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者按:这里是唐先生的两篇政策建议文章,一篇是探讨社保资金来源,一篇讨论“三农”问题,这都是一些很清晰了的思路,值得中央政府和社会关注。] 第一篇: 国家社保和公共福利资金的几个来源 全国工商联研究室主任 唐海滨 2005年6月4日 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是拖欠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工资、职工下岗失业后再就业困难、基本医疗无保障、社保基金不到位以及农民老人无社会保障。问题的实质是我国近1/5人口进入了老龄化,而这些老人是未富先老,给家庭和社会带来了诸多问题。社会保障问题是迫在眉睫的事情,要解决钱从哪里来? 办法一:向土地要钱 国家靠什么创造财富?只有一个答案 土地。财富的源泉只有三个:工资、利润和土地。前两个是居民和企业创造的。而后一个是靠国家创造的。国家创造财富的唯一源泉就是依靠土地。在我国,由于传统理念的束缚,国家并没有完全依靠土地而创造财富。经过25年的发展,我国蓬勃发展的市场经济环境已经为国家依靠土地创造财富提供了广阔空间。我们再也不能干傻事了。必须把土地创造财富的观念树立起来。通过土地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将土地作为重要的市场要素而市场化。这与土地归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并不矛盾。国家应通过对土地实行“级差地租”而使财富以几何级数方式增值,应通过转让不同年限的经营权获得巨额财富,来造福人民。城市中黄金地段土地为什么要50年或70年使用权,为什么不可以以100年、150年或更长的年份通过拍卖转让经营权获得大量的资金?当前,我国居民中存有十几万亿的现金,部分居民完全可以通过获得土地经营权使游离的现金变成不动产。土地经营权市场化与土地私有化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只要在财富观念上有了重大突破,国家就会通过土地经营权的转让创造出数以万亿计的社会财富而进一步造福人民。 办法二:向烟酒行业要钱 对烟酒行业进行大改革,强化监管、上市重组,收回巨额资金,用于解决社保问题。在烟草行业方面,一是将全行业1500多亿净资产重组上市或吸引外商及民营企业入资,出让49%股权及负债,预计可收回资金4000亿左右(国外烟草企业基本都是上市公司,这与是否专卖无关);二是加强监管和重组,烟草行业的利税水平仍然有一倍的空间,也就是说近年内增加1000亿的利税是可能的;三是实现重组和政企分开后,烟草零售业的经营可仿照奥地利等国家的做法将近千万个零售户作为为特殊困难群体(残疾人、烈军属、老劳模的子女等)提供稳定就业岗位的重要来源;四是调整烟草企业的布局,重点发展有烟叶资源的西部地区烟草工业,为西部地区创造可观的税收,同时坚决抑制有市场而无资源的东部地区烟草工业的发展。烟草辅助工业有良好的效益和众多产业链,可以为西部提供许多就业岗位。如果近2000亿的烟草利税主要来自西部地区,这种“转移支付”比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效果不知好多少,比中央在西部花巨资建其他新厂和改造其他产业效果要好的多。西部烟草工业发展了,西部烟叶种植也会得到改善,1000多万农户的收入会得到稳定和长久的提高,而种植烟叶是农民脱贫致富的好途径。请注意依靠烟草业而生活的人口约1.5亿。 其次是向酒业要效益。在全世界,中国对酒业的管理是最糟糕的。1985年,烟、酒业的利税几乎都是35亿左右。烟草实行专卖后,现在的税收是1500亿,而酒的税收才300亿左右。估计国家18年来损失了至少1万亿的利税收入。目前制酒企业达5万多家,税收都在流通领域跑掉了。虽然我们在搞市场经济,但是加强对烟酒业的管理是国际惯例。据说美国财政部下属的烟酒火器局有几个整编师(部队)对其进行监管(个人在州与州之间携带两条烟视为走私)。因为烟酒对人有害,同时又是利税大户和就业稳定的行业,许多国家都把烟酒业看作货币回笼的非金融机构,放在财政部监管(在日本,烟草零售许可证由大藏大臣颁发)。只有中国被看作工业的一部分,放在工业主管部门管理。我认为如果烟酒业的改革到位,估计国家可以得到5000亿以上的资金回报。 办法三:向经营性国有资产要钱 把经营性国有资产定性为“国有社会福利保障资产(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基金)”。我国国有资产已有11万亿之多,其中65%为经营性国有资产。这些国有资产原始积累的来源主要是两大部分:一是国有企业职工创造的剩余价值;二是工农业剪刀差所得(实际是农民兄弟的贡献)。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目前存在两大问题:一是存在形式还是实物形态(仍然是计划经济观念);二是国有企业利润被国有企业滞留在本企业(政策的重大缺陷)。这样,一方面真正需要发展的国有企业(涉及国家安全的),如军工企业却困难很大;另一方面垄断利润较高的行业被国有企业独家垄断。这些企业住的是高搂大厦,享受的是高出社会平均水平几倍的高福利。而丧失劳动技能或退休的职工被推向社会。 我认为经营性国有资产必须用于解决党的阶级基础(工人阶级及其天然盟友 农民阶级)的生存问题、国家利益问题、民族利益问题。不能这边有庞大的国有资产,那边下岗工人一大堆、军工企业困难重重、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缓慢。国有资产必须重新换位,即将经营性国有资产资本化、价值化,留在国有企业中的国有利润大部分集中起来。将这些价值化、资本化了的国有资产有序依法转换为“国有社会福利保障资产”、“军工发展基金”、“少数民族发展基金”。 有了社会福利保障的广大工人群众是共产党存在的阶级基础,有了社会福利保障的广大农民群众是共产党的可靠同盟军,有了军工发展基金的强大军事工业是强势国防的基础,有了少数民族发展基金而走向富裕的少数民族经济是国家稳定、统一的保证。我们坚决不能把国有资产私有化,但也不能教条到国有资产不能用于全体人民。把国有资产用于全体人民是共产党主张的回归。它本来就是全体人民的。将国有社会福利保障资产投入资本运营,叫“双赢”:既保住了国有资产不流失,又建立了社会保障体系,党的阶级基础得到了巩固。如果这一转换可以的话,全体人民的社会保障基金就有了保障。近7万亿经营性国有资产成为社会保障基金后,作为股东依法获得的股息及分红是非常可观的。 这些措施做起来不难,只是政策的调整和观念的转变,可实现的是真正的执政为民。 --------------------------------------------------------------------------------------- 第二篇: 解决“三农”问题的思考 全国工商联研究室主任 唐海滨 2005年6月4日 一、指导思想上的认识 (一)要跳出“三农”搞“三农”,重点思索其他各行各业如何反哺农业。要清醒看到农业是弱势产业、农村是弱势社区、农民是弱势群体。我们在考虑全局的时候,在全力进行经济建设的时候,在强调两个文明一起抓的时候,在强调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时候,第一位是要考虑弱势产业怎么办?弱势社区怎么办?弱势群体怎么办? (二)要进一步提高对“三农”面临的严峻形势,对其艰巨性和复杂性的认识,要进一步统一思想。现在对“三农”的重要性应该说取得了共识,但对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农业和农村发展已进入新阶段后的“三农”,对加入WTO与世界经济接轨后的“三农”,人们的估计还不足,对其艰巨性和复杂性还缺乏应有的认识。因此,有必要让各地同志更好地了解“三农”工作的全局,特别是基层,提高共识,克服部分同志存在的某些消极、被动和急燥情绪,更好地上下形成合力。要教育干部和群众,用积极的态度去看“三农”问题是发展中的问题,是前进中的问题。关键还是要靠发展来解决问题。要加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更需要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遵从市场规律的角度研究“三农”。“三农”问题的解决更需要屏弃计划经济的观念。 (三)要把党和国家的农村政策与发挥农民自主精神和创造精神有机的结合起来。农业和农村发展进入新阶段后,解决深层次问题提到了议事日程。一方面对已出台的“三农”政策和措施,要形成合力,坚决贯彻,务求必胜,并加以跟踪观察,及时纠正出现的偏差;另一方面在继续完善出台的政策的基础上,可否重点在以下六个方面进行改革调整:一是在稳定家庭土地承包制基础上实现土地流转制度的改革调整。有了这个改革调整农民才能将土地资本、劳动力本身等生产要素与集约化经营生产方式紧密结合起来,农民的身份才会出现质的变化;二是着力解决农村金融制度滞后的顽症,在农村金融体制上进行改革调整,解决农民及农业企业扩大再生产能力问题;三是在农民生产经营组织化上进行改革调整,使农民“联合生产”成为可能,使“农业工厂化”成为可能,使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成为可能;四是在农业流通体制上进行改革调整,用市场机制建立和完善以农民为主体的农用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及农产品的服务贸易流通型经济组织,实现以市场为导向,通过市场配置资源,从根本上逐步提高农民的市场竞争能力;五是在农民务工政策上进行改革调整,诸如在户籍制度、社会保障、生活待遇、劳动保护、社会地位等方面制订切实可行的政策;六是在农村基层政权体制建设上进行改革调整,改革和完善农村上层建筑。只有通过进一步改革农村生产关系,才能再一次调动起亿万农民的自主性和创造性,才能使农村生产力进一步得到解放。 (四)由于地区经济发展差异较大,故应分类指导,在政策上应有所区别。一是提倡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农业,避免一哄而上。二是对农业税、水利费应按照实际耕地面积征收,适当照顾贫困地区。三是对“两金”造成的乡镇债务问题,是否可以以减免或者延长偿还期限的办法来解决?四是对依然生活在自然条件恶劣的地区的农民,是否可以在财政上给予一定支持,使这部分人移民到自然条件较好的地区。五是在国土整治和水土流失问题上,上游地区为下游地区作出了很大贡献,但他们付出的多,获益却少,国家在这方面应予以考虑,是否以发国债的形式鼓励东部多买国债,支援上游地区的建设。六是国家在西部地区推行退耕还林还草的政策已深入人心,得到了农民的普遍响应,并已初见成效。但国家对退耕还林农民实行的五年补偿政策与农民的实际损失不尽相符,因五年后农民仍不能从中受益,势必造成生活困难,如解决不当,可能出现毁林毁草的复耕现象。 二、对农业问题的认识 农业工作的牛鼻子是投入问题,发展的动力是科技创新和体制创新。农业基础设施需要大量投入,农业要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进行结构调整实现农业工业化,就需要投入来加快产业化经营,农业服务体系建设滞后同样也需要投入。在我国,国家财政及各级财政虽然也在不断对农业投入,但投入的力度和投入的到位程度(因为中间有截留)并不理想。比起全国各地投入大量资金率先建设城市现代化的速度来看似乎并不相协调。现在的问题是“钱从哪里来?”我们认为一方面是在财政税收政策的制订上体现倾斜政策继续加大国家的投入和注重投入到位,另一方面是制订相应的政策,鼓励民间投资,鼓励有胆略的优秀商人进入农业、吸收外商进入农业、引导大中型工商企业进军农业,加快有条件的农业企业上市。可否考虑采取有效措施,在政策和资金上重点扶持那些规模大、深受农民欢迎的、能够带来众多农户致富的龙头企业(也可称“农场主”)。要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扶持那些产业化“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实现公司+基地+农户的一体化生产经营模式,形成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利益共同体。支持和扶持农民经纪人,大力发展专业合作组织,依靠科技进步,走“产学研”相结合的路子,提高农副产品的附加值,加长产业链条,使农民更多的分享加工环节所带来的利润。 三、对农村问题的认识 农村工作的重点是社会稳定,从长远看是怎样在农村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现在首要的问题是在农村开展“三个代表”教育活动取得成效的基础上抓紧完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解决干部后顾之忧,稳定干部队伍。农村基层干部普遍反映过去农村基层政权的一些部门都变成条条管理上收了,农村基层组织依靠何种手段保持农村稳定需要研究和解决;其次是解决农村治安状况问题,真正使老百姓能长久地放心地去发展生产,这是农民最关心的一件事;再次就是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防止民族矛盾、宗教矛盾的出现,防止迷信活动,特别是“法轮功”类似组织在农村死灰复燃。这也是农村基层干部的呼吁。 四、对农民问题的认识 可否考虑换一个角度来谈农民问题。我们认为,农民问题的核心是农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20多年后,农民的生存权基本解决了,但是维护农民的生存权,改善农民的生存条件,使农民的发展权得以充分实现,关切最大人群的根本利益,则成为党和政府的首要问题。同时我们仍有5%的人口即5800万人还没有解决温饱问题。农民维持生存权的基础就是土地,维护生存权的焦点是农民利益如何得到保障;农民的发展权是如何使农民不断提高生活质量,得到社会保障。突出的问题是如何使农民增收。最大的问题是成千上万农民的就业问题,也就是“人到哪里去”。有效的办法是让“农民变市民”、让“农民变工人”。唯一的途径就是加快城镇化进程和农业工厂化,实现产业化经营。这些问题的根本解决办法还是农民自身的自力更生,艰苦奋斗。通过提高农民素质,由农民提高自身能力来解决,农民要自己解放自己。因为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不在事物的外部而是在事物的内部。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源,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眼下考虑采取这样一些办法:一是想尽一切办法扭转农民增收下降的趋势; 二是在“确保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搞活经营权”的原则下,充分考虑农民的根本利益,树立长远发展的观点,制定有效可行的土地流转制度。目前土地流转中采取的六种方式,能有效地解决困扰农业和农村经济的资金、技术和市场三大难题,规避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解决小生产与大市场难以对接的矛盾。其中土地使用权入股这种方式所占比例很小,但从长远来看,我们认为这种方式值得提倡,它既符合市场经济规律,也可以有效地带动农民的积极性,使农民和企业之间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土地是重要的生产资料,也是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建议国家在土地流转方面通过制定相关文件予以鼓励和有所遵循。在此我们还是恳切呼吁,不要因为土地流转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就急于刹车或急于规范,要允许各地去试。 三是健全农村的科技、市场和信息服务体系。加强县乡两级在优良品种和节本增效技术的推广、生物技术应用、病虫害防治等方面的服务,积极发展各类农业技术协会和民办科技组织;结合小城镇建设,新建和扩建一批农副产品交易批发市场,打破地区封锁,畅通农产品的营销渠道;依托已有的农村经济信息中心,建立各省的信息平台,形成横向连接农口各部门,纵向连接农产品批发市、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和专业生产经营大户的信息网络。 ——————————————————————————————————————————— 北京大军经济观察研究中心 电话:86-10-63071372,传真:66079391,信箱:zdjun@263.net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温家街2号,邮编:1000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