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者按:这里是张路雄先生最近传来的两篇有关教育问题的文章,作者在题目中用了两个“最”字,最不平等,最不公平,这反映了我国教育存在的严重问题。从改革开放之初,我国从未将公平、平等这些理念作为追求的目标,满社会眼中看的全是钱,在这样一种社会风气下,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怎么能会平等和公平?如果一个社会就这样相互鱼肉的发展下去,中国将来又会出现什么前景?这些问题都令人担忧。] 最容易解决的教育不公: 重点学校问题为何长期不能解决? ----教育不公系列之二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副秘书长 张路雄 2005年11月8日 电子信箱:zlx4784@sohu.com 摘要:社会各方面反映最强烈的教育不公平现象,一个是城乡教育的巨大差距,另一个就是城市重点中小学制度所引出的一些列问题。义务教育阶段重点中小学制度是完全违背义务教育要均衡发展原则的。尤其在进入市场经济体制时期后,重点学校制度在市场经济的影响下产生了中国特有的择校生和高额择校费现象。由于教育部1992年有关政策制定的失误,使得这一现象越演越烈。本文列举了重点中小学制度的弊端,回顾了重点学校制度在我国形成的历史,考察了国家有关解决这一问题的政策演变过程,分析了这个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原因,并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 在教育不公的诸问题中,许多问题形成的原因主要是教育系统的外部因素。如城乡教育的差距、高等教育的地区差距等问题的形成,与整个经济体制甚至政治体制都有重要关系。而“重点学校”问题基本上是一个教育系统内部的问题,涉及面比较小,按说可以称其为最容易解决的教育不公。但当实际情况是,这个问题从开始解决至今已经快20年了,非但没有解决,而且越演越烈。本文试图回顾一下历史,分析其原因何在。 一、重点学校所造成的教育不公 重点学校问题是指在同一地区内有的学校被政府确定为重点学校,以区别于大多数的普通学校,由此造成同一地区内同类学校之间的不平等。我国有各种各样的重点学校,按学校类别分:小学、中学、大学、专业技术学校都有重点学校。按所所属地域分有:全国级重点校、省(市)级重点校、地(市)级重点校、县(市)级重点校。在一般学校,还划分等级:一级校、二级校等。中小学的等级差距主要表现在城市中,尤其是大中城市。 2002年全国共有9.88万所中学和45.69万所小学,其中大约2%为省、市级重点学校,就是这少数学校垄断了全国的优质教育资源。从行业地图网上查到的重点中学地图得知,北京市有重点中学60所,其中城区和近郊区有47所,远郊区有13所,天津市有59所(城区和近郊区有48所、远郊区11所),上海市有71所(城区和近郊区有46所、远郊区25所)。各市的重点中学分别占该市全部中学总数的12%、10.05%、10.1%。 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的差别何在?第一、经费的差距。在南京市,初一年级公办校每学期收费是100多元,而由重点学校改办的“假民办”初中则要1800元以上。南京市的南师附中比二中学生少1000人,但预算外资金为799万元,是南京市二中的3倍;南师附中享有的财政拨款是1773万元,二中只有783万元。普通中学除了国家的拨款和所收学费,其他经费来源很少。而重点学校每年的“择校费”动则就是几百万[1],高出普通中学经费的好几倍。西安市城调队2004年对1800户居民家庭摸底调查显示:在曾经缴纳过择校费和赞助费的学生中,人均支出7620元,最多者曾缴纳3万元以上。1995年、1996年,北京市的初中择校生一般都要交几万元择校费[2],近两年,在政府限制后有所降低,但一般的还是要上万元[3],据有的记者调查:北京市初中公立学校择校费价格基本是2万元。普通中学的经费与重点中学的经费差一个数量级[4]。一个记者在湖南采访时,问及长沙一所重点学校全年经费的是多少时,当地教育部门的一个官员回答说,大概比一个县的全部教育经费还要多。某个重点中学曾经在1年内的预算外收入达到2300万元,相当于山西省中等经济发达县全年的财政收入。 第二、生源的差距。按规定小学生进初中应是就近入学。但是不少家里经济上还过得去的学生在开学后都纷纷跳槽,通过交“择校费”进了重点学校。北京146中有一个学期开学后,初一新生刚报到还不到一个星期,就跑掉了80多个。跑得基本上都是好学生。张青(化名)是北京市一所普通中学的党委书记。据她介绍,实施“电脑派位”后的前两三年,“我们学校还真能‘派’来不错的孩子”,那几年他们学校中考成绩也有所提高,还有几个学生能考上北京的市重点高中。但现在有“本事”的都走了,剩下的就是学习一般或家里没钱、没权、没路子的孩子。这两年张青所在的学校都会对新生的家庭情况进行统计,结果父母下岗的占到了一多半[5]。 第三、教师的工资和教师质量的差距。除了赞助费收入,一些重点学校还以改革的旗号办起了民校,一校两制,教师的收入大幅度提高。据北京市146中的校长赵启明讲:“现在重点校教师的收入至少是我们普通校的三到五倍”。人往高处走,这是目前人才市场的规律。北京师大学二附属中的王秀丽老师说: “差一点的学校成了为好学校培养教师的摇篮,培养出了有经验的好教师就会飞走。"另外,一般学校实际上在这种竞争中陷入了恶性循环之中。好学生不来,学校人数减少,教师工作减少,收入减少,好的老师在流失;同时,学校因好学生减少,上好高中的升学率下降,学校的地位也在下降。 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都是公办学校,但在经费、教师、学生等所有方面却有如此大的差距。如果说在过去的计划经济体制下还有其合理性,但在现在的市场经济体制下,重点学校制度的合理性已经荡然无存,其所带来的是巨大的不公。 由于重点中学制度的存在造成了一系列问题。一是使得“择校生”和“择校费”成为中国中学教育的一种特殊现象,并带来极大的不公平。虽然从1995年国家教育管理部门就一直强调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生的问题。但直到现在这个问题依然十分严重。用教育部的话是“择校之风蔓延的势头”。虽然许多地方取消了重点初中的称呼,把其作为“办学体制改革试点校”,但其重点学校的资源优势依然存在,并且可以高收费,更加成为择校的重点。 二是成为学生学习负担重的一个重要根源。一开始实行小学毕业生免试就近入学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减轻学生负担。但由于重点学校的存在,要进入重点学校的人太多,全市全区的统考不考了,于是,学校必须要考[6],不然无法区别应该录取谁。奥数及各种技能班也成为重点中小学录取学生的依据[7],所以虽然政府管理部门规定不许搞,但实际上存在这种市场需求,所以屡禁不止。面对这种现象,大多数家长主张恢复小学升初中的统一考试[8]。 二、重点学校形成的历史 我国的重点中小学制度在上世纪50年代解放初期开始建立。但那时上重点初、高中基本上是分数面前人人平等。除了在60年代初文化革命开始前,少数家庭出生不好的同学,受到一些不公平的待遇,那时的重点中学基本上是比较公平的[9]。文化大革命中曾经完全否定了重点学校制度。小学升初中,实行彻底的按片就近入学原则。小学升初中没有考试,所有学生按片划入本片的初中,个人和学校都没有挑选的余地。初中和小学都实行按户口划片入学的办法。十几年的就近入学使得原来的学校质量发生了很大的改变,一些原来的重点学校因为生源质量下降,教学质量也下降了,而另一些原来的非重点中学因为生源好,教学质量上升,在文革以后,重新定重点中学时列入了重点中学的范围[10]。可见,生源的改变对于一个学校的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影响。 1977年邓小平同志恢复工作后,先分管教育和科技工作。他在一些讲话中提出:“抓科技必须同时抓教育。办教育要两条腿走路,既注意普及,又注意提高”。“要抓好重点小学、重点中学”。小平同志办重点中小学的理由是为了培养科技人才[11]。在这一指导思想下,重点中小学制度得以恢复。 文化大革命后恢复重点中小学的一个十分重要的逻辑是彻底否定文化大革命。因为,文化革命中教育领域是重灾区之一,所以彻底否定是一种非常合理的选择。随着重点中小学的恢复,小学升初中时要举行统一考试,分高的学生可以进重点初中,中考时重点中学也依次先把分高的学生挑走。 在1977年邓小平同志讲话和刚刚恢复重点学校制度时,国家还实行统一的计划经济体制。当时小学升初中都实行统一考试,进行选拔,在当时的社会风气下,这个过程基本上还比较公平。所以,重点学校制度的弊病在那时并不是很明显,重点学校制度也确实为国家快出人才做出了贡献。 历史阶段的划分点应该是1992年,在中共十四大,中央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虽然在80年代进行的改革已经在市场化的道路上作了相当多的探索,许多方面的计划经济制度已经发生动摇,但在教育体制方面市场经济制度还涉入不深。1992年邓小平南方视察和其后的“十四大”,把中国整体带进了市场经济之中。虽然许多市场经济的制度还未建立或者还在建立的过程中,但就人们的思想观念和整个的社会风气来讲,从1992年起,中国确实是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也可以称之为市场经济阶段。从这时起,中国的教育制度在市场经济的大潮冲击下,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市场经济的行为方式与原有的教育制度结合在一起,出现了一系列中国特有现象。其中,当市场经济的行为方式与重点学校制度相结合时,就产生了“择校生”和“择校费”这种中国特有的教育现象。 遗憾的是,由于“重点学校”是邓小平讲过的,所以一直到1997年以前,教育行政部门在正式文件中从来都没有提过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问题,更不用说取消重点学校了。明明已经实行市场经济体制,可是对重点学校这种与市场经济体制完全不适应的制度不进行改革,就让其承担新的任务。所以,怪胎就产生了。到2005年以前,笔者找遍了中央、国务院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文件,都找不到在义务教育阶段废止重点学校制度的提法。近几年教育部的文件中有了义务教育要均衡发展的提法,但是全国各地的中小学还是划分为三六九等。 进入市场经济阶段后,必须废止义务教育阶段的重点学校制度。到目前为止,这还是一项未完成的任务。 三、我国教育政策与重点学校制度博弈的历史 我国改革重点学校制度的政策可以划为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1986年至1993年。这个阶段还处于未进入市场经济的时期,并且开始改革重点学校制度。 1986年,我国颁布了《义务教育法》。该法第九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合理设置小学、初级中等学校,使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就近入学”是义务教育法提出的一个原则。但如何理解“就近入学”,不但在义务教育法的实施细则里没有解释,连1986年发的《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在普及初中的地方改革初中招生办法的通知》中对此也未作解释。从当时中国的情况及字面意思看,很容易让人把这里所提的“就近入学”看作是对农村学校设置的一种要求。 《义务教育法》是1986年4月在全国人大会上通过的。在1986年3月国家教委发了一个文件《关于在普及初中的地方改革初中招生办法的通知》,在这个文件中首次规定:“积极而稳妥地取消初中招生考试,并按学籍管理规定,凡准予毕业的小学生就近直接升人初中学习”。这是国家教育管理部门第一次明确规定:小学升初中实行就近入学。可能是因为这个文件发得比《义务教育法》早,所以没有提是为了贯彻《义务教育法》[12]。在这个文件中说,这项改革主要是针对:“片面追求升学率”的问题。不论当时的指导思想如何,在客观上这是对重点学校制度的一种否定。 现在找不到那个时期,全国实行小学升初中就近入学的情况。在笔者的记忆中,当时北京已经开始执行这一政策,有个朋友的女儿就因为住在马路对面,上不了笔者家附近的一所学校,所以把女儿的户口转到笔者的名下。可见免试就近入学在北京已经普遍实行。但那时还真是没有听到择校的说法。在80年代,中国的教育界还基本上没有受到市场经济的影响。所以,在当时,取消小学升学考试,实行就近入学并没有引起择校热。 第二阶段:1993年至1997年。1992年中国全面进入市场经济时期,1993年中央又开始推动小学毕业生就近入学。 1993年,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又一次强调:“稳步推进小学毕业生就近入学”。并把这一措施作为“进一步转变教育思想,改革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内容之一。紧接着,1994年在《国务院关于〈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中又一次强调:“要通过深化教学改革以及推进小学毕业生就近入学、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高中会考和高考制度等改革,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学习负担,使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生动活泼地得到发展。”显然当时推行小学毕业生就近入学的指导思想,只是作为改革考试制度中的一项内容,目的是减轻学生负担[13]。 从实际效果看,在这个文件以后,择校生和择校费的问题开始突出出来。1992年,中国进入了市场经济时代,市场经济的一些行为方式开始侵入教育界,而且十分猖狂。在进入市场经济的开始阶段,教育界就成为受不正当市场经济行为冲击最严重的领域之一。在1995年中央纪委的全会上,提出了“今年要在全国范围内,集中狠刹在公路上乱设卡、乱收费、乱罚款,中小学乱收费,向农民乱摊派、乱收费三股不正之风”。“中小学乱收费”就荣登“三股不正之风”的第二位。可见其规模之大、影响之深已经在全国各个行业中位居前列。而当时,教育体制还基本上是一个未被改革触动的领域,一切都还在行政体制的控制下。但在市场经济风气的冲击下,已经是怪像齐生。 在中纪委会后,国家教委于1995年发出了贯彻执行《关于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这个文件中指出:“择校生问题已由高中阶段波及到义务教育阶段的初中和小学[14]”。针对这种情况,国家教委规定:“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初中和小学必须坚持就近入学的原则,不准招收“择校生”,严禁把捐资助学同录取学生挂钩”。 需要特别提到的是:在一个多月以后,国家教委专门发文进一步推动和完善初中入学办法改革。这个文件重提国家教委1986年发出《关于在普及初中的地方改革初中招生办法的通知》。文件估计:“到目前为止,全国绝大多数的省、市、区在已经普及初中教育的地方取消了初中入学考试,实行了就近入学”。对于这种估计,现在看来应该进行一些修改。即,在1992年以前,绝大部分地方已经实现就近入学。但在进入市场经济时期以后,又开始反弹。在那些取消了升学考试的地方又普遍存在“变相举行初中入学的选拔性考试[15]”的情况。所以文件中首先强调:“在已经普及了初中还没有实施这项改革的地方,要积极创造条件尽快实施这项改革”。 只是国家教委的这些文件并没有起太大的作用,就连在国家教委眼皮底下的北京都是照样我行我素。据《人民日报》科教文部的一份调研报告讲:1995年北京海淀区“教育改革试验区”在全区率先恢复了小学毕业升初中的统考,允许各重点中学按分数录取一半名额,其余一半名额收费录取。收费标准是:海淀区的市、区重点学校每名学生收3--5万元。到1996年,高中招收“议价生”的收费标准,市重点学校已突破8万元,区重点已突破5万元。全国其他地方更是天高皇帝远,情况可想而知。 国家教委的规定不起作用,政府部门也开始后退,在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国家教委等部门《关于1996年在全国开展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实施意见》中把以前规定的:义务教育阶段“不准招收’择校生’”的规定改为:“对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现仍在招收“择校生”的,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采取果断措施首先解决好高收费问题”。这个阶段的博弈,以政府教育管理部门的退却而告一段落。 第三个阶段:1997年以后。以1997年划线有两个标志,一是,一些省市开始全面实行小学免试就近入学。二是,以《国家教委关于规范当前义务教育阶段办学行为的若干原则意见》为标志,政府与重点学校的博弈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从现有的资料看,在1997年以前,全国没有一个省市全面实行小学毕业生就近入学。上海市是第一个在全市范围内实行这一办法的省级单位。从1997年秋季开始,全市各区县全部实行小学毕业生就近免试对口入学,初高中脱钩,重点中学停止举办初中。广东省也是在1997年在全省实行小学免试就近升入初中。北京市在1998年实行电脑派位的办法,小学毕业生全部免试就近升入初中。从现有资料看,可以讲,从1997年以后全国的大中城市才普遍实行小学免试就近升入初中。 1997年在《国家教委关于规范当前义务教育阶段办学行为的若干原则意见》中第一次从义务教育的角度对免试就近入学作了规定,提出“用三年左右时间,在全国范围内使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入学和不招“择校生”及变相“择校生”的原则能够全面贯彻落实”。文件强调了“坚持义务教育“免收学费”、“就近入学”及“平等受教育”的原则。不得人为地加大校际间在办学条件、生源上的差距”。这些提法是直接针对重点学校制度的,虽然没有点重点学校制度的名,但在指导思想上是一大进步。 但是这个文件的一些具体规定却给义务教育阶段重点学校的行为市场化提供了依据。一是、第一次把择校生合法化。文件规定:“对于小学毕业生“免试就近”升入初中实现一步到位实在有困难的一些大中城市,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地(市)政府严格审批,只允许少数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含完中初中部,下同)在近期内招收“择校生”。二是、文件规定“招收“择校生”的收入为国家所有”。这个规定使得高收费学校与教育主管部门在利益上形成共同体。三是、虽然文件中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校均不得举办“校中的民办校”。但同时,文件又规定:“各地在义务教育阶段办学体制改革中,可依实际情况实行“公办民助”、“民办公助”、社区参与、举办民办学校等多种形式”。虽然在1993年《国务院关于“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中有类似的提法,但针对性并不强。而国家教委1997年的规定,正好为那些改革中的重点初中找到了一个既继承了国家重点学校资源,又可以取得高收入的形式。正是这种多种形式的改革政策,使得各地都在取消重点学校的同时,以进行改革试点的形式取得了新的特权。 这三个方面的政策失误造成了极为严重的后果:第一、使重点学校招择校生合法化。文件规定只允许少数学校招收择校生。但什么叫“少数”?原来的重点学校就是少数,所以,几乎所有的重点学校都可以招收择校生。 第二、文件使教育主管部门与被管理者结成利益共同体。这个文件最大的问题是,规定择校费为国家所有。就是说,择校费成了政府的收入。政策制定者以为归国家所有就可以解决问题。但殊不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种做法使政府管理部门与收择校费的学校有了共同利益,这就造成了政府管理部门站在收择校费学校的立场上,维护其利益。难怪,有许多人指责教育管理部门与重点学校穿一条裤子[16]。看来,这种现象是有政策依据的。 第三、文件为一些既继承国家重点学校资源,又可以高收费的“名校办民校”,提供了政策依据。正是与此同时,各地普遍把重点中学改为示范高中,并且让初、高中脱钩。在脱钩以后,原来的重点中学初中部借助了国家教委的这一政策,把国有学校改为按民办学校机制运行。北京从1997年开始,市教委在出台逐步创建“示范高中”有关政策的同时,决定将原有的40多所重点中学的初中剥离出来,并一律转制为民营性体制试点改革校。这就是所谓的“名校办民校”。这种所谓转制的民办学校,利用的还都是原有的公共资源,只是可以名正言顺地高收费了。上海与北京略有不同,脱钩后,初中有两种办法:“一种是还是公办初中,另一种是转制初中”。转制初中的“教师待遇较好,原先初中里留下的好老师也比较多。而公办初中因为生源都来自电脑派位,所以二者间教学质量渐渐有了差距。 其中,一些公办初中与原重点学校脱钩后甚至没有老师留下”。不只是北京、上海,许多大中城市都实行了这种改革。这种改革不但冲击了真正的民办学校,而且拉大了原重点学校(新的改制学校)与普通学校的差距,这种新改制的初中成了择校的重点。择校问题不但没有解决,而且越演越烈。这种改革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完全背道而驰。可以讲,这种政策的方向是错误的。 在国家教委1997年的这个文件后[17],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又先后出台过几个与此相关的文件。一个是1998年6月出台的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办学体制改革试验工作的若干意见》,这个文件指出义务教育阶段办学体制改革试验工作的目的之一是“缩小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之间在办学条件和教学水平方面的差距”。但实际上,作为试验的学校基本上都是原来的重点学校,这种试验又允许他们搞市场化的改革,把高收费合法化。结果是使学校之间的差距进一步扩大。 第二个文件是1998年11月出台的:《关于加强大中城市薄弱学校建设办好义务教育阶段每一所学校的若干意见》。这个文件虽然强调加强薄弱校建设,并提出了一些措施,但在重点学校不但存在,而且可以借“改革试验校”的名义高收费的情况下,不可能解决学校之间均衡发展的问题。 2002年教育部又出台了《关于加强基础教育办学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在这个文件里第一次正式提出“积极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衡发展”。这是指导思想上的一次前进,但是具体措施方面,基本上是重复旧的措施,也无法起到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作用。 从1997年至今,义务教育阶段的重点学校问题及相应的择校生问题不但没有解决,而且一直在蔓延和发展。互相矛盾的政策使得这个问题无法解决。 回顾1986年至2005年改革重点学校制的历史,我们得出结论是:第一、在开始的几年,实行小学毕业生就近入学并不是出于均衡发展义务教育的指导思想,当时还没有这种指导思想。教育主管部门是在进入市场经济时期后才开始逐步意识到义务教育要均衡发展。义务教育要均衡发展是2002年才第一次出现在教育部的正式文件中。第二、1997年《国家教委关于规范当前义务教育阶段办学行为的若干原则意见》反映了一种矛盾的状态[18],一方面在指导思想上开始强调义务教育的平等性,但在具体措施上又在扩大学校的差距,加剧教育的不公。这种矛盾的政策只能导致重点学校制度与择校现象越演越烈,这是此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根本性原因。第三、教育主管部门的这种矛盾状态,实际上所反映的问题就是:进入市场经济时期后,中国的义务教育应该如何办?市场化对义务教育有何影响?在市场化条件下义务教育如何均衡发展?在教育如何对待市场化的问题上,看来的确有一个认识过程。在政策上出现一些矛盾、摇摆、甚至是失误也在所难免。 四、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005年5月底,教育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在这个文件里第一次明确了:“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不得举办或变相举办重点学校”。这是文化大革命后恢复重点学校制以来,第一次在正式文件里废除了义务教育阶段的重点学校制。虽然文件中真正有力的措施并不多。但确实是开了一个好头。在这方面,教育主管部门还需要做大量的工作,制定一些列具体政策,并坚持贯彻执行,才能见到效果。本文提一点政策建议以供参考,其中有些措施是教育部的文件中已经提到,有些措施教育部的文件中还没有讲到。 1、必须把校长和教师的轮换制(在一个区域内)作为制度加以规范和完善[19]。要使一个地区内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单靠提高薄弱校是无法实现的。就是说不但要扶弱,而且要“抑强”。所谓扶弱抑强的主要手段就是在一个地区内通过校长和教师的轮换,使学校均衡发展。在国际上,日本和韩国的经验我们必须借鉴,不然学校均衡发展的问题是无法解决的。应该学习日本的办法,进行专门的立法,也可以先制定国务院条例,使这一措施法制化。 这个方面全国已经开始有一些成功的实例,如辽宁省从2003年开始在全省推行中小学校长教师交流制度,在14个市均安排一个城区作为试点。保证一所薄弱校每年交流进来4至5名优秀教师,重点学校的教师每人至少要在薄弱学校工作3至5年。而中小学校长或书记每任满6年必须易校或易职交流。目前,已经基本实现了试点区校长交流50%以上、教师交流30%以上的目标。笔者认为:按此做法,五年之内一个城区内的初中和小学就可以基本上实现教学水平的均衡化。当然,目前辽宁的做法还可以进一步完善,但其前景是很明确的。 目前,江苏徐州市在市委书记的带领下正在推行无差别教育。其推行的范围是徐州市所辖范围的所有6县5区。不但城区内实现无差别教育,而且城乡之间也实现无差别教育。笔者认为,无差别教育这个口号很好,符合义务教育的本质要求。但目前推行的范围太大,尤其是把城乡都包括进来,一下子解决均衡发展问题,显然是不太现实,其目标也难以达到。必须把城乡分开。农村义务教育面临的主要任务是提高水平。而城市义务教育面临的主要问题是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衡发展的问题。只有必须区别对待,才能取得成功。 2、逐步解决“办学体制改革试点学校”所形成的“名校办民校”的问题。现在,择校最严重的都是这些名校办的民校。他们有几十年国家重点培养的物质基础和教育资源。这是别的民办学校和一般学校所无法相比的。而在体制改革试点的旗帜下,这些学校又可以使用市场化的办法,实行高收费。不解决这些学校已经形成的利用重点学校资源实行高收费的制度,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就不可能实现。南京市已于2005年开始清理名校办的假民校。北京市目前有这类学校40多所,这些学校都是“国有民办”或“办学体制改革试点学校”,没有一所是真正的民办学校。在清理时,应把握的基本原则是,多年形成的国有教育资产(即包括硬件,更包括软件)不能流失。主要应取消其民办待遇。但已经形成的利益如何处理,并不容易。在所有的解决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中,这条政策是最难落实的,因为已经形成的利益关系确实难以处理。所以,看来此事并不容易。 3、坚持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学校都实行严格的就近入学原则。“要择校找民校”,在义务教育阶段只有民办学校可以收择校生。这不但是给民办学校发展空间,更重要的是为了实现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 4、在一个地区(一个市或一个城市的区)内必须统一办学设施的标准,而且只能有一个标准。北京市最近出台了《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纲要》。新纲要将原有的“基本、一般、较高”三类办学标准统一成一个,不再分等级,而且没有城乡差别。就统一学校办学条件标准而言,北京市确实给全国做出了榜样,当然,其中的具体标准并不一定适合各地的情况[20]。统一办学标准是在硬件方面要求区域内的学校达到一致水平,这是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基础。 5、在高中已经普及的大城市,应把高中阶段的均衡化也提上日程。现在一些城市在发展示范中学,以取代过去的重点高中。虽然一些城市示范高中的招生比例已经占到招生总量的一半以上。例如,根据北京市的计划,随着2007年本市生源回落到不足10万人,届时60多所示范高中将成为普通高中的主体部分。2010年本市70%以上普通高中在校生将就读示范高中。但即使这样,还是有相当数量的高中生上不了优质高中,因此在高中阶段的择校生现象还会十分严重。据我国高等教育公平问题的研究课题组对北京、苏州、宁波、重庆、衡阳、安阳、赤峰、兰州、湛江、菏泽等地的高中入学途径进行的调查显示,尽管教育部对高中择校作出“三限”(限分数、人数、金额)的严格规定,但各地通过缴纳赞助费择校费进入高中的学生比例几乎都超过了10%以上,其中最高的安阳达到39.7%,其次重庆达到30.4%,而北京则达到10.3%,最低的菏泽为3.6%。平均比例占到19.5%。调查同时显示,通过缴纳赞助费、择校费进入城市重点高中的比例则达到25.2%。所以,在这类地区还应该考虑高中的均衡发展,把义务教育阶段均衡发展的经验运用到高中阶段。 6、在所有的义务教育阶段的初中和小学建立社区代表制,参与所在片区学校的管理。代表由学生家长和非家长按一定比例,由社区居民选举产生。可以考虑其权限主要在于:第一、学校的所有向学生收费项目必须经过社区代表同意。第二、学校要向社区代表公布学校财务收支情况,代表有权审查学校的财务情况(也可以委托专业人员审查)。第三、对学校的课程安排和教学情况可以提出改进意见,因这些人不是教育专家,不对此问题拥有决策权。对此可以借鉴韩国的经验[21]。 注释: 1, 南京去年捐资助学和择校费收入达6500万,审计发现,仅五所名校一年就多收费432万。见《求学网》2004年10月9日 2,到1996年,初中收“择校生”并收取高额费用之风已遍及全市重点学校。收费情况如下,北京市重点学校每名“择校生”收4~6万元,如二中、五中;区重点学校在3万元左右,如35中、14中;还有“准重点”,定价为每名学生约3万元,这些学校共有80所左右。初中高收费与高中高收费相互刺激,到1996年,高中招收“议价生”的收费标准,市重点学校已突破8万元,区重点已突破5万元。见:《清水衙门如何变成大钱庄?��教育乱收费透视〉 任南 原刊于《中国改革》2004年第12期 3,见: 中国教师报 2005-6-1,《北京“小升初”期待政府更有作为》 4, 见《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的文章:《教育经费向谁倾斜》,其中讲到一个普通中学的校长在为几十万元经费发愁,而一个重点中学的校长想的是如何筹集上千万元的现代化改造经费。 5, 走了的孩子在有五类:第一类是学习好的学生,他们在各种竞赛或好学校自己组织的考试中成绩优 异,自然被好学校挑中了; 第二类是特长生,比如英语特长生、艺术特长生、科技特长生等; 第三类是家里有钱的,家长通过钱给孩子在好学校谋到了名额; 第四类是“共建生”,不少大的单位都和一些二级以上学校有共建关系,这些单位职工的孩子无论学习好坏,都可以直接到“共建”校上学。张青所在学校周围有不少军队大院和机关大院,但是没有哪个“大院”愿意和他们学校“共建”,相反地,由于附近“大院”多,被“共建”走的学生也更多; 第五类是“条子生”,这类学生最特殊,因为他们大部分是由区领导直接安排的。 6,对于其中的道理,西城区“小升初”办公室负责人解释为:“原则上是不允许考试的,我们也一直对下面的学校这样做工作。但学校招生总要有所选择,比如说学校计划招生30人,却来100人报名。在不能满足社会需求的情况下,必然要有一个选择形式,我们也希望学校能够有比考试更好的办法,也有部分进行单项测试的学校要求所有报名的学生参加测试的问题。对这些现象,我们也很无奈,基本上处于一种“民不举,官不究”的状态。《北京“小升初”期待政府更有作为》文章来源:中国教师报 更新时间:2005-6-1 7,校方认为:“凡是报考三帆中学数学实验班的学生,数学成绩都不错,只考书本上的知识无法达到筛选和甄别的目的。在目前没有更好的选拔方法的情况下,考奥数题也是不得已而为之。”《北京“小升初”期待政府更有作为》文章来源:中国教师报 更新时间:2005-6-1 8,调查中73%的家长认为从公平竞争的角度,应该实行统一考试,以避免有钱就能上好学校的现象。见《择校热今年会降温吗》北京晨报 作者:赵月2004年4月14日 9,笔者文革前在北京市一所重点中学上高中。当时班上的学号是按入学的考分排的。排在最后的几个学生是不够分的特殊生:一个是留级生、一个是全国跳远冠军,原来初中就在此校,只有一个算是真正走后门的。另外一个班情况也差不多,只有一个低分的,可此人是国家主席的女儿。可见当时走后门的很少。为了照顾工农子弟,高中三个班中,有一个班全部是郊区招的工农子女。 10, 如海淀区的人大附中、师院附中(现在的首都师大附中),京工附中(北京理工大学附中)文革前都不是重点中学,但文革后成为重点中学。 11,以上引用的是大事记的记录稿,而在邓小平文稿第三卷《尊重知识,尊重人才》(一九七七年五月二十四日)被改为:“办教育要两条腿走 路,既注意普及,又注意提高。要办重点小学、重点中学、重点大学。要经过严格考试,把最优秀的人集中在 重点中学和大学。” 12,一直到1995年,国家教委再次发文强调小升初要就近入学时才提出:“初中入学办法改革是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促进端正教育思想、转变教育观念的一个重要措施”。 13, 1993年和1994年,《义务教育法》已经实施了七八年,如果是为了贯彻《义务教育法》,这个文件是必须有此说法的。所以后人也不能篡改历史,强加给当时主管者,硬说其有这种思想。 14,就是说,不但小学升初中有择校问题,上小学也有择校问题。显然,初中入学考试办法的改革不是择校生产生的根本原因。因为各个学校教学水平不同,所以要择校,而不能就近入学。原来的重点学校制度是造成学校水平差别极大的一个重要因素。 15, 见《国家教委关于进一步推动和完善初中入学办法改革的通知》。 16,“过去几年,择校生所交的高额费用,在绝大多数地方都要流入教育行政部门的账户,然后再分出来给学校”。见《清水衙门如何变成大钱庄?��教育乱收费透视》 原刊于《中国改革》2004年第12期 17, 指:《国家教委关于规范当前义务教育阶段办学行为的若干原则意见》。 18, 我向一位当时在教育部负责此事的朋友讨教时,他讲,当时确实感到了这种矛盾。 19,在2002年《教育部关于加强基础教育办学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中曾作过类似规定:“建立校长、教师定期流动机制”。只是没有形成制度。 20,但标准中要求:几乎是校校都要盖室内体育馆,叫做是“适当超前”。对此,笔者实在是觉得脱离中国实际。 21, 1997年,韩国国家教育改革委员会要求国、公、私立中小学都成立学校运营委员会。学校运营委员会中家长占40%-50%,教师(必须含校长)占30%-40%,家长和教员选出的当地各界人士占10%-30%。经过多年实践以后,不少专家提出,学校运营委员会的职能中有两项阻碍了教师自主选定课程、教材和对学生的指导。运营委员会推选当地教育长和教育委员会委员的做法也阻碍了教育的自治和自主,违背了教育规律,有碍于实施学校的法人化。见《韩国教育改革的得与失》 李水山原载经济舞台网http://www.econ-stage.net.cn。 参考文章:资料来源:《高中,教育公平的瓶颈》 中华职业教育社网站 见:2005年05月31日中国江苏网《南京停办6所民办初中,3年内清除“假民办”》 见《求学网》2004年10月9日 见《“择校费”成为城市居民巨额开支》SOHU.COM 2004年12月24日来源:陕西日报 见:2003年09月04日 <http://www.jcrb.com/ 见《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的文章:《教育经费向谁倾斜》 《教育乱收费为什么会久禁不止?》.SOHU.COM 2005年3月10日 来源:[ 新华网 ] 见《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的文章:《教育经费向谁倾斜》 《北京“电脑派位”全线崩溃?》记者 樊未晨 中国青年报电子版 2005-05-09 同上。 《义务教育平等的理想与现实:城乡差别亟需消除》原载K12网站新闻。 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 1977年5月24日 上午,同王震、邓力群谈话。 1977年5月12日 上午,约方毅李昌谈科学和教育工作问题。 《清水衙门如何变成大钱庄?��教育乱收费透视》任南 原刊于《中国改革》2004年第12期 见杨东平《1997年:中国教育发展状况》。 见:1998年09月08日生活时报 《义务教育平等的理想与现实:城乡差别亟需消除》原载K12网站新闻 。 《谁来给择校热降降温》2005-06-16 www.jsw.com.cn/新华社沈阳6月15日电 见《高等教育机会不均 我国近半初中生不能升高中》SOHU.COM 2005年3月2日 来源:[ 南方日报 ] ——————————————————————————————————————————————————— 北京大军经济观察研究中心 电话:86-10-63071372,传真:66079391,信箱:zdjun@263.net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温家街2号,邮编:100031, 网站网址:www.dajun.com.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