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张耀杰先生的文章发出后,很快就有读者反馈来批评意见。本着自由言论的精神,我们本来是应该将这封意见信附到文章后面的,但信中的言词又写得及其有攻击性。考虑再三,本着尊重各位言论权利的原则,我们还是将文章和读者来信以及张先生的反馈意见一并刊出。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大家对河南的问题有不同的看法,想必对这两个人的见解也有不同的观点。多一个视角,多一个参考。但提醒大家:请注意互相的措辞。]

河南人的妖魔化与民主化

中国艺术研究院副研究员 张耀杰

2002年5月16日

一、身为河南人

2002415日出版的《新闻周刊》封面上,用四个极其煸情的黑字来招徕读者:《河南除“妖”》。身为流落北京的河南人,笔者自然不能漠然视之,掏腰包买回家里细细打量,却读到一段妖气十足的文字:

“前些时候接受河南电视台采访时,我就说过,眼前我们只能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事事要意识到自己是河南人的一员,出门在外就代表河南人的形象,尽量少去吐痰,少说脏话。只有每个人都意识到自己出去就代表河南人的形象,不说有损河南人形象的话,不作有损河南人形象的事,最后大家齐心协力把河南的经济搞上去,河南的形象就会自然而然地好起来”。

这段话出自《河南人惹谁了》作者赵新兵的访谈录。身为河南人,笔者凭什么就非要像“文化大革命”时期效忠于伟大领袖那样“事事要意识到自己是河南人的一员,出门在外就代表河南人的形象”呢?!9000多万个河南人又如何能够让笔者所代表呢?!说出这种妖魔鬼话的河南人,又如何能够让人相信呢?!还是“千万不要相信河南人”的好。

做为个人,笔者与人类社会中的一切个人一样,是一个精神生命体,这就是真正意义上的人类大同。做为大同人类中的一员,把自己管好,让自己活得像一个人,才是笔者最为基本也最为高尚的权力、义务和责任。河南,只不过是不能够由笔者自主选择的一个出生地罢了。笔者先是大同人类中的一个独立自主的主体个人,然后才是诸如男人、女人、地球人、中国人、河南人、北京人、民族人、阶级人、职业人、城市人、乡下人之类加了定语的某种人,完全没有“事事要意识到自己是河南人的一员,出门在外就代表河南人的形象”之类与其说是神圣化不如说是异化和妖魔化的责任和义务。把一个人的某一局部、某一片面绝对神圣化,然后强制性地勒令他(她)付出代价、做出牺牲,不过是宋明理学“存天理灭人欲”的妖魔化的旧把戏。

撇开代表别人和被别人所代表之类的骗人把戏实话实说,笔者在河南的经历不可能与别的河南人完全一样,别人有爱河南或恨河南的理由和权力,笔者自己也有爱河南与恨河南的理由和权力,这其中恨河南的成份比爱河南的成份要多得多。

就在大人们跳忠字舞、听最高指示、游街喊万岁甚至于每天三顿饭都说成是伟大领袖的恩赐的时候,笔者还是个三四岁的孩子,那时候河南人吃晚饭不叫吃饭叫喝汤(现在是不是还这样不大清楚),就是稀得照见人影的一种稀粥,早饭和中午饭其实也并没有多少干货,饿急了没有干粮吃,曾经多次偷吃过家里腌制的椿树叶、大头菜之类的咸菜,夏天没衣服穿干脆就光屁股挺着被稀汤账大的圆肚皮满街跑,冬天穿着光板旧棉衣被冻得浑身发抖、直淌鼻涕,久而久之留下慢性鼻炎的病根,直到今天经过两次手术也没有治好。1980年参加高考时,体重只有38公斤。最令人气愤的是,笔者的成绩进了全国的录取分数线,却因为省里以查分为由公然给有权有势有关系人家的子弟加分,平空出现了第三批进线考生,最后只能被漯河师范学校录取。还有不少农民家庭的弱势考生进了本科、专科线连中专师范都没有被录取,比笔者更加不幸。

师范毕业后,笔者在河南农村当过几年中学教师,最为深切的体会就是所接触到的那些河南人可以对一切外来人陪出一副诚恳大方尤其是“烟酒不分家”的笑脸,却从来不把自己周边最为亲近的人当人看待。同胞兄弟不知道到外面去找财源挣钱,反倒要在自己家里为多占几分钱的便宜大打出手。同村人合伙办事不能够平等相处,一个人非要压倒另一个人才算是当家作主。一个学校的教师不知道放开眼光看世界,同事之间单单为几元钱的奖金勾心斗角、机关算尽。这种毫无道义可言的窝里斗,就是笔者拼了命离开河南的原因之一。

二、河南人的过去和现在

就本色而言,也许可以用憨厚、朴拙、倔强、忍耐、深沉、大气之类的字眼来形容河南人。到河南省博物馆见证一下中原人远在4000年前所创造出来的“裴李岗文化”、“仰韶文化”、“龙岗文化”,不难得出这一印象。直到关汉卿等人创作于元大都郑州的元杂剧,扑面而来的也依然是不屈不挠的英雄之气。河南人的被异化、被扭曲,应该是宋明理学缔造出“存天理灭人欲”、“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之类的精神紧箍咒算起,罪魁祸首是洛阳伊川人程颢、程颐兄弟。到了满清入关,“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的野蛮统治几乎扭曲摧毁了整个汉族文化和汉族人种。斯大林式共产制度的移植,更是对于汉族文化和汉族人格的根本异化和根本败坏。这一点在并非首当其冲的中原大地,反倒表现得尤其明显。最为突出的案例就是发生于1960年的“信阳事件”。

据老人们讲,1958年实际上是一个丰收年,由于农民被迫大炼钢铁,更由于人民公社制度剥夺了农民耕种田地的自主权,成熟的庄稼被丢弃在地里不准收获也没人收获,收获的粮食也没有人珍惜。到了寒冬腊月,为了应付县里的突击检查,农家汉子深更半夜还要光着脊梁喊着号子大炼钢铁。

资料显示,信阳地区是大跃进时期河南省卫星放得最多的地区,中国第一个人民公社就出在该地区的遂平县。59年因天旱歉收,信阳地区实产粮食仅及大丰收的58年的一半。但地区各县都虚报产量,靠着数字造假制造出了一个“特大丰收年”。既然是“特大丰收年”,就必须向上面多交粮食,信阳地委第一书记路宪文根据毛泽东“反瞒产私分”的指示,要求各县动用民兵挨门逐户搜查据说被农民和基层干部“隐瞒”“私藏”了的粮食。搜不出粮食,便刑讯拷打。在“反瞒产”过程中,信阳地区共逮捕一万多人,其中七百多人死在拘留所和监狱。在潢川县委召开的万人大会上,县委第一书记梁德柱亲自动手打人。六千名到会代表都已饿得衰弱不堪,有个农民代表当场死亡,抬走尸体后接著开会。会议结束,又有十几人死在回家的路上。息县防胡公社妇联主任黄秀莲割了四个社员的耳朵,其中一人死去。光山县用罚冻的刑罚逼迫农民交出粮食,槐树店公社有十三个孤儿活活被冻死在山上。罗山县彭新公社有十七名预备党员,十六名在反瞒产中打了人的都光荣地转了正,只剩一个不得转正,因为他没打人,“反瞒产”不积极。就是靠着这些远比日本法西斯大扫荡更为野蛮、更为残酷的手段,全信阳地区当年征收公粮十六亿斤,达当年产量的一半,农民的全年口粮平均只剩一百多斤,仅够食用四个月。潢山、光山等县,口粮甚至不足三个月。未到一九五九年底,大批公社食堂就断粮停伙,大批农民活活饿死。当时在信阳地区商城县劳动改造的“右派分子”顾淮,在1960116日日记中写道:“徐云周说,沈家畈附近一个生产队,七十余人死了三十余人,这是一个典型的数字了。”

“信阳事件”其实并不仅仅限于信阳地区,也不限于河南一省。笔者1964年出生于河南省许昌地区禹县农村,是伴着据说是从大跃进时期流传下来的两首童谣长大的:“日头落,狼下坡,老人小孩跑不脱”。“孩儿,孩儿,快点长,长大当个大队长,穿皮革,披大氅,喊起喇叭哇哇响”。前者形容的是老人孩子的活活饿死,后者形容的是村干部的飞扬跋扈、为非作歹。笔者的爷爷张天霖就是被活活斗死和饿死的。禹县县委书记刁文曾因数万人被活活饿死的血债被宣判死刑,临执行前却被最高当局予以赦免,70年代一度担任兰考县县委书记,当时民间还流传过刁文微服私访,既像旧戏里的包拯又像报纸上的焦裕禄那样主持正义、除暴安良的故事。河南人的精神堕落与人性异化于此可见出一斑。

与刁文一样,路宪文和信阳地区的八个县委第一书记都被演戏般判了死刑又被赦免,河南省委第一书记吴芝圃不仅中央委员的头衔没有丢,还被降半级调任中南局书记处书记,一场史无前例的人祸就这样不了了之。随后的几十年里,河南省一路走来,靠的几乎全是这种欺上瞒下的窝里斗和窝里坏;市场经济所赖以生存发展的商业文明与商业信用,在河南人那里成了稀缺品。

笔者是1989年到北京读研究生的,所在单位的保卫处处长也是一位河南人,而且是每天都要第一个到岗上班的勤快人。每天早上在单位食堂碰面,处长老乡谈得最多的就是北京警方又破获了几起河南人的抢劫案。笔者妻子的舅舅是四川某糖烟酒公司的采购员,1991年第一次与妻子的家人见面时,中心话题就是糖烟酒销售会上出现了“河南人免谈”的告示牌。1998年装修房子时,笔者偶然遇到一个河南省光山县姓李的小伙子,他以极诚恳的态度包揽一切,把压根儿就对河南人特别是发生过“信阳事件”的信阳人不予信任的笔者说动了心。没想到这位李老乡拿到工钱后以回老家过年为由剩个尾巴匆匆离去。几个月后,好容易找到他手下的一个曹师傅来做扫尾工作,曹师傅却带来一个天方夜谭式的消息:这位李老乡借了人家几万元钱到广东去贩卖假钞,被黑道中人杀死在广东,害得妻子儿子连房东家的房租费都没有钱交,他从笔者手中拿走的工钱也全部带到广东,分文没有发给曹师傅诸人,还说是笔者没有付钱。

比起这些亲身经历来,近年来对笔者造成最强烈刺激的,还是发生在省城郑州的曹海鑫冤案。

1995年4月11日,郑州市金水区祭城乡常砦村所辖7个自然村之一的西韩砦村举行民主选举,曹海鑫当选村民组长,上任后对原任组长曹新豹把全村70多亩土地的转让费2490多万元几乎挥霍殆尽的旧账进行追查。928日晚上10点多,曹新豹三弟曹新春带着妻子张月娥及曹新建、贾勇等人闯进曹海鑫家行凶,曹海鑫在自卫中猎枪走火,误杀抓着枪管的曹新春。在曹海鑫被拘留、被逮捕之后长达3个月的所谓“预审”中,被曹新豹、曹新春家族收买的“预审”者悍然作出“曹海鑫仅因村民间的一般纠纷,故意开枪杀人”的定论。19961114日,新华社刊发题为《郑州对一杀人案的审理引发村民聚众上访》的参阅稿,时任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政法委书记、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任建新阅稿后立即批示河南省委、省政法委和省法院对此案要“慎重处理”。河南省和郑州市有关方面负责人不以为然,于1997516日对曹海鑫下达死刑《判决书》。为挽救曹海鑫的生命,西韩砦村民再次掀起上访高潮,新华社创下为一个死刑犯连发三篇内参稿的纪录,最高人民法院也出面抽调案卷,并多次电话通知河南省有关方面不得执行死刑判决。在此期间,曹新豹家族继续为非作歹,于1998年9月18日寻衅滋事,用尖刀刺死新任村民小组副组长魏长虹。就是在这种情况下,郑州市中级法院根据河南省高级法院1998年9月1日下达的“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的《刑事裁定书》,于9月25日采用瞒天过海的骗局,把曹海鑫夹在其他8名死刑犯中执行死刑。

事后,北京新闻文化界的戴煌、邵燕祥、牧惠、谢和赓、方成、张思之、张黎群、蓝翎、李普、杜导正等10位知名人物联名写下控诉书《郑州冤案:村民组长曹海鑫不该杀!——我们愤怒控诉这蓄意颠倒善恶的公检法!》,几经周折发表于湖北武汉的《今日名流》1999年第3期,《大时代文摘》、《南方周末》、《报刊文摘》等报纸都于第一时间转载了这份控诉书。几年过去,曹海鑫冤案依然没有得到平反昭雪,河南恶人恶官的丧心病狂可想而知。

三、建议河南设立行政特区

不管怎么说,河南人并非全都是曹新豹之类的恶人恶官,像曹海鑫那样的正义之士也不在少数。说假话、爱面子、欺上瞒下窝里斗、把人不当人之类的劣根性,更不是河南人的专利,而是中国人的一种颇为普遍的共性,只不过在河南人那里表现得更为集中、更为廉价、更为恶劣也更为变态罢了。大致说来,南方人骗人,为的是从别人那里得到某种实惠以便以后不再骗人,河南人的骗人往往是一个轮回接一个轮回的既苦了自己又害了别人的撑脸面、图虚荣;南方人造假,为的是实现资本积累进而把假货造得像真货一样精美,河南人的造假只是一次又一次骗取不义之财的原始冲动。

在《河南除“妖”》等一组文章中,《新闻周刊》记者江一河提供了多种遏制“妖魔化”的药方,前面引述的赵新兵一番话,就是药方之一。《“妖魔化”河南政府缺位》一文中另有一个药方:“专家认为,河南完全有机会启动政府攻关策略,从而及早遏制继续被妖魔化,把损失降到最低”。在《河南求解》一文中,记者又隆重推出中共河南省委书记陈奎元,说是“深入调查后他说,我们这届班子,如果能把河南的形象树起来,就是对河南人民最大的贡献”。

关于如何“把河南的形象树起来”,记者的介绍是:自1999年起,河南省委、省政府就开始重视并启动了“形象工程”。“2002年被河南省定为‘优化环境年’,开年之初的经济贸易洽谈会就成为打响这一战役的第一仗。……43日,河南省政府为此又一次召开动员大会,省政府秘书长刘其文到会作动员讲话,……对于媒体的宣传报道,他的态度是这段时间尽量多展现河南好的一面,差的有毛病的地方‘缓缓再说’”。如此这般在黑驴粪上抹雪花膏的“形象工程”和“动员大会”,与1959年虚报产量的所谓“反瞒产”大会,又有什么区别呢?!

笔者倒是由此联想到了中央电视台曾经报告过的一件事,原平顶山市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长河。1995年底,时任舞钢市委书记的李长河为了大兴土木搞“形象工程”,强行向辖区居民摊派人头费,遭到八台镇常务副镇长吕净一的抵制和举报。在此后的四年里,李长河不仅免除吕净一的官职,诬陷吕是贪污犯,调离舞钢升任平顶山市政法委书记,之后还要买凶杀人,于1999618日派凶手闯进吕净一家中把吕妻钟松琴杀死,把吕砍成重伤。

2001年由《金剑》等刊物曝光的河南省卢氏县县委书记,同样是利用在县城大兴土木搞“形象工程”的机会大肆敛财,引起当地民众的公愤,当有人到北京上访告状时,他竟然给告状者扣上“法轮功”的罪名予以抓捕。

事实上是先有河南人颇为普遍的异化和“妖魔化”,然后才有别人编造“董存瑞炸碉堡”之类的段子来进一步丑化和“妖魔化”河南人。河南人要树立自己的形象,靠封上别人的嘴巴是不可能的,靠给自己涂脂抹粉、弄虚作假,更是南辕北辙、适得其反。唯一的出路就是坦白自己的缺点,承担自己的责任,改正自己的过失,充实自己的能力,借用中国的一句古话,就是“知耻则勇”。

《顾准日记》在谈到“大跃进”时,曾有过一个善良的愿望:“上帝明鉴,若四年五年之内,农村人口减至三亿,再加上扎扎实实提高一些产量,大跃进就大功告成了”。当年的河南人以饿死几百万人为代价并没有换来丝毫“知耻则勇”的觉悟,时下的河南人似乎是依然没有觉悟到这一点,“把河南的形象树起来”之类的“形象工程”,实在令人难以相信。

在这里必须明确的是,河南人并不是某一个个人,而是由9000多万个个人组成的一个拟人性的集合体。在既往的党本位加官本位的政治架构中,这个集合体中大部分的公共事务,都是在欺上瞒下窝里斗的黑箱操作中完成的。从“反瞒产”的饿死人到曹海鑫的被冤杀,都是这种欺上瞒下窝里斗的黑箱操作制造出来的人间罪孽。要想从根本上监管和遏止这些罪孽的继续发生,就必须还政于民,让民众拥有在公开透明的前提下选择和控制公共权力的民主权力。

鉴于中国既有的一国两制的社会事实,笔者斗胆建议中央政府把河南省设定为一个从事民主改革和制度创新的行政特区,从村一级的草根民主开始,让人民自己作主直接选举县、乡、村三级的行政长官,从而使更多热衷于公共事务和公共权力的曹海鑫、吕净一们,拥有与曹新豹、李长河之流的恶人恶官相抗衡的合法权力。

河南省地处中原地带,从消极方面说,无论河南人怎么改革发展,都没有独立分裂的可能性;从积极方面说,最为黑暗、最为妖魔化的河南省和河南人的问题能够解决,整个中国的问题也将会迎刃而解。比起耗资巨大的三峡工程来说,更应该优先考量的,不正是设立河南行政特区之类的制度性工程吗?![完]

附读者来信:

[大军中心]读信的先生/小姐:

您好!

我是贵中心的热心支持者,也从贵中心网站上得到不少启迪。人文社会是很受欢迎的栏目,里面许多文章都很有价值。但我想对你们近期的一篇文章提出自己的看法。

516日贵中心登载了张耀杰的“河南人的妖魔化与民主化”一文。我很想知道你们是否经过严格的阅读,因为张的文章在我看来漏洞百出。

我首先声明,我是河南人,我从来没有因此而自卑过。我相信,我将是让张耀杰之流仰视的河南人。我有自信。

侮辱与恐吓当然不是战斗,但当有那样的人,他不听你讲道理,他愚昧偏见,即便再和气的人也不会和颜悦色。平心静气的讲,我上面有些过火,对那个没有教养的真正的妖魔,那个失去了最后正义的人。

不知诸编辑中是否有河南人,若有他会完全理解。即便没有,请想一下,将一个地域的人如此猛烈的攻击,用语如此刻薄,而其论据不讲准确与否,不具备起码的广泛性,并且充满显而易见的偏见,没有推理,全是个人基于所见及印象的胡讲。

我重申:我敬重和河南人,讲脏话的河南人,缺乏民主意识的河南人。因为我相信他们是永远比张耀杰高贵。因为河南的命运会在我手里改变。

同时建议对稿件加强审查,以免害群之马损坏你们的清望!!!

中国人民大学2001级商学院工商管理一班

李岩

2002年523

张耀杰先生的反馈

2002年5月27日

大军网站编辑先生:

以下是我对于李岩先生的一个答复,自以为并没有什么恶意,请指教!

几天前,笔者把这篇文章传给北京大军经济观察研究中心网站,今天收到网站传来河南小老乡李岩的一封抗议信,说是笔者的原稿已经被删除。笔者一直认为,公开出去的文字必须也应该经受别人的批评,这位自以为比笔者“高贵”的李岩先生(应该不是位女士吧?!得罪!)自然更有资格批评像笔者这样的“妖魔”,这种批评至少可以证明河南人确实有妖魔化现象,至少有妖魔化的个案,要不然,他怎么会把笔者这个河南人斥为妖魔呢?!

笔者在河南农村当过5年的中学教师,并没有给河南带来多少变化和贡献,这位李岩先生不知道有什么神通能够给天下人许下“河南的命运会在我手里改变”的重诺!莫非你比《东方红》里的“大救星”还要伟大正确不成?!莫非你也拥有动不动就要封别人嘴巴的权势和阳谋不成?!

我倒是想奉劝这位叫李岩的小老乡,毕业后最好不要回河南去,而是到南方的经济大潮里去闯一闯,积些钱再回河南投资做贡献不迟,河南有的是廉价劳动力,缺少的是投资办厂的实业家。当然,如果你有官家背景,回去当个欺行霸市的工商管理人员也未尝不可,不过,靠着刮地皮的工商管理,“河南的命运会在我手里改变”吗?!

还是古人那句古话:“知耻则勇”,已经没有了面子偏偏还死要面子,除了活受罪是没有别的出息的。笔者在农村教书的同事们,现在大都混上了县里的局长、校长,几次涨工资都没有教师的份,他们也照样是无可奈何,李岩老乡能够帮他们补上工资吗?!

笔者的“来路”在文章中已经有所交待,更为详细的“来路”等李岩先生“改变”了“河南的命运”后再说不迟。

奇文共欣赏,还是请大家评判一下河南人到底有没有妖魔化和被妖魔化吧!笔者自己坚持认为,是河南人自己先把自己的脸抹黑了,然后又有了别人的进一步抹黑,而不是河南人的脸原本比浙江人、上海人、广东人、江苏人的脸更白,偏偏被无辜地抹黑弄脏了。当然,这只是一般而论,集体概念的河南人并不等于每一个河南个人,《东北人都是活雷锋》也落实不到每一个东北人头上,慕绥新那样的东北人就不是活雷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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