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军经济观察中心编者按:这是《选择》周刊142期发来的一篇文章。2006年,日本的GDP居世界第2位,为5.0833674万亿美元,中国的GDP居世界第四位,为2.587999万亿美元,日本的GDP约是中国的两倍,但中国的税收额却比日本多出5763亿元,即高出日本税收额的17%。这种现象说明了什么?一个穷国要拿出和富国同样多的钱来维持一个庞大的政府。但中国的社会保障水平和程度与日本怎么样?有日本那样的全民福利吗?]

2006年中国税收总额超日本5763亿!

----中国与日本的财政税收比较

中国的税务工作者比日本强2.5倍

黄昏

2007年7月27日

    感谢税务工作者,他们证明了中国比日本强2.5倍

2006年中国税收总额超过日本5763亿!

    日本是我们一个特殊的邻邦,不管中日关系如何改善,至少我个人对这个国家没有什么强烈的好感。从小开始,超过日本就成了我个人的强国理想,也是无数中国人心中憋着的一口气。

  近日,网上登出了一条振奋人心的消息:“日本企业发展迅猛,增加了国家税收收入,日本财政部计划将其06财年的税收收入预期值调高4万亿日元至50万亿日元。这是日本自2000财年以来税收收入第一次超过50万亿。” 

    这搞新闻为什么可以说振奋人心了?各位看官听我说来,日本政府2006年的税收总额预计是50万亿日圆,而我们中国政府2006年的税收总额是多少呢?国家税务总局的那个谢局长告诉了大家:“2006年,全国共入库税款37636亿元,增长21.9%,增收6770亿元。”

  50万亿日圆V3.7636万亿人民币,这个比较不困难,查今天日圆对人民币的汇率为:100日圆兑6.39元人民币。则50万亿日圆约等于3.2万亿人民币,大家清楚了吧?中国政府的税收总额已经超过日本政府5763亿,领先17.5%。这是多么大的成就啊?这难道还不能令我国挺直腰杆做人,还不能够令我等藐视对岸的小日本儿?

  这个成就简直是太大了,太令我意外了,我都有点不相信。为表示慎重,我专门查了一下资料,2005年的日本税收总额为49万亿日圆,而2002年日本政府的税收总额才24.万亿日圆。可见,2006年日本的50万亿日圆是他近年来的峰值,数据是有可信度的。至于2006中国的税收总额,那可是国家税务总局局长在新闻发布会上亲口说的,谁敢不信?

  这则新闻让人心潮澎湃,久久无法平静。当然,这是高兴,这是激动。因为中国政府终于翻身站了起来。自从鸦片战争后,中国政府就一直落后,落后就要挨打是大家都知道的硬道理。八国联军打我们还可以理解,因为他们是西方种,牛高马大的,我们打不赢也是应该的。可恨的是对岸小日本,过去几千年都是屁颠屁颠地跟在我们后面学习天朝文化,却在明治维新后,打我们的翻天印了,由甲午海战起,一直欺负我们近200年了。

中国的税收迅速超过了日本

  至此,我们已经完全确认,中国政府在税收总额上完全赶超了日本。由于税收是政府财政收入的基石,而财政收入又是政府运作的经济基础。经济基础又能决定上层建筑,因此,就可以说中国政府已经成功超越了日本这个全球第二大经济体。今天,我们中国政府终于超过了日本政府,你说咋让我不扬眉吐气呢?我们需要情不自禁地要振臂欢呼:“热烈祝贺中国政府成功赶超日本!”

  在巨大的成就面前,我们有必要总结一下,谁的功劳最大?

  循例,所有的成绩,都要首先归功于党和政府的英明领导,归功于全国人民的共同努力!这些帽子,虽然很多人认为是套话、空话,但还是必须要说的,要有中国特色嘛。

  其次,我们会说道实质性的功劳,我认为国家税务总局居功至伟。要知道,来之不易的成绩,凝结着广大税务人员的汗水和鲜血啊!难怪温总理要在大会上向税务人员致谢,我看致敬都应该。柳宗元曾经在1000年前批评税务人员道:“悍吏之来吾乡,叫嚣乎东西,隳突乎南北,哗然而骇者,虽鸡犬不得宁焉。”但这完全无法适用于我们今天的税务人员,因为,我们今天的税务是为人民服务的。而柳宗元所处的时代,呸!那是万恶的旧社会!

  不过,现代社会刁民增多也是一个不争的事实,税务人员在“叫嚣乎东西,隳突乎南北”时,也难免遇到顽强抵抗,有的税务人员还因此而以身殉职了。在哀悼之余,我们就不难理解,这3.7636万亿税款不单是全国人民的血汗,也是全国税务人员的血汗,我们要倍加珍惜这来之不易的成果啊!

中国人税务工作者比日本强2.5倍!

  国家税务局的功劳还体现在另外一个方面,就是他们用真金白银向全世界证明了:中国的税务人员比日本的税务人员强2.5倍,也就是250%!进而我们可以合理地推论:中国人比日本人强2.5倍!为什么这么说呢?

  因为中国的GDP比日本低很多,查2006年世界银行各国GDP排名表: 日本居世界第2位,GDP为 5.0833674万亿美圆; 中国居世界第四位,GDP为 2.587999万亿美圆。日本的GDP约是中国的两倍,大家知道,GDP是与税收成正相关的,GDP越多税收也就越多,收同样的税收也就越容易。反之,GDP越少,收同样的税收就越困难。佛面刮金,骨里熬油,虽然也能刮下来,熬出来,但毕竟需要熟练技巧,需要勤奋工作。

  “世上无难事,只要肯登攀。”“只有想不到的,没有做不到的。”这是中国流行的两句励志明言。而中国税务人员的工作数据,向世界人民证明了这两句明言在中国人身上是绝对正确的。试想想:GDP只有日本的一半,而税收总额超过日本近20%,近似计算,中国税务人员的效率是日本的250%。这是怎样的成就啊!这需要怎样的工作态度啊?我不由得不敬佩,不由得不自豪。我真庆幸,我生在了中国!

  第三,我们还要归功于那些人民代表,比如人大委员任正隆先生,是他代表全国人民,抵住各种压力和非难,使全国人民的“纳税人荣誉”没有被剥夺!要归公于全国的顺民,比如工人代表马肖,就多次说自己少几十百吧块钱不重要,关键是要国家多收了才好;要归公于那些官用学者,是他们反复论证中国税收占GDP的比重是十分合理的,在全世界范围比较也是很低的,国民负担并不重,比重还可以再高点,征管还应该再严一点。没有他们的运筹帷幄,一线的税务人员就不可能决胜千里!

  功劳评完了,但我的心仍然无法平静,因为这是49年我们政治超过日本,85年我们体育超过日本后的又一伟大成就!在这伟大的历史时刻,请大家同我一道欢呼:

  “感谢税务工作者,热烈祝贺中国政府全面超过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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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章:

国税总局是怎样比较中外税负的

国际商业顾问 吴向宏

南方都市报 2007年08月06日

  几天前,国家税务总局计划统计司在税总官方网站上发文,表示我国的宏观税务水平尽管近年来有快速提升的趋势,但仍在全球处于较低水平。

    文章称,1990—2005年间,工业化国家不含社会保障缴款的平均宏观税负在最低值为21.8%、最高值为23.78%的区间内波动,比我国同期不含社会保障缴款的宏观税负水平高出7—13个百分点。包含社会保障缴款的平均宏观税负在1990—2005年间保持在最低值为31.4%和最高值为33.39%的区间波动,也大大高于我国2005年为19.39%的数据。

  老实说看到这个数据我非常疑惑。别的工业化国家我不清楚,对美国的税负,因为干系到我本人的利益,我还是比较关心的,也写过几篇关于中美税负比较的文章。手头正好有我当初取得的数据,结合我自己的整理计算,情况是这样的:2005年美国政府含社保缴费的税收共33935亿美元,占GDP比重为27.3%(即使加上国有资产经营收入等也不过28.8%),比国家税务总局说的“最低31.4%”要低4个百分点强。抛去其中8748亿的社会保险缴费收入,为25187亿美元,占当年美国GDP的20.2%,这也低于总局说的“最低21.8%”有1.6个百分点。

  于是我追根刨底,上国家税务总局网站仔细查看原文,这才弄明白,原来国家税务总局指的是“所有工业化国家的平均数据”。说实在的,这种平均法,有点别扭。工业化国家的情况差别相当之大,其中有一多半奉行所谓“福利国家”政策,即高税负,宏观税负最高有超过50%的,同时也实行高福利政策。在这些国家,政府几乎包办了公民从摇篮到墓地的生活。把这些国家拿来那些低税负、低福利的国家取平均值,再和中国——也同样是个低福利国家——做比较,这显然有点拿橘子比苹果的意思。

  我又查看了总局关于中国和发展中国家的比较研究,这下就更把我吓了一跳,其中赫然包括了像匈牙利、挪威、冰岛这样的国家。真是“有没有搞错”啊?如果按人均GDP衡量,2005年挪威为43350美元,冰岛为30810美元,分别居世界第二、第七位!它们是典型的高福利、高税收发达国家,什么时候沦落到发展中国家的行列里面去了呢?我实在不知道这是总局的研究人员从一开始就搞错了呢,还是总局网站上公布错了?此外像匈牙利、捷克等等,都是人均GDP在6000美元以上的准发达国家。恰恰是这些国家税负较高,拉高了所谓“发展中国家平均税负”。如果剔除这些,只比较总局样本中和中国人均GDP相对较为接近的秘鲁、泰国、保加利亚、伊朗等等,立刻可以看出中国的税负水平在发展中国家中是居于前列的。

  总局的研究不但在收集统计国外数据时,存在上述明显的硬伤,对我国自己的数据统计恐怕也有疏漏。据总局网站介绍,此次比较是不包括“非税收入”的。然后,中国和许多国家不同的一个特殊“国情”,正是政府有大量非税收入。比如说,国有资产经营收入,这块在美国是非常小,可以忽略不计。但中国就不一样。2005年度,仅169家中央企业就赢利6276.5亿元,相当于当年中央政府收入(17250亿元)的36.4%。即使为避免重复计算税入,只算其净利润,也有3361亿元,相当于中央政府收入的19.5%。又比如,美国的税收包括地产税(财产税),但是在中国,地方政府通过一次性收取土地出让金,实际上相当于预征了70年的地产税。这块收入,有报道曾引用国土资源部财务司官员之语,称在2005年全国土地出让总收入5800多亿元,相当于当年中央政府收入的33.6%。假若总局对中国税负的计算,没有考虑上述以及其它政府收入,则对中国人所承担的税负,显然是大大低估了。

  之所以近两年人们对中国的税负多有抱怨,一个直接的原因,就是很多人从自己的切身感受中,觉得中国税负较重。拿个人和美国比较,像我这个收入水平的人假若是在国内缴税,会比在美国缴的税高出不少。拿企业和美国比较,中国是增值税制而美国是销售税制,我国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也较高。尽管如此,很多权威人士,包括此次国家税务总局的研究结果,却一直在说中国的税负较低,这和人们的直观感受是相悖的。加上国家税务总局自身部门利益所在,它下属的研究部门立场也很难说是中立的,提出这样的结论更应当慎重。因此,总局在研究方法和数据采集方面,应当是严谨又严谨,缜密又缜密,才能堵住非议。目前这个研究,显然远远没有达到要求。我以为,在研究成果极为粗糙、数据采集存在根本性错误的时候,就匆忙公布一个“中国宏观税负并不重”的结论,无助于消除公众对政府的负面看法,无助于提升政府的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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