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我们承认资本的作用,珍惜企业家的作用,但资本不能拥有特权!对社会做贡献的并不仅仅是企业家,还有广大的劳动群众。因此,在权利上大家都是平等的。学术和舆论的问题还需用学术和舆论的方法来解决,你也可以写文章来反驳和捍卫你,不能动不动就诉诸法律,以资本和财富的实力来压人。象格力电器董事长诉仲大军案,一张口就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50万元!这是一种财富的显示和严重的人格不平等。我国的一些企业家如果继续这样做,是会引起社会极大反感的。] 中国要GDP,但更要民主! ---对国企改革及郎咸平观点的一些看法 北京大军经济观察研究中心主任 仲大军 2004年9月4日 中国有句名诗,叫“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中国的改革问题就象庐山的一片迷雾,国内的专家学者们往往置身其中迷失了方向,反而不如置身其外的学人看得清楚。用这句诗来描述最近爆发的郎咸平争论,是很贴切的。在这个时候,国内的学者要认真学习境外学者的一些研究,不要轻易认为人家是外行,不了解国情。特别是郎咸平被告案,所暴露的不仅是国企改革理论和思路的问题,更有民主改革进程的问题。目前国内的一些做法[如格力电器董事长诉仲大军案]已经背离的学术讨论和民主讨论的原则,走上了一种强权与压制的道路,这不能说不是民主法律缺失的结果。 最近发生的格林柯尔董事长顾雏军状告香港大学教授郎咸平案,如同前一时期格力电器董事长朱江洪状告北京大军经济观察中心主任仲大军案一样,在中国社会引起轩然大波。近年来,知识界的学者纷纷被资本人士和政府官员告上法庭,继《炎黄春秋》杂志主编吴思被告之后,仲大军、温铁军、陈桂棣、郎咸平等接连被告。并且,在法院的审理上,学者往往败诉,如吴思案、仲大军案,都已经败诉。这种迹象已经需要中国社会引起警惕。 一、学术的问题要用学术方法来解决,言论的问题也要用言论来解决, 国有资产的命运正在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国有资产的命运到底如何,这是全中国人民普遍而共同关心的大事,中国国有企业的改革要合理,要达到合理公平,就必须讨论研究,就必须有学者和公共舆论的参与。国有资产的去向不能在黑箱里操作,人民有监督权和知情权! 但现在,为什么公共学者一出来说话便要遭到企业界人士的法律诉讼,并且大都败诉呢?这说明当前我国的司法界存在着严重的漏洞,说明我国法律的不健全使司法界有可能成为不法资本的保护者。因此,我们呼吁中国的法学界立刻行动起来,针对吴思案、仲大军案、温铁军案、陈桂棣案和郎咸平案例进行讨论,在司法内容中增加对公共舆论权利保护的内容,增加言论自由的权利及对资本监督的作用!增加对公共知识分子的保护! 学者毕竟是站在公众利益的立场上,对企业界发生的事情进行研究、观察和评论,如果学者发现企业界的一些做法不符合法理,或有违公平,学者是要站出来说话的。特别是有些研究和言论是属于学术讨论范畴的,尽管会与企业家的利益发生冲突,也不能轻易诉诸司法手段。如果中国的法律是一个保护资本家的法律,而不是一个捍卫民众语言权利的法律,那么,中国的学者们只有象仲大军先生那样在一审过程中被判败诉。这种现象反映的实质问题是:当前我国言论的空间空前狭小!言论自由空前弱小!如果这种状态持续下去,将是公共利益的悲哀! 在这里必须搞明白的是,学者的研究和评论肯定不会百分之百的准确,但他们必须拥有质疑的权利和舆论的空间。我国的新闻舆论制度和法律要保护这些公众舆论空间。 仲大军一审败诉案是一个危险的迹象!郎咸平案更是需要关注。如果中国的公众不在这个时候站出来,声援这些公共学者,那么,中国的公共利益的命运将可能是如同这些学者一样,是悲哀的。 二、尽快完善法律建设,给舆论权利更大的空间 为此,我建议在中国法学界增加和修订有关法律的同时,倡议中国社会发起一个声援和支持郎咸平先生的活动。中国不能成为一个资本横行的国家,即使是小民百姓也应该拥有他的合法合理权利。我们承认资本的作用,但资本不能拥有特权!资本不能横行!尽管郎咸平先生的研究不会百分之百的正确,但我们必须尊重他的言论权利。 当前国企改革中存在主要问题是:政治改革严重滞后,部分政府官员与企业官员腐败无能或者严重堕落,将国有企业往往一卖了之,民主的氛围相对缺失,劳动权利极其薄弱,对权力与资本的制衡力量相对弱小,在这种政治机制下进行国有产权改革,往往出现“掠夺行为”。郎咸平案之所以在中国社会引起巨大反响,它真正暗示的是当前国企产权改革实践中的问题,是普通平民与既得利益集团的矛盾冲突。中国要避免权贵私有化和非民主私有化的道路,要在国企产权过程中平衡好广大职工与经营者之间的利益,并且要防止出现俄罗斯那种工业和金融寡头尾大不掉的现象。 三、仅有物权的保护和产权的改革是不够的,还要有民权和劳动权利的建立 另外我还要指出:当前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根本障碍是政治改革滞后,在中国,仅有物权的明晰是不够的,还必须有民权的清晰。如果仅有产权的确定和物权的保护,而无民权的确立和保护,那就是一种畸形改革,那就是一种权利和力量的不平衡,那就会导致资本过于强大,而劳动过于弱小。因此,中国的改革必须是配套的改革,偏重哪一端都是不可取的。这些年里通过修宪和各项措施,对私有财产权给予了许多保护和强调,但人民大众的基本权利即公民的基本权利仍然缺失,特别是普通平民的权利被严重忽视。改革越深入,官权和资本的权利越强大,普通民众的权利越弱小。这种力量的失衡,将导致整个社会发展的失衡。 俄罗斯私有化的彻底是因为俄国政治改革的彻底。相比较之下,中国的市场化必须有民主化相配合,如果没有民主化相配合,中国的私有化越严重,社会问题会越严重。如果不从政治和经济两个角度看问题,就搞不明白为何中国的产权制度改革问题重重。中国今天有几个学者弄明白了这其中的关系? ---------------------------------------------------------------- 附各媒体发表的文章:
文章集录: ------------------------------------------------------------------------------- 郎咸平顾雏军公案反思, 经济学界为何集体失语? http://finance.tom.com 2004年08月20日07时58分,来源:北京晨报 郎咸平寒心了。他大概没有料到,就在格林柯尔的老板顾雏军正式对他提起公诉的第二天,曾经被他“炮轰”的TCL集团董事长李东生也进行了公开回应��他认为,郎咸平关于TCL的财务分析以及由此产生的相关质询是建立在不可比的基础上的。 作为一位独立学者,一方面要艰苦地作学术研究,一方面还要顶住官司缠身的压力,他还能孤军奋战多久? “到现在我惟一遗憾的是,整个经济学界还没有一个人站出来公开支持我,”郎咸平曾对本报记者说,“我不希望自己孤军奋战。” 但是,这一次,国内经济学界确实集体失语,他们作为公共知识分子的“社会良知”也彰显不力。 我们把国内的经济学家大致分为三类:第一类是理论研究型,也就是通常说的“学院派”;第二类是商业型,效力于投资银行的;第三类则是为政府和公共利益服务的。 第一类经济学家,独坐书斋,不愿介入此事;第二类经济学家,由于牵涉到特定商业集团的利益,也不愿开罪其中一方;至于第三类经济学家,既然服务于政府部门,也就应当谨言慎行,少开尊口。 在社会需要听到他们的声音的时候,他们保持缄默。所以,我们要敲打他们的社会责任,我们呼唤他们的学术良知。 其实,作为公共知识分子,经济学家肩负着更崇高的社会使命。 如果他们能做到的仅仅是不说谎话、不非法牟利而已,那他们作为经济学家的公共知识分子,其价值就值得怀疑了。 如果在一个社会中多数学者都不敢、不愿、不会讲真话,敢于说真话的少数学者却无人赞同、无人喝彩,那又是怎样的悲哀? 郎咸平难能可贵之处在于,他敢于独立地、负责任地根据事情本身的是非曲直发出自己的声音。而这样的学者实在太少了,包括前不久我们又痛失的一位��杨小凯。 现在,我们只希望这些独立学者们都能得到应有的宽容和保护。 晨报实习记者 汪涵 ------------------------------------- 经济学界没一个人出来支持 http://finance.tom.com 2004年08月18日08时39分 来源:北京晨报 记者:在这些公开对峙中,您有何遗憾? 郎咸平:到现在我惟一遗憾的是,整个经济学界还没有一个人站出来公开支持我。我不希望自己孤军奋战。 记者:如果对方采取低下手段您怎么办? 郎咸平:以我对顾雏军的了解,这是可能的。但我已经事先说过了,我已经48岁了,不怕他。 记者:如果对方对您进行舆论攻击呢? 郎咸平:这有可能,但我的案例分析是建立在公开披露的数据基础上的,除非他承认自己的数据有问题。我会按他更正后的数据继续研究。 记者:要是德隆、海尔和格林柯尔这些企业联合起来反攻您呢? 郎咸平:那我会乐观其成,斗争到底! 北京晨报实习记者 裴莹 ------------------------------------------ 郎咸平在复旦大学发表演讲, 以《格林柯尔:在“国退民进”的盛宴中狂欢》为题质疑顾雏军。 顾雏军打算以个人名义在香港起诉郎咸平。 8月16日下午,香港知名学者郎咸平教授召开媒体见面会,公布了他自炮轰大企业以来收到的第一封律师函。律师函来自格林柯尔,是对郎咸平最近连续在媒体发表“解密顾雏军七板斧”文章的回应。郎咸平在会上发表《学术尊严,不容顾雏军践踏》的演讲回应该律师函。以下为全文内容: 我2001年进入中国以来第一次遭到企业家的威胁,具体威胁的内容是透过律师要求我叫新浪网、东方早报和香港商报向顾雏军道歉,否则对我采取法律之外的“必要的手段”而且是不通知我的(秘密)后续行动。因此召开记者会说明事件经过以及我坚决以保护国有资产和股民利益为前提的学术尊严,而且我是绝对的坚持我的原则。 ----------------------------------------------- 李东生否认反击郎咸平, 不因学者质询作回应 信报讯 (记者 吴琳琳) 在格林柯尔董事长顾雏军正式起诉著名经济学家郎咸平的次日,媒体纷纷传来又一“受害者”TCL董事长李东生对郎咸平的正面回应。然而昨天,记者向TCL集团(资讯 行情 论坛)品牌推广中心负责人求证时却被告知,TCL董事会秘书的说法并不代表李东生的观点。 郎咸平8月17日早晨刚乘飞机回香港应对顾雏军的起诉,令他意外的是,就在8月18日,TCL集团在深圳举行了基金经理见面会,TCL董事会秘书陈华明针对郎咸平8月14日在某权威证券媒体刊登的《缺乏信托责任,中国股市最大的问题》一文中提及的“TCL的高净资产收益率何来、高风险低收益不合理、股票收益率低较合理”等三点进行了回击。 昨天下午4时,记者采访到了TCL集团品牌推广中心彭燕。她表示,陈华明的发言只代表TCL集团的观点,并不代表李东生观点。随后,记者联系到了TCL集团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何陟华,他肯定了彭燕的说法,前天的基金经理见面会主要是针对目前的证券市场,而非郎咸平本人。 更有意思的是,TCL董事长李东生本人也表示:“自己不会因为某个学者的质询而作出回应,否则那么多学者自己会应接不暇的。” 不过,一位参加此次会议的基金公司研究员告诉记者,该会议前半场的确有针对郎咸平的嫌疑,陈华明的发言直接推倒了郎咸平的立论基础,认为郎咸平关于TCL的财务分析是建立在不可比的基础上,而且还从行业数据不具可比性、整体上市的公司与非整体上市的公司之间不具可比性、非上市公司的数据与上市公司不具可比性等三个方面进行了佐证。 专访郎咸平:顾雏军“倒腾”的就是股民的钱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20日 12:15 南方周末 □本报记者 王强 8月9日,香港中文大学财务学系讲座教授、北京长江商学院教授郎咸平在复旦大学发表了题为《格林柯尔:在“国退民进”的盛宴中狂欢》的演讲,将格林柯尔老总顾雏军收购系列上市公司的方法归纳为“七大板斧”——安营扎寨、乘虚而入、反客为主、投桃报李、洗个大澡、相貌迎人以及借鸡生蛋。 这些言辞激烈的质疑给郎咸平带来了或明或暗的压力。 8月16日,郎咸平教授针对格林柯尔发来律师函一事在北京长江商学院召开新闻发布会。本报记者在会前对郎咸平教授进行了一个小时的专访。 “我敢讲就敢负责任” 记者:收到顾雏军律师函的时候,你觉得意外吗? 郎咸平:这是我第一次收到这样的律师函。此前,即便在对德隆等企业的研究报告发表后,也没有收到过律师函。 我觉他应该还是走法律程序好一点,像他律师函中所用的这个口气,让我更加火冒三丈。难道你还可以用非法律程序的秘密行动吗?那我就等着你。不仅我等着你,全国老百姓都等着你,看看你准备怎么做。 对于他的这个做法,我不仅不害怕,反而很兴奋。如果他像海尔一样低调,那么我反而会有失落感。经过这个事情以后,更加深了我奋战到底的决心。可能我是一个好斗的人吧。 记者:对于你挑战内地企业的做法,你的家人和朋友是怎么评价的? 郎咸平:对于这个事情,大家都比较关心。有人问会不会因此带来什么麻烦。我说不会。既然我讲了,我就会完全负责到底。包括和我一起合作的学生,我都告诉他们不用担心,我会一个人负责到底。 我敢讲就敢负责任。我研究所用的一切资料可都是格林柯尔公布的。 记者:除了记者会之外,你还准备采取什么行动? 郎咸平:最近有相当多的律师来找我,建议由我牵头成立一个由律师和会计师组成的、民间发起的“保护中小股民委员会”。对不法的上市公司,通过类似的研究揭示出它们非法的本质来,然后就采用法律手段进行控诉。 我也在考虑这种方法的可能性。 “我希望减少国有资产的流失” 记者:请谈谈你做这些研究的目的。 郎咸平:我希望通过这些研究能改变大家对于国企产权改革的思维误区,保护国有资产。这是比保护中小股民利益更迫切的一个问题。从现在媒体和网民的反应来看是很积极的,我对前景也很有信心。 产权只是企业经营中的一小部分。不是解决了产权问题就能解决一切问题,私人公司破产的比国有公司要多得多。把任何问题都归结于产权的人,未免把问题看得过于简单了。这种简单化的思维给国家带来了巨大的伤害。 我希望研究能够起到加速器的作用,让大家提早觉醒,减少国有资产的流失。 记者:有人认为你的这些研究是有利益背景的。你承认吗? 郎咸平:我是为理念而做事的。我希望出现一个寓富于民的中国社会,把财富还给老百姓。所以不允许大企业搜刮老百姓财富,保证老百姓的权利不被剥夺。 我现在衣食无虞,也有社会地位。为自己的理念做研究,我会得到更多的尊重。没有哪个上市公司老总会认为郎咸平是为钱做研究的,只有一些小人物会这么想。 国内的很多学者收入很低,但我不是这样的。我从来不否认我是很有钱的人,我在香港的房子也价值上千万。我还会在乎那点小钱吗? “合法的操纵真是太可怕了” 记者:请谈谈格林柯尔报告的出台过程。 郎咸平:我本来就很想研究顾雏军,对他已经关注了很久。他很高调,作为一个民营企业家,每当他完成一次上市公司收购以后,股价立刻大涨,业绩在几个月之中就突然变好。对于这一点,我根本就不相信。完全违反了金融原则。一个公司由亏转盈是非常困难的,公司的各方面都需要改革,这没有几年功夫是做不到的。 他几个月之内就能转亏为盈,这其中一定有猫腻,一定有某种程度的操纵。这就是我想研究他的原因。 正式的研究是从今年4月开始的。在我的指导之下,几个学生可以说是不眠不休,每天平均只睡4个小时,耗时3个月,才把这个报告做出来。 研究是很不容易的。我们所收集的资料都是公开披露的资料,没有一点自己的判断在里面。要用他自己披露的数据来证明其中存在的矛盾,这是很困难的事情。 记者:此前,你研究的重心都在中小股东权益保护方面,人们称你为“郎监管”。现在有人把你叫做“国有资产守护人”,为什么你的研究突然转到了国有资产保护上面来? 郎咸平:不是我刻意转的。我做这些研究的目的,也是为了保护中小股民的利益。但是在研究中我突然发现,问题不是那么单纯。在收购的过程中,国有资产也大量流失。这是无意中发现的。 我本来是想通过研究来证明,被收购公司突然扭亏为盈是一种数字操纵的假象。后来,我们证明了顾雏军是通过费用的调整来实现扭亏为盈的。做到这一步,我们就不禁想:为什么顾雏军能够事先调高被收购公司的费用水平呢?随后才发现,原来调整费用的时候,顾雏军已经是上市公司董事长了。这让我们很好奇,再次的调查发现,在格林柯尔所有的上市公司收购中,顾雏军事先都已经是被收购上市公司的董事长了。费用的调整是在顾雏军担任董事长的任内完成的。 调查到这,我们又想:是谁让顾雏军当上上市公司董事长的呢?被收购的这些企业都属于国有企业,而且都存在大股东欠钱不还的问题。根据披露的资料,顾雏军通过各种方法让大股东不用还钱了,那么是不是有“投桃报李”的嫌疑呢? 这中间损失的就是上市公司和股民的钱。 通过同意原大股东以商誉抵偿债务等方法,上市公司就被用很低的价格收购过来了。而且这些行为都是合法的。公司法没有规定不可以这样做。这一切操纵都是合法的操纵,合法的自我定价。这种事情真是太可怕了。 “国有资产合法流失” 记者:你能概括一下这种发生在证券市场上的国有资产流失的特征吗﹖ 郎咸平:这些事件都有两个重要特征:第一,收购者和褚时健不一样,他们都会寻找最好的法律顾问,保证所有的操作都是符合中国法律的;第二,收购者会采用各种方法,来保证收购的价格是由自己来制定的。 记者:你如何看待这种类型的国有资产流失? 郎咸平:这种现象要比通常的上市公司圈股民的钱要复杂得多。它还涉及到民营企业和国企老总用国有银行和股民的钱去圈国有资产的问题。遭受损失的不仅仅是股民,而且是国家。 这类问题在我以前对亚洲其他各国的研究中都没有发现。在以往的研究中,圈股民钱的情况很多,但其他国家没有这么多的国有资产,所以不存在圈国有资产的问题。这种情况很类似俄罗斯。 记者:你在研究中发现,国有资产是“合法”流失的。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奇特的现象? 郎咸平:之所以在上市公司收购过程中出现国有资产流失,就在于我们国家的法律缺位。我们国家属于大陆法系国家,只要是法律条文上没有禁止的都可以做。但我们的公司法是从哪里来的?是从欧洲和美国抄来的,不适合中国的情况。在那些国家,可没有什么职工持股会,也没有什么国资局和国有股不流通的问题。因此现在我们的公司法无法对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进行有效的制约。使得收购者有机可乘,以合法掩护非法。 这些年,国内引入了美国的MBO管理层融资收购概念。MBO是什么?就是收购公司在外的股权。MBO的前提是股份有一个市场价格在,因此管理层可以以一个溢价来收购公司。但我们国内的情况却是不一样的。国内大多MBO的运作模式是:向国有银行借钱,收购国家股,收购的价格是由管理层自己制定的,收购完成之后管理层就变成企业的主人了。全世界就只有中国还存在这样荒谬的事情。 这些行为本来需要给予严厉打击,然而按照现行的法律,这些行为却都是合法的。 “政府干预要退出国有企业” 记者:海尔难道不应该进行MBO吗?对于发生在证券市场上的国资流失问题,你认为应该采用什么方法来解决? 郎咸平:海尔这样的大型国有企业就不应该进行所谓的MBO。我认为现在国有资产流失已经到了一个非常紧迫的时刻。应该出台一个法令,所有国有资产的移转应该全部停止。不仅如此,还应该确立一个原则,所有国有企业的老总都没有资格拿企业的股权,只能获得期权。讲得更直接一点,国有企业的老总就是职业经理人,就像是家里的保姆,应该承担信托责任。做不好就下台,做得好是应该的。 记者:这种思路似乎与“国有资本退出竞争性领域”的观念格格不入? 郎咸平:今天中国经济的问题是竞争过于剧烈,而不是竞争不够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加强监管,减少竞争,多做产业整合。但是整合不能由民营企业家来做。要停止国有资产的移转。国有企业的老总也要确立职业经理人的观念。 那种认为国有企业私有化以后就能搞活企业的观念是错误的,很多提倡这一观念的学者都没经过研究,而是拍脑袋得出的结论。很多国有企业的产权改革以后,企业就变成老总私人的了,这是对全国老百姓的不公平,是很可怕的剥削。 国有股在全世界都有的,连瑞士都有,为什么中国不能有呢?因此国有股并没有错,但是要在此基础上,国有企业的老总都要定位为打工仔。做得好就拿高薪,做不好就应该走人。此前,国内更多地讨论国企老总的收入太低了,但却很少有人讨论一下这些企业老总对国家的责任。这其实是问题的两个方面,必须同时兼顾。我们国家并不存在所有者缺位的问题,我们只是存在职业经理人信托责任的缺位。 现在的迫切问题也不是国有企业要退出市场竞争,而是政府的干预要退出国有企业。不是应该把国有企业连根拔起,而是应该把国有企业背后指指点点的人连根拔起。股权是属于国家的,但是经营者也必须获得经营者的主动权,按照市场规律把企业经营好。 我的这些观点都是以我对各国国有企业的研究为基础提出的。我有资格讲这些话。 [更多的文章请上网查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大军经济观察研究中心 电话:86-10-63071372,传真:66079391,信箱:zdjun@263.net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温家街2号,邮编:100031, 网站网址:www.dajun.com.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