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军观察中心编者:昨天晚上(2月1日)中央电视台的《焦点访谈》“煤监大楼何处来”这一节目,报道了山西省忻州市煤炭安全监督局利用煤炭企业的钱建造奢侈豪华大楼的事情,正好我们又收到了蔡崇国的文章,通过这些报道,中国地方政府部门的腐败简直令人吃惊,这些官员们已经腐败到了何种程度?!由此使我们想到,无怪中国这些年里矿难这么多,正是因为有着这样一大批安全监督官员的存在。政府部门在起好作用,还是坏作用?善良的人们已经搞不清楚了。看完焦点访谈节目和下面这篇文章,我们真不知道这种政府部门还有什么存在的必要。]

李毅中的根基在塌陷

----国家安全生产管理监督部门利用矿难来大行腐败之道

蔡崇国

2007年2月2日

    去年,中国国家安全生产管理监督总局局长李毅中被媒体认为是全中国最忙碌的官员。可以说,为了遏制中国的矿难,李毅中确实疲于奔命,算是尽力了。但是,结果如何呢?根据官方的数据,2006年11月的矿难和10月比较增加了两成,媒体称2006年冬天的安全生产“依旧是一个沉重的话题”。

    更糟糕的是,问题没见解决,他的根基却在坍塌。他在前面冲锋陷阵,他的大批同志在背后给他捅刀子,设陷阱,趁人之危发财致富,似乎正在将李毅中为扼制矿难难得的呕心沥血的奔走,变成为其部下们解决专车和办公大楼、带来意外横财的商业旅行。

    这是一个可以将一切崇高在一秒钟内变成极端无耻的社会:中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正在迅速地、大面积地腐败,它的大批干部们正在将给他们拯救矿工的尚方宝剑,变成为自己点石成金的魔术棒。

    12月27日,中国青年报报道了忻州安全生产管理局用部分私人煤矿的“捐款”给自己建了个阔气的大厦。这个局的十名工作人员配有九辆公车,36套超大面积的住房,其人均办公面积200平方米。据报道,忻州安全生产管理局的例子并不是个别的。而且,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的行贿受贿,在私人煤矿参股,开矿当老板,也已不是什么新闻。

    据中国经济时报记者王克勤今年1月24日报道,2006年5月,太原市安监局腐败案中,有5名局长落马。一年内,山西境内7位安监局长深陷牢狱,其罪名大多为贪污、受贿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中国国务院温家宝总理对这种无耻的监守自盗已至少作过两次批示。根据这些批示,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在2006年11月制定并发布了惩治监管人员违法的特别条例。我们已经可以想象那些趁人之危已成习惯的人们在读到这个条例时鄙夷的微笑了。他们对付这些“惩治”的手段实在是太多,经验实在是太丰富,心理也已经像铁矿石一样坚硬了。

    所以,我认为,在新的一年及今后的日子,李毅中如果真有良知,他在官场上会更感孤独和难过。他已经并将更直接地面临一个世界最博学的历史学家也没见过的丑恶现象,这就是,国家安全生产监督局及其遍布全国的下属部门,利用中国矿难层出不穷的大好时机,正在形成一个新的利益集团。为使这个安全生产监督局更有权威,政府提高了它的行政级别。这个局在各地的干部们于是也兴奋而迅速地提高了自己的待遇,购买了或正在购买更好的专车,建造了或正在建造新的或更大的办公楼和住房。

    为防止地方政府为他们的? 妧牏u作设置障碍,中央政府加大了他们的权力,这些干部们于是迅速而熟练地利用这些权力拿去交换现金和煤矿的股份。现在,为维护自己的集团利益,这些官员们已经迈出了新的一步,这就是,和地方政府、矿主和地方黑社会更紧密地合作,更严密地隐瞒已发生的矿难死亡人数。正如我们在一些报道中所看到的那样,这种隐瞒可以带来各利益集团皆大喜欢的结果:地方官员的地位更巩固了,矿主们在继续发财的同时,也使他们的这些安全生产监督局的朋友们的工作显出事故减少的重要成果。

    以隐瞒矿难的手段来减少官方的矿难统计数字,并突出地方安全生产监督局的工作成绩,这是近年中国政府拒绝工人有组织地参入安全生产监督,仅依赖这个监督局,依赖李毅中一人来治理矿难的结果。它告诉人们,这个还在扩展的,日益庞大的政府新的部门,在形成一个新的利益集团的同时,已经将其工作的重点,由治理矿难顺利地转到维护自己的利益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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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考文章:

“批文经济”与原国家药监局局长郑筱萸

网上文章

2007年2月

    药监系统日前有传言郑筱萸已经畏罪自尽。新民周刊记者向国家药监局一位官员求证,他没有正面回答,只说:“造了多少孽,郑筱萸自己心里最清楚。”

  “买资料还需审批,太费周章,现在简便得多了,直接买注册证书,有了证书就能投产。药监局明码标价,快的是多少钱、慢的是多少钱,决不含糊,企业都提着现金等候召见,绿色通道变成了‘黑’色交易大厅。一个普通新药的证书叫卖到200多万元,好一点的1000多万元,‘换马甲药’便宜,5万到20万。有一家企业一个星期报了两个新药。”

    举报者高纯的命运:

  “当年药政调查组的成员中有人将我举报的材料内容、证人及检举人姓名告诉了我们所长。先是勒令我停工、强制下岗、停发工资、威胁开除,后又被公司领导打成骨盆骨折、耻骨联合分离,移位约0.5厘米,最后一纸文书将我踢出了厂门。”高纯如今在广州打工、一贫如洗,一向以“温文尔雅”著称的国家药监局前局长郑筱萸勃然大怒:“你是第一神经!”高纯也拍案而起:“你是第一贪官!”

  2007年1月13日,凤凰卫视杨锦麟在节目中点评:“反腐的风暴正在席卷神州大地,今年的重点就是民生领域要纵深发展,而医药系统可能是个重灾区……高纯的案子三任总理有批示,但敌不过药监的独立王国……”

  高纯是原江南最大一家抗生素制药厂的制剂室主任,因举报自家企业新药造假而捅了马蜂窝。在被扫地出门后,又连续多年被剥夺“执业药师考试”资格,只得离开了医药行业。

  “我从1995年至今从未停止过署名举报。在长达11年的时间里,我至少向国家药监局寄送挂号信100多封、特快专递42封、电子邮件400多封,发送电报2次,拔打电话500多次,去访21次,其中8次是在局长接待日。每次电话询问回答都是领导很重视,正在调查处理之中,局领导每次都表示新药做假案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但至今没有结果,我打算节后再去一趟。”高纯告诉《新民周刊》。

  他还清楚记得自己起诉国家药监局行政不作为之后,一向以“温文尔雅”著称的国家药监局前局长郑筱萸勃然大怒:“你是第一神经!”高纯也拍案而起:“你是第一贪官!”

  “铁三角”陨落

  郑筱萸日前已被“双规”。1月24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就郑筱萸案听取了汇报。此案被定性为“严重失职渎职,利用审批权收受他人贿赂,袒护、纵容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违规违法,性质十分恶劣。案件造成的危害极大,威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严重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在1994年出任国家医药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之前,郑筱萸曾任浙江杭州一家制药厂的厂长,并于1998年3月新一轮国务院机构改革后,出任国家药监局第一任局长。

  2005年6月22日,年届六十的他黯然去职,转任中国科协旗下中国药学会的理事长,已经淡出公众视野许久,此次“旧事重提”颇令观察人士感到意外。“本来以为他那一页就此揭过了,没想到药监系统大规模的整顿正在酝酿。”

  2006年1月12日晚上,原国家药监局药品注册司司长曹文庄被“双规”,进而被批捕。同时药品注册司化学药品处处长卢爱英和国家药典委员会常务副秘书长王国荣被刑拘。2006年11月28日,原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司司长郝和平因受贿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2006年12月25日辽宁省原药监局局长张树森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药品和医疗器械最高监管机构的塔尖轰然坍塌、医药企业口中的“小鱼时代”烟消云散?因为郝和平和曹文庄都先后担任过郑筱萸的秘书,媒体不免猜测二人在受审期间举报了郑筱萸。还有一个版本称直接原因是郑筱萸妻儿在药品和医疗器械进口代理中有违规行为,损害了竞争对手利益,从而被告发。

  而一位了解内情的人士向记者透露:“早在2005年郑筱萸已经被有关部门控制,曹、郝的落马实际上是顺藤摸瓜。但郑筱萸是全国政协委员,身份比较特殊。曹、郝的供词为撬动他提供了更充分的准备。”

  按照该人士的说法,“铁三角”落马的导火索是外国一家制药公司举报了几家企业向中国国家药监局行贿20万欧元。“这件事在国外闹得沸沸扬扬,国家有关部门得知后果断采取了行动。还有一个原因是2005年11月间,广州一家代理药品注册申报的企业老总被检察机关刑拘,交代出大批在药品注册报批过程中涉嫌行贿受贿的官员及专家名单,其中涉及郑筱萸收取巨额贿赂。”

  药监系统日前有传言郑筱萸已经畏罪自尽。记者向国家药监局一位官员求证,他没有正面回答:“造了多少孽,郑筱萸自己心里最清楚。”

  批文经济

  郑筱萸在任期间办过的两件大事:强行推行GMP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认证制度和统一核发药品批准文号、“地标”升“国标”,备受医药企业与媒体所诟病。

  但国家药监局一位已退休的司级官员告诉记者:“客观而论,郑筱萸主政期间还是做了一些事情,改革的方向并没有错。国家局的初衷本来是想学习国外的现进经验,通过优胜劣汰打造一批大型医药企业。但是在实施过程中,很多效益不好的药企达不到条件也想上,造成了弄虚作假与资金链断裂,而某些监管人员又善于利用制度漏洞和设计来寻租,甚至指定企业购买国外高价的指纹图谱仪,不惜沦为国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推销员’。其结果是促死了一批企业,也影响了一批人。”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医药企业拿到了“新药”指标就等于获得了单独定价的权力,自然对新药趋之若鹜。据统计,国家药监局近年来每年受理报批的新药都达万余种,形成了一条“绿色通道”。在药厂负责为新药注册“跑外线”的高纯熟知其中奥秘。“所谓新药,大部分都是低水平重复的‘换马甲药’,改一下外包装就成我们自己研发的产品了。”

  新药注册必须提供的产品研发资料又从何而来?

  高纯透露:“当一家企业递交了申报新药资料后,就有国家药监局负责注册的官员将资料拿出来转卖给其他企业。”

  跟高纯单线联系的药政官员是王蕾(化名)。高纯告诉记者:“王蕾卖资料的收益来自于两部分,一是通过技术转让的形式跟企业签订合同,另外就来自于我们直接送的‘土特产’。据我所知,天津一家制药厂的申报新药资料,王蕾就转卖了3家企业,我们厂是其中之一。至于这些钱她再怎么分配,我就无从了解了。”

  据高纯所言,他塞给王蕾的还是小钱,大钱都是由他们老板直接送给药品注册司化学药品处处长卢爱英。“每次没有几十万根本见不了他的面。”

  国家药监局规定新药报批有一个截止日期。高纯的企业拿不到资料不能报批,但等到王蕾把已经报批的企业资料拿出来,再跟他们一番讨价还价,有一次就拖过了申报时间。高纯说王蕾这次很“仗义”,面对一份省药检部门已经盖章的报批文件,她直接拿出笔将日期涂改掉。

  “买资料还需审批,太费周章,现在简便得多了,直接买注册证书,有了证书就能投产。药监局明码标价,快的是多少钱、慢的是多少钱,决不含糊,企业都提着现金等候召见,绿色通道变成了‘黑’色交易大厅。一个普通新药的证书叫卖到200多万元,好一点的1000多万元,‘换马甲药’便宜,5万到20万。有一家企业一个星期报了两个新药。”

  不作为

  从1988年自药学系毕业后来到药厂的药物研究所工作,到后来担任了制剂室主任,高纯面对自家企业的造假行为心情极为复杂:“真没想到‘跑外线’就是技术研发,我们组大部分工程师都不能认同。他们每逢需要在申报材料上签字时就装病推掉,我则暗暗地搜集证据准备举报。”

  1995年2月,这家企业药研所所长罗永清从上海一个药研人员私人手中买了一种叫“盐酸特拉唑嗪”的进口成药,令科研人员将该药片剥出,不做试验,直接换个瓶子冒充科研新药送检省药管部门。“这些药片上有生产厂家的防伪标志,送检肯定不合格,没想到3月28日,盐酸特拉唑嗪原料和片剂真的通过了新药临床前审评。”

  1995年5月,高纯一封署名举报信将罗永清作假过程告了个底朝天,还同时举报了克拉霉素原料、克拉霉素片剂、环丙沙星胶囊三种新药有作假行为。

  “5月20日药政系统有人与罗永清商定,准备将存放于省药检所的假样换掉,然后状告我诬告领导、破坏生产。幸好一位正直的朋友偷偷打电话通知我有牢狱之灾。” 急红了眼的高纯跑到药检所就吼:“假样就在化学室主任的倒数第二个抽屉里,一共是6瓶,标签是我们厂的。谁要把它换了我就跟他拼命!”

  1995年8月21日,该省药政局经过调查证实,这家制药厂药物研究所在新药盐酸特拉唑嗪片的研制中存在严重的弄虚作假的情况,已取消了其临床申报资格,但对另外三项举报并未作出处理。来自国家药监局的材料显示原因是“对原始资料进行了核查,尚未发现作假行为”。

  高纯表示:“因为我受到了威胁,最后只坚持了1项作假必须确认,其他3项的样品都被换掉了。”

  而造假的罗永清曾在接受记者采访中表示:“事情发生后,我只在企业作了检查,没有受到其他处分。”同年底,他升任副总经理。

  高纯的不依不饶被一些药监官员视为“纠缠”。“他们指责我不应该举报,损害了企业的利益。”

  但高纯认为药监系统内部还是有不少热心的官员。为了等候局长接待和处理结果,2000年寒风凛冽的早春3月,一贫如洗的高纯曾露宿在国家药监局大门旁的西直门立交桥下,度过了难忘的24天,是一位负责信访接待的任老师给他饭吃和热水喝。

  “李鹏、朱镕基、温家宝三位总理都对我的举报批示要严肃查处,任老师还把我的案子做成专题送到郑筱萸处。”

  材料就放在郑筱萸的桌子上,任老师跑了3趟,郑筱萸都没有任何表示。他只好回来对高纯说:“我无能为力。”

  “国家药监局渎职、不作为的‘示范效果’比企业造假更可怕。”“打假医生”陈晓兰告诉记者。她和高纯一样,举报假冒伪劣医疗器械也有近10个年头。在3年9次局长的接待、自费往返北京30余次举报同类的假冒伪劣医械无果的前提下,不得不决定起诉国家药监局的“行政不作为”,并于2006年7月24日上诉至北京市高法行政庭。

  “这类有明显缺陷的医械产品不仅仅违规注册事实清楚,而且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假冒注册的特征明白无误,国家药监局以及各司、处就是不愿意注销这一系列违法产品的注册证号,也不移送公安,只是象征性地行政罚款,来代替刑法追究,要不就干脆在局内各司处之间踢皮球,致使近10年来医药企业制、售假劣医械,医院滥用假劣医械的违法犯罪事实泛滥。为了取证,我只得一次又一次、一种又一种地试用这些假劣医械,并以此物证一次又一次赴京反映。即使在2005年3月16日卫生部已经明令禁止医疗机构使用与光量子有关的医疗服务,明确指出该类医械设备的科学性不存在、安全有效性不确切的情况下,药监局一位官员居然说卫生部既然已经取缔了,就让它自生自灭吧,对该类产品的注册证号依然不予注销。时至今日,不但山东、浙江的合法企业继续在生产这种违法注册的产品,而且河南的企业也在非法组织生产及销售此类产品,全国不少医院仍旧悄悄地在给患者继续使用……”

  陈晓兰怀疑某些监管人员已与许多生产企业形成千丝万缕的联系,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形成一个利益共同体。前期审批已经放水,后期监管、执法只有两个字:真难。

  2006年陈晓兰又发现了一种在民营医院已经普及的假劣器械“恒频磁共振治疗仪”,但药监的查处只是让企业自己撤销注册号,并未进行处罚。“这意味着新的不让生产了,旧的仍然在使用。医疗器械没有淘汰制,如此便可以一直使用下去、继续欺骗患者。这是一个精心设计的圈套。”

  还有受害者向记者投诉:“未经注册便投入临床使用的核放射粒子,在致我母亲死亡、我不断举报上访的情况下,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司一位官员仍然给了它合法身份,后来虽然偷偷撤销,又以药品的名义给它进行了重新注册。”

  在全国范围内造成上万名美容者终生痛苦的注射隆胸产品“奥美定” 直到2006年4月30日才被取缔。早在2003年1月,国家药监局便发文规定只有“三级甲等”医院才能继续使用注射隆胸术。但“奥美定”最大的使用机构深圳富华美容医院并不属于三级甲等医院,并对深圳药监局的整改通知完全不予理睬。当时的国家药监局器械管理司司长郝和平甚至给深圳药监局打了一个电话,说富华情况特殊。

  在接受凤凰卫视采访时,杨锦麟习惯性地问了高纯一句:“你认识我吗?”高纯的回答让他一愣:“不认识,我家没电视。”

  “当年药政调查组的成员中有人将我举报的材料内容、证人及检举人姓名告诉了我们所长。先是勒令我停工、强制下岗、停发工资、威胁开除,后又被公司领导打成骨盆骨折、耻骨联合分离,移位约0.5厘米,最后一纸文书将我踢出了厂门。”高纯如今在广州打工、一贫如洗。

  2000年5月25日,高纯终于在家中等来了一位“重要人物”。“我到国家药监局的上访得到了局领导的重视,并派专员李处长(化名)接待。李处长从柜中拿出一摞材料说我的情况他很清楚,后来就亲临寒舍,取走了王蕾涂改过的作假原始文件。他说只是拿去鉴定一下,一定会返还原件。”

  但从此之后,李处长的态度便发生了巨变。高纯几次到北京催讨口头意见书面材料、王蕾作假原始材料及鉴定结果,都被他拒绝了,理由是:“领导说了不能给就不能给。”2000年8月7日,在《工人日报》记者的帮助下,他才给高纯出具了一张收条。

  整顿

  “如果你了解国家药监局成立的背景,就会明白为什么现在会曝出这么大的问题。”国家药监局一位官员告诉记者。

  1998年3月机构改革后,原国家经济委员会下属的国家医药管理局、卫生部的药政司合并,又吸收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中药的监管职能及部分相关人员,成立了国家药品监督局。2003年,国家药品监督局又合并了卫生部的食品监管职能,成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医药管理局的职能是行业管理,思考的是如何让医药企业资产保值增值,缺乏行政执法经验,但在新组建的药监局里,它却成为了主体。而在郑筱萸的思路主导下,对原卫生部过来的人员采取了排挤和边缘化态度。原有的地方执法部门如药政处、药政科、药政股都被取消,对药品监督人员、技术资源破坏很大。重新组建的药监队伍内,混进来一些素质不高的人。”这位官员认为:“这种设计是不妥当的,在改革进程中把原来的受监督对象变成了执法主体。不是流传这样一句笑话吗:‘卖假药的成了局长’,也就难以避免药监人员与药品生产企业仍然保持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所谓医改,有医就要有药,1/3是医,2/3是械和药,你把后面扔掉只改前面怎么可能呢?我们必须重视药监局。药监不彻底治理,医改想成功只能是一句空话。”陈晓兰认为。

  2006年以来,“齐二药”、“奥美定”、“欣弗”、“广州丙种球蛋白”等重大医疗事件接踵而来,国家药监局被置于舆论的风口浪尖。

  从曹文庄案发,国家药监局便在内部进行了大整顿,记者了解到有两位手握重权的医疗器械注册司官员都被免去了领导职务,药品注册部门很多电话打过去都没人接。

  从2007年1月17日召开的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传出的消息称,仅2006年,国家药监局在生产环节共收回86张GMP证书,142家药企被停产整顿;流通环节查处药品、医械案件33.2万件,涉案总值5.7亿元,其中114家流通企业被停业,限期整改者达11681家。而更大的注册风暴还在2007年。国家药监局开始对郑筱萸任上所有药品的生产批准文号进行重新登记及再注册。截止到2006年8月31日,这些批准文号高达168740个。

  但国家药监局的官员也不无遗憾地告诉记者:“医疗器械是药品监督的一个弱项,大部分官员不懂这方面的业务,所以对医疗器械的注册整治尚没有实行。”

  但有人会不会再给药监局机会?

  有消息称,国务院有关部门已经完成了机构改革调整方案,将提交2007年的“两会”讨论,其中一条是撤销国家药监局,将其职能再并入国家卫生部,药品监督管制制度也将大幅度调整。

  这位官员表示他听说了此事,但没有确切的消息证实,他也在猜测之中。“按照美国的模式,FDA隶属于卫生部,但它与我们从前的药政局不同,相对独立,我认为这种模式可行,药监系统也可以得到监管。”

中共肃贪再下狠手 长春市委副书记田忠被捕

[北美在线-NAOL.CA]

2007年1月31日

    1月31日报道中央组织部31日透露,中央组织部日前对一批违反换届工作纪律的案件进行了通报。截至目前,各地共查处换届期间的违规违纪案件121起,处理有关责任人192人,纠正了对613人的违规任用决定。通报指出,确有少数人经不起考验,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败坏换届选举风气。

   新华社的报道称,通报指出,2006年以来,地方各级党委集中开展换届工作,市县乡人大、政府和市县政协领导班子换届工作陆续展开。中央对地方换届工作高度重视,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下发了《关于在地方党委换届工作中进一步严肃组织人事纪律的通知》,要求严肃换届工作纪律,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各地认真贯彻中央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保证了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在换届过程中,绝大多数领导干部能够做到讲党性、顾大局、守纪律,换届风气总体上是好的。但是,也确有少数人经不起考验,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败坏换届选举风气。

   中央组织部通报的违反换届工作纪律的典型案件有:

    2006年6、7月份,吉林省长春市县(市、区)党委换届期间,时任市委副书记的田忠利用分管干部工作的职务之便,收受长春市南关区教育局局长张亚媚等8名领导干部的贿赂,共计人民币45万元、美元8万元。9月,田忠被依法逮捕;张亚媚等8人被免职,有的已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2006年8月,广东省英德市波罗镇党委换届选举前夕,镇政府工勤人员李士阳为当选镇党委委员,与其父李神金(私营企业主)合谋出资10万元,用于拉票贿选。在镇党委换届选举的前一天,李神金邀集6名为镇党代会代表的村党支部书记,请他们为李士阳拉选票,并送给每人1000元现金、一瓶洋酒和一条香烟,而且承诺李士阳如果当选再送每人1万元。这6名村党支部书记回去后,立即分头联系本村的党代会代表,为李士阳拉票。8月15日,李士阳在选举中当选为镇党委委员。案发后,英德市委决定,李士阳当选结果无效;李士阳、李神金父子二人被移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

    2006年10月,浙江省永康市人大换届期间,花街镇方村党支部书记吕园琨为了当选市人大代表,先后向周边村的村干部行贿10万余元,请他们帮助拉选票;同时,还通过村老年协会向部分村的60岁以上的村民送现金,进行拉票。案发后,吕园琨被刑事拘留。

    2006年8月,贵州省盘县羊场乡党代会召开期间,乡党委委员候选人赵贤能、匡维敏、谢承林和罗奇恩等4人,为达到使组织提名的乡党委书记候选人落选的目的,私下向代表打招呼,并在党代表会分组讨论时恶意否定乡党委以及候选人的工作,误导其他代表,致使提名人选落选。案发后,赵贤能、匡维敏、谢承林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罗奇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06年3月,湖南省花垣县两河乡乡长石永庆和乡党委副书记吴记康、组织委员石文斌,在乡党代会召开前几天,通知部分党代会代表,让他们在选举时不要选时任乡党委书记和人大主席团主席为新一届党委委员,致使乡党委书记落选。案发后,石永庆等3人被免职。

    2006年3月26日,河北省秦皇岛市委召开书记办公会,酝酿免去高东辉的青龙满族自治县县委书记职务。当天晚上,市委主要领导与高东辉谈话,并明确要求高在工作变动前,县委不要提拔调整与乡镇换届无关的干部。但是,高东辉仍于3月27日晚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提拔调整283名干部,其中与乡镇党委换届无关的88人;擅自决定设立县规划办公室及主任、副主任人选。事发后,秦皇岛市委决定,给予高东辉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责令青龙县委撤销设置县规划办公室的决定和对县规划办主任、副主任的任命。

    2006年4月7日,甘肃省天水市委有关领导与时任甘谷县县长的杨永晖谈话,通知其将调离甘谷县,到市委某部门工作。第二天,杨永晖向该县县委书记白晓玲提出,要解决部分人员的工作调动问题。4月9日,杨永晖、白晓玲二人确定了调动范围。4月15日,县人事局局长刘世家根据杨永晖和白晓玲的安排,对名单进行了整理。后经杨永晖、白晓玲和甘谷县常务副县长宋丕林的增补,最终确定了115人的调动名单。在调动的115人中,有16人从企业调入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13人为县级领导干部的亲属。9月,天水市委决定,给予杨永晖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现任领导职务;给予白晓玲党内警告处分,免去其甘谷县委书记职务;给予宋丕林党内警告处分;免去刘世家县人事局局长职务;调动的人员全部清退。

    中央组织部通报强调,换届是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党性观念和组织纪律观念的重要考验。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2007年仍将有部分地方党委换届,市县乡人大、政府和市县政协领导班子换届工作将全面展开。各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要坚决贯彻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在地方党委换届工作中进一步严肃组织人事纪律的通知要求,加大查处力度,坚决防止和纠正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营造和谐稳定、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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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中国劳工通讯》第56期部分内容,

中国劳工通讯第56期

发件人:<newsletter@newsletter.clb.org.hk> 收件人: <zdjun@263.net> 抄送:发送时间:2007-01-30 14:24:29 +0800 优先级:普通 标题:中国劳工通讯电子报

一、[中国劳工通讯最新研究报告]“以人为本”?

 ----- 煤矿矿难遗属谈话的启示

    近期中国矿难频发,中国劳工通讯一直密切关注矿难的善后过程,善后的处理过程集中地体现了矿工及其家属在企业中的地位,体现了工人与资方、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

中国劳工通讯的这篇研究报告以韩东方对遇难矿工家属和矿难知情人200余次电话访谈为基础,从一个中国劳工团体的视角来透视这些访谈记录所包含的内在信息,在整理、分析的基础上,总结出政府在煤矿事故善后中的较为完整的行为模式,并指出中央政府“以人为本”的执政方针与矿难善后现实中的巨大差距。

    本报告由四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描述在煤矿矿难发生之后,地方政府在组织抢险救援中的的角色和政府官员的心态;第二部分讨论2004年底以来各地政府规定的20万元赔偿标准的计算和实施情况;第三部分通过对矿难遗属的访谈记录,描述政府介入矿难善后的手段,分析这些手段对遗属正当的救济请求权的剥夺过程;第四部分提出中国劳工通讯的政策建议。

报告全文:http://gb.china-labour.org.hk/public/contents/83223

二、我们对中国的《劳动合同法(草案)》的看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是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起草的。2005年1月,该部将《劳动合同法(草案送审稿)》上报国务院审议。此后,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会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和全国总工会,在征求意见和研究修改的基础上,形成了这个草案。该草案在2005年10月28日由国务院第11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并提交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2005年12月24日,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对该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2006年3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从即日起公布草案,并在为期一个月的时间?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在4月21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上称,截止4月20日,共收到来自社会各界的意见191849件。

    草案的主要特点

    首先应当说明的是,这部劳动合同法律并非是对《劳动法》的全面修订。中国政府早在上个世纪80年代就开始建立劳动合同制度,当时中国的企业绝大部分还是公有制企业,中央政府要求这些企业要与新招用的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在1986年国务院发布的《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中,对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终止和解除等事项作出了规定。1992年,中央政府提出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将劳动合同制度的适用范围扩大到各类企业的全体工人。从此,劳动合同成为企业管理方和工人个人之间雇用关系内容的依据。在1994年7月5日颁布的《劳动法》中,劳动合同成为一项重要的内容,在这部有107个条款的法律中,涉及劳动合同的条款就有21个条款。但是这些条款是基于当时的企业雇用情况而定的,这些情况在近年来发生了重大变化。而且《劳动法》中的条款规定过于原则和笼统,此次交社会审议草案有7章65个条款,对一些具体的问题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从立法宗旨看,草案提出,制定此法是“为了规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行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在2006年3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新闻发布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行政法主任李援称:“在劳动立法中,要针对现在劳动市场和劳动关系方面,对劳动者损害比较大的现实问题,有针对性地作出法律规定,强调保护劳动者的权益,适当向劳动者倾斜。那么,劳动合同法这样规定是十分必要的。”

    基于这个原则,在草案中提出了一些新的条款以限制管理方的权限:

    一、针对雇主不与雇员签订劳动合同问题,草案提出,已存在劳动关系,但是雇主未以书面形式与雇员订立劳动合同,应视为雇主与雇员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9条)。

    二、针对雇主与雇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多为有期限的合同且期限过短的问题,草案提出,劳动合同终止时,雇主需向雇员支付经济补偿(第39条)。在《劳动法》中没有规定终止劳动合同时雇主要支付经济补偿。

    三、为了鼓励雇主与雇员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草案提出,在雇员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者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况出现时,雇主只能解除!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第32条)。而在《劳动法》中则规定,出现上述情况时,雇主可以解除各种期限的劳动合同。

    四、在生产旺季时,加工制造业的私营企业大量招收熟练工,在与这些工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中,规定了为期三个月至半年的试用期,待生产旺季过后,以“试用期内不符合招工条件”为由将工人解雇。针对这个问题,草案提出,非技术性工作岗位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第13条)。

    五、近年来,劳务派遣工成为一种新的雇佣形式,劳动者由某企业雇用后,被派遣到另一个企业工作。对工人在派遣期间发生工资之外的各种费用,如,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工伤医疗补偿费用等,两个企业之间经常相互推诿,逃避承担费用的责任。草案提出,劳动力派遣方的雇主应当与接受方的雇主订立劳动力派遣协议,约定对被派遣的劳动者的义务的分担方式(第12条);当劳动者权益在被派遣的工作岗位受到损害的,由劳动力派遣方和接受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第59条)。

    六、草案对竞业限制作出了新的规定,提出,劳资双方可以约定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后的一定期限内,劳动者不得到同业有竞争关系的其它企业任职,也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或者业务。同时提出,竞业! 限制期限不得超过2年,原雇主在此期间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其数额不得? 眯馧珧坁怑鴩荓q该雇主处获得的年工资收入。

    此外,草案还对劳动合同的终止和解除时管理方的权限作出了比《劳动法》更为严格的限制。

学术界的争论与欧美商会的意见

    在草案向社会征求意见期间,中国国内的劳动法学界曾经爆发一场激烈的争论。以华东政法大学劳动法教授董保华为代表的一方认为,中国的劳动标准在国际上已属较高,而草案还要加大劳动标准的刚性,因此,世界通行的人力资源管理理念将可能无法适应该法的规定。以中国人民大学劳动关系研究所常凯教授为代表的一方则认为,目前中国劳资力量本来就不对等,在中华全国总工会作用发挥有限的情况下,如果政府不以公法的形式介入劳资关系,劳资双方的力量将更加不均衡。(有关这场争论的介绍,参见中国劳工通讯网站“Disputes over new Labour Contract Law, foreign business groups threaten to withdraw investments”, http://iso.china-labour.org.hk/public/contents/article? revision%5fid=38246&item%5fid=38245 ) 。

    劳动合同法草案中所作的规定也引发欧美外国投资者的密切关注和激烈的反应。4月20日,在华两大外商组织 – 中国欧盟商会和上海美国商会分别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工作委员会递交了对草案的建议和意见书。中国欧盟商会对草案的13个条款提出意见;上海美国商会在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草案)》对企业运营机制的影响》的分析报告和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草案)》若干条款存在的问题说明》中,对草案的29个条款提出了意见。来自这两个组织的建议和意见书基本上反映了外商投资者对草案的主要观点。而这些观点又集中在三点:第一,中国现有的劳动法律已经较为完善,目前的问题不是需要新的法律,而是执行现有的法律。中国欧盟商会在建议书中指出,“the key challenge in China to improving labour conditions on the ground is the compliance by employers and the enforcement by authorities of existing Chinese laws rather than legislative deficiencies”;“as long as the existing labour law is not duly implemented, labour-related challenges currently experienced in China will not be resolved with additional legislation.”第二,这个草案一旦通过颁布将对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带来更多的限制,将可能与企业现有的人力资源管理体制发生冲突。第三,基于欧美外商投资企业在执行中国劳动法律方面具有相对良好的记录,上海美国商会在建议书中指出,在有法不依的情况下,草案提出的了一些超前的要求,这势必加剧 “不守法的仍逍遥法外, 守法的反受惩罚” 这一不正常的现象。

中国劳工通讯的看法

    中国劳工通讯在人大常委会规定的期限内,就草案提出了18项修改建议。在此,中国劳工通讯提出以下三点看法,以表明我们的一贯立场和主张:

    第一,中国的确存在严重的雇主不守法的问题。但是,中国劳工通讯一直认为,不能因为上述问题的存在就无需制定和完善中国的劳动法律。在缺少真正的工会的情况下,法律的逐渐完善至少可以为弱势的劳动者提供更多一些的权益保障机会。在法律不健全的时候,权利更无从谈起。尽管欧美在华投资者们表示愿意遵守中国的劳动法律,而且声称他们的在华企业保持了良好的守法记录,但是劳动侵权事件也同样发生在欧美投资公司,特别是跨国公司(采购商)的合作伙伴 - 中国供货商企业中,这些企业大部分又都在跨国公司制定的“行为守则”的管辖和监督范围内。从现实来看,劳动合同期限过短、劳务派遣工人的权益受损等问题在过去和现在都对工人,也包括在那些受雇于“愿意守法的雇主”的工人造成了利益伤害,而法律对这些问题并无规定。因此,立法是必要的,它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并不存在上海美国商会所谓的“不守法的仍逍遥法外, 守法的反受惩罚” 的前提。

    第二、中国劳工通讯一直认为,在《劳动法》制定了最低劳动标准之后的十多年间,政府始终未能正常地履行执法的角色。一些地方政府过度地追求经济增长速度,为吸引外资和留置投资者而不惜以牺牲劳工权益为代价。这样的政府当然无法在劳动法律的执法中维持起码的公正。因此,除非各级政府真正担负起对劳工权益的保障职能和对劳动法律的执法角色,否则,即使法律得到逐渐完善,法律所产生的效果也会大打折扣。

    第三、中国劳工通讯一直认为,劳动法律长期得不到执行的最为关键问题在于,中国工人缺少真正能够代表他们利益的工会组织和真正的集体谈判机制。中华全国总工会一直被各级政府所控制,在大量的私营企业中,工会或者根本不存在;或者受到雇主的控制,工人们在权益受到伤害的时候,基本上不能从全总系统的工会中得到所需的帮助。中国的集体谈判被称为集体协商,其宗旨是在企业内部通过集体协商建立一个和谐的、稳定的劳资关系。对这一点,中国劳工通讯并无异议。但是一个和谐的劳资关系的前提是一个具有真正可以和企业主抗衡的工人组织,只有这个组织存在,工人才可以在强势的雇主面前提出自己的权益要求,企业内部才可以有真正的集体谈判? C只有有了真正的集体谈判,企业的劳资矛盾才可以通过这种谈判机制得以暴露,才可以通过双方的协商得到妥善的处理,企业才可以有一个和谐稳定的劳资关系。

 《劳动合同法(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相关背景:

    2006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12月28日,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何鲁丽报告了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检查劳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何鲁丽指出,劳动合同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劳动合同签订率低、期限短、内容不规范。”中小型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不到20%,个体经济组织的签订率更低。一些用人单位为规避法定义务,不愿与劳动者签订长期合同。大部分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内,有些雇主更滥用劳动合同试用期,在试用期过后就解除劳动合同。许多劳动合同虽然有劳动报酬的条款,但没有写明具体数额。有的仅规定劳动者的义务和用人单位的权利,有的甚至规定“生老病死都与企业无关”、“发生事故企业不负任何责任”等违法条款。有些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不与劳动者协商,甚至让劳动者在空白合同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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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考文章

消费的社会责任

----港女揭迪斯尼中国血汗工厂内幕

【北美在线-NAOL.CA】

2007年1月31日

    只有信息公开,投资者才能在股票市场抵制那些不负责任的公司的股票,消费者才能在超市抵制那些不负责任的公司的产品,劳动者才能在劳动力市场抵制那些不负责任的雇主。

  篮坛巨人姚明的另一个身份是“护鲨大使”,他曾经为国际野生救援协会拍摄公益广告,并向公众表态:“今后,我本人在任何时间、任何情况下都拒绝食用鱼翅。”
  
新民周刊报道,在上海师范大学经济伦理研究中心主任周中之教授看来,姚明不吃鱼翅的“护鲨行动”包含着消费者“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去年9月,在上海举行的第二届世界中国学论坛上,面对数百位全球中国学精英,周中之以此为开场白,报告的题目是“消费的自由与消费的社会责任”。

  诚如姚明所言,“个人的力量毕竟有限”,消费者责任理念要广为传播,并变成每一个消费者的自觉行动,眼下还需要更多的手来一起滚雪球,既需要姚明这样的社会名流,更需要一个个普通公众的直接参与和推动。

  消费者责任觉醒

  24岁的香港女孩丘梓蕙走在了姚明的前面。

  2002年的一天,在香港中文大学艺术系读书的丘梓蕙从一场讲座中得知,1993年深圳一家名为“致丽”的港资玩具厂发生火灾,致使80多名女工死亡,100多名女工受伤。这家工厂代理生产的是意大利某著名品牌的儿童玩具,香港老板并不富有,赔了100多万元就破产了。由于意大利企业不愿担负责任,受伤女孩命运悲惨。

  这桩往事让丘梓蕙十分愤怒。丘梓蕙从此注意到一个事实:为了降低生产成本,许多发达国家的著名企业纷纷把代工厂转向中国等发展中国家,却对代工厂的劳工权益视若无睹,不愿承担相应的责任。

  丘梓蕙和她的同学在那年暑假组织了一场“干净衫”行动,期望用实际行动来改善工人的待遇。每年开学,香港各大学学生会都会组织迎新营活动,参加的学生都穿上印有学校标志的T恤,每年学生会都会定制不少T恤。丘梓蕙与香港几所大学的学生会交涉,游说他们参加“干净衫”行动,最后有5家大学参与了这项活动,它们一共要定制1万多件T恤。

  丘梓蕙和学生会干部到广东中山的一家制衣厂直接下订单,把销售商对工厂盘剥的那部分利润直接交给工厂,同时提前40天下订单,不让工人加班,每件T恤还多付2元钱用于提高工人待遇。

  40天后,1万多件T恤加工完成,丘梓蕙和同学们来工厂提货,同时给工人“派钱”。“尽管每件衣服我们只是多付了2元钱,但是每个工人可以多拿 100多元钱。”那一天,丘梓蕙看到了工人们灿烂的笑容,“干净衫”行动成功地体现了一种力量——消费者在购买过程中所能拥有的善的力量。

  “干净衫”行动让丘梓蕙看到了消费者力量的存在,“但这种行动治标不治本,我们不可能买什么都直接向工厂下订单,直接向工人派钱。根本的办法是改变利润分配模式,并让品牌经销商分出利润来解决工人的权益问题。”丘梓蕙开始寻求具体的解决方案,从欧美消费者运动的历史中寻求智慧。

  她看到美国也有反血汗工厂的运动。这场运动10多年前由美国一所大学的学生发起,如今已有200多所学校的学生参与。他们从要求校方拒绝采购血汗工厂生产的商品开始,进而向品牌经销商施压,要求经销商提高代工厂工人的权益。

  这股运动蔚然成风,著名的耐克公司是学生们最早瞄准的目标。当时耐克公司对学生们的指责并不理会,直到学生们发动“不买运动”,耐克才感受到空前的压力,同意与大学生谈判,答应增加工人的福利,并公布所有供应商的名单(至今全球只有耐克运动鞋和Levis牛仔裤公布了这一名单),接受公众的调查和监督。

  毫无疑问,只有信息公开,投资者才能在股票市场抵制那些不负责任的公司的股票,消费者才能在超市抵制那些不负责任的公司的产品,劳动者才能在劳动力市场抵制那些不负责任的雇主。

  这场运动促使耐克公司成立了企业社会责任部门,专事负责工人的权益保障,走上了制度性解决问题的道路。消费者责任运动促使了欧美企业纷纷追随耐克,成立企业社会责任部,负责监督供应商和解决劳工权益问题。

   先行者撞上坚壁

  欧美的经历表明,企业成立社会责任部门并履行社会责任并非自愿,而是迫于消费者力量崛起和压力,不得不做出的反应。

  丘梓蕙将她的想法与几个同学和老师讨论,得到了一致认可。她说,如今,进入中国大陆的许多跨国公司纷纷成立了企业社会责任部,高调谈论企业公民概念,其实序幕方才拉开,“许多公司只是成立了一个部门,还不愿意真正去做”。更有甚者,“企业社会责任部门还沦为一些企业的公关伎俩”。而中国香港地区和中国内地的不少企业则连这个部门也没有,遇到问题往往极力推卸责任,企业社会责任根本无从谈起。

  正因为看到了这一现状,2005年大学毕业后,丘梓蕙决定把唤醒中国消费者力量当作一项事业来做。她与一班志同道合者共同创立了“大学师生监察无良企业行动”(以下使用简称SACOM)。SACOM还有100多名顾问,他们都是世界各地的大学教授,运行一年多来,正是这些顾问的捐款维持了这个组织的运转,解决了丘梓蕙和两个同事的生计。当然,丘梓蕙还拿着调查计划向一些慈善基金会申请财力支持,也拿到了“一点点的钱”。

  “企业对供应厂商的查核报告往往是不公开的,这样,即使有工资过低、工时过长、招聘童工等违法情况,消费者无从知晓,更遑论敦促企业及其供应厂商改善这些问题。”丘梓蕙和她的同事决定改变这种现状。

  丘梓蕙的做法是,组织香港大学师生志愿者到跨国公司在内地的代工厂进行独立调查,并把调查结果向公众公布,以唤醒消费者对企业不良行为的关注,从而形成一股压力,迫使企业改善现状。

  2005年暑假,丘梓蕙首先把枪口对准迪士尼,带着大学生志愿者到珠三角4家迪士尼代工厂调查。历时3个月,调查了120名工人,结果触目惊心,调查报告“找回米奇的良心”于香港迪士尼乐园开业前夕公之于众。

  丘梓蕙作为新闻发言人,亲自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调查结果。据她称,迪士尼以不足最低工资的条件雇佣珠三角的工人。4家工厂中,3家不符合当地最低工资要求,平均时薪只有2.7元人民币。迪士尼公司虽然巡查工厂,但工厂大多做假应对……

  “‘有良心的消费’是消费文化的新趋势。全世界的消费者都开始要求他们所购买的品牌产品不是由血汗工厂生产的。尤其是热爱米奇老鼠及小熊维尼的消费者,更不希望他们购买的玩具、衣服及图书是以非法剥削劳工换来的。”

  SACOM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以及他们精心挑定的这个特殊时间,使这份调查报道产生了轰动效应。结果,迪士尼被迫和SACOM谈判。丘梓蕙几次到迪士尼香港办公室和对方交涉。遗憾的是,他们提出要迪士尼公布所有供应商的名址,以及提供资金让SACOM派人到代工厂进行工人培训的要求都被拒绝,双方不欢而散。

  2006年暑假,丘梓蕙再次带大学生进入珠三角,针对另3家为迪士尼供货的外资厂商进行调查。调查发现,3家工厂平均时薪只有2.04元至 3.41元,比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少了15%至50%,而且3家工厂都没有支付工人法定加班费。淡季时,老板强迫工人“调休”(无薪假期);旺季时,每天工作11至14小时,每月共工作332至360小时,比法定最高工时高出71%;工厂宿舍一层住180名工人,只有一个浴室及厕所……这种做法也违反了中国颁布的《劳动法》。

  2006年9月10,香港迪士尼乐园开业一周年前夕,SACOM的第二份报告“继续寻找米奇的良心”出炉了。这一次,丘梓蕙选定了在香港迪士尼乐园门口发布这份报告,并印刷了1000多份传单发给前来游乐的消费者,结果传单被一抢而空,“消费者很支持我们”。

  9月12日,周年庆典酬宾,香港迪士尼乐园给香港很多民间团体赠送了门票。有些团体自己用不完,转赠了10张给SACOM。丘梓蕙和大学生志愿者在迪士尼乐园痛痛快快地玩了一天,下午,大巡游开始前,游客们都聚集在主干道两旁,等待目睹白雪公主、米奇老鼠、唐老鸭等童话人物的出现。这时,丘梓蕙和志愿者们掏出了藏在口袋里的布条,戴到身上,拉出横幅,抗议迪士尼对中国工人的不负责任行为。

  “10多个保安马上跑过来,围成一圈,把我们围在里面。”尽管如此,丘梓蕙还是觉得在迪士尼乐园里抗议“很好玩”,而且达到了向迪士尼公司施加压力的效果。

  一个多月后,迪士尼停止向这次SACOM披露的一家深圳代工厂下订单。这是一个令丘梓蕙始料不及的后果。从10月到现在,SACOM不断和迪士尼交涉,要求恢复订单,并努力改善工人的工作条件。这一次,迪士尼不再像上次一样把丘梓蕙请到办公室喝茶,而是关上了对话之门,“他们就是不管,不回应”。

  不会永远帮倒忙

  这家工厂名叫龙岗煌星轻工制品厂,是一家日资企业,为迪士尼加工锁匙扣,工厂80%的订单来自迪士尼。迪士尼停单后,煌星厂立即陷入困境,近1000名工人没活干了。

  最近,一些代工企业工人给丘梓蕙传来消息,工厂2月1日将辞退所有保安。“连保安都全部辞退,这家工厂要倒闭了。”听到这个消息,丘梓蕙揪心不已。她创立的SACOM以帮助企业找回良心,进而遵守内地法律,改善内地工人权益为己任,“没有料到会发生这种结果”。

  如今,春节快到了,不少丢掉工作的工人已经提前返乡。最令丘梓蕙欣慰的是,由于珠三角闹“民工荒”,不少工人又重新找到工作。她庆幸自己少了一些难以承受的自责。

  然而,这依然是令人难以置信的事实:三个24岁上下的香港女孩,带着一群大学生志愿者做了一个调查,发表了一份报告,结果令1000个工人丢掉了饭碗。

  这是不是SACOM的责任?丘梓蕙告诉记者,她的内心有深深的不安,但此事责任不在SACOM,而在迪士尼。她说,迪士尼“停单事件”是一种逃避责任的行为,把全部责任推给了代工厂。如果这是一家迪士尼在欧美的代工厂,这家公司未必敢这么做,因为欧美的消费者运动已经成熟和强大,“欧美消费者不会答应,他们会发动反对活动,包括不消费运动,让迪士尼得不偿失”。

  丘梓蕙介绍说,在欧美,如果代工厂被消费者团体调查出有环保问题或劳工问题,品牌企业必须必须与代工厂一同合作实践改善计划,当中包括采购制度、工人培训及工人投诉及监察的机制。如果代工厂改过自新,品牌企业必须继续下单;只有代工厂不愿合作,拒不改进,品牌企业才可停掉订单。总之,品牌企业必须给代工厂一年的缓冲期。

  正是基于对欧美消费者运动的了解,丘梓蕙起初认为迪士尼在中国也会遵守这一原则。但是,丘梓蕙错了。究其原因,是中国消费者力量尚未崛起,消费者向迪士尼施加压力的力度尚不能跟欧美消费者相提并论。丘梓蕙发现,SACOM的两次调查不仅没有“找回米奇的良心”,反而激怒了迪士尼,让迪士尼做出了报复性的行为。

  然而,中国消费者力量的崛起,不会是“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丘梓蕙觉得这个过程可能需要10年。

  “我们暂时还不会发动罢买行动,但是我们会继续调查迪士尼代工厂,告诉公众迪士尼的利润是建立在剥削内地工人的基础之上。”根据计划,2007年暑假,丘梓蕙还会带大学生志愿者到珠三角调查迪士尼代工厂。

  丘梓蕙的梦想是让迪士尼成为中国的耐克,愿意增加企业社会责任的透明度,公开厂商的名称与地址,接受消费者的调查和监督,同时提高订单价格,延长交货时限,以反映合理的劳动成本。

  “如果越来越多的中国消费者写信给香港迪士尼乐园,或者发电子邮件告诉迪士尼,他们不买产自血汗工厂迪士尼纪念品,迪士尼就会感到越来越大的压力……”丘梓蕙说她期待这一天的来临。丘梓蕙说,如果消费者施加的压力足够大,SACOM就不会帮倒忙。

  丘梓蕙非常乐观,她相信欧美消费者运动的路径可以在中国复制,终有一天迪士尼会作出合理的姿态。然而,眼下的困局是明显的,面对这些处于利益链上游跨国大公司,SACOM的声音,中国消费者的声音,依然那样微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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