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社科基金资助--计划经济的残余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顾海兵 2002年10月15日 由计划经济转为市场经济是一场深刻的变革。它不仅要求彻底改变国家对企业的管理方式,而且要求国家必须改变对事业的管理方式。例如产生形成于计划经济时期的国家社科基金就应该由直接管项目、直接资助项目转为促进出成果、奖励已经推出的成果,国家社科规划办应该由领队(股东)转为裁判。下面结合2002年国家社科基金运作过程具体分析。 (1)社科基金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自筹经费项目。其中的自筹经费项目令人费解。既然是自筹经费,与国家社科基金资助毫无关系,为什么还要挂上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牌子?既然是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为什么还要自筹经费?一个项目,如果它是创新研究,谁能够预先确定它需要多少经费?同样的项目,不同的研究者会有完全不同的研制成本,此时,如何确定他所需要的经费数量?在社科项目中,有没有必要区分重点与一般?观察2002年所资助的项目,列为重点的有不少与一般项目并无区别,而列入一般的,有些似应该列为重点。 (2)现行的国家社科基金要求申报重点项目的负责人须主持并完成过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这一规定显然是有违科学的。首先主持并完成过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的并不比未主持完成过的水平都高。其次,省部级科研项目并不一定就比省部级以下项目包含更高的学术水平,将科研项目与行政级别挂钩本身就是官本位理念。笔者不禁要问,马克思的资本论算什么级别的项目?不仅社会科学项目,甚至自然科学项目都不应该以级别论英雄。官与学一定要分开。再次,凡是没主持完成过省部级项目的人就没有资格申报重点项目,长期以往,50年后,当这批主持者都过世了,还有谁有资格申报重点项目呢?设置这样的门槛,除了说明歧视、机会不均,还能说明什么呢? (3)每年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课题指南是如何产生的?显然它不可能是社科规划办几个人确定的,如果是这样,是谁起草了这个指南?起草者如果参加申报课题,是否有集发标与投标于一身的嫌疑?社科规划办是一个什么性质的机构?是行政机关还是国有事业单位?是社科基金的托管人,还是基金的所有者?是项目的需求方,还是项目供求之间的中介人?笔者以为,如果保留国家社科基金,国家社科规划办应该更名为国家社科基金会,应是民间社团,应由专家治理,应由民主方式产生其管理机构。每年的基金项目,要么由国家有关部门作为需求方提出,有么由有关专家委员会讨论提出。既然是国家项目就不宜多,应该少而精。笔者粗略统计,2002年国家社科基金资助了近千个项目,其中重点项目近70个,显然,多而滥。另外,目前把社会科学划分为22个学科,显然偏多。笔者以为,社科划分一级学科不超过10个,重点一级学科不超过3个,重点项目不超过5个,一般项目不超过20个。同时,不能把是否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作为职称晋升、工资提升、津贴发放的标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我们更应该鼓励个人不花国家一分钱从市场中、从图书馆中、从社会中、从思索中找项目进行研究,以完成成果论英雄,不必问成果是否有经费,不必问成果经费来自何处,不必与行政级别挂钩,公平竞争。由此,在评价中,从大企业中找到项目也不必就高于从小企业中找到项目,从中央政府中找到项目也不必就高于从地方政府中找到项目。 (4)公务员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名不正、言不顺。在2002年国家社科基金资助项目中,笔者看到有国务院直属机关的局长、国家检察机关、政府办公厅官员、党委宣传部官员等担任项目负责人。笔者以为这是不合适的。因为首先,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要求承担者必须全力以赴,它绝不是业余研究,它是一个大的工程。国家公务员本已有主业在身,不可能再拿出主要时间从事科研项目。如果仅利用业余时间,则必然又影响八小时之内工作质量。其次,国家公务员不能经商,不能搞工程,由此类推,社科基金项目亦属于工程项目,国家公务员理应不该申请这样的工程,更不应该承担项目负责人。至于某个公务员真的对社科感兴趣,则也并非一定去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完全可以利用业余时间自由地独立地研究。否则易于引发外部关系不清、外部影响之类的问题。 (5)国家社科规划办实质上仍是计划经济体制下一个分钱的机构。首先,让社科规划办来处理近万项申报报告,显然力不从心。以一份申请涉及5个专家评审,社科规划办需要5万人次的评审。在这种情况下,就会出现一个专家要评审若干份申请报告,而专家又不是万能的,因而评审质量必然不高。有时,同样的课题重复立项。例如,2002年资助项目中,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继承与发展研究既是经济理论的重点项目(02AJL004),又是一般项目(02BJL011);应用经济中02AJY007与02AJY008基本是一个课题;哲学中的02AZX002与02BZX002是同一个课题,法学中的02BFX020与02CFX009项目名称完全相同,等等(因缺少2001年资料,故没有验证年度之间的项目重复情况)。其次,谁来监督社科规划办?据笔者所知,国家社科基金所资助的项目几乎都是虎头蛇尾。项目的验收几乎是走过场。国家社科规划办没有能力也没有动力去对所资助的项目进行日常管理,更没有能力与动力去抓验收工作。由此,完全背离了设立社科基金的目标——高质量的社科研究。在这种情况下,社科基金数额越大,效益越低,副作用越大,与其几千万元、上亿元的基金给近千个项目撒胡椒面,还不如集中财力每年攻20——30个项目。以笔者之见,重点应该放在考古学、历史学及涉及中外比较的学科与项目上。 顺便说一下,公布的国家社科基金资助项目,含有项目名称、负责人、工作单位、预期成果、计划完成时间,为什么惟独没有公布最为核心的资助金额?如此,我们该做何监督? 鉴于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本质区别,鉴于国家社科基金资助项目的虚大空从而过多过滥,鉴于国家社科基金资助项目运作过程引发更大的问题,笔者的意见是基本取消国家社科基金,只保留对考古学、历史学等极个别学科的资助,将国家社科基金改造为国家社科奖励基金,可谓中国的社科诺贝尔奖,大多数社科学科如需资助,由有关主管部门或社会基金解决。比如,宗教学由国家宗教局、党史党建由中央党史研究室、经济由计委财政部等用户性部门负责,亦可由企业、贤达设立基金扶持。总之,尽力减少国家的介入,让市场发挥更大的作用。最后需要切记:奖励的成果必须是10年以前的创制(这样才有足够的检验时间),奖励的过程必须是民主的,最好是民办的。否则,不仅不利于科学的发展。而且会进一步阻碍中国社科的发展。 作者通讯地址: 100872 北京海淀区中国人民大学 顾海兵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大军经济观察研究中心 电话:86-10-63071372,传真:66079391,信箱:zdjun@263.net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温家街2号,邮编:100031, 网站网址:www.dajun.com.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