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攫财大亨”:俄罗斯亿万富翁的产生与教训 中国社科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 田春生 研究员 2004年5月26日 “攫财大亨”(Robber Barons) 是美国著名政治与经济评论人马修. 约瑟夫森对20世纪30年代经济巨头的一种称呼。今天,我们借用这个名词,以形容俄罗斯在20世纪90年代制度转型中发家的亿万富翁和金融寡头。在过去的10多年中,俄罗斯的私有化造就了以金融工业集团为主力军的“攫财大亨”,俄罗斯70%的经济被控制在极少数这样的寡头手中。这一奇特的经济现象,吸引了国际上众多学者的兴趣。一些学者,诸如美国著名俄罗斯经济问题专家、哈佛大学俄罗斯和欧亚研究中心主任马歇尔. 戈德曼(Marshall. Goldman )教授,在其关于俄罗斯和中国国有企业改革比较的报告中,他一方面对于中国在经济改革中的成就予以肯定;同时他也中肯地提出建议,希望中国能够汲取俄罗斯私有化的教训,在现阶段推进国有资产的改革过程中,避免当年俄罗斯私有化后所出现的恶果。 那么,俄罗斯的私有化为什么会引起国际社会的普遍关注?这是因为,俄罗斯私有化的结果最差,它所遭到的抨击和批评最为严厉。 首先,当年俄罗斯总统叶利钦和盖达尔政府认为,只要将国有企业的产权变为私有和股份制,国家就能获得比国有经济更高的效益。但以后的结果却让人看到,俄罗斯私有化造就了一个庞大的金融工业集团,它们垄断了俄罗斯最富有的产业,原属国家的财产被寡头所垄断和居为己有。这些企业主要是以控制原有大型垄断性的产业为基础,通过银行出资收购企业的控股权等方式,掌握了俄罗斯最能赚钱、最有效益、最具国家经济命脉的生产部门,如石油、天然气、铁路运输等产业。从俄罗斯著名的“天然气工业集团”庞大的家业中,我们可以窥见一斑。该公司曾经拥有39家独资公司,25家控股子公司,其拥有的天然气管道总长度近15万公里。此外,这个公司还有包括铁路、公路和水路运输在内的运输网。其天然气产量占俄天然气总产量的90%,独联体和欧洲的一些国家都靠这家公司的天然气过日子。 应该说,俄罗斯私有化给了这样的公司以发财致富的极好机会。当时,在俄罗斯私有化的初期,企业私有化证券和原始股的价格很低,一些企业的股票在名义上属于国家,国家又将这些股票抵押给银行,银行由于没有得到抵押贷款的收益,又将这些股票转售给其他企业。这样一周转,一些企业集团的经理通过收购企业的股份,以极低的价格将大量的国有资产居为己有。例如,俄当年的第二大石油公司“尤科斯”组建时,仅用3亿美元就换得了该公司1/3的股份,国有股的比例仅占0.1%, 其总裁霍尔多夫斯基的个人资产达到80亿美元。在美国2003年的《财富》杂志上,高居榜首的是俄罗斯第四大石油公司“西伯利亚石油公司”的大股东罗曼·阿布拉莫维奇,他的个人财富总额83亿美元,而当年该公司仅用1亿美元就获得这一石油集团公司的大部分股权。俄罗斯国家的优势产业被少数“权贵阶层”所侵占,而这些产业所带来的巨额资金就这样流入了个人的腰包。 其次,当年俄试图通过私有化,创造一大批企业家和经理阶层,以改变原国有企业的经营,实现激励生产者的目的。但是10年后的事实却是,俄罗斯通过私有化而产生的新兴私营企业为之甚少,而是造就了一个庞大的“内部人”阶层,他们成为从俄私有化中获益的既得利益集团。按照当年俄罗斯私有化的设计人、美国哈佛大学教授施莱弗等人的说法,俄罗斯无偿分发国有资产的主要依据,并非仅仅出于经济目的、而且包括了政治上的考虑。在私有化的实现方式上,萨克斯在1990年曾经要求“以拍卖的方式出售公司”,但他并没意识到,当时“除了黑帮成员和党任命的经理外,有足够资本购买国有企业的投资者寥寥无几”。私有化后,俄罗斯大量的企业内部经理和管理人员,依据其掌握的权力收购了原企业的部分股份。在俄罗斯,真正通过私有化方式而产生的体制之外的新私营企业为之甚少,新兴的企业家数量还不如中国多。俄与中国的一个不同之处是,新增的(在原国有企业之外的)私营经济企业、特别是制造业企业的数量很少,新兴私营企业及新增社会财富十分有限。 再有,当年俄政府的想法是将私有化后的收入归国家支付和分配。但是这些年来,一方面俄来自私有化的收入很少;另一方面,大量的国有资产在私有化过程中流失和被侵吞。由于国有财产是全民创造的,俄私有化的收入本应在社会中进行公平分配。2000年,俄私有化的收入为280亿美元,2001年为320亿美元。这个数额与国有资产所售价值相比是很低的。俄罗斯国家杜马私有化结果分析委员会委员主席弗·利西奇金,对私有化结果的分析被认为最具权威性。他指出,“有关俄私有化的全部资料,能够证明存在着掠夺俄罗斯、把我国人民变成国际金融寡头的犯罪事实”。他还透露,俄已经出售的12.5万家国有企业,平均售价仅为1300美元,其出售的价格之低廉创世界记录;据俄联邦国库管理局的统计,在1992-1996年的5年间,俄私有化上缴的预算收入合计为8480亿卢布,仅占预算收入总额的0.15%。这说明了国家资产的大量流失,贪污、腐败和资金外流等,以及寡头和财团侵占巨额国家财产,造成了国家的经济基础和实力非常薄弱。俄罗斯的寡头们和财团们,并非将所赚的钱投到新企业的创建方面,而是将这些资金大量地移往国外,或由他们的亲朋好友另立各种名目的子公司,进行违法交易。 许多学者的分析发现,俄罗斯私有化失败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其经济转轨政策是推行了美国芝加哥学派的新自由主义理论。当时,主管俄经济的盖达尔和丘拜斯都承认,即使没有萨克斯,俄罗斯也会采取以新自由主义理论为指导的经济政策。因为,他们都相信、并受到这一理论流派的影响。这种影响在俄罗斯转轨政策和实践中的主要表现是:(1)政府管制被大大削弱并实行了所谓的“小政府”。俄在转轨前10年,几乎放弃了政府对经济的管制,致使社会动荡和经济混乱与危机;(2)推行快速私有化和证券私有化。丘拜斯和盖达尔都相信并秉承西方经济学说中科斯产权的理论,在证券私有化方面采纳了美国哈佛大学教授史莱弗的建议。正是这样的政策建议,导致俄经济转轨中对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失误。 俄罗斯私有化的结果对中国改革具有现实意义。在一些学者看来,俄私有化的做法以及结果,是俄经济大幅下滑的一个重要原因。美国学者戈德曼教授对近年来俄罗斯和中国的GDP增长率做了一个比较。他认为,中国经济一直保持了快速增长的势头。与中国相比较,同属向市场经济转轨的俄罗斯,则是另外一种境况。俄罗斯自1990年以来,GDP下降了40%,俄罗斯的GDP从1978年的7000亿美元,缩减到1999年的4000亿美元,因此,俄罗斯公众对于私有化的做法和结果,充满了怨恨和不满。因为,俄罗斯私有化导致了极少数的亿万暴富者,而绝大多数人由于失去工作而贫困。例如,2001年俄罗斯有8个亿万富翁,而贫困线下的人数却达34%。而且,这几个亿万富翁的财富在成倍地增加,而生活在贫困线以下的人数也在相对增加。 在戈德曼教授等人看来,中国目前正处在推进国有资产私有化阶段,尽管中国在这个方面出现过一些失误,但是现在,中国如果能够吸取俄罗斯私有化的教训仍然为时不迟,这对中国经济改革也是有现实意义的。 他认为,中国在推进改革时需要注意以下关键方面: 第一,中国要防止个别人 “极端富有”,而大多数人“极端贫困”。他认为,在经济改革和私有化的过程中,“富有者”的出现是难以避免的。但是,需要避免贫富的过于悬殊,贫富两极过度分化,以免引发如俄罗斯那样的社会激愤和民众怨恨。他建议,在国有资产改革方面,中国可以参考和借鉴波兰的经验。波兰的基本经验是:波兰能够将过去的国有财产比较公平地分配给公民,虽然波兰也发行股权凭证,但是那里有大约15个投资基金会,股权证可以作为投资基金进行投资,这是俄与波证券私有化的一个根本区别。政府设有监督和管理已私有化企业的机构,这就防止了极少数人通过私有化暴富和腐败。同时,波兰最有钱的人都是自己创办自己公司的人,而不是通过贪污国有资产暴富的人。 第二,中国要警惕国有企业经理们利用改革机会将国家财产居为己有,同时要防止来自“权贵阶层”的腐败和暴富。他认为,根据《富布斯》近年的统计显示,中国的暴富者更多地集中在房地产业。由于中国的土地资源昂贵,土地资源以及房地产业,目前已经成为中国暴富的一个首要行业。因此,对土地资源实行公开拍卖和竞标,可以避免官员们和经理们的腐败。在这方面要尽量减少官员的特权,实现土地资源的公开拍卖、竞标增加拍卖和竞标的透明度。 第三,中国要继续鼓励建立和发展新的私营企业,这是国家财富增加的重要源泉。他认为,中国在这个方面比俄罗斯做得好。一个国家最终的发展取决于企业所创造的财富。他指出,美国在经济发展的早期,也存在着贫富两极分化甚至枪杀事件。像美国洛克菲勒这样的大财团,也有许多今天看来是违法和违规的做法。不过,美国的企业通常都是依靠自己的财力进行创业、并且不断在创造着企业利润和就业岗位。在这方面,美国当年的寡头与俄罗斯现在的寡头有着较大的区别。 [注:原载《中国证券报》2004年2月21日,《前言视点》(第20版),] 田春生博士联系电话:010-6842-7853,电子邮件:cs_tian@hotmail.com, 住址:100089,北京海淀区厂洼小区12号楼210号。 —————————————————————————————————————————— 北京大军经济观察研究中心 电话:86-10-63071372,传真:66079391,信箱:zdjun@263.net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温家街2号,邮编:100031, 网站网址:www.dajun.com.cn |