》:'功次迁中郎将';《田广明传》:'功次迁河南都尉'。史书上有时也称'积劳',但这只是功的代名词。劳是工作时间长短的记载,如居延汉简中的'劳一、岁'、'劳二岁';必须积累一定时期的劳,方可得功,单纯的劳可能不具备升迁意义。胡平生在《居延汉简中的"功"与"劳"》一文中推断,积四年劳即进为一功,也正是说明功才具有升迁和奖励的意义。"(卜宪群,《秦汉官僚制度》, 335~336页,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2年 12月。) 在湖北睡虎地出土的秦律中,我们看到一条《中劳律》,那是秦国有关社会功勋的法律条文。上面对擅敢增加劳绩的惩罚很重,足见国家对社会功勋的重视。"擅敢增加劳绩天数的,罚一甲,并取消其劳绩。"(原文:敢深益其劳岁数者,赀一甲,弃劳。 中劳律) 今天,面对一百多年东施效颦式政治西化带来的贪婪腐败和臃肿低效的官僚机构,在大胆借鉴西方有用、实用的制度工具的基础上,让我们回归传统政治思想中法治化的事功精神吧!那是中国古典超党派政治的主轴!
发件人:"a_mman" <a_mman@163.com> 收件人: <zdjun@263.net> 抄送:发送时间:2007-12-09 10:03:47 +0800 优先级:普通标题:投稿 编辑同志:您好!附件是我最近的文章,望能起点作用。另请您转达我对仲先生的谢意。祝好 秦世勇, 秦世勇:男,汉,78年生,吉林省长春理工大学化学专业研究生,即将毕业。偏爱哲学、心理学。一直密切关注中国的改革进程。妄图抓住改革中的主要问题,并解决之。 经济学家试图解决政治问题是很危险的 秦世勇 我们在思想上至今未能明确,中国当前形势下单纯的道德重建对于中基层党组织的不可能性。有关整治党风的各种形式的努力不应成为,也绝不会成为抑制中基层政府权力扩张的主要手段。当然,利用人事手段实现高层道德素质的快速扩展和提升还是可行的而且是非常重要的。 然而今天房地产、股市与各个垄断行业中积聚起来的权力资本由于利润空间的相对缩减而向外扩张的冲动愈发强烈,地方资本权力一旦突破中央权力的阻挠,便会毫不犹豫地进入日常消费品市场,因为这里才是资本的“天堂”。而权力资本进入日常消费领域之日,便是这颗毒瘤在中华大地上扩散之时。虽然银行仍然可以日夜不停地开动印钞机,但通货膨胀再也不会是良性的了,那时的金融体系必然发生紊乱,各种权力资本会因为互不信任而同时发力将中央和人民的能量吸收殆尽,那时社会的基本平衡底线将会被打破。至于其后的结果会有何变化,那些相对说来都已经不重要了。现在的问题是中国如若继续维持当前的权力结构那么这种进入将是不可避免的。它们只是在蓄势待发,各垄断企业已经或正在将触角伸入到社会的每个角落,以图彻底控制日常消费品供应。据《南风窗》2006年1月1日报道:国电公司等以不提供输电通道等为要挟,对地方水电上划、代管,地方电力资产被低价甚至零价格收购,乡村小水电被无偿移交,不准地方发电自用,只准发电后低价上网高价买回。 政治体制改革是一个“扬弃”历史的过程 秦世勇 如果在使用了同样手段足够长的时间后,并未发现局面呈现之前预计的向好的趋势,那么我们就有了充分的理由考虑是否遇到了“宪法问题”,是否应该及时调整一下切入问题的角度。以下的讨论便是基于这一假设的基础上。——题记 政治体制改革是一个“扬弃”历史的过程 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正处在艰苦的探索之中,许多人认为当前是不可多的政治改革机遇期,不容错过,因为革命的脚步总是紧紧地跟在改革的后面。虽然人们迫切地希望国家通过成功的政治改革实现和平崛起,但好的愿望并不等于实现目的的正确手段。所以我们还是要冷静下来,仔细考虑通过何种路径才能真正实现和平的政体改革。这时我们便会遇到一个必须回答的问题:政治改革、政治分裂、政治革命(三者可统称为政治变革)这三个截然不同的政治发展方向究竟是由什么因素决定的?或者说至少由哪几个主要因素决定的。对于这一问题回答 的越清晰,我们的政治体制改革走的弯路就会越少。那些认为影响政治变革的因素错综复杂的观点不是一个负责任的学者应有的态度。 从历史上来看,这三者发生分化之前的社会状态(政治变革的社会母体)是很难区分的,无论上层政治建筑多么不同,而且这些母体社会状态都具有两个共同的基本特征:失效的前政体结构逐渐地或者已经无法支撑经济社会的正常运转;显著的阶级分化甚或分裂。如果说不同时期政治变革的社会母体之间真的存在什么差别的话,那么也只能说是以上两点在程度上的差异,并不存在性质上的不同。 今天我们说国家正处在挑战与机遇并存的历史时期,贫富差距不断加大,可以将此理解为对于阶级显著分化的初级形态。另外一个明显的信号就是在中央的强力调控下股市、房市的飙升与环境恶化的速度告诉我们这种经济发展的方式是不可持续的。由此可以判断中国很可能已经进入了前政治变革时期。中央对当前的社会状态有着清醒的认识,同时也在为推动着政治改革的进程而不停地在各种可能的方式上试探着。但似乎至今还未能摸到政治体制改革的“机关”。改革走到了这个阶段上显得举步维艰,阻力重重,已经很难看到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改革初期的从容不迫。为什么?答案很简单,因为经济改革是一种体制内改革,所以在政治体制不变而且适应生产关系的前提下,经济改革非渐进无以成功,因此改革之初的经济建设总能给人民带来日新月异的成就感。但今天的改革要变的恰恰是已经落后的不再适应经济改革的旧的政治体制框架,因此政治改革非突破无以显效。当前的经济改革总是遇到这样或者那样的似乎总是解决不完的问题,而且人民对于政治体制的变化没有“感觉”,就是因为,虽然我们的政治改革在不断地探索着,但只要新的政治体制没有出现并统一施行,那么它就不会产生决定性的效果。从这一点上看来,将当前的政治体制改革称为“渐进式改革”有些欠妥,容易给人以错误印象,还是叫做“试探性改革”好些,毕竟,迄今为止体制变革的所有“成果”还只是理论上的。 关于民主政治建设的主流观点是中国要学习世界各国的民主经验,但不能照搬,中国要有自己的模式。因该说这一观点方向上是正确的。然而,方向正确不表示能够到达目标,在民主政治方面我们究竟要向西方学习什么同时又要抛弃什么呢?这一问题是中国面对民主政治转型所必须回答的问题,而且这一问题的答案恐怕很难仅仅在进一步的民主实践中找到。 我想中国的政治体制变革必须实现对内和对外的两个“扬弃” 。最终的目的是实现新阶段民主政治理论体系内部的自洽。并在实践上达到推动社会整体向前发展的现实效果。以此为标准,只要是对于形成此理论体系有利的概念我们都要对内发扬,对外借鉴。同时,只要是对于此理论的形成起到破坏作用的概念,都必须对内抛弃,对外予以抵制。 首先,内部“扬弃”。这需要我们搞清楚“改革开放”29年后的中国遇到了什么样的问题。这些问题是如何发展而来的。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可以称为“经济民主化”),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取得成功的制度基础,所谓的“放权让利”就是在政治体制框架不变的前提下,中央向地方下放经济权力。那么经济改革当初的动力何在?这里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中央经济政策在行政系统内的执行动力。二是民间经济的发展动力。地方政府执行中央的经济决策的动力表面上是政绩驱动,实际上更加根本的动力是在追逐官员体系自身利益,这一点在今天看来更清楚些。然而,当时为了维护社会主义理论的“纯洁性”,官员体系的特殊利益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并没有理论根据,也就是说中央在实际上利用了官员们追求自身利益的动力推动了经济改革运行(毕竟政府是经济改革的主导性力量)的同时,却未能给与这种利益以明确的理论位置,结果造成了现实存在的含有合理因素但却不被社会承认的特殊利益在理论上失去应有的限制,直至发展演变成为今天的结果。今天,这种“合理的特殊利益”恰恰存在于普遍的“腐败”现象之中。 改革开放之初,中央虽然提倡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但按劳分配理论却未能及时作出调整,以确认党政官员具有与普通大众不同的 “合理的特殊利益”,并研究其实现途径及其对于社会主义建设的影响与对策。这就造成了党政干部只能借助公权力通过“灰色收入”的形式取得这一部分利益。但问题是,这些“灰色收入”中不仅含有“合理的特殊利益”而且含有“不合理的特殊利益”。那么为什么改革初期的“灰色收入”(人民群众并不是不清楚)未能引起今天这样强烈的社会敌对情绪呢?这是因为在市场经济之前的时期与市场经济的初期,地方经济发展水平相对低下,地方经济中的各利益主体间关系相对简单,因此地方政府对于中央制定的法律、法规的“解释”能力有限,即中央可以保持对于各部委和地方政府行为的法律解释权。这就保证了党政干部取得“不合理的特殊利益”的权力空间要远远小于获得“合理的特殊利益”的权力空间。这样此一阶段的“灰色收入”便在整体上具有推动经济建设发展的良性作用,而其中“不合理的特殊利益”成分自然为中央和人民群众默认或忽略。 与此同时,改革之初的经济政策所赋予普通公民的经济权力也有很大提高,而且党政干部取得的“非合理的特殊利益”的权力因素对普通公民新增的经济权力空间的腐蚀并未产生决定性影响。这样人民取得自身利益便有了可靠的权力保证,从而使得民间私营经济得以迅速发展。因此,改革初期的绝大多数人,无论党政干部还是普通百姓都获得了足够的追逐自身权利的权力空间,所以那一时期的人们个个干劲十足,心情很愉快。政府的政治合法性因此得到加强。 由此可见,党政干部与普通百姓是两个截然不同的、具有政治决定性的、应首先加以分别的利益群体。两者之所以不同,完全源于各自的权利表达途径的迥异,前者利用的是“直接的地方公权依赖型”的权利表达途径,而后者利用的却是“间接的中央权力依赖型”的权利表达途径。中国(远离公权力的)人即痛恨(被地方政府官员滥用的)权力又依赖(中央的制约地方政府而行使的)权力的特点即源于此。 然而,随着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尤其是在进入市场经济建设之后,地方经济不断壮大,经济活动中的利益主体的迅速分化,各利益主体间的关系日趋复杂,同时中央为规范地方政府和大资本运行行为而制定的法律、法规加速增长,这时单纯的“民主集中”的政治机制的软肋日渐暴露,集重权于身的中央政府对于地方的政府与经济行为渐渐失去绝对的法律的“政治解释权”。所谓的法律的“政治解释权”是指基于广义政治力量基础上的法律解释能力,这里的广义政治力量包括财政能力、信息处理能力、行政能力等。就是说,中央政府虽然拥有任何法律文本的宪法解释权,但却渐渐失去了实际解释地方政府法律行为的政治力量对比优势,这意味着中央通过法律约束力来制衡地方政府权力的政治基础逐渐瓦解。因此随着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入,利用“直接的地方公权依赖型”的权利表达途径的利益群体取得 “非合理的特殊利益”的权力空间相对于取得“合理的特殊利益”的权力空间便随着中央政治权力的退却而不断增加。这一过程使得之前的“灰色收入”的性质渐渐地发生了变化,因为前者每前进一步都是以“间接的中央权力依赖型”的权利表达群体向后退却一步为代价,后者在改革之初获得的经济权力渐渐为这种扩张所侵蚀。而当权力侵蚀达到某种程度时,“腐败”这一替代“灰色收入”的称谓便在后一群体中达成共识,因为它再也无法被忽视和容忍。由此产生的愤怒为了达成坚决的一致性,便非正式地将“腐败收入”中“合理的特殊利益”一并否定。虽然中央政府能够理解后者存在的必要性,然而至今还未能成功地在理论上赋予此利益以合法地位,相反却一直在借助打击“腐败”这种意识形态上的正当性来维持对于“间接的中央权力依赖型”的权利表达群体的凝聚力 。实际上,保持此利益的完整是国家存在的前提——官僚体系存在的物质基础。对此利益的否定不但将在事实上彻底否定29年的经济建设史的合理性,而且会因为官僚体系的裂解而对国家政治的同一性造成冲击。 到这里我们能够很清楚地看到政治体制改革必须实现的一个至关重要的目标——保留“合理的特殊利益”(以下简称“利益1” )完整的前提下,依靠新政治体制的运行逐渐消除“不合理的特殊利益”(以下简称“利益2” )。前者体现了经济改革中的效率原则,如果失去“利益1”,改革就会失去历史的支撑,官僚体系会因此而动摇。后者则体现了改革中的公平原则,因此,如果中央始终无法有效平抑地方政府的政治权力而任由“利益2”不断扩张,那么当前相对温和的社会阶层分化便会逐渐演变成为激烈的阶级对立,那时中央政府的政治整合力将会受到重创,改革亦会自绝前程。 欲通过扬弃现有的政治体制来实现这一目标,那么在新的政治体制下党政干部与普通百姓的权利表达途径必须具备以下五个特征:结构上相对独立、同质性、与公权分离、渐进性、法律下可操作。结构上的相对独立性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二者的利益表达途径要保持相对独立,二是这种独立性要体现在组织结构上。 同时,二者权利表达途径的分立必须以组织结构上的分立为支撑。目前,有关政治体制改革中的人大委员组成的改革,对于党政干部代表与群众代表的比例加以规定,便是承认二者在利益表达途径上的独立性。但是这种独立性因为没有独立的政治机构分立的支持而无法发挥各自的完整功能。因为双方的代表处于同一机构中会导致各自代表的作为一个完整的利益群体的意见无法体现,无论双方代表的比例如何设置。设若,法律规定3/4多数同意为群体同意的界限,那么在双方代表同处于一个结构未分化的政治机构中时,这一群体的同意无论如何也不能代表其中的两个利益群体的同意,例如,在双方的组织结构并不独立的情况下,某一提案即便在其中一方只有少数代表同意时,也可以得到全体代表的多数而通过。这一政治体制显然无法正常运转。 同质性指的是对地方公权力保持同等的操控力度,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