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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红利与日俱增是21世纪中国跨越式发展的动力 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 马瀛通 2007年2月23日 zhuli@cass.org.cn 【摘要】文章揭示了因劳动年龄人口年龄结构急剧变动,使人口抚养比、人口红利等相关指标出现与实际背离的现象。究其原因皆由年龄结构变动影响所致。只有应用“粗率”的标准化方法,对劳动年龄人口的年龄进行标准化,消除年龄结构的影响,“标化”人口抚养比和人口红利,才更有可能反映实际。这一发现对重新认识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具有理论和现实意义。 【关键词】 计划生育 人口年龄结构 标准化 未富先老 老龄化 【作 者】马瀛通 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 2000年末,老年人口比例升至7%,标志着已降至低生育水平的中国人口跨入年老型。稳定低生育水平,使人口老龄化速度明显加快,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显示,老年人口比例又升至7.69%。近期,诸多学者将中国人口与经济客观现状称之为“未富先老”,是“国未富而民先老”(邓谨、肖华,2006),同时,把计划生育大幅降低生育水平所形成的人口年龄结构,按人口抚养比先降后升,划分为二三十年的人口红利期和随后相当长的人口负债期,进而认为计划生育使人口红利“来得早去得也快”;使“中国经济过早丧失比较优势”、“劳动力短缺终将成为现实”;正式享受了20年人口红利期的中国,将在不足10年内,转入人口亏损期(田雪原等, 2006;陈友华, 2006;蔡昉、王美艳,2006;蔡昉,2006;于学军, 2003)。然而,笔者研究发现,这些观点的产生,皆因计量方法使用不当,只有在对劳动年龄人口的年龄结构标准化的前提下,重新认识抚养比、重新定义人口红利,才能正确认识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必要性。 一、 “未富先老”的成效与“先老促快富”的标志 国际社会定义的老年人口下限年龄为60岁或65岁,根据中国男女平均预期寿命2000年已分别高达71和75岁,因此,老年人口的下限年龄以选择65岁为宜。 在分年龄死亡概率变化不大的条件下,当前65岁以下的人口年龄状况基本已决定了未来步入老年人口的历年人口变动情况。这就是说,未来历年的老年人口是已客观存在且又无法改变的相应确定量。人口老龄化虽然是指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例动态上升的过程,但引发人口老龄化的原因,却是人口年龄结构最初端的人口出生变动。鉴于目前出生率已降至相当低,0~14岁少儿人口占总人口比例也降至低水平;受其进入15~64岁劳动年龄人口的影响,劳动年龄人口占总人口比例也从先升转变为后降;而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受低生育水平形成的年龄逐年累进影响,人口老龄化已进入初期加速阶段。 在生命科学尚无重大突破、人口死亡概率相对稳定的前提下,以降低生育率减少出生人口来缩小少儿人口比例,既是引发人口老龄化的关键成因,也是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的实质“动力”。 减少今天的出生人口就是相对减少65年后的老年人口。2034年后的老年人口变动,就是1970年城乡开始实施计划生育后,历年出生人口加速缩减的对应趋势反映。中国的人口老龄化过程,是反映从高生育水平急剧降到低生育水平过程中,形成的年龄逐年增多的前一部分人口年龄结构,与反映高生育水平居高不下期间形成的逐年减少的后一部分人口年龄结构,从反差逐渐鲜明到逐渐淡化的过程。 一个人口虽未开始老龄化,甚至处于年轻化,但其存在的老年人口问题,往往比人口老龄化程度相当高的国家或地区还要严重。老年人口问题既不因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深而产生,也不因人口的年轻化而得以解决。人口若不老化或缓慢老化,只能使老年人口问题随时间推移而进一步加重。 2005年,日本、德国和瑞典老年人口比例分别为20%、18%和17%,而印度、孟加拉分别为4%和3%,但老年人口问题却是尚无老龄化的印度、孟加拉更为严重。鉴于中国人口在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尚不足1000美元时步入了年老型,不少学者就以多数发达国家人口步入年老型时,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为5000~10000美元的标准套用于中国,得出中国是世界上典型的“未富先老”国家。从而断言中国正面临着各种极其严重的困难与挑战,似乎是中国人口政策与计划生育导致了严重的人口问题。笔者认为,近期及未来一个时期的中国人口老龄化,仍主要是降低生育水平及稳定低生育水平所引发的年龄结构变动,使同期老年人口比例加速被动上升的反映。中国老年人口比例达7%,只是老龄化进程加速阶段的初始,还称不上“老”。既然多数发达国家都在“先富”的前提下才实现“老”,中国在“未富”的条件下实现的“先老”,是中国计划生育成效的体现,是为了缓解人口压力,减轻人口因素对经济的制约,“先老”是促快富的标志。 二、计划生育扭转了中国的人口发展方向 中国的国情决定了人口与生育政策的制定,离不开减量求质的总原则。以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来统筹解决中国人口问题,其重点难点仍在农村。在经济社会高速发展、城镇化进程加速的大环境下,处于婚育旺盛期的农村青年因大多是单身涌入城市,使其婚育受到抑制。此外,人口出生性别比的异常升高,又是相当一部分孕妇实施性别选择性人工流产造成的。因此,在较大程度上,目前低生育水平有其不稳定的一面。若从数据的可靠性来看,又有其不确定性隐患的一面。若低生育水平是确切无误的事实,现行生育政策就是最佳的。虽然各地情况差异较大,但政策也只能是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来做适当的微调。 在一个人口迁移量可近乎忽略不计、平均预期寿命又变动不大的条件下,分析人口年龄结构变动,必须牢牢把握住年出生人口变动。这既是调整人口年龄结构的唯一“阀门”,也是正确分析人口构成比变动的关键。 一个人口的年龄结构实际来源于各年龄相应年份的0岁出生人口, 每一年龄都是各自从出生随时间推移在扣除死亡之后,年复一年从一个年龄尚存到下一个年龄的变动。唯一具有可调控变数的就是少儿人口中的出生人口,其余所有尚存的分年龄人口都是已成既定事实的客观存在。这种由历年出生人口决定的相应年龄人口有序变动,也是有序的历年出生人口引发的有序年龄结构变动。 到2005年,中国实施计划生育已达35年,累计少生了约4亿人,使0~34岁35个年龄的人口都有程度不同的大幅减少。2005年0~34岁的分年龄结构,恰是实施计划生育35年历年效果的轨迹。这种反映客观实际的年龄结构,可视为是“有形”的分年龄结构;若是把2005年分年龄结构中没有反映出的少生人口,即“无形”的约4亿人口“还原”到0~34岁分年龄结构中,则可视为“含无形”的0~34岁分年龄结构。“含无形”与“有形”的两个分年龄结构对比,就是不实施计划生育与实施计划生育的对比,非人口老龄化与人口老龄化的对比,“穷而不老”与“未富先老”的对比。 35年的生育水平变动,总体上说是由高向低,从急剧下降到缓慢下降,且下降起点各不相同、差异较大。加之,受历年育龄妇女尤其是生育旺盛年龄段妇女,年龄结构大不相同或极不相同的影响,所以少生约4亿人的年龄分布也大不相同。尽管是有差异的波动,但从总趋势看,距2005年越近,年龄就越小,其相应年份的出生人口也越少,即相应年龄人口越少。 实施计划生育35年来,0~14岁少儿人口两次全部被实施计划生育后出生人口所更替。1985年实施计划生育后出生人口开始步入劳动年龄人口。到2005年,在囊括50个年龄的劳动年龄人口中实施,计划生育后出生的分年龄人口已增至21个,即该年的15~35岁人口。大约在2026年,在劳动年龄人口增至10.3亿时达到峰值,停止增长并转为负增长。然而,劳动年龄人口直至2034年,才全部被实施计划生育后出生的人口更替,而这一年也是实施计划生育后出生人口步入老年的初始年。据预测,大约在2034年, 总人口在增至约15亿时达到峰值,成为中国总人口零增长与转入负增长的界标。这时实施计划生育后的出生人口,完成了对0~64岁左右所有年龄的更替后,是年出生人口与死亡相抵的反映。至于其中存在的出生性别比异常问题,虽然是发展中的问题,但不是人口现象自身的问题。其解决除了靠立法限定胎儿性别鉴定外,最终只有通过人的全面发展与经济社会的发展从生育文明上根本解决。 计划生育引发的中国人口老龄化过程,是计划生育对经济社会发展起积极促进作用的过程。因此,只有科学地认识中国计划生育的重大成就及其所发挥的持久性作用,才能正确认识人口老龄化中的“先老”,是为加速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与及早“转富”所提供的必备“先行”人口条件。 三、重新认识人口红利 (一)国际社会关于人口红利的概念 从经济学角度观察人口生命过程,将生产与消费随生命周期年龄段不同而产生的差异变化称之为经济生命周期。国际学术界把生命周期人口年龄结构与经济生命周期间的相互作用,所产生的盈余效应称之为人口红利,并以“实际抚养比”值域变动来表述,又称之为第一人口红利,其计算公式为:实际抚养比=有效生产人口/有效消费人口。有效生产人口是以历年分年龄劳动生产率加权计算;有效消费人口是以历年分年龄消费水平加权计算。 在分年龄劳动生产率与分年龄消费水平一定的条件下,有效劳动人口的人均产出不变。基于这一假定,实际抚养比变动就完全取决于人口年龄结构变动。这样第一人口红利可以认为是,以实际抚养比来表征人口年龄结构对经济产生盈余影响作用的指标。可见,第一人口红利是由产生盈余年龄的人口比例提高生成的结果。这一人口红利期的效应短暂,持续时间为50年或稍长些(Mason,2001)。 第二人口红利,是由产生“亏空”或“赤字”的老年人口比例提高生成。理解与认识第二人口红利的关键,是基于生命周期财富概念及其与人口年龄结构的关系。正是由于人口年龄结构变动对生命周期财富创造过程的影响,才提出了第二人口红利。这一人口红利只有靠制定相关政策并有效实施,来对老年人口实施财富的再分配获取,诸如以国家财政转移支付等手段获取。这样第一人口红利产生的短暂效益,就可以通过使其滚动发展转变成更大的财富,诸如将这些多余财富投资于国内或国外,就会提高国民收入(Mason等,2004)。 在出生人口减少、劳动年龄人口比例上升阶段,恰是开发第一人口红利的机会。因此,这一机会又被称为“机会之窗”。面临人口老龄化的加速,随之而来的是劳动年龄人口中,年长者比重的加大与退休期的延长。正是因为认识到第一人口红利产生的效益是短期的,所以势必将有力地刺激财富的积累,使第二人口红利比第一人口红利增加更多的资本积累。两个人口红利相继发生,第一人口红利首先开始直至消失,第二人口红利的开始要晚些,但却是无定期的连续。因此,两个人口红利必定重合(王丰、梅森,2006)。 (二)“未标化”的人口抚养比导致人口红利失真 从人口年龄结构变动与经济生命周期相互作用,来分析“盈余”年龄产生的人口红利,对20世纪80年代前的中国来说是十分困难。那时农村人口基本占总人口的80%,原本已十分低的农业科技水平,加之体制的严重束缚,有效生产人口的劳动时间常常是忙少闲多,本已富余的劳动力问题受前期高出生人口的影响进一步加重,温饱问题一直未能解决。城镇人口比例虽仅为20%,但产业结构的不合理和发展的低水平,使城镇劳动力就业相当困难。在城乡差异悬殊的条件下,不加区别地以全国劳动年龄人口年龄结构来计算人口抚养比、人口红利等指标,难以符合实际。在有效生产人口难以计算有效生产,有效消费人口在短缺经济条件下难以计算有效消费的前提下,以所计量的人口抚养比为根据,来划分“人口红利”期与“人口负债”期,其结论与实际可能大相径庭。 改革开放以后,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发生了巨变。随着科技水平的提高,现代化生产装备的不断更新,使有效生产人口的生产率与有效消费水平大幅提高,且生产效率的提高又朝着远大于消费水平的方向发展。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与发达国家相对稳定的低速发展截然不同,若把过去、现在与未来几十年等同看待,所得结论必然脱离实际。无论是以人口抚养比还是以“盈余”年龄计量的人口红利,都要充分考虑科技发展与生产力提高所导致的生产效率大幅提升。否则,就会陷入只看分母效应而忽视分母提高生产率产生的分子效应。 国际学术界普遍将第一人口红利归因于劳动年龄人口比例的提高,将第二人口红利归因于老年人口比例的上升。如果此结论成立,那么,通过迁移方式迁入一定的劳动年龄人口与老年人口使其比例提高,是否也能生成这两种人口红利,且第一人口红利也能持续50年或更长时间才消失?第二人口红利也能无定期地持续?答案是否定的。因为人口红利主要是人口年龄结构自身变动与经济生命周期间的相互作用而产生。人口年龄结构变动既是由人口自身再生产的出生变动所决定,也是相应年份出生率随年度变化而变化的反映,但却不是外在迁移变动导致的年龄结构变动。因此,在没有严格区分人口再生产与物质资料生产显著不同的前提下,若未把引发劳动年龄人口比例与老年人口比例上升的真实成因——生育水平下降与低生育水平稳定下的出生率降低及稳定,作为定义人口红利的成因时,其他一切有关人口红利及结论的相关论述,都因将主动与被动、因与果的关系颠倒,所以会存在这样或那样乃至自相矛盾的问题。 “比例”是表征某一标识范畴的数量占总体数量份额的指标,某一标识范畴的数量所占份额,在其数量不变的条件下,可因另一标识范畴的数量变化而改变。人口中除出生人口是主动变动因素外,其他年龄人口都已是既成的事实,变动只不过是随时间变动的年龄人口移算,其构成比的升降都是受出生人口持续变动所支配。如一个10万人的人口,其少儿人口为2.4万、劳动年龄人口为6.9万、老年人口为0.7万,则少儿人口比例为24%,劳动年龄人口比例为69%,老年人口比例为7%;若少儿人口降至2万、劳动年龄人口和老年人口不变,其少儿人口比例降至20.8%,劳动年龄人口比例则上升为71.9%,老年人口比例升为7.3%。足见,在少儿人口减少的条件下,劳动年龄人口比例与老年人口比例的升高,并不意味着其数量的增多。 一般理解人口红利期是,生育率下降使少儿人口抚养比迅速下降,总人口中劳动年龄人口比重上升,在老年人口比例达到较高水平之前,形成了一个劳动力资源相对比较丰富,少儿与老年人口抚养负担均相对较轻的时期(邓谨、肖华,2006)。同样是生育率下降甚至是降至低生育水平后的持续稳定,少儿与老年人口抚养负担,在前期较轻在后期却演变为较重。这种仅把少儿与老年人口抚养负担均相对较轻的时期定义为人口红利期,其问题就出在人口抚养比的计量方法上。由于没有把前期生育水平持续下降、出生率降低、出生人口大幅减少,以及后期的低生育水平稳定、出生率更低、出生人口更少,都作为人口红利产生的根本原因,也就是未把年出生人口持续大幅减少形成的年龄累计增多、其分年龄人口逐年减少,作为产生人口红利的持续变动之因,而是把因其变动所导致的劳动年龄人口比例先升后降及老年人口比例被动上升认为是因,才得出所谓的人口年龄结构变动“黄金时代”与“人口亏损”论,甚至还以2010年为界将低生育水平的中国纳入漫长的“人口负债期”(田雪原等,2006)。如果这种观点成立,以基本国策来推行的计划生育,岂不是得不偿失。 (三)人口红利基本理念的再认识 人口再生产与物质资料生产是截然不同的。前者是自身的再生产,父母一代所生的子女进入婚育期后又进行生育下一代, 即前一代总是后一代生育量的基数,如此往复地循环就产生了人口再生产惯性,而物质资料生产不存在自身的生产。从此意义上说,人口红利则截然不同于经济红利。 由于各国的国情不同,客观对人口的要求也不同,因此各国的人口红利也有所不同。有的国家以提高生育率为人口红利,有的国家却以降低生育率为人口红利,而且提高和降低的幅度也不同,因此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在以往的研究中,曾以少生一个孩子可节约多少抚养费来估算少育的经济效益。这种估算却“忽略了每一个人在有条件充分发挥其劳动潜力的情况下,能为社会创造出超过其消费量的物质财富或服务价值这个基本事实。由此可见,降低生育率的经济效益这个最基本的指标就很难估计”(查瑞传:《进一步有的放矢地研究中国人口问题》,《人口研究》,1995年第5期)。 人口红利则完全不同于“少育经济效益”。所谓人口红利,实质是指在一定平均预期寿命、一定科技水平基础上,历经努力使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从不适应向适应转变。这种转变是人口年龄结构由不适应向适应,逐龄进行更替乃至周期性更替的过程。这种转变对经济社会等方面的可持续发展,能产生一个有统筹作用的“额外源泉”,即人口红利。其积极影响与促进作用,是加速经济社会发展,提高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水平所不可替代的因素。 在计划生育前提下,人口年龄结构变动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虽然因受历史形成的客观年龄结构影响而产生了部分问题,但变动的大方向却毫无问题,利也远大于弊。中国人口问题的关键,是“过多的人口已成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种压力和不利因素。把每年的国民收入中的很大比例用于抚养大量的人口,既不利于发展生产,也不利于人民生活的提高;既不利于缓解各种供需矛盾,也不利于发展社会福利事业”(查瑞传:《人口控制:一个需要不断深入认识的战略性问题》,《前线》,2000年第7期)。解决中国人口问题,是一个从出生抓起逐龄更替原人口年龄结构的过程。 人口年龄结构与经济社会发展,从不适应向适应的转变过程,既是产生短期效益又是产生长期效益的过程;既是产生部分效益又是产生整体效益的过程。因此,有周期性的长期特点。这一过程不仅涉及经济社会领域效益,也涉及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效益。可见,人口红利是由生育水平调节下的出生率变动所引发的整体、综合、长期、累进、叠加效益的总称。 四、人口红利与日俱增不可替代 中国人力资源极其丰富,据笔者推算,2005年劳动年龄人口为8.77亿,2008年末将增至9.47亿。2009年起才开始步入增速急剧衰减阶段, 直至约2026年才在规模达10.3亿时停止增长。此前出现的劳动年龄人口比例下降,一个重要原因是劳动年龄人口增速急剧放缓,但这决不意味着此间劳动年龄人口绝对数的减少。 中国实施计划生育初期的15年,一方面是无计划生育所生的原0~14岁人口,陆续步入劳动年龄人口,使分母增速加快、规模加大而起降低人口抚养比作用;另一方面是实施计划生育减少出生,使分子形成的新0~14岁少儿人口大幅锐减,也起降低人口抚养比作用。因此,降低人口抚养比,不仅是分子越小效果越佳而且分母越大“效果”也越佳。现在定义的人口红利期,其中一部分是分子减少与分母加大的双重“效应”,结果使人口抚养比加速降低。分母因是无计划生育的高出生反映,高出生的人口越多就越能增大分母效应,也越有利于降低人口抚养比。此外,实施计划生育的初期效果理应体现在分子而不应在分母上。逻辑上的矛盾暴露了该指标存在的问题,反映出非稳定人口中,人口抚养比受年龄结构变动影响之大,不仅不能如实反映实际甚至还与实际出现背离。 当计划生育出生人口步入15~64岁、劳动年龄人口逐年增多后,多达50个年龄的劳动年龄人口年龄结构,就是计量人口抚养比的一个变动差异显著增大的分母。这就如同某年受育龄妇女年龄结构变动影响较大的人口出生率在呈大幅回升时,不能直接以此出生率来加以比较并下结论一样,而是要对其年龄结构标准化,消除其年龄结构影响,然后才能加以比较或下结论,这样才能相对接近实际。同理,对劳动年龄人口的年龄结构也要标准化,以消除分母中的“假象”对人口抚养比的影响。人口抚养比也是一个类似人口出生率的“粗率”,其分母的缩小或增大将直接影响人口抚养比的升降,况且影响人口出生率变动的育龄妇女年龄结构,仅15~49岁35个年龄,而影响人口抚养比变动的劳动年龄人口结构却高达50个。 若对中国15~64岁劳动年龄人口进行标准化处理,并以“标化”的人口抚养比作为分析的依据,结论就大不一样了。若用率分解技术来分析,还可比标准化更准确地定量得出年龄结构影响的程度。 中国劳动年龄人口在相当长一段历史时期内,即使不增也都有余。伴随着农业生产技术科技含量的提升与人口素质的不断改善,不仅使生产力长足发展、生产效率大幅提高,而且使滞留在原土地上的高比例农业人口也加速向非农业转移,人均耕地紧张状况得到极大缓解。实现工业化过程,既是解决农村多余劳动力向工业化生产转移的过程,也是逐步加快城镇化、缩小城乡差别的过程。然而,解决如此庞大的劳动力就业,一是所需提供劳动者就业的物质技术装备与资本要相应扩大;二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单纯靠增加劳动人口数量来发展生产、增加生产的状况不断得到改变,减量求质已成趋势。因此,在相当长一段历史时期内,就业压力问题将始终存在。 中国以主动而有意识地实施计划生育,来压低生育水平、减轻少儿人口抚养负担。当这些少儿人口进入劳动年龄人口时,无疑也减轻了就业压力。中国把人口按自发转变本应为弊的恶果转化为有利的效果,这种化弊为利的过程在时间上是一年又一年,在年龄上是一个接一个。这种逐年累积增大的效益,加之生命周期的往复循环,其人口红利之大难以估量,以往定义的人口红利远不能将其涵盖。 分析与认识人口红利的首要前提是,其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是否相适应。在这一大前提下,实施计划生育加速生育水平下降所形成的人口年龄结构,都是相应年度出生率变动的反映,都是解决中国人口多、基数大、增量高过程中的反映。中国35年的计划生育已从源头上抑制住了劳动年龄人口的迅猛增长,赢得了解决因高出生导致就业压力的机遇。 稳定低生育水平不仅使低出生人口得以持续而且约在2026年还使劳动年龄人口停止增长。在这种条件下,高出生年代尚存下来的老年人口在相比之下才呈增长,从而使总抚养比上升,究其原因仍是人口抚养比的分母“未标化”所致。因此,从计量分析方法上加以揭示问题的症结,不仅是正确认识人口老龄化及老龄化过程的关键,也是正确认识计划生育与人口红利的关键。特别是在实施计划生育几十年后,当劳动年龄人口停止增长并转为负增长时,在劳动力仍将是供远大于求的前提下,劳动年龄人口的缩减,明明是极大地减轻了就业压力,有利于提高人均劳动生产效率,是巨大的人口红利,但却被“未标化”的分母产生的人口抚养比加速回升所掩盖,得出与实际背离的“人口负债”论与劳动力缺乏论。 伴随着科技的发展,工业化程度的提高与产品的升级换代,减量求质的劳动力需求愈加突出。这既是集约化的工业对劳动力市场的供求从量转到质,以适应现代生产力发展的客观必然,也是资本追求利润的本质所决定。 中国与发达国家的主要差距是,科技与教育水平较低、生产效率较低、经济基础薄弱与发展受人口基数过大制约。特殊的国情决定了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模式,必须把制约与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人口问题,始终摆在重要位置。在未来相当长的一段历史时期内,即使是产业规模扩大,所需增员也是有限的。因此,务必要对人口多、基数大的问题始终保持清醒的认识。 目前,中国老年人口已突破1亿,2029年末将突破2亿,2034年随着计划生育政策下出生人口逐年步入老年,老年人口增速显著放缓,21世纪80年代中期达到峰值(3.3亿)后转为负增长。可见,中国的人口老龄化过程,不仅是人口自身再生产降至低生育水平,使人口失去“内在”本质增长而呈“外在”惯性增长的过程,也是惯性增长逐渐消失,最终“内在”与“外在”一致转入良性循环的过程,这一过程既是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向相适应跨越了关键的一步,也是人口红利产生及其效益渐趋显著,且愈来愈大的反映。即使人口老龄化消失,也不能否定人口红利带来的持续性效应。人口红利这一伴随人口周期而长期显现的效应,“功在当今,利在千秋”。 五、 “为富先老”是开创“未富先老”到“先老后富”的捷径 据世界银行《2003世界发展指标》提供的数据显示,2000年,当世界人口增至约64.5亿时,不仅已有85个国家或地区人口步入了年老型行列,而且全球总人口也步入了年老型。在人口转变过程中,发达国家人口主要是受经济社会的发展、医疗卫生条件的改善、死亡水平的大幅降低与社会保障体系等作用影响而发生的自发式转变。 然而,经济社会发展影响人们生育行为的改变,是一个极其缓慢的长过程。中国推行计划生育,极大地缓解了人口压力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制约。若从此角度来认识,人口问题实质是一个发展问题,是“为富先老”。 中国人口出生率的持续下降,使少儿人口逐年锐减,使其所占人口比例下降。客观相对已定的老年人口规模受其影响,所占人口比例从1970年的3.9%被动上升到1982年的4.9%。之后又被动升至2000年末的7.0%。老年人口比例从4.9%升至7.0%,中国与堪称世界人口老龄化速度之最的日本, 大约都用了不足20年。其他发达国家却都历经了约百年左右的时间。发达国家的人口老龄化进程,主要是长期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影响而自发产生的生育率缓慢下降。“先富”,就成了发达国家人口步入年老型和继续老化的条件;“后老”,就成了其结果。 发达国家走过的人口与经济发展历程显示,经济社会发展对降低妇女生育水平的影响作用,是一个长期缓慢的渐进过程。中国的国情,决定了中国人口单靠经济社会发展来影响其自发转变必将制约经济发展,使人口与经济都陷入恶性循环。因此经济社会发展必须要与解决人口问题同步进行,而不能走发达国家“先富后老”的人口自发转变老路,更不能把解决制约发展的人口多、基数大、增量高的问题,寄托在无国家指导的自发转变上。实施人口与物质两种生产一起抓,使人口基数大、增长过快这一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消极因素降至最低,从而是中国经济社会得以高速发展的一个关键要素。 “未富”对现中国来说,是向“富”发展过程中的“未富”,因此,“未富”是指处在经济高速发展期的中国,综合国力显著增强、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已有明显改善,正处在向富迈进的初步繁荣期。“先老”,无论是指表征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年老型人口,还是指其后的老年人口比例加速上升,其实质是中国生育水平急剧下降与稳定低生育水平的标志,与“先富后老”的发达国家生育水平缓慢下降完全不同。 目前及未来相当长一段历史时期,是稳定低生育水平与低生育水平得以稳定的时期,也是人口红利从主要来自量的变化向来自量中求质的变化转变时期,人口红利的效益将大幅提升。因此,在低生育水平下,通过分层统筹规划,解决与现代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人口素质问题,是大力提高生产效率与效益,进一步增强分子效应的途径。随着持续高速求质的经济社会发展,最终将走出一条“先老后富”的中国现代化新路。 参考文献: 1.邓谨、肖华(2006):《国未富而民先老》 ,《社会扫描》,第3期。 2.田雪原等(2006):《老龄化——从“人口盈利”到“人口负债”》,中国经济出版社。 3.陈友华(2006):《人口红利与人口负债在中国的意义》,《检察风云》,第6期。 4.蔡昉、王美艳(2006):《“未富先老”与劳动力短缺》,《开放导报》,第1期。 5.蔡昉(2006):《“人口红利”消失的隐忧》,《中国企业家》,第7期。 6.王丰、安德鲁·梅森(2006):《中国经济转型过程中的人口因素》,《中国人口科学》,第3期。 7.国家统计局(1983):《中国人口统计年鉴(1983)》,中国统计出版社。 8. Mason,Andrew(2001),Population Change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in East Asia:Challenges Met.Opportunities Seized.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9.Mason,Andrew and Ronald Lee(2004),Reform and Support System for the Elderly in Developing Countries:Capturing the Second Demographic Dividend.International Seminar on the Demographic Window and Healthy Ageing:Socioeconimic Challenges and Opportunities,China Centre for Economic Research,Peking Universuty,Beijing. (文章原刊登于《中国人口科学》2007年第1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大军经济观察研究中心 电话:86-10-63071372,传真:66079391,信箱:zdjun@263.net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温家街2号,邮编:100031, 网站网址:www.dajun.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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