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的税负是高还是低?

仲大军

2001226

截止200111月底,我国的税收总额已达13600多亿元,同比增长20%多,已经超过了去年全年的税收,估计到年底,全国税收总额可达1.5万亿元,增幅至少在20%以上。

中国在1994年税制改革前的5年,每年税收收入总规模在 2500--4000 亿元之间,但1994 年以后,7 年间税收收入平均每年增收 1220 亿元,1999 年全国工商税收收入首次突破 10000 亿元大关,2000 年全国工商税收收入更是达到了创纪录的 12660 亿元,全国财政收入平均每年增长 18% 左右,连续几年税收增长大幅超过GDP增长,并出现了连续几年税收收入增长弹性系数大于 2甚至达到3的现象。

总起来看,1994 年前后的这 12 年,宏观税负经历了一个由高到低、再由低到高的变化趋势。1986 年我国的税收收入占 GDP 的比重为 205 %,到 1996 年,这一比例下降到 10%,10 年时间下降了 1042 个百分点,降幅达 50 %以上。但最近几年,我国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又上升到15左右%。这与近几年里税收大幅增长是分不开的。象2001年的前三季度,税收增长幅度为22.7%GDP增长速度为7.6%,税收增长幅度正好是GDP增长幅度的3倍。

在这个时候,越来越多的人提出问题:我国的税收增长远远高于GDP的增长率,这种情况是否正常?近几年税收收入连年大幅度增长是由什么原因引起的? 中国税负是高还是低?如此高的税收增长对中国经济会有什么影响?如何看待高税收增长与低经济增长的关系?针对这些问题,拿出点时间来研究一下中国的税负问题,已经是十分必要的事情。

1,税收增长主要来自“堵漏洞”,中国没有减税空间

近些年来,中国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现象到处可见。一部分企业突飞猛进,一部分企业步履维艰。既有联想、海尔这样的优秀企业,也有一大批郑百文式的企业。从 1996 年开始,随着国企改革的进一步深入,计划经济时期累积的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逐步显现出来,并日趋突出,大部分企业尤其是国有大中型企业纷纷陷入困境,经济税源也随之萎缩。1998年可以说是问题最严重的一年,国有企业全面亏损。以局部地区为例,吉林省九台市原有6户重点税源企业,1994年6户企业有5户盈利, 1户亏损,亏损额为 290 万元。到 1998年,6户企业中有3户亏损,当年亏损额为1606万元;到1999年,6户企业中有4户亏损。6户重点税源企业欠税由1994年的161万元增加到1998年的809万元,直接影响税收收入。吉林省永吉县原有18户重点税源企业,1996 年全年纳税935 万元,到1998年,18户企业中有6户企业停产,6户企业解体,6户企业经济效益下降,1999年全年纳税仅为35万元。

1998年提出国企三年脱困的口号后,国企利润逐年上升,但即使是这样,2000年国有企业75%的利润也仅仅是来自13家大型国家垄断企业。非垄断性的中小国有企业大多是微利和亏损,不少国有企业生产经营举步维艰,大中型企业改革困难重重,县以下小企业纷纷关停并转,下岗职工队伍需要补贴大量的生活资金,这些情况都直接影响了我国税收收入的数量。就连国有企业最为耀眼的一族----上市公司,经济效益也在连年下降。2001年下来,沪深两市上市公司的总体平均每股净资产盈利率估计几有几分钱。

但在这种情况下,我国的财政税收仍然大幅度增长。原因何在?解释只能来自税收监管的加强和中国地区经济和所有制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据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许善达讲,光是一个金税工程,每年就可以新增税收上千亿元。税收技术上的改进使过去的偷税漏税现象大为减少。另外,近几年加大打击海上走私,仅这一举措就使2000年一年增加税收大约近千亿元。由此可以看出,近几年里税收增加的原因主要得益于税收监管的加强以及税收手段的改进。另外,新税源的开辟特别是非公经济的税收增加,也是税收增长的一部分原因。总之,通过分析我们可以看出:中国税收的高增长主要不是来自经济效益的高增长,而是来自“堵漏洞”。

既然是钱来自“堵漏洞”,那就不会影响增加企业的负担,也就不会对中国经济产生什么负面影响,于是也就有了“中国没有减税的空间”这种观点。这派人士认为,1998年以来中国的财税政策主要倾向扩张导向,主要理由是中国税收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过低,发展中国家税收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一般在20-30%,发达国家在50%左右,而我国目前这一比重只有14%。由于这一比重过低,就迫使地方政府乱收费,通过预算外的收费来弥补税收的不足。这也是为什么中国乱收费、乱摊派、乱集资现象格外严重的根本原因。如果继续减税,可能导致这种社会现象愈加厉害。

这种观点认为,中国正处于经济转轨和结构调整时期,许多经济关系和利益分配关系在不断地变化和分化,不确定因素大量存在,因而不能机械地以某一年的税收增长速度与同期的 GDP 增长速度进行比较,并且,认为税收增长绝对不能高于GDP增长是一种误解。只有在管理体制和税制结构相对稳定和成熟的时候,税收占GDP的比重才不会发生明显的波动。因此,盲目地肯定中国的税负过高是不正确的。

2,中国企业的税负的确过高

尽管有这样的因素存在,仍有人认为这几年税收收入的增长速度远远超过 GDP 的增长速度这种情况是不正常的,税收的增加,增大了企业和个人的负担,降低了企业和个人的投资能力和积极性,在很大程度上遏制了中国经济的增长动力。因此,下一步财政政策要向减税倾斜,还钱于民,向“供给”方面倾斜,使企业提高竞争力和投资的积极性。

世界银行的经济专家曾经通过对不同类型国家的对比分析证明:在一个发展阶段中,低税负国家的经济增长高于高税负国家。而且宏观税率的高低与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经济发达国家的宏观税率都高于发展中国家。随着经济发展水平和人均收入水平的提高,宏观税率将逐步提高。

中国的情况怎样呢?从法定税率看,我国的增值税如换算成“消费型”,其基本税率相当于23%,国外一般为 20%。企业所得税税率,我国为 33%,美国实行 1533%4级超额累进税率,即使按最高税率计算,由于美国的税前扣除项目多,税基相对较小,实际税负也比我国低得多。另外,我国企业的经济效益不好,剩余产品价值率比经济发达国家低得多,即使税率相同,税负也比其重。但是,单从税率上看,我国的税负还不算重,如果加上费,那就厉害了。

例如,1996 年全国省以上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有1000多项,各类基金性收费项目421项。至于省以下的各类收费更是多如牛毛,国家计委的一项调查显示,1996年我国各种收费总额高达4000多亿元,相当于全国财政收入50%,比同期美国的7%、德国的8%高出40多个百分点。税费加在一起计算,企业负担很重。另外,由于统计口径和研究口径不同,我国的社会保障费、养路费等项目未纳入企业负担统计口径。如果纳入,企业的负担就更加沉重。

本中心通过调查曾得出这样的结论:如果中国的民营企业照章纳税,守法经营,那就几乎没有几个企业能发展起来,或者根本也就不值得干。这些企业为了要存活,要发展,就只能偷税避税,贿赂有关官员。从这种现象看,并不是企业家们天生要走不法之路,而是税收制度和过高的税负导致了中国企业家行为的扭曲和人格的卑劣。因此,订立一个什么样的制度和税负,实在关系到中国企业家的人格和尊严。过高的税负给中国社会造成的后果是:大量的偷税漏税违法行为。在这种情况下,一些地方政府干脆采取按营业额来征收所得税的做法。不管你有没有利润,统统按营业额征收一定比例的所得税。这种做法已经使中国的商业环境危机重重。市场秩序的混乱已经严重地影响了中国经济的健康发展。所以,在税收连年高增长的背后,很可能孕育着某些社会危险的诞生。

如此看来,中国企业税负较高是个不争的事实,其结果可能导致的影响是:一是抑制民间消费,二是降低企业经济活动的动力,三是间接导致政府机构臃肿,政府职能越位,社会腐败加剧。的确,我们还可以从政府规模和行政开支上考察中国企业的税负。相比较其他国家,世界上可能再也找不出一个象中国这样如此臃肿和庞大的政府了。要担负如此庞大的管理成本,中国企业怎能不额外付出更多的税费。因此,许多人判断中国的税负高低是从这一角度考虑的。

3,问题主要出在税制结构上

问题变得复杂了,说税收比重不大、税负不高的有理,说税负过高的也有理。两派都有言之确凿的证据。到底怎么看这一问题?本人的观点如下:政府臃肿和庞大是中国税负较高的一个重要原因,但税制结构和税收手段的滞后也是导致中国企业税负较高的一个重要原因。

中国社会是一个从计划经济演变过来的社会。在计划经济时期,中国根本不存在税收,在向市场经济过渡的时期,中国的税种只能是流转税,也就是在生产流通过程中征税。所得税所占的比例极小。在这一历史时期,中国企业特别是个人的财富还不是太多,因此,所得税收不了多少。即使到了今天,中国的个人所得税只占税收总额的3%左右,整个所得税的比例只有大约17%。而西方国家的所得税比例一般占税收总额的50%左右。

由于我国的税制结构是以流转税为主,延续到今天,当社会的财富情况发生很大变化的时候,这一税制结构就对中国的税收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其直接结果就是:一、企业普遍感到税负沉重,二、社会上大量的个人所得收不上税来。也就是说不该收的收上来了,该收的没收上来。这就导致中国经济目前出现了这种现象:经营缺乏资金,企业缺少资金,社会上却出现了大量的剩余资金。我这里暂把这类资金称为富人资金,这些资金一不投入实物生产,二不转化为企业资本,所能做的就是围绕着股票市场大肆投机炒做,再就是成为藏在家中或地下的死资本。

中国的股票市场建立以来已经10多年了。这些年里,股票市场上冒出多少了亿万富翁,但哪个资本市场上的富翁收入上过所得税?通过股票市场流向个人的金融资本至少在上万亿元以上,但这些收入所得都被证券市场的保护政策保护下来。股票市场成了中国富人资本最保险的保险箱。

改革20多年了,当中国社会的群体发生了这么大的变化,贫富阶层已经如此分明的情况下,我国的税收结构仍然一成不变,那就只能压得企业嗷嗷叫,受损害的只能是生产和经营部门,得便宜的是那些来路不明的黑色资本。

谈到黑色资本,无论如何夸张可能都不为之过分。通过最近随意从媒体上看到的报道,就可以看出中国黑色资本的充裕。深圳市原副市长王炬通过职权贪污收贿150万元,利用职权让其子女收受好处费5000多万元,全部加起来家族财富要有上亿元。这些不法收入可能全都没有征收过所得税。由于中国的黑色资本是统计系统之外的一个数字,所以这个数字只能凭感觉去感知,到底有多大,谁也难以估计清楚。一个广西自治区的主席成克杰贪污受贿4000万元,沈阳市长慕绥新贪污收贿1500万元,副市长马向东贪污2000万元。90年代以来流入个人的非法社会财富估计每年要占整个GDP10%。这是多大的一笔数目!这笔钱征收不上税来,就只能在生产经营者身做文章,就只能搞得企业和农民“不堪重负,民怨沸腾”。

这些年我们整天喊“内需不足,启动消费”,但在如此旱涝不均的收入分配格局下怎么启动消费?譬如说,深圳那位副市长的家财如果以6000万元来计算,那就相当于1万个城市居民一年的收入,3-4万个农民的一年收入。如果将这笔钱给那几万个工人农民去消费,中国岂有“内需不足”之说!而放在那些贪污腐化分子手中,这些钱不是在资本市场上投机,就是挥霍浪费或逃匿出国。目前,中国居民收入已经明显地拉开了差距,穷人和富人泾渭分明,但所得税的征收并没有跟上,导致该收的没收,不该收的却收了。如银行存款利息税,不管钱多还是钱少的统统按20%征收,这对穷人是不公平的。

说到这里,我的观点已经很清楚了,那就是中国目前税收占GDP的比重的确不高,中央财政和各级地方财政的确还需要更多的财力来做很多事情,如社会保障工作,但税收的渠道要加以调整,要加强中国的税制改革步伐,尽快地从以流转税为主向流转税与所得税并举转化,加大所得税的征收力度,让生产者减轻负担,让黑色资本无处躲藏,让富人资本发挥作用。现在我国的主体税是流转税,而西方发达国家是以所得税这种直接税为主体。中国税制改革的方向也应由间接税向直接税倾斜。但是,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是有很大难度的。特别是在一个纳税意识淡薄的国家,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成本很高,从而使税务部门望而却步。尽管这样,中国税务也必须硬着头皮制定措施。不进行税制结构转型,中国经济和中国社会就难以顺利发展。

现在,很多人眼睛盯着“增值税转型”这样的改革,其内容无非是:在增值税税率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对购入固定资产中机器设备的进项税额允许抵扣,适当提高增值税税率,一步到位,对企业新增固定资产所含的增值税税款允许全部扣除。增值税转型会带来一些好处,一可以激活投资特别是民间投资,二可以减轻高新技术产业的税收负担,有利于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三出口产品能够得到彻底退税,有利于增强出口产品的竞争力,四可以解决由于外商投资企业进口设备免税、而内资企业购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不能抵扣带来的不平等问题。但我认为仅有增值税的转型是远远不够的。

4,中国税制改革的意义和迫切性

中国已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中国的企业实际上已经与国际企业处在同一个起跑线上。如果在这种情况下,中国企业仍然处在一个高税负的状态,那就会使中国企业退出历史舞台。最近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节目报道了内蒙古一个乡卖洋葱的故事,这个乡由于对外地采购商征收每斤2分钱的管理税,使采购商们转向他地购买,结果使这个乡农民的洋葱烂在家里,损失20多万元。

这个故事向中国财政揭示的意义在于:如果不减轻中国企业的税负,中国企业很可能要象内蒙那个乡的农民,将产品砸在自己的手里。当前中国的财政收入处于“超常”增长状态,在政府收支行为及其机制欠规范的条件下,财政收入的增加带给人们只是忧患而不只是欣喜。因此,有必要按照“以支定收”的原则重新审视当前我国政府的收支格局。但是,政府的确要向那些黑色资本挖掘税收财源,这个工作尽管难度很大,但应成为税务部门一个新的关注点。

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入世”后关税水平的下调,商品课税税负会下降,直接课税税负会上升,税制结构由间接税向直接税过渡的特征日益明显。行业间的税负水平也将发生新的变化,传统夕阳产业逐渐让位,新兴朝阳产业成为税负主要承担者,汽车、电信、材料、生物医药等将成为纳税大户,高新技术产业作为梯度税源正在涵养,产业结构的优化与升级最终将影响到税负的行业结构。

在企业所得税方面下一步需要做的一项重要工作是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率。现行外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过多,实际税负与法定税率相差很大,内外资企业之间税负相差过大,外商投资企业实际税负为 11%左右,内资企业税负为 22%左右,国有大中型企业税负更重。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后,法定税率应大幅度降低,所得税税率定为 25%比较合适,或者实行比例税率。总之,实施多年的外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应当寿终正寝,外商投资企业应当与国内企业享受一样的国民待遇。只有在进行这样的税制调整后,中国企业才能轻装上阵,在国际市场奋力拼搏。

20011216日,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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