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地产市场的17个观点与两万言书

----楼市到底怎么了?药方究竟如何开?

北京师范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董藩

2005年6月24日

董藩系民革中央委员、北京师范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曾在国际会议和《经济研究》等海内外发表论文、调查报告等300余篇,其中数十篇被ISTP、ISSHP、CSSCI、《中国社会科学文摘》等收录、转载,多项科研成果直接上报国家领导人,多次受到温家宝、李岚清等人的批示。1993年开始从事房地产高等教育事业,其主编的房地产系列教材累计发行量已达30万册。(北京师范大学管理学院 北京 100875)

观点导读:

房价问题已经引发了严峻甚至危险的局势,当前严重的信任危机告诫我们:必须尽快校正舆论和理论的引导方向;

住房不是纯正的商品,它具有七分商品色彩、三分公共产品色彩。居住问题不能全靠市场解决。现行住房制度改革有些走过了头,应适当后退,但不是回到传统模式上;

房价问题涉及政治问题,但不可泛政治化,否则在当前的行政管理体制和干部任免体制下,将导致严重的信息失真以及其他副作用,已有许多迹象显示出这一点;

调控房价的基调应是稳定房价,把房价强拉下来的想法是祸国殃民的想法,如果影响到决策,将把中国经济拖入泥潭;

当前较高的房价水平是由12个具有中国特色的因素决定的,调控房价先要弄清这种国情背景;

●高房价不等于有“泡沫”,当前只有局部地区存在“泡沫”;

●房地产“泡沫”沪有京无,北京的高房价是由6个特殊因素托起的,是获得在首都、在国际化大都市居住好处时不得不支付的成本;

●在承认较高房价水平合理性的前提下,同时要特别强调政府的社会保障职能,保证低收入阶层的居住需求;

●中央政府本该赋予这次调控更多的含义和更重要的使命,以避免政府与房地产行业之间的摩擦;

●房地产市场调控的理由不仅仅在于协调发展,更应强调政府的社会保障职能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当前调控房地产市场必须遵循“稳定价格,理顺秩序,把好关口,保障人权”四项基本原则,只盯着价格难以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

估计2005年全年房价涨幅会控制在5~8%之间,这就很不容易了,是很大的成绩,全面下跌是不可能的;

从中长期来看,在现行政策条件下,需求会很快反弹,至少持币待购的人不会等很久。如果没有新的更为科学有力的政策,很快大家就会看到这种情形的来临。

立足于整个人口规模上升期和城市化进程,房地产市场调控则应遵循表里结合,长短配合”的宗旨,要抑制过度膨胀的超出了可持续发展支撑能力的需求,疏缓、推延聚积于当前的需求;

要控制短期内房价上涨,利率的调控作用有限,但个贷首付比例的调控作用很强,动用该措施可以“一招致胜”。当然首付比例应试探性地提升,以免造成需求的过度萎缩。

●要通过法律和经济手段严格限制住房的过度需求。否则将来有人就会买下大片土地盖公馆、庄园,甚至造坟墓,出现私权对抗公权,侵犯他人居住权的情况。

●要调整居住社保思路,取消实物保障,实施货币补助,并施以科学和严格管理。

0.简单的房价问题引发了严峻甚至危险的局势

近几年来,中国的房价水平不断上涨。这本是个比较简单的问题,如果中央政府采用合适的“药方”,应该能把“奔腾”的房价调理的比较“温和”。但是,原本简单的问题,却引起了上至总书记、总理,下至平民百姓的高度关注,让全国人民都睡不着觉了。从官方各种媒体的话题,到街头巷尾的议论;从政府工作会议的内容,到网民的争吵……关于房价问题的讨论毫无争议地成为“第一焦点”,高居舆论热度榜首。而且我痛苦地发现,房价问题已经严重地破坏了社会的和谐,正在把中国推向高度紧张的、严峻的甚至危险的局面:许多百姓在谴责政府的不作为、纵容、推波助澜或者无能;政府主管部门的高官不断地呵斥某些开发商:“闭上你的嘴”;一些开发商听到某些“官话”后也拍案而起:“简直是指鹿为马,一派胡言”;有的开发商公开说出了众所周知的实话:我要赚钱,我要为能买得起房的富人盖房,于是漫天的唾沫、石块夹杂着咒语一起落到他身上;有的学者认为房地产价格应该大跌、必须大跌、即将大跌,其观点无论从房地产经济学角度来看,还是从客观事实来看,都缺乏依据,而且危害深远,但却赢得了百姓的喝彩,并因此成为“平民经济学家”;有的学者进行了比较科学的尊重事实的分析,却被网民们骂作“与开发商穿一条裤子”、“资产阶级的代言人”、“拿了开发商的‘红包’”;地方政府面对中央政府和百姓的“上压下挤”,也是满肚子委屈:都搞市场经济了,我怎么能给人家定价?相关的管理部门面对巨大的舆论压力,也开始互相推卸责任,部委之间的不和谐声音不时在耳畔响起;而对一个亲民的总理、亲民的中央政府来说,尽管认为房地产市场必须调控,但在制定政策时显然也受到了舆论的“要挟”,从“国八条”到“新八条”再到“新新八条”,政策出台的急躁以及某些不当行政手段的使用就是典型的证明。

因为一个产业的发展而导致如此混乱不堪、相互失信、相互指责的局面,是改革开放以来的其它历史时期从未出现的,我认为已经到了非常严峻甚至是很危险的地步 它已经严重恶化了社会秩序,使不和谐的程度明显加深。如果这个局面持续下去,其结果有可能不可收拾。有人可能说我“危言耸听”,但回想一下,不管是“文化大革命”还是后来我们经历的政治风波,哪一次不是源于社会各阶层、群体的相互失信?所以,面对当前的局面,我很担心,也很痛苦 这也是其他有社会责任感的人不愿意看到的。对中国这个人口数量庞大、民族众多、生产力落后的大国来说,我们特别需要“富不傲穷、贫不妒富,政府体谅百姓、百姓理解政府”的社会,以便高效运行,尽快缩小与发达国家的经济差距。我想,开发商都有自己的市场定位,不能满足每一个消费者的愿望,但他们要尊重每一个消费者,尤其是弱者、穷人,因为正是大家的消费力才使开发商富有。所以,尽管我不认为应强行让开发商背负起“社会责任感”,但我特别希望开发商学会“衣锦夜行”;普通消费者也不该仇视开发商,他们可能“唯利是图”,但大家应看到近些年来正是房地产业背负着拉动中国经济增长的重任,创造了无数的就业机会,使我们、我们的亲属或者亲属的亲属免于失业,也使大家的居住条件大大得到改观。所以,砸人家的汽车、诅咒人家的父母或子孙都是不好的;某些政府官员不要再简单地指责开发商,过去曾经给人家披红戴花,不能因为经济形势好了,脸色就变了。政府也应检讨自身在制度、政策上的过失和认识、管理能力上的不足;学者们也要自律,尽管人人都有发言权,但要搞清楚房地产供求曲线到底是如何画的再说,不能误导舆论,更不能为了吸引“眼球”而故意危言耸听。

为了引导社会各界理性认识房地产业的形势特别是房价上涨趋势的成因,以便帮助政府进行科学的决策,近一段时期我不仅通过内参向国家领导和主管部门领导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而且借助新华社、《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参考消息》、中央电视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团结报》、搜狐、新浪、搜房等重要媒体和演讲等形式表达了自己的一些看法。虽然我高兴地发现自己的一些主张与最近七部委联合文件的精神吻合度很高,但我仍然感到中央政府在高房价的成因、调控的依据等基础问题的认识上存在严重偏差,进而导致了宣传和舆论的严重偏差,这是开发商、中介商不理解政府甚至在情绪上对抗中央精神的根本原因,也导致了百姓对政府不满意率的上升 这种局面实在不能再持续下去了!另外,一些媒体不肯发表我对政府决策很有价值的观点,认为“特色论”等说法严重违背中央精神;一些人严重曲解我的观点,对我的文章断章取义;一些人毫无依据地批判我,“假、大、空”的语言居然连日高居热点新闻的榜首;还有的人见我的观点影响到他们的利益,就在网上造谣说我“拿了政府**万”或者“拿了开发商**万”……。凡此种种,特别是我渴望校正当前主管部门和舆论不当认识、化解社会冲突的企图,促使我将自己的重要而零散的观点进行相对系统的整理。我希望真正关心房地产业发展的每一个人能静心阅读完我的观点,希望媒体认可并宣传有益于政府科学决策和社会稳定的观点,希望学者们能科学、认真地讨论房地产市场问题 由于这个问题已经成为事关中国经济走向、社会稳定、百姓福祉的重大问题,因此,我们必须首先戳破远比房价泡沫严重的情绪化“言论泡沫”,才有可能解决中国房地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问题。否则,许多不科学、不合理的言论可能误导甚至“胁持”政府的宏观决策,其副作用将是十分可怕的。

1.当前较高的房价水平是由12个具有中国特色的因素决定的

我承认目前的房价水平较高的,我也深受高房价之累。但导致这一现状的主要原因是需求太旺,尽管供给一直在快速增长,但仍然难以适应这种勃然喷发的需求。现在,20岁的人在买房子,30岁的人在买房子,40岁、50岁、60岁的人也都在买房子,而且都不愿意买小的,都想“一步到位”。不让谁买都不行,谁买不到都骂娘,大家一起大大抬升了需求,却对价格不满。我认为,这种旺盛需求局面的形成,是由目前存在的12个具有中国特色的因素促成的,而且它们叠合在一起发挥作用,十分强劲。在这种背景下,简单地将中国的房价与国外房价、与国际标准比较是不科学的。

1.1六大国情背景决定了长期的明显的求大于供局面

所谓“六大国情背景”,是指人多地少、人口继续增长、城市化进程加剧、经济高速增长、城乡收入差异严重、家庭规模小型化等6个明显体现现阶段中国发展背景与特点的因素。

中国人均占有土地面积不足世界平均数的1/3,如果与俄罗斯、加拿大、美国、澳大利亚这些国家比,差距就更明显了。许多人总是说加拿大的房价收入比如何如何,澳大利亚的房价收入比如何如何,大家却都不提人家的人地关系如何:加拿大是典型的地广人稀的国家,国土面积约990多万平方公里,人口只有3200万,平均每平方公里为3.2人;澳大利亚的国土面积为770万平方公里,人口约有1800万,平均每平方公里为2.3人。从人地关系上看,这两个国家几乎可以不加限制地随便盖房子,土地成本很低。中国呢?国土面积960万平方公里,人口13亿,平均每平方公里为135.4人,而且有大片国土是不适宜定居的,可盖房子的面积是很有限的。

对可盖房子的土地,也有一个严肃的使用分配问题。我们的国策是“一要吃饭,二要建设”,也就是说农业是第一位的,要先保吃饭问题。这个方针一点都没有错:房子住的小一点可以忍受,吃不上犯就会饿死人。这么大的国家,如果粮食短缺,需要大量进口,可能就不是一个外汇或者经济问题了。国内的稳定问题不说,中国还必然会受到西方大国的要挟,在政治上、外交上、国家安全上甚至领土完整上付出大的代价。1994年,美国人莱斯特·R·布朗发表了一篇惊世骇俗的文章 《2030:谁来养活中国》[1]。这篇让中国人蒙羞的文章再次提醒我们,放松耕地控制是不对的。中国已经成为粮食净进口国,严格保护耕地的意义已经不止是停留在纸面上了。要严格控制耕地,控制城市规划面积,可用于城市建设的土地就受到限制,房地产开发就受到限制,供给的增长就受到了限制。

另一方面,中国的人口却在继续增长。12亿人口日出现在1995年,只用了10年我们又迎来了13亿人口日。现在中国的年人口自然增长率为6~6.5‰,每年要增加800多万人,估计总量不到15.5~16亿停不下来,还要持续增长30年以上。在这种人口的机械增长过程中,城市人口必然随之增长,对房地产的需求就要增加。如果考虑到城市化进程,按照60%生活在城市计算,每年城市人口就要增加约500万。从发展的角度,如果每人需要25 M 2的建筑面积,每年就得增加12500万M 2的住宅。

人口除了机械增长外,还有个结构变化问题,也就是城市化问题。中国城市化已进入加速发展期,城市化率已由1993年的28%提高到2003年的40.5%。根据统计,2003年,中国共有建制市660个,同年,中国总人口为12.9亿,其中市镇人口为5.2亿。2003年城市人口上升了1.5个百分点,大约增加了2000万[2]。按照这个速度,城市每年还需要增加5亿M 2的住宅。值得注意的是,这是按照户籍关系计算的,实际上还有大量农村人口因为经商、打工长期居留在城市,也需要买房或租房。如果再加上这部分,数字更是庞大得惊人。而且中国的城市化需要二、三十年的过程,它会带动投资热,当前80%左右的中长期投资就都与城市住房、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它还会带动重工业的再次发展和消费升级。而消费升级又带动服务业的高速发展,当然也要房地产业作支撑。

中国还处于经济高速增长阶段。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增长速度世界第一,无需我再细说。而且这种增长趋势还会继续下去。如果中国像我一直主张的那样,致力于构建缘西边境国际经济合作带,大力拓展沿边经济技术合作,至少会在经济不过剩的情况下再高速增长20年[3]。世界经验表明,经济起飞时期,房地产业需要超前发展以提供固定资产支撑。房地产也不可能不发展,因为这一阶段收入增长快,住房需求必然旺盛。

再就是城乡收入差异问题。在中国,这个问题很严重,而且未来10年内不可能解决。不仅仅是农业产量低、粮食不值钱问题,农村土地少、乡镇经济不发达,就业机会也很少。尤其在粮食收入问题上,农民往往承受着计划与市场的双重积压:粮食丰收了,政府往往让农民走向市场,结果“谷贱伤农”;农业减产,农民原本应该高价卖粮,政府从稳定物价角度考虑,往往又要全部收购,此时的收购价格不可能高于真正的市场价格,农民还是把握不住致富的机会 这是农民收入几乎总是低于城镇市民收入的一个重要原因。而在城市,就业机会多,失业了政府还帮助再就业,而且有失业保险、最低生活保障、各种救济等。这么大的诱惑当然农民争着进城了。进城就得有房住,不管是租房还是买房。上面我已经从人口角度提到了这个问题。

最后,我们看家庭规模小型化倾向。中国前些年是一家五、六口甚至六、七口人,规模更大的家庭也能看到。现在,这种家庭正在分解。目前,核心家庭和丁克家庭在中国城市家庭结构中高达60%以上,而且有增加的趋势,独身家庭也在增加。还有一些人,名义上属于一个家庭,实际上独立生活,独自占用着一套房子。这种社会变革使中国传统的大家庭结构受到冲击,增加着对住房的需求。家庭规模愈小,人均消费面积愈大。即使是两口之家,也需要厨房、客厅、厕所以及过道等。因此,即使人口总量不变,小规模家庭的大量出现也会引起住宅需求的增加。

1.2 三大制度背景从时间、空间两个角度极大地抬升了需求水平

三大制度背景是指住房制度改革、金融制度改革(金融深化)和社会福利制度现状对房产市场产生的影响。前两个因素从时间角度将原本该均匀分布在几十年时间段的住房需求挤压到当前较短的大约15年左右甚至更短的时间实现,特别是最近几年是典型的“喷发期”;后一个因素则从空间角度将分布在全社会的住房需求吸附到城镇中实现。这促进了城市化的进程,但与城市化本身的起因是不同的,是农民阶层对城乡社会福利分配不公的本能反映。

传统的城镇住房制度是一种国家统包统配、低租金使用的实物福利制度,由于存在着住房建设资金不足、国家和企业包袱沉重、房屋失养失修现象严重、住房分配不公和苦乐不均等一系列严重的弊端和问题,国家决定实施住房制度改革,把城镇住房还原为商品,促进城镇住房供给的增加,建立广阔的住房市场[4]。但是,由于人的自利本性以及各种体制、制度的相互制肘,这项改革是相当艰巨的。尽管住房制度改革已经搞了20多年,但在前几年未彻底切断福利分房渠道以前,人们或多或少存在“赚便宜”的想法,有钱也不想自己买,至少不愿按市场价买,买方的需求远没有现在这么大。但住大房、住好房的愿望是与日俱增的。19986月,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要求从1998年下半年起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但直到2001年,实物分配的渠道才基本被堵死。当福利分房渠道被彻底切断后,大家知道再等已经没有结果,必须买房了,于是压抑了十几年、几十年的需求叠合在一起迸发出来。

另一方面,金融制度改革带来了金融深化、金融竞争和信贷业务创新,银行开办了按揭贷款业务,而且竞争导致贷款成数很高。这带来了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急剧增加。例如,2000年年初,建设银行的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为864亿元,年末就达到了1791亿元。到2002年年末,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个人住房贷款余额达7213亿元。此后这项业务发展更快,截至20041117日,仅工商银行一家的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就达到了4027.11亿元。对购房者来说,只要交上20%的首付,其余80%由银行解决,有的银行一度还开办了“零首付”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这就使“租小房→租中房→买小房→买中房→买大房”这样一个未来十几年、几十年逐渐实现的需求过程跨越中间环节,一步到位了。与住房制度改革带来的影响相汇合,一前一后几十年的需求叠加到几年、十几年爆发,当然很强烈,这大大抬升了整个社会的需求水平。目前,个人购买商品房的比重已达95%以上,居民已经成为住房投资和消费的主体,市场需求主体发生了根本性转变。这与金融制度改革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完全正相关。

再就是福利制度问题。目前中国在城乡福利制度的安排上存在巨大差别。这突出表现在教育与医疗保障上。由于区位、政策和市场等原因,教育资源呈现出违背公平的流动、积聚和配置格局,使城乡之间的相对差别和绝对差别明显拉大。在医疗资源的城乡配置上也是如此。在城市里,有完善的医疗服务体系,大医院林立;有完善的教育体系和高质量的师资。大城市比中小城市更有优势。而在农村,农民面对的是缺医少药的医疗条件和残缺不全的九年制义务教育,医疗事故频发,青少年辍学比例很高。城乡之间还存在其他方面的福利差别。改革以来,农民的见闻开阔了,心理上的不平衡也凸现起来。近年来,由于政府对城乡流动控制程度有所放松,这必然引起农民向城市流动,中小城市的人向大城市流动,形成城市化的动力之一。显然这对住房需求也要产生巨大影响。

1.3 “三大意识背景”对房价的上升具有明显的推波助澜作用

“三大意识”是指城乡阶层意识、群居意识和正在形成的负债消费意识。它们对住房需求的扩大和房价的上升也是有重要影响的。

城乡阶层意识源于城乡经济差别和政治差别的客观存在,而经济差别与政治差别又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城乡经济差别主要表现在不同的产业结构上。城市主要以第二、第三产业为主导,乡村主要以传统的第一产业为主。由于城市第二、第三产业聚集规模大,产品附加值高,使得城市居民的收入水平比乡村居民即农民高。另外,由于城市起初主要是发展劳动密集性产业,劳动就业率比农村高。这样,城市在经济上一直处于主导地位,它在政治上也处于优势地位。城市是一个区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经济空间的载体,它在区域的地位显得越来越重要。在现阶段,城与乡的政治关系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由于在经济上广大乡村是城市的腹地,政治上也处于弱势地位[5],再加上福利差异等因素的影响,市民与农民之间就产生了严重的阶层意识,也就是地位意识问题。有一些城里人看不起农村人,农民每天面朝黄土背朝天,生活水平、见识等等确实与市民存在明显差距,所以农民盼望着“跳龙门”,进入城市生活、工作,即使第一代进城农民遇到了许多困难,他们一般也会努力去克服,以求为下一代换来名正言顺的“身份”和生存的“尊严”。

城市主要是通过人的思维规划建造的,它根据人的生活需要建设相应的人工生活环境,能更大程度地满足人的需求。而乡村是纯自然的,限制了人们更好地生活[5]。城市又是科学技术的创造地,城市的劳动力比乡村的劳动力更容易获得科学技术知识,而大多数大学生都选择在城市工作和生活,这更加剧了城乡科学技术水平的差别。亚里士多德说过:“人们为了活着,聚集于城市;为了活得更好居留于城市。”这一点似乎在中华民族身上体现得更加明显。中华民族的群居意识是很强的,也是很有特色的社会现象,即使到了国外也要住在一起,所以形成了不少“唐人街”。由于中国人好热闹,重视血缘、姻缘、地缘、学缘、业缘等各种关系,崇尚互爱互助、密切交往,这也导致人口不断集中,从社会学角度促进了城市化,增大了住房需求。

过去,中国人崇尚节俭、自力更生,传统的消费习惯是花昨天的钱、花自己的钱,而不是花明天的钱、花他人的钱。所以,中国人没有借款意识,一般是不负债的。长期以来,大家总觉得欠钱不舒服,欠钱的人是懒惰的人、无能的人,或者借别人的钱自己的尊严就要受损。以往的媒体宣传也有这种导向。但随着对外开放的推进,人们的观念逐渐变化。那个中国老太太和美国老太太在天堂里的如何买房的“对话”被每一个中国人都听到了,大家一下子思想都解放了,能贷款消费为什么不干呢?于是,大城市众多的“百万负翁”出现了,显然这会对住房需求的扩张产生巨大的推进作用。

综上所述,在正常的市场状态下,也就是说如果政府不进行严格的干预,至少今后20年内中国的住房总需求是明显大于总供给的。这种市场背景的出现源于“六大国情背景、三大制度背景和三大意识背景”的共同作用,这些因素基本上都是可以看作是中国特色的东西,这是很难改变的,是调控也难彻底“消灭”的。所以,西方立竿见影的调控措施在中国、在今天,其效力会大打折扣,要调控房价还得有一些独到的手段和措施。

2.为什么说房地产“泡沫”沪有京无北京房价的“珠穆朗玛”是如何铸成的

基于前面的分析,我认为,当前中国的房价水平确实较高,给城市居民造成的压力较大。但高房价不等于有“泡沫”,当前只有局部地区存在“泡沫”,比较典型的是以上海市场为代表的“长三角”市场。对另一个大家都关注的北京市场,我认为并没有多少“泡沫”,房价较高是由于北京市场存在一些特殊的消费力量。有无“泡沫”争论之所以产生,是因为许多人将“高房价”与“有泡沫”划了等号,混为一谈了 这是“房地产泡沫”争论产生的根本原因,也是搞不清究竟怎样判断一个地区是否存在“房地产泡沫”的根本原因,尽管大家都在热火朝天地谈论着这个问题。

2.1 什么是投机性需求?怎样从市场中分离出投机性需求?

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讲,“泡沫”就是虚拟需求过度膨胀,导致市场价格水平明显高于基于真实生产和真实消费基础上的理论价格。所谓“房地产泡沫”就是指由房地产投机因素所引起的房地产价格脱离市场基础的情况,也就是土地和房屋价格极高,与其使用价值(市场价值的基础)不符。虽然账面上价值增长很高,但实际上不具备稳定实现的基础,形成一种表面上的虚假繁荣。

这就牵扯到一个问题:什么是投机性需求?怎样从市场中分离出投机性需求

在住宅市场上,从消费者角度(凡是购买者都是消费者),我把需求划分为直接的消费需求和理财需求(投资需求),理财需求又分为长期的出租用需求、短期的投机需求和相机行事的混合需求。出租用需求是能和真实的需求对接上的,房子很快被租给了居住需求者而不是投机者,相机行事的混合需求也有一部分租给了真实的居住需求者。真正的“泡沫”是由短期的投机需求和一部分相机行事的混合需求转化成投机需求导致的,在市场上,我们可以根据存量房产换手时间的长短来分离、统计这一部分需求。由直接的消费需求和长期的出租用需求推动的价格上涨是有坚实需求基础的上涨,不能称为“泡沫”。所以,在这个问题上,简单地谈理财需求(投资需求)过大导致了“房地产泡沫”是不科学的。基于这种认识,从全国的房地产业形势来看,与上次股市的争论完全相反,厉以宁的判断是对的,吴敬琏的判断是不对的(他最近尽管出言谨慎,但“非理性繁荣”、“出现了泡沫……的理论根据是对的”等意味着已经明确表态);聂梅生的判断是对的,谢国忠、易宪容的判断是不对的。我们不能因为房地产价格高就说存在全面的“泡沫”,这就像冬天里的西瓜价格,确实很高,但主要不是因为小贩炒上去的,而是因为处于特殊时期,供给少,需求大。我们能说冬天西瓜价格很高就说西瓜市场存在“泡沫”吗?我认为当前较高的房价水平主要还是由于直接的消费需求和出租用需求推动的,这两种巨大的需求是由于我前面所讲的12个具有中国特色的因素引发的 如果不考虑政策干预的影响,现在就是把所有房地产市场上“投机者”都抓起来,房价还是会涨的

2.2究竟该如何判断市场上有无“泡沫”?

弄清了“泡沫”含义这个问题以后,紧接着就需要明确:究竟该如何判断市场上有无“泡沫”?

认为中国存在房地产“泡沫”一方的普遍的依据是:(1)中国的房地产业以远超过10%的高发展速度持续增长5年后,按照其固有周期必然调整,但由于其它因素影响这个上升阶段延长了;(2)房地产价格一路飙升,导致房价收入比超出可接受范围。房价收入比的合理水平是361,但各地远高于这个数字;(3)把住宅作为投资品。保守估计已有20%以上的购房者是出于投资或者投机目的。(4)房地产贷款超常增长。(5)空置率很高。(6)炒卖地皮现象明显。不少地方在征地拆迁方面出现了对居民个人财产野蛮非法的剥夺,这是权力资本化和权力承包最为野蛮的方式。其实,这六条依据看似有道理,实质上是不对的,或者不科学的 经济周期的上升阶段延伸是很正常的,不能简单地说延伸就意味着“泡沫”的出现;房价收入比是动态的,而且必须考虑国情,将人地矛盾突出的中国与地广人稀的加拿大、澳大利亚、俄罗斯等国相比显然不科学;住宅作为投资品的比重的高低与城市化、流动人口等因素密切相关,简单地用其解释“泡沫”问题不妥。另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住房原本就具有生活消费品和资产双重属性,西方国家更是如此;简单地将贷款增速与“泡沫”挂钩也不妥,前者不是后者的充分条件;空置率涉及一个算法问题,目前的空置率其实不高。另外,许多人将买了房子不住或者不常住理解为“空置”,这是不对的。“空置”是对开发商而言的,可以理解为产品挤压或者销售不畅,与消费者无关。而买了房子不住或者不常住,不再是销售不畅,而是过度消费,这就像有的富人买了许多衣服,但有的衣服不常穿或者根本不穿一样(对住房过度消费我是主张加以约束和调整的,因为涉及公平和可持续发展问题);买卖地皮是正常的资源配置方式,用其来判断是否存在“泡沫”也不够科学。

我可以给出一个最科学、最简单的判断方式:可以抛开买卖市场,仅将住宅的出租供给与承租需求相比较,如果出租供给明显大于承租需求,出租收入明显低于投资的机会成本也就是利息,就是有泡沫了。

2.3 京、沪两市的简单比较与原因分析

下面我们对比一下大家最为关注的北京、上海两个市场:

在北京房地产市场上,整个理财性投资相对于人口规模庞大(1500余万)、外来和流动人口比例很高(外来人口约410万,约占27%)、收入水平也比较高的这样一个政治、文化、科教中心来说,比例不高,仅占约1720%。这与上海大不相同。虽然上海在人口规模(1700万)、外来和流动人口比例(外来人口约500万左右,约占29%)、收入水平上与北京差别不大,但毕竟不是首都,在政治、文化、科教领域的影响力上还是明显处于弱势的。但是,上海的理财性投资需求明显大于北京(据《解放日报》抽样调查结果显示,上海有26.55%的购房者是出于投资动机购房的。但据业内人士透露,估计实际的数值大约是40%左右),其中短期的投机需求和相机行事的混合需求所占比例很高。北京的住房是很容易租出去的,而且出租收益率与利息率大体相当,甚至略高于利息率。所以,北京房市尽管价格水平较高,但总体上看还是健康的,有真实的需求作为支撑。上海则不一样,基于房价来看出租收入,显然出租收入偏低,明显抵不了利息支出。

还有一组数据可以验证我的观点:北京、上海两市存量房产规模大体相当,但2004年北京二手房市场仅成交约4万套,换手率很低,交易稳定;而上海却成交了27万套,换手频繁,表明投机活动明显。20055月七部委政策出台后,上海市场出现了明显的抛盘,也印证了我的判断。

对于两市差别的成因,我给出如下解释:

其一,外资的影响。调查已经发现,确有一些外资特别是港台和东南亚外资到上海联手炒房,相互“对敲”,大幅度抬升房价,扰乱了市场秩序。这就是我写那篇曾引起广泛关注的《比尔 盖茨的来信:我想做中国的大房东》一文的真正用意。但在北京市场上,尚未发现类似情况;

其二,区域文化的影响。这是我想重点阐述的。上海市民的市场意识明显强于北京市民,投机心理普遍,形成了投机文化(这里的“投机”为中性词,无贬义)。海派文化的特点就是务实、灵活、不满足,它影响了整个“长三角”地区甚至南方,而上海居民恰恰以当地人和南方人为主。解放前上海就是市场经济最发达的城市,这培养了当地人敏感的市场神经和承担风险的勇气。改革开放后,当地又设立了容易催生赌博心理和风险意识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上海商品交易所,广大市民看到了许多“杨百万”式人物,街头巷尾流传着许多一夜暴富的故事,这进一步强化了市民的投机心理和城市投机文化。当股市低迷,存款利率低,缺乏投资途径,而房市恰好表现出较好的发展势头时,大家自然涌向房市。北京就不同了:五朝古都孕育出皇城根文化和胡同文化,将当地人塑造得见多识广、气宇轩昂,但也培养了他们懒散懈怠、喜欢闲侃、知足常乐、随遇而安、安分守己等性情,而北京的外来人也多为市场意识不强的北方人。所以,当上海人忙于炒房时,北京人仍然在怡然自得地遛鸟、遛狗。

2.4 “六最” 北京市场的特殊消费力量

2003年以前的很长一段时间,从价格水平上看,北京一直是中国房市的最高点,我将它比喻为“珠穆朗玛峰”。2003年,上海房价水平达到5118元/ M 2,北京落至第二位,4737元/ M 22004年,全国商品房平均售价达到2722元/ M 2,而北京为5053元/ M 2。根据非正式的数据,目前北京的房价水平在全国大城市中排名第三,处在前面的有上海和杭州。上海和杭州确实有很明显的泡沫成份,但北京不同,是真实、巨大的需求导致了较高的房价水平。除了我以前谈到的导致中国较高房价水平的国情因素外,还有一些非常特殊的因素大大增加了北京的商品房需求量,这些影响因素在其它城市是没有或不明显的。如果剔除了上海与杭州的泡沫充分,北京真实的房价水平仍然可能是全国第一。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是北京存在与众不同的消费因素:

第一,北京拥有全国最大的以公务员为主体的官员阶层。北京是中国的政治中心,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政协、中央军委、全国性群团组织以及其内部职能机构都在北京,再加上北京市级的同类机构,总体上看官员阶层庞大。由于行政级别、职称、学历、福利等方面的原因,这部分人的实际收入水平比较高,住房消费力也比较强。他们大多享受过福利分房(购房)的待遇,第一次分房(购房)的负担比较轻,比较容易积累起二次购房的首付资金。

第二,北京拥有规模庞大的国内驻京办事机构。几乎每个省、市级地方政府都在北京设了办事处,有的县、乡也有办事处,最近我发现有的村也在北京买了几百M 2的房子,设置了办事处。不仅如此,许多省级政府的厅局机构和规模较大的地方企业也在北京设有办事处。这可是庞大的“集团购买力”啊,他们不光需要办公用房,还需要住宅,而且往往只讲区位,不管价位。

第三,北京拥有规模庞大的涉外机构。各个国家的大使馆都设在北京,许多国际机构,如亚洲开发银行、福特基金会等都在北京设立了办事处,一些跨国公司将自己在亚太地区或中国的总部设在了北京。另外北京还有许多合资企业。这些涉外机构也需要办公用房、公寓等,而且由于国家形象、收入水平、消费习惯等原因,他们在面积、档次方面的要求也是比较高的。

第四,北京拥有全国规模最大、平均层次最高的白领阶层。IT精英到金融高管;从有户口的到“漂一族”,数量巨大。这与北京高校云集而且一流高校多有直接关系,这些高校的毕业生大多留在了北京。不仅如此,深怀着“我爱北京天安门”的情愫,许多外地高校毕业生也“杀”向北京。这些人教育背景好、学历层次高、收入高,预期好,又有父母亲友的帮助,住房消费力是极强的,许多人刚毕业就买了很大、很好的房子。

第五,北京拥有全国规模最大、平均层次最高的科教队伍。北京的高校多、研究机构多,而且多是著名的教学科研单位,其中的教学科研人员不但工资收入高,而且科研经费充足,可用于自己支配的费用数额巨大。许多人还有鉴定收入、报告收入等额外收入。

第六,北京拥有数量最多的文化艺术机构和从业人员。不仅如此,许多外地文化界、演艺界人士也常年滞留北京,购房购车。他们的收入水平和消费水平都很高,而且热衷于炫耀性消费。一些渴望成名成星的年轻人常年蛰伏在北京,等待机会。他们或者买房,或者租房,总之是不能睡在马路上的。

此外,有不少地方企业家在北京购房,偶尔一住。还有一些条件好的退休人员,因为北京的医疗水平高,也来到北京定居。这些机构和个人的存在,对北京的房地产需求必然产生巨大影响,所以仅从普通北京市民角度来观察、评价房价的“高”与“低”,显然是不够科学的。

北京有许多人抱怨房价高,但我们也在津津乐道居住在北京的种种好处:见多识广、机会无限、升学容易、收入较高、受人羡慕……从经济学上来讲,高房价是获得在首都、在国际化大都市居住好处时不得不支付的成本,是进入国际化大都市的经济门槛。国际化大都市房价高,是全世界共同的特点,是经济规律在发挥作用。如果北京的房价象银川、西宁那样便宜,每M 2不到2000元,在当今户籍管理大大松动的情况下,北京的人口可不是1500万,而会是4000万甚至6000万(如果人口是4000万甚至6000万,按照现在的管理水平,北京市将彻底瘫痪),因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我们是不该限制人的流动的,限制公民的迁徙权利是违反宪法的。2005年春天北京市“两会”期间,一个是否应限制外地人进京的提案,曾经引起了全国的争论,一定程度上伤害了北京人与外地人的情感。当然,北京房价到底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多少才合理,这确实值得研究,而且在这种市场背景下,需要特别强调政府的社会保障职能,保证低收入阶层的居住需求。像现在根本没有廉租房、经济适用房比例极小而且销售秩序混乱的局面必须改变了!

3.政府为什么不能“袖手观市”?为什么不强调开发商可以接受的调控理由?

自从2003年6月央行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121号文件)以来,许多开发商不停地接受采访、召开新闻发布会、自己写文章、组织人写文章,从各个角度抨击这个文件。2005年3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被媒体称为“国八条"的《关于切实稳定住房价格的通知》。4月28日,国务院又发布了8条政策,5月12日,国务院转发了建设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中国银监会等七部委《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据说开发商对近期出台的这些政策反应更加热烈。那么,究竟如何看待这个问题呢?

我认为,开发商的这种反应是很正常的。改革开放以来,房地产业总体上发展很快,开发商从这种快速发展中“斩获颇丰”,而现在政府的调控直接影响到他们的利益甚至生存。于是很多开发商对调控措施充满了抵触。不过我希望大家从这场争论中看到积极的一面:首先,开发商敢于表达自己的意见,这说明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成就很大,社会的民主气氛在增加,对政府行为的监督也在增强。第二,开发商敢于表达自己的意见,同时说明中国的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成就很大,房地产市场正趋于完善,开发商可以不在乎、不迎奉政府和官员了;第三,对中国来说,已有越来越多的舆论、越来越多的人卷入房地产市场的讨论中,这虽对政府的决策造成了难度和压力,但这是好事,说明中国人越来越喜欢思考、越来越关注社会发展了 一个不喜欢思考、没有社会责任感的民族是没有希望的!

那么,大家可能会问我:按照你的口气,是不是开发商的观点都对呢?

我认为,开发商的许多观点是有道理的,对我也有启发,但开发商有的反对调控的理由站不住脚。中央政府这次调控主要是为了解决房价上升过快和投资规模过大问题,若仅从这两点出发,开发商讲的确实有不少是对的 问题在于,中央政府本该赋予这次调控更多的含义和更重要的使命,以避免政府与房地产行业之间的摩擦。

从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和城市居民的收入状况来看,中国的房价水平确实较高。导致这一现状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上面已经讲过,人多地少、人口继续增长、城市化进程加剧、经济高速增长、城乡收入差异严重、家庭规模小型化等一些具有中国特色的因素对房价水平的影响格外明显。在巨大的市场需求面前,究竟该不该进行调控,稳定市场价格,这个问题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已经几次搅动着中央政府和全国人民的神经。

一般说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是独立的市场主体,只要没有违法,政府不能随便干预其经营活动。正是由于这种认识,房地产企业普遍不理解政府宏观调控的理由,在情绪上甚至是严重排斥政府的调控政策的。而政府面对较高的房价水平和过热的房地产市场,有时也很为难,下不了调控的决心。由于认识不够充分、科学,政府即使决定进行调控,也往往难以制定出科学、完善的干预方案,干预政策在实施中也缺乏认同的舆论基础。这样,调控效果自然难以达到预定目标。

房地产业确实有其特殊性,对它进行调控在依据上有与其它产业不同之处,不是“协调发展的要求”能一言以蔽之的。我认为,调控房地产业的理由至少表现在如下三个方面:

首先,住房不是纯正的商品,它反映着一定的公共产品属性,这必然要求政府在一定程度上参与其供给活动。得出这一判断源于以下三种理由:

第一,住房是房地产业的基本产品种类,而保证居民最低层次的居住要求是保障人权的体现。人权的基础含义是生存权,一个人只要活着,他就有这种权利,社会或政府就必须保证他能吃上饭,能喝上水,别露宿街头甚至冻死。联合国《住宅人权宣言》宣称:"有环境良好适合于人的住处,是所有居民的基本人权。"显然,住房问题具有明显的政治色彩,不能完全交给市场去解决。

第二,住房价值巨大,但却不是奢侈品,这就要求社会保障的参与。过去把住房作为福利品进行分配是不对的(当然有其制度背景),但实行百分之百的商品化也不对。我认为,总体上看,住房具有七分商品色彩,三分公共产品色彩(其中的廉租房为纯正的公共产品,经济适用房从价值构成上看已经具有明显的公共产品色彩,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的住房也体现着轻微的政府帮助)。住房价值量大,在中国的大城市,一套住房动辄几十万、上百万,工薪阶层没有政府的帮助是很难解决好居住问题的。发达国家的实践早已证明,必须对市场竞争中的弱者和最低收入者提供帮助和救济。这不仅是人道主义的体现,更是弥补市场机制缺陷的需要。

第三,住房建设要求土地要素的参与,而在中国,参与建设的城市土地资源是公共资源。房屋建在土地上,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国家干预商品房的价格名正言顺。虽然开发商购买了其一定年度的土地使用权,但这种交易其实是典型的土地租赁关系。土地使用权的价格要通过房价一并显示出来,当政府认为房价超出了购买者或承租者的承受能力,需要进行调控时,通过建设用地规模、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和房地产税费标准的调控来干预房地产市场,是理所当然的。

其次,房地产开发将大量耗用土地,而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最基本的自然资源,其使用必须严格遵循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可持续发展是指既满足现代人的需求也不损害后代人满足需求的能力。换句话说,就是要求经济、社会的发展与资源和环境的保护性利用相协调,以保证我们的子孙后代能够永续生存并安居乐业。可持续发展的核心是发展,但这种发展是在严格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和保护环境、保证资源永续利用的前提下进行的经济和社会建设。中国人均占有土地总面积不足世界平均数的1/3,其中人均耕地仅为世界人均占有量的1/3强。由于房屋必须建在土地上,要开发房地产就要占用城市土地,现有城市土地不够就要扩大城市规划面积,扩大城市规划面积就免不了要占用耕地。但是,建设用地具有不可恢复性,土壤耕作层被破坏后难以恢复。目前中国每年的基本建设要占用耕地250万亩到300万亩,如果按照人均1亩地计算,这意味着每年有250万到300万的农民失去了土地。据国土资源部2004年公布的数据,2003年全国耕地面积减少了3800多万亩,其中仅建设占用耕地就达343.7万亩,比上年增长17%。如此持续下去,问题很严重,将直接威胁到中国的粮食安全问题。如果粮食供给出现问题,涉及的就不仅是粮食进口和外汇支付这种表面的问题,必然还会危及社会稳定、国家统一,并影响到中国的国际政治地位。每个城市可用于建设的土地都是有限的,而有限的土地正在被消耗殆尽。这绝不是危言耸听 据最近北京市发改委公布的信息,目前北京土地资源的消耗速度过快,按目前占地量和增长速度计算,北京未利用的只有18万公顷土地,用不了30年基本上就将被耗尽。30年后北京怎么办?从这一点出发,政府完全有理由干预房地产业的发展速度。

最后,国民经济是一个有机整体,每个行业的发展都必须与国民经济体系的要求相适应,房地产业也不例外。系统论告诉我们,结构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系统的功能。不同的要素配置结构,必然有不同的价值输出功能。在结构配比较差的情况下,其结构的功能效益往往低下。国民经济是一个典型的宏观经济系统,在这个系统中,各个行业的发展速度和规模相协调,才能使整个系统的功能最优,不管是出现“短板”,还是某个行业过速增长,都会破坏系统的功能。在中国,改革开放以前,房地产业在很长的历史时期内与整个商品经济一起被取缔,结果极大地影响了经济建设的速度和人民生活的质量,并带来了一系列的经济社会问题。为此,改革开放后,国家采取了积极的干预政策,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的法规、措施,以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促进房地产业的发展。进入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后,房地产业逐渐成长为国民经济的主导产业,前向关联、后向关联和侧向关联作用充分发挥出来,对扩大内需和启动消费做出了巨大贡献。但是,如果房地产业持续地“一马当先”,快速增长,即使存在需求,不会过剩,也会带来物价上涨、资源浪费、投机盛行、秩序紊乱等问题,甚至可能引发金融风险,使整个国民经济的健康运行受到影响。在这种情况下,对其进行抑制性调控是十分必要的。

4 当前调控房地产市场的四项基本原则

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房地产业快速发展。特别是1998年国务院公布新的住房改革政策,全面停止实物分房,采用现金补贴形式实行货币分房后,房地产业的发展速度进一步加快。

这种快速增长局面在拉动国民经济走出低谷,改善市容市貌,提高居住质量的同时,也带来了建材供应的紧张、通货膨胀压力的增加、市场运行秩序的混乱和居民购房压力的上升。由于区域性房地产泡沫已经出现,如果不加以控制,很可能愈演愈烈,引发金融危机。目前国家已经采取了一些经济政策和行政措施调控房地产市场,但是,房地产价格形势未见明朗。从中央和地方政府已经出台的一些政策措施来看,有的有道理,有的无意义,有的甚至很可笑(如锁定土地出让价格,摇号确定中标者,以控制地价)。所以,当前必须在对房地产业形势和成因加以科学分析的基础上,拿出一套科学的调控方案,而这套调控方案的制定,必须遵循四项基本原则,这就是“稳定价格,理顺秩序,把好关口,保障人权”。

4.1稳定价格

所谓“稳定价格”,就是说调控不是要把过高的房价水平拉下来,而是使其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或在可接受的上升幅度内。例如,按照目前的GDP增长速度,把房地产价格水平控制在5%的升幅以内。一些人希望通过调控措施把房价水平拉下来,最好使其下跌二、三成,甚至五成。我认为,个别地区房价的明显下跌是很正常的。但是,如果全国平均房价水平大幅度下跌,其后果将不堪设想 我们不该忘记上个世纪90年代海南的教训,而且现在不是一个海南的问题,而是全国。李嘉诚所说的“房价上涨的时候不会死人,但下跌的时候却一定会死人”,讲的就是这个道理。如果房价大幅下跌,房地产业瘫痪了,建筑业就垮了,房地产开发所需要的2000多个品种的原材料的需求大大下降,建材、建筑设备、建筑机械以及冶金、化工、运输机械、仪表等50多个生产部门的生产经营形势将急转直下,家用电器、家具等民用工业以及装饰装修、运输、商业、旅游、园林、金融、服务业等第三产业的发展也将大受影响,上千万的人将可能失业,许多行业在岗者的收入也将明显下降。更重要的是,许多贷款购房者会因为失业或者收入下降无法及时、足额还贷,银行拍卖房子又卖不出去或只能低价卖出,银行信贷资产质量会急剧恶化,金融危机也就爆发了,中国经济就会陷入泥潭。我认为最好的方式是将房价调控到稳定状态或将涨幅控制到可接受范围内,然后通过GDP的相对快速增长来消化掉房价中被认为属于“泡沫”的部分。

4.2理顺秩序

“理顺秩序”主要是指对企业经营行为和市场运行秩序要加强管理。现在,不少房地产企业发布虚假广告,面积计量不规范,“掺水”严重,有的企业还违规销售;有的开发企业在资质无效的情况下继续从事开发经营活动,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有的企业囤积土地不开发,有的企业则在集体土地上搞开发,向社会销售房屋,为产权产籍管理埋下了许多隐患;有的企业抽逃注册资本金,有的则违反建设项目管理程序,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就擅自开工建设。另外,在设计招标、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标、施工招标、工程监理招标过程中,“捧标”现象也非常普遍。这些问题的存在,导致“豆腐渣”工程和法律纠纷频繁出现,已经严重影响到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其危害并不比房价连续攀高轻多少。我认为,在这一轮的房地产市场调控中,加强房地产开发、经营秩序的管理,为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打好基础,其意义与控制房价的涨幅同等重要。

4.3把好关口

“把好关口”有三重含义:其一,把好开发市场的入口。开发市场的入口把不住,什么资质的企业都进来了,产品质量低劣也就是正常现象了。据2004年披露的一组数据,在北京2967家房地产开发公司中,92.7%的企业是没有资质的,地方企业的情况可以推想而知。其二,把好产品的出口。也就是商品房的竣工验收问题。大量有质量问题的开发项目进入了消费市场,不但给消费者带来了财产损失,也对他们的健康、安全构成了威胁。其三,把好消费者的入口。住房不是纯正的商品,但也不要规定一个家庭只能买一套商品房。第一批独生子女已经成家立业,他们的父母已经退休或接近退休年龄,再买套房子把父母接到身边既是中华美德的要求,对减轻社会保障与福利压力也很有意义。如果买者把房子出租,也是有意义的,因为存在合理的承租需求,就该满足它。但是,一个家庭名下买三套以上商品住宅,则应严格禁止,更不该对其贷款。所以,法律规定内的房产投资应该被允许,超过标准的职业炒房行为要严格禁止。

4.4保障人权

“保障人权”是与居住的社会保障工作联系在一起的。由于住房这种商品带有一定的公共产品色彩,而且住房商品价值巨大,城市低收入家庭在解决居住问题时必然面临着难以克服的压力。在这个问题上,政府的责任是不可推卸的,它必须采取措施保证低收入家庭和生活困难家庭具备起码的居住条件。现在,国内的“经济适用房”在建设和管理上还存在许多问题,急需加以完善。“廉租房”制度也只是处于萌芽状态,需要大胆探索。我认为,将“家家有房”作为“小康”社会的建设目标之一,显然有些过高。而且过去把所有的公房全部卖掉,全部私有化,没有从社会保障角度留存少量低档次住房以解决新增低收入和无收入家庭的居住问题,显然是不合适的。这就是我多次说“住房制度改革走过了头”的原因。其实,即使在英、美这样的“大康”社会,住房私有化率也只有六、七成,许多人也是要租房子的。据著名经济学家曹远征博士披露的信息,在美国,连前总统克林顿都在租房子住。虽然现在我们的住房私有化率很高,但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剧,许多进城农民在购房问题上会遇到困难。我想,不管是买房子还是租房子,也不管是买高档房子还是中低档房子,保证每个家庭都住上房子,这是宏观调控的应有之意。

5 “联合围剿”会如意吗?药方究竟该如何开?

2005512日,国务院转发了建设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中国银监会等七部委《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指出国家将采取强化规划调控、征收房屋交易税等8条措施。我很高兴地看到,此前媒体采访我时我“两个月内房地产交易税将出台”的大胆预言被印证,而且这次新政的精神与我几个月来通过《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多家重要内参和媒体阐述的观点是高度吻合的。

5.1“联合围剿”政策的新意、影响与实施效果

七部委联合发文,是新中国历史上罕见的事,这既说明目前房地产市场的调控难度很大,也说明中央政府调控房地产市场的决心很大。这个文件的发布,表明房地产市场调控走向了“联合围剿”阶段。我已经从公开媒体的报道中注意到前一段时间有关部委对房价上升的责任有互相推诿的言论,据说各相关部委报给国务院领导的材料也都有这样的倾向。这是现行管理体制下面临舆论和行政责任压力时各部委的本能反应,但却是我们不愿意看到的。而这次联合发文则表明大家走向合作,这是积极的态度。

在这个文件中,亮点还是很多的,至少有五点可以强调:一是强化计划的调控和指导作用,如强调“尽快明确今明两年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模、项目布局以及进度安排”;二是明确了当前房地产业的发展重点,并强调行业的发展要接受社会监督;三是提出了一些明确有力的行政措施,与过去的文件相比操作性明显增强;四是强调政府在解决住房中的社会保障作用,有好几条从不同角度谈到了这个问题,这是不小的进步。我一直认为住房制度改革走过了头,居住问题完全交给市场去解决是不对的,是“大跃进”的作法。从这个文件中我欣喜地看到,中央政府已经开始反思这个问题,而且开始加大政府在住房供应中的参与作用;五是开始动用税收手段抑制投机性交易。这在以前是没有过的。

这个文件的影响是多方面的,每个消费群体都会受到影响,开发商的经营活动至少在短期内也受到了强烈冲击。但作用不一样:首先看炒房者。抑制炒房是近期陆续出台的这些政策的共同目标,我们看到有些行政措施还是比较严厉的,会发挥出明显的作用。上海已经有一些人赶在房屋交易税实施前抛售房子。其次看中低收入阶层。增加中低档次住房供应,对这部分人是有好处的,特别是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增加意义很大。再次看富裕家庭。高档次的住房开发项目在审批上会受到限制,有些人再想买高档次住房甚至别墅,可能就不容易了。供应的减少会导致这部分住房价格明显上升,购买者不得不支出更多的价格。最后看开发商,他们的经营行为和收益会受到明显影响。例如,严格土地转让,制止炒买炒卖土地,制止囤积土地行为,对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征收土地闲置费,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相比过去,这些都会对开发商的效益产生影响。一些开发商将这次调控比喻为“人为的冬天”,我想,抛开对调控必要性、调控深度的不同认识,在新的形势下,开发商确实到了调整经营战略的时候了。

许多人很想知道这8条措施是否能够被彻底落实。对此,我的基本看法是:

1235条,即“强化规划调控,改善住房供应结构”、“加大土地供应调控力度,严格土地管理”、“调整住房转让环节营业税政策,严格税收征管”、“明确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标准,合理引导住房建设与消费”这几项政策大多能够落实,将在调控房地产价格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但要百分之百落实是很难的,因为在政策的实际落实过程中会出现“变异”或“变通”,而这些“变异”或“变通”大多可以理解为排斥甚至对抗中央政府调控精神的反应。另外,有的政策还涉及到操作性问题,如国家要求“明确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标准”,最近各个城市基本都出台了具体标准和规定,但操作性仍然不强。北京市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应同时满足三个条件,其中之一是“实际成交价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但有些小区按照建筑密度、容积率、规划设计标准、建材质量等明显应属于普通住宅,可能因为邻近很好的中小学,邻近地铁,或者邻近公园,实际成交价高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这时争议就出来了。还有“住房平均交易价格”怎样计算?如何取样?如果卖房的很少怎么办?出现合同交易价格与实际交易价格不符(私下补差)的情况谁来查处?

4条“加强房地产信贷管理,防范金融风险”不够实,缺乏操作性,而且实际执行中会出现商业银行对抗中央政策的可能。以往的经验充分证明了这一点,这也是金融政策的作用不明显的重要原因之一。

6条强调要加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完善廉租住房制度,这取决于地方政府的政策取向与财力,应该说从全国来看,要落实好不容易,因为绝大多数地方政府从本质上对此不感兴趣。尽管我们可以通过政绩考核的方式逼着它们在此方面有所作为,但大多数地方政府缺乏投入的财力。说到这里,我想特别强调,不要对房价问题“泛政治化”,否则将造成大量信息失真现象以及其他副作用,已有许多迹象显示出这一点。

7条强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严肃查处违法违规销售行为。这是我一直强调的调控原则,其内容是很具体的,但也是很麻烦的工作,落实起来有难度,也不好考核。

8条强调各地要加快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加强对房地产特别是商品住房市场运行情况的动态监测。这项内容比较常规,其效果完全取决于工作的质量。但在当前的行政管理体制和干部任免体制以及房地产市场管理泛政治化倾向下,一些数据肯定会失真。在过去的调研中就已经发现,许多土地管理部门都有三套统计数据,一套是向上级递交的,一套是对社会公布的,一套是内部掌握的。所以,如何做好这项工作,值得认真研究。

可能大家最为关注的还是这个文件发布和逐步实施之后,房地产价格尤其是住房价格的走势?我认为,短期内住房价格的增长趋势会明显趋缓。我估计2005年全年房价水平会控制在58%之间,这就很不容易了,是很大的成绩,全面下跌是不可能的,因为需求是巨大的。尽管大家都抱怨房价高,但不让谁买都不行。当然,上海等个别城市房价的下跌是可能的。但是,从中长期来看,在现行政策条件下,需求会很快反弹,至少持币待购的人不会等很久,如果没有新的更为科学有力的政策,很快大家就会看到这种情形的来临。

5.2基于“表里结合,长短对接”宗旨的调控“药方”

在短期内,房地产市场调控是否取得成功的标志有两点:其一,房地产价格是否稳定或者被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其二,“长三角”等有明显“泡沫”的地区房价是否合理回归。从中长期来看,房地产市场调控是否有效也有两个判断指标:其一,房地产价格水平的变动是否与GDP的增长趋势相适应;其二,房地产市场的良好秩序是否形成。

基于这样的认识,我认为,已经出台的这些措施还不够完善,有一些甚至是不科学的,急需补充和校正。前面我提出了当前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四项基本原则,但如果考虑到房地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问题,特别是立足于整个人口规模上升期和城市化进程(约2030年的时间跨度),则应稍作调整,遵循“表里结合,长短配合”的宗旨。也就是说除了要出台一些降温、整顿当前市场秩序的措施外,还要基于长期发展的需要,抑制过度膨胀的超出了中国可持续发展支撑能力的需求,疏缓、推延聚积于当前的需求;在强化法制的长期约束的前提下,配合以经济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随时解决市场运行中出现的临时问题。在这一思路指导下,我认为,必须调整现行的一些政策,并出台一些新的法规和政策,其中,如下三条格外关键:

其一,高度重视按揭贷款首付比例的调控作用。金融政策在这场调控过程中,表现得有些力不从心。20054月央行副行长吴晓灵就曾无奈地表态:抑制房地产业过快增长不能仅仅依靠货币政策。我认为,在需求膨胀的情况下,利率调控的作用确实有限,因为它的提高受制于基准利率水平,但首付比例的调控作用却非常强。将首付比例由20%调到30%,对需求的抑制将是非常明显的,不行可以继续提高。以北京市场为例,购买一套价格100万元的房子,20万首付可能比较容易筹集到,但如果提高到30万甚至40万,许多人将不得不推迟购买时间。1998年,央行曾宣布取消对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贷款规模的限额控制,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和风险管理,商业银行根据信贷原则自主决定发放贷款。现在看来,在转轨时期,基于保障金融安全和宏观调控的需要,将国有银行和国有控股银行首付比例决定权掌握在央行手中很有必要。其实,单就短期内控制房价上涨,动用这项措施可以“一招致胜”。当然,首付比例应试探性地提升,以免造成需求的过度萎缩。

其二,通过法律和经济手段严格限制住房的过度需求。中国城镇人均住宅建筑面积增长速度太快。1978年,该指标只有6.7M21997年提高到17.6 M 22001年达到21 M 22002年达到22 M 22003年达到23.7 M 2(这个水平相当于同期中高收入国家的居住水平,但中国只是一个低收入国家),目前该指标估计在25 M 2左右。单套住房的建筑设计标准也急剧提高。1990年,在许多地方一套85 M 2的住房对正处级干部来说就超标了。到1995年,100 M 2左右的商品房就随处可见了。1998年,许多开发商把120 M 2左右的住房作为主要开发对象;2002年,该标准提高到140160 M 2,现在200 M 2以上的商品房也常见。2002年全国户均住宅建筑面积为70 M 2,现在已经达到80 M 2。如果孤立地看,居住条件改善是好事。但人多地少、人口继续增长、城市化进程加快等基本国情不允许居住消费欲望继续膨胀。中国人的炫耀性消费习惯是很强的,一些人买了很大的房子用于自居;有的买了房子空着,偶尔一住,甚至根本不住,也不出租。对这种过度消费没有约束是不行的,否则将来有人就会买下大片土地盖公馆、庄园,甚至造坟墓(其实这种情况已经出现)。由于中国土地资源的公共属性和稀缺性,这就会出现私权对抗公权,侵犯他人居住权的情况。现在中国城镇户均人口只有3人,户均建筑面积达到90 M 2已经足矣,我更不赞同到2020年非要实现人均35 M 2的小康目标。中国应该、必须考虑通过行政立法严格限制新开发单套住宅标准150 M 2以上项目,超过标准的需由省级人大或者政府审批,居住者在行政级别、职称和纳税额上也必须达到规定条件,并考虑用累进幅度较高的物业税来抑制面积的扩大。另外要通过立法严格禁止一个家庭名下拥有三套以上住宅的情况。这对抑制过度需求、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将大有好处 需求下来了,投资过热问题也就解决了。

其三,调整居住社保思路,取消实物保障,实施货币补助,并施以科学和严格管理。在理论上,住房的社会保障内容可以划分为三个层次:一是实施公积金制度,通过配套补助和贷款优惠的方式对普通市民购买商品房实施一定的帮助;二是开发经济适用房,通过减免土地出让费和其他税费方式,帮助低收入家庭解决居住问题;三是开发或购买廉租房,无偿或者以象征性价格出租给极端困难家庭和无收入家庭。这里我着重谈一谈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问题。虽然我认为经济适用房、廉租房不足,房改走过了头,但从内心来说我主张改变补助形式。我不主张集中建设、发售经济适用房,更不主张由开发商来发售。在大中城市,集中建设的经济适用房可能给购买者带来工作、小孩上学、照顾老人等诸多不便之处。例如,某个具备购买经济适用房条件的北京人,他原来住在朝阳区,住在年迈、需要照顾的父母身边,工作也在附近,但现在政府在海淀区建设、发售经济适用房,他不买就失去了获得政府帮助的机会,买了他如何上班、照顾父母?所以,可以考虑给他补贴,由他自己决定在何处买房、买多大面积、新房还是旧房,政府只要确定补贴标准就行了(例如每户补贴90 M 2,每M 2补贴2000元),补贴的钱来自土地拍卖所得。买到的房子必须到房产部门登记,其处理权受到限制,例如必须先交回补贴及利息才允许个人出售。这样做可以减轻政府工作压力,也减少当权者寻租的机会。当然,要采取科学、严格的措施遴选到底谁具有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资格,不能象现在这个弄法,谁都能搞出证明。政府手中既然已经没有了廉租房源,也没有必要非得收购或者新建,也可以根据市场行情对应该获得这个补贴层次的居民按年补贴,严格管理这部分资金的使用就可以了。而且一旦发现居民收入增加,不该继续资助,可以随时中止。

以上是我对当前以及今后房地产市场和房地产业的部分想法,我的这些想法可能引起争论,但我是希望站在科学的角度,既考虑房地产业的发展,也考虑政府管理的需要;既考虑已购房者的利益,也考虑未购房者的苦楚;既考虑我们这一代,也考虑我们的子孙。当发现开发商有不当之处时,我希望政府加以规范;当发现政府的改革和决策有失误时,我要提出供政府参考;当发现大众消费者的认识和消费行为出现偏差时,我也想提出来,让大家一起讨论。

我想起了《诗经 王风》中的一句话:“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也许会有许多人对我写此文的目的产生误解,但作为一个研究房地产业的学者,作为一个民主党派成员,当房地产业面临大是大非的境地时,我又有什么理由为了自己的安静而回避矛盾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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